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乃忠:欧洲民主转型的规律及其启示——意大利文化的东方性(上)

(民主转型与十字方针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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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此前在《民主中国》发表的两个系列的论文是:“希腊的西方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和“罗马对希腊文化的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在那里我们知道,整个人类历史,包括希腊在内,在文化上原本都是“东方”;希腊文化的产生标志着文化上“西方”的出现;罗马对希腊文化的发展,使得“西方的”文化有了相对完整的形态。

 

在本系列论文中我们将看到,升起于“东方的”、沉没于“西方的”那颗自觉的太阳,同升起于东方的、沉没于西方的那颗物质的太阳一样,它一旦升起,其光芒就不局限于本土,而是以不可阻挡之势向尽可能远的地方辐射。

 

“西方的”那颗自觉的太阳的光芒之所以不可阻挡地向尽可能远的地方辐射,是文化流动的规律所使然。犹如阳光辐射的规律使太阳的光线不可阻挡地向地球和其它星球辐射,“西方的”文化因为高于“东方的”文化,因此“西方的”文化不可阻挡地要向“东方”流动。“西方的”文化向“东方”流动,就是产生于爱琴海沿岸以及希腊陆地的工商文化不断地向农业文化地区流动,不断地把东方变成西方。

 

东方变成西方的过程就是使文化性质上属于东方的地域不断缩小、属于西方的地域不断扩大的过程;这就是东西方界线的变动。阿·约·汤因比正确地揭示了这种界线变动何以发生的原因。他说:“以文化标准划定得势者和失势者的界线,就像宗教标准一样,尽管可非议之处甚多,但并没有在人类的这两方之间划出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异教徒’可以通过改信越过这条界线;‘蛮族’可以通过一种考试越过这条界线。”[1]本系列论文将对意大利、英国、法国、德国等欧洲大国的文化改宗、宗教改信,从而实现由文化上的东方性向文化上的西方性转变的过程逐一加以考察,从中寻找欧洲国家民主转型的规律及其对中国民主转型的启示。从欧洲国家民主转型的过程和规律中我们将会看到,中国的民主转型亦即西方化的历史必然性。

 

本系列论文的1—4篇要讨论的是意大利的文化上的东方性及其希腊化过程。而前两篇讨论的是,意大利的过去在文化上究竟是不是西方国家。

 

众所周知,希腊是近代欧洲文化的母体,意大利人则是“近代欧洲的儿子中的长子”。然而,在文艺复兴之前,除了罗马共和时期外,意大利一直不是文化上的西方国家。相反,意大利在文化上存在着明显的甚至可以说是根深蒂固的东方性。

意大利的东方性可以从其文化的起源说起。自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最早在意大利居住的是伊特鲁里亚人。关于伊特鲁里亚人的来源问题,学术界有两种说法:一说他们是在公元前1200年从小亚细亚来意大利逃避饥荒的吕底亚人;一说伊特鲁里亚人实际上是本土的意大利人。不管在伊特鲁里亚人来源问题上的哪种观点,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都认为伊特鲁里亚文化是东方文化:或者承认“伊特鲁里亚文化中的东方色彩”,或者承认“伊特鲁里亚文化与东方文化的诸多相似之处”。[2]意大利文化后来的发展是受希腊文化影响的结果,——当然,也是意大利人创造性发展的结果。

 

