蔡慎坤:谁有权强拆农民的“空心房”?

@南康发布3月21日消息,3月17日上午10时许,(江西赣州)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发生一起命案。经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缜密调查和深入取证,现将有关案件侦办情况通报如下:

当日上午9时左右,在拆除完犯罪嫌疑人明经国(男,1955年出生,十八塘乡樟坊村村民)邻居明某炳、明某福两户的“空心房”后,挖机停止了作业。卓宇(男,1970年出生,十八塘乡人大主席)和4名村干部前往周边其他地方踏看待拆“空心房”情况。此时,明经国拿着镰铲和其小儿子明某龙气冲冲赶来。看到挖机停在自家“空心房”旁,明经国误以为是要拆除自家房子,当即抡起镰铲将挖机玻璃砸碎。卓宇和村干部见状上前加以阻止,并警告明经国说“你这是故意损坏财物,我们要报警”。这时,明经国情绪十分激动。趁卓宇正在接打电话,明经国突然举起镰铲砸向卓宇头部,致卓宇当即倒地。在场的村干部迅速上前制止,明经国挥舞镰铲冲出村干部的阻拦,继续用镰铲击打卓宇头部并趁乱逃离现场。卓宇被送至区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于下午14时左右死亡。

案发后,公安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和追捕。3月18日上午10时左右,民警在十八塘乡水源村一山岭发现逃窜中的明经国并迅速对其进行围捕。明经国在逃脱无望之际,捡起石块击打头部企图自杀,导致头部出血。

将明经国抓获后,民警迅速送至就近的十八塘乡祥联医院进行伤口清理和包扎,并随即送往区第一人民医院做CT检查,确诊为头皮创伤。3月18日晚,明经国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

2017年3月21日

这是明经国打死当地人大主席卓宇多日后警方的说法,称明经国“误以为”是来拆他的房子,便抡起镰铲砸挖机玻璃,被在现场的乡人大主席、副乡长卓宇(46岁)等五名村干部上前阻止。但当地宣传部17日通过微信公号透露说,卓宇等来到明经国的家是为了“做拆除其‘空心房’动员工作”,也说明经国之前一天已同意拆除,案发前乡村干部没有和他发生冲突,也没有强拆。当地官媒形容村干部是在“劝拆”。

轰轰烈烈开着挖机来劝拆”,可谓是典型的中国特色,明经国长子明帮伟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案发前没有人来他们家做拆房的协调和说明,父亲不是不同意拆除,只是希望能先谈清楚。他说:“希望法院可以对爸爸的案子从轻处理,毕竟他是被逼的。当时他很激动,因为他们欺压我们。房子是祖辈留下来的遗产,当然要珍惜。每个人都应该守住自己的财产!”

拆除“空心房”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当地政府为了增加城市建设用地,而不顾村民反对实施的野蛮政策。所谓“空心房”,在当地官方的解释中是指农村地区较长时间无人居住、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这些房屋的主人住住都在外地打工谋生,只有春节才回来短暂居住。

当地南康区新闻办发布的新闻通稿称,根据国土资源法规,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宅,多余的房子就是“空心房”,长期闲置或存在安全隐患也是“空心房”的定义。“空心房”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省市统一部署对“空心房”开展大力整治,利国利民,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拥护。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南康分局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南康区“空心房”整治拆除任务459466平方米。南康区政府工作报告内容显示,将加大农村危旧“空心房”拆除力度,力争年内拆除300万平方米。

去年11月,账号主体为南康区委宣传部的微信公众号“南康发布”信息显示,十八塘乡在“空心房”拆除工作中将10月份定为拆除攻坚月,通过分解任务到人、细化考核到栋,每个村都有8户以上集中拆除点,将拆除任务压实到挂点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身上,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在全乡掀起拆除“空心房”的高潮。