东方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为了崇拜皇帝而信奉君神合一,意大利文化自古以来就具有这一特征。在古罗马,宗教在公共生活中占有突出地位;它的鲜明的特点之一就是以皇帝崇拜为核心的国家宗教:皇帝被认为是神灵的化身,生前死后都是人们崇拜的对象。罗马王政时代的首位国王罗慕卢斯,被罗马人认为是罗马神话中战神马尔斯之子。罗慕卢斯的生世一直被罗马人赋予传奇色彩,还说他为罗马立下赫赫战功。而罗慕卢斯的死实际上是死于谋杀,但罗马人宁愿相信他变成了神以后升天了,还在山上给他建了一座神庙以作纪念。甚至西塞罗也乐意接受这样一个众所周知的传说,认为这个传说叙述得如此“智慧”,因为它“视(包括罗慕卢斯在内的)那些为公益建立丰功伟绩的人不仅具有神样的智慧,并且认为他出生自神明”。[3]君神合一的观念在罗马帝国时期继续表现。戴克里先替自己取名乔维安,意即朱庇特在尘世的代表,而君土坦丁皈依基督教后,也摆出一付神圣的架式。“自此以后,皇帝们的权力被认为是从神那里得来的,而不是公民们授予的。因此,现在的朝廷仪式使皇帝显得遥远而不可接近。皇帝头戴饰宝石的皇冠,身穿镶金的紫绸长袍,所有臣民都须拜倒在皇帝面前,只有少数权贵在得到准许时可吻皇帝长袍的边。”[4]根据常识,只有在东方文化中,人们才对作为尊者、长者的人行跪拜礼;在西方文化中,人们对人是不行跪拜礼的,只有对神才行跪拜礼。当时的意大利人跪拜在皇帝面前,说明他们的文化处在君神合一的东方形态中。

 

与君神合一紧密相连,意大利也曾有过政教合一的历史。在罗马亦即意大利的宗教中,祭祀是宗教活动的基本内容并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它的政治性深刻地表现为祭司与贵族的重合。从大主祭开始,祭司的各等级通常都是来自罗马的上层贵族。罗马进入帝国时期后,公元前12年,奥古斯都宣称他本人为大主祭,毫无疑问,这是典型的政教合一。西罗马帝国崩溃时,罗马主教的地产已经遍布意大利,是当时最大的地主和财产所有者。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以罗马主教为首的教会接续了原来政府的许多功能,从财产管理到公共服务,从食物供应到医院、穷人院的修建,教会的职权几乎无所不及。在帝国存续期间,多任罗马主教或代表罗马人与蛮族领袖进行政治谈判,或带领罗马人与外国入侵者进行军事对决,或直接担任意大利某一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592年,伦巴第人入侵罗马,教皇格列高利扮演着军事领袖的角色,组织罗马人抵抗。在与伦巴第人媾和后,格列高利取得罗马统治权,兼任行政长官,将政权与教权合二为一。”同时,通过与东罗马的政权和教权的斗争,以及对罗马教会自身的整顿,“格列高利初步建立起一个以罗马为中心、以罗马主教兼为世俗与宗教领袖的国家——教宗国(Papal State)”。[5]在中世纪,意大利与西欧许多其它国家一样,存在着教会和国家二元的社会结构,但是,二元的社会结构并不意味着教权与政权始终处于势力对等的均衡状态。意大利与法国、德国一样,在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时期,查理大帝创建了一个由他直接领导的国家教会;就是说,此时的教会对国家而言,处于从属地位。随着加洛林王朝的解体,这一从属于国家的教会也同时瓦解;“原是国家对教会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现在是教会对国家有着广泛的深刻的影响。人们形成一种倾向,认为教会统治集团是基督社会的真正代表和最高组织,它高居于无能维持世俗社会统一的世俗权力之上”。[6]当教权或俗权一方至高无上,并君临于对方的时候,这种政教关系与其说是政教分离,还不如说是政教合一更为恰当。对于20世纪前期墨索里尼的法西斯主义中的那种典型的政教(党)合一姑且不论,仅此而言,意大利曾经有过政教合一的历史,应当没有疑义。

 