所谓一户一宅的规定是《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改时才加上去的,对之前农民的宅基地房屋并没有追溯力和约束力,法律更没有授权以强拆的方式,解决农村中普遍存在的“一户多宅”情况。更何况所谓“空心房”,是农民从父母继承的房产,通过合法方式建造,被《物权法》认定为合法财产,当地政府凭什么强拆?城里人可以拥有七套八套或更多房子,为什么农民只能拥有一处房子?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土地财政滚滚而来,政府与民争利导致各地野蛮强拆风起云涌,甚至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野蛮强拆从逼人自婪到直接用车碾压再到动用各种黑恶势力,对手无寸铁的妇女儿童大打出手,使得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虽然《宪法》和《物权法》对保护公民财产有明确规定,但地方政府凭借强权,并没有认真落实,导致悲剧惨剧频频发生。

曾几何时,冷血的拆迁机器把其中的人,变成了“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的硬邦邦的机器,其眼里只有上级的命令,没有生命的体温。可一旦不可挽回的惨剧发生,最终的替罪羊又多是冲在第一线的具体执行者,一层层的指挥者被隔离掉了人性也隔离掉了责任。人们不断地呼吁向上问责,然而这样的呼吁一一落空。

野蛮强拆看上去是在加快城市化进程,拉动GDP发展谋求所谓政绩,但隐身其后的,是贪腐官员和贪婪开发商牢牢捆绑在一起的巨大利益,也是私有财产得不到尊重和保护的铁证。无论是早期的“嘉禾事件”,“宜黄自焚事件”、“巧家爆炸事件”、“钱云会事件”、“乌坎事件”,都与强拆强占有关。野蛮强拆在各地已演变成为赤裸裸的抢劫和掠夺,在野蛮强拆面前,不知有多少民众居无定所,也不知有多少人伤心绝望!

正如早年《南方都市报》萧锐在评论中感慨:那曾经温暖的家,可能就在今夜变得断壁残垣;那曾经被称羡的高歌猛进,难道只有在伤到自己时才会觉察到痛、才知道喊叫?没有人可以幸免,在傲慢权力不知收敛、基本权利无法实现的当下,所有人的故乡都在沦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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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慎坤:谁有权强拆农民的“空心房”?

@南康发布3月21日消息,3月17日上午10时许,(江西赣州)南康区十八塘乡樟坊村发生一起命案。经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缜密调查和深入取证,现将有关案件侦办情况通报如下:

当日上午9时左右,在拆除完犯罪嫌疑人明经国(男,1955年出生,十八塘乡樟坊村村民)邻居明某炳、明某福两户的“空心房”后,挖机停止了作业。卓宇(男,1970年出生,十八塘乡人大主席)和4名村干部前往周边其他地方踏看待拆“空心房”情况。此时,明经国拿着镰铲和其小儿子明某龙气冲冲赶来。看到挖机停在自家“空心房”旁,明经国误以为是要拆除自家房子,当即抡起镰铲将挖机玻璃砸碎。卓宇和村干部见状上前加以阻止,并警告明经国说“你这是故意损坏财物,我们要报警”。这时,明经国情绪十分激动。趁卓宇正在接打电话,明经国突然举起镰铲砸向卓宇头部,致卓宇当即倒地。在场的村干部迅速上前制止,明经国挥舞镰铲冲出村干部的阻拦,继续用镰铲击打卓宇头部并趁乱逃离现场。卓宇被送至区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于下午14时左右死亡。

案发后,公安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和追捕。3月18日上午10时左右,民警在十八塘乡水源村一山岭发现逃窜中的明经国并迅速对其进行围捕。明经国在逃脱无望之际,捡起石块击打头部企图自杀,导致头部出血。

将明经国抓获后,民警迅速送至就近的十八塘乡祥联医院进行伤口清理和包扎,并随即送往区第一人民医院做CT检查,确诊为头皮创伤。3月18日晚,明经国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

2017年3月21日

这是明经国打死当地人大主席卓宇多日后警方的说法,称明经国“误以为”是来拆他的房子,便抡起镰铲砸挖机玻璃,被在现场的乡人大主席、副乡长卓宇(46岁)等五名村干部上前阻止。但当地宣传部17日通过微信公号透露说,卓宇等来到明经国的家是为了“做拆除其‘空心房’动员工作”,也说明经国之前一天已同意拆除,案发前乡村干部没有和他发生冲突,也没有强拆。当地官媒形容村干部是在“劝拆”。