与君神合一、政教合一紧密相连,意大利也曾有过君主专制的历史。从3世纪末的克劳狄二世和奥勒良开始,罗马皇帝们为了避免国家的分裂和抵抗蛮族的入侵,着手重建帝国。中经戴克里先的努力,截至君士坦丁时期,已将罗马帝国变为具有强烈的东方神权政治色彩的专制君主制度。在罗马帝国的专制君主制度下,“皇帝是大元老、监察官、执政官、护民官;他把这一切在名义上继续存在的职位,都集中到自己一个人身上,还有那军事权力——这是最重要的权力——也完全操在他一人手中。宪法取了一种完全不现实的形式,里边已经没有了一切的生机和一切的权力;维持宪法存在的惟一方法便是奉皇帝命令,常用驻在罗马附近的那些军团。”[7]由于皇帝把各种权力都集中于一身,因此,“只有皇帝的意志是最高无上的,在他的面前一切平等。……这个独夫专制只受一重限制,一切生人都要受到的限制——就是死亡;而且死亡也变做了一场戏剧:例如尼禄皇帝的死,可以作为最高贵的英雄和最安分的受苦者的一个模范。”[8]当然,在罗马的君主专制的制度下,形式上的民主还是有的,比如类似现代议会的元老院还是存在的;但是,“元老院元老的人选和元老院的组织,又都听凭皇帝任意安排。”公共事务还是提交元老院办理,皇帝只是元老院的一分子;“可是元老院必须服从皇帝,谁敢反抗他的意志,就要判处死刑,财产充公。”[9]因此,在罗马帝国的君主专制的制度下,原来共和国时期的权力制衡的原则和法律至上的原则已经不复存在;“这里的行动、举措的发源,只是欲望、好色、热情和幻想——简单地说来,只是绝无拘束的任性任意。它在别人意志中间不受丝毫限制,以致意志对于意志的关系可以称为绝对主权对于绝对奴隶状态的关系。”[10]这些就是罗马帝国时期的君主专制。这种皇帝集行政、立法、司法权力于一身,依靠暴力维持政权,且对臣民拥有绝对主权的专制君主制度,岂能不是东方文化形态下的政治制度。

中世纪后期,意大利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全国分为若干君主国,但是,分散的大小君主们在权力的专制和残暴程度方面一点不逊色于东方的专制君主。比如,13世纪,南意大利和西西里的国王就是如此。弗里德利希二世实行中央集权的制度,官员的职位不是由人民选举产生,而是由国王任命,而且“违则严惩不贷”; 他根据综合估定的数额并按照伊斯兰教国家摊派的惯例来实行国内税收制度;他规定,不经特别许可国人不准和外国人通婚,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准他们到国外去留学。弗里德利希之采取这些措施,其目的在于在摧毁封建国家的同时,“把人民变成为缺乏意志,没有抵抗能力,而极端有利于国库收入的广大群众”。[11]14世纪,国王对人民的欺压蹂躏、横征暴敛简直令人难以想象;米兰维斯康提家族的专制就是当时意大利暴君专制的典型。据史载,这个家族的贝尔那博君主和罗马最坏的皇帝完全相像。他狩猎竟成了当时最重要的国家大事;谁要是妨碍了这种狩猎,就要受到酷刑致死;战战兢兢的人民被迫饲养五千头猎犬,并对于它们的健康和安全负绝对责任。他想尽办法横征暴敛,为他的女儿们筹集巨额嫁资;在他的妻子死的时候,他发布“告臣民书”,要他们为她服丧。[12]15世纪,意大利的君主专制与此前相比毫不逊色。暴君乔万尼·马利亚也以他的狗出名,但它们却不是被用来打猎而是用来撕毁人体的。当1409年5月正在进行战争的时候,饥饿的小民在街上向他喊叫:和平,和平,他派出雇佣兵去镇压,结果有200人被杀死。人们被禁止说“和平”和“战争”二字,违者处以绞刑,并命令僧侣们唱“赐给我们安宁”,以代替《圣经》原文“赐给我们和平”。[13]这就是中世纪后期意大利的暴君专制的文化图景。

 

诚然,意大利即使在欧洲也是近代民主意识和近代民主体制萌发最早的国家之一。由于工商经济的初步发展,早在12世纪,意大利的许多城市就出现了以关心市民共同利益为己任并兼有市民社会雏形和现代国家雏形的城市公社。但是,这些城市公社并没有发展成为主权在民的国家,而是存在着寡头政权或专制统治的邦国。在开始阶段,公社具有共和特征和准民主的自治形式,但到14世纪初,大多数城市公社管理制度的上述特征已逐渐消退,“被一种体现为世袭的专制统治或寡头政治的极权主义所替代”。[14]当时掌管意大利城市大权的是执政团(又称主公会议),它们多由掌握政治权力的大贵族家庭的头面人物组成。那些城市主公们一旦掌权,便大肆以权谋私,建立自己家族的统治王朝。由于缺乏法律的规约,他们个人的性格、修养和好恶成了影响政治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些统治集团中,有一点是很值得玩味的,即“尽管他们性格气质各不相同,却无一例外地关心着其政权的合法性、正统性”。[15]立法和司法机构庞大,这些机构动辄由数百人乃至上千人组成。但是,“这些立法机构为了使他们的统治获得合法性,各城市执政团大都保留了平民公社的较大规模的常被安插一些城市主公的亲信,而后者大都是一些善于溜须拍马者,他们往往不经审查就批准城市主公会议提交的议案。”[16]不过,话说回来,由城市主公的亲信们把持的立法机构来批准议案,也只是形式而已,“在那之前那些议案其实多已被确定,故提交行为也只不过是城市主公们在试图制造出一种民主的表象。”[17]更有甚者,这些城市主公们在统治地位巩固后,他们干脆撤消了这些作为表面上虚饰的平民领袖的职位,将其权力直接转到自己手中。这就是中世纪后期意大利城市公社的主公会议中的专制统治。在14世纪和15世纪,意大利也有一些城市如威尼斯和佛罗伦萨等抵制主公会议的建立,而发展成了城市共和国的寡头政权。寡头政权和主公会议相比,虽然多了些许的民主因素和自治成分,但二者的基本方面却是共同的。“其中最为核心的便是二者皆信奉权力来自富人、归富人所有和为富人所用的宗旨,故其活动皆以实现富人利益为终极目标,……不用说,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穷人的利益被完全忽视,他们也因而变得更加贫困。”[18]这些大致就是14世纪和15世纪意大利的城市公社的政治形态、政治体制和政权性质。这种或寡头政权或专制统治的政治形态,这种由统治者的“亲信们把持的立法机构来批准议案”,或者干脆把立法机构抛在一边由执政者直接决定重大问题的政治体制,以及这种“信奉权力来自富人、归富人所有和为富人所用的宗旨”、“其活动皆以实现富人利益为终极目标”的政权性质,岂不是东方文化形态下的政治形态、政治体制和政权性质。

 

注释:



[1] [英]汤因比:《历史研究》下册,曹未风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279页。

 

[2] [意]瓦莱里奥·林特纳:《周末读完意大利史》,郭尚兴等译,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3页。

 

[3] [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王焕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31页。

 

[4] L.S.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吴象婴等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244—245页。

 

[5] 游斌:《基督教史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05页。

 

[6] [意]路易吉·萨尔瓦托雷利:《意大利简史》,沈珩、祝本雄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105页。

 

[7] 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第293页。

 

[8] 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第294页。

 

[9] 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第294、293页。

 

[10] 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第294—295页。

 

[11] [瑞士]雅各布·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页。

 

[12] [瑞士]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0—11页。

 

[13] [瑞士]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2页。

 

[14] [意]林特纳:《周末读完意大利史》,郭尚兴等译,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88页。

 

[15] [意]林特纳:《周末读完意大利史》,郭尚兴等译,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89—90页。

 

[16] [意]林特纳:《周末读完意大利史》,郭尚兴等译,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0页。

 