轰轰烈烈开着挖机来劝拆”,可谓是典型的中国特色,明经国长子明帮伟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案发前没有人来他们家做拆房的协调和说明,父亲不是不同意拆除,只是希望能先谈清楚。他说:“希望法院可以对爸爸的案子从轻处理,毕竟他是被逼的。当时他很激动,因为他们欺压我们。房子是祖辈留下来的遗产,当然要珍惜。每个人都应该守住自己的财产!”

拆除“空心房”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当地政府为了增加城市建设用地,而不顾村民反对实施的野蛮政策。所谓“空心房”,在当地官方的解释中是指农村地区较长时间无人居住、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这些房屋的主人住住都在外地打工谋生,只有春节才回来短暂居住。

当地南康区新闻办发布的新闻通稿称,根据国土资源法规,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宅,多余的房子就是“空心房”,长期闲置或存在安全隐患也是“空心房”的定义。“空心房”不仅影响村容村貌,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省市统一部署对“空心房”开展大力整治,利国利民,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拥护。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南康分局公开数据显示,2016年南康区“空心房”整治拆除任务459466平方米。南康区政府工作报告内容显示,将加大农村危旧“空心房”拆除力度,力争年内拆除300万平方米。

去年11月,账号主体为南康区委宣传部的微信公众号“南康发布”信息显示,十八塘乡在“空心房”拆除工作中将10月份定为拆除攻坚月,通过分解任务到人、细化考核到栋,每个村都有8户以上集中拆除点,将拆除任务压实到挂点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身上,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在全乡掀起拆除“空心房”的高潮。

所谓一户一宅的规定是《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改时才加上去的,对之前农民的宅基地房屋并没有追溯力和约束力,法律更没有授权以强拆的方式,解决农村中普遍存在的“一户多宅”情况。更何况所谓“空心房”,是农民从父母继承的房产,通过合法方式建造,被《物权法》认定为合法财产,当地政府凭什么强拆?城里人可以拥有七套八套或更多房子,为什么农民只能拥有一处房子?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土地财政滚滚而来,政府与民争利导致各地野蛮强拆风起云涌,甚至已经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野蛮强拆从逼人自婪到直接用车碾压再到动用各种黑恶势力,对手无寸铁的妇女儿童大打出手,使得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虽然《宪法》和《物权法》对保护公民财产有明确规定,但地方政府凭借强权,并没有认真落实,导致悲剧惨剧频频发生。

曾几何时,冷血的拆迁机器把其中的人,变成了“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的硬邦邦的机器,其眼里只有上级的命令,没有生命的体温。可一旦不可挽回的惨剧发生,最终的替罪羊又多是冲在第一线的具体执行者,一层层的指挥者被隔离掉了人性也隔离掉了责任。人们不断地呼吁向上问责,然而这样的呼吁一一落空。

野蛮强拆看上去是在加快城市化进程,拉动GDP发展谋求所谓政绩,但隐身其后的,是贪腐官员和贪婪开发商牢牢捆绑在一起的巨大利益,也是私有财产得不到尊重和保护的铁证。无论是早期的“嘉禾事件”,“宜黄自焚事件”、“巧家爆炸事件”、“钱云会事件”、“乌坎事件”,都与强拆强占有关。野蛮强拆在各地已演变成为赤裸裸的抢劫和掠夺,在野蛮强拆面前,不知有多少民众居无定所,也不知有多少人伤心绝望!

正如早年《南方都市报》萧锐在评论中感慨:那曾经温暖的家,可能就在今夜变得断壁残垣;那曾经被称羡的高歌猛进,难道只有在伤到自己时才会觉察到痛、才知道喊叫?没有人可以幸免,在傲慢权力不知收敛、基本权利无法实现的当下,所有人的故乡都在沦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