[17] [意]林特纳:《周末读完意大利史》,郭尚兴等译,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0页。

 

[18] [意]林特纳:《周末读完意大利史》,郭尚兴等译,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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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乃忠:欧洲民主转型的规律及其启示——意大利文化的东方性(上)

(民主转型与十字方针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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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此前在《民主中国》发表的两个系列的论文是:“希腊的西方化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和“罗马对希腊文化的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在那里我们知道,整个人类历史,包括希腊在内,在文化上原本都是“东方”;希腊文化的产生标志着文化上“西方”的出现;罗马对希腊文化的发展,使得“西方的”文化有了相对完整的形态。

 

在本系列论文中我们将看到,升起于“东方的”、沉没于“西方的”那颗自觉的太阳,同升起于东方的、沉没于西方的那颗物质的太阳一样,它一旦升起,其光芒就不局限于本土,而是以不可阻挡之势向尽可能远的地方辐射。

 

“西方的”那颗自觉的太阳的光芒之所以不可阻挡地向尽可能远的地方辐射,是文化流动的规律所使然。犹如阳光辐射的规律使太阳的光线不可阻挡地向地球和其它星球辐射,“西方的”文化因为高于“东方的”文化,因此“西方的”文化不可阻挡地要向“东方”流动。“西方的”文化向“东方”流动,就是产生于爱琴海沿岸以及希腊陆地的工商文化不断地向农业文化地区流动,不断地把东方变成西方。

 

东方变成西方的过程就是使文化性质上属于东方的地域不断缩小、属于西方的地域不断扩大的过程;这就是东西方界线的变动。阿·约·汤因比正确地揭示了这种界线变动何以发生的原因。他说:“以文化标准划定得势者和失势者的界线,就像宗教标准一样,尽管可非议之处甚多,但并没有在人类的这两方之间划出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异教徒’可以通过改信越过这条界线;‘蛮族’可以通过一种考试越过这条界线。”[1]本系列论文将对意大利、英国、法国、德国等欧洲大国的文化改宗、宗教改信,从而实现由文化上的东方性向文化上的西方性转变的过程逐一加以考察,从中寻找欧洲国家民主转型的规律及其对中国民主转型的启示。从欧洲国家民主转型的过程和规律中我们将会看到,中国的民主转型亦即西方化的历史必然性。

 

本系列论文的1—4篇要讨论的是意大利的文化上的东方性及其希腊化过程。而前两篇讨论的是,意大利的过去在文化上究竟是不是西方国家。

 

众所周知,希腊是近代欧洲文化的母体,意大利人则是“近代欧洲的儿子中的长子”。然而,在文艺复兴之前,除了罗马共和时期外,意大利一直不是文化上的西方国家。相反,意大利在文化上存在着明显的甚至可以说是根深蒂固的东方性。

意大利的东方性可以从其文化的起源说起。自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最早在意大利居住的是伊特鲁里亚人。关于伊特鲁里亚人的来源问题,学术界有两种说法:一说他们是在公元前1200年从小亚细亚来意大利逃避饥荒的吕底亚人;一说伊特鲁里亚人实际上是本土的意大利人。不管在伊特鲁里亚人来源问题上的哪种观点,有一点却是共同的,即都认为伊特鲁里亚文化是东方文化:或者承认“伊特鲁里亚文化中的东方色彩”,或者承认“伊特鲁里亚文化与东方文化的诸多相似之处”。[2]意大利文化后来的发展是受希腊文化影响的结果,——当然,也是意大利人创造性发展的结果。

 

东方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为了崇拜皇帝而信奉君神合一,意大利文化自古以来就具有这一特征。在古罗马,宗教在公共生活中占有突出地位;它的鲜明的特点之一就是以皇帝崇拜为核心的国家宗教:皇帝被认为是神灵的化身,生前死后都是人们崇拜的对象。罗马王政时代的首位国王罗慕卢斯,被罗马人认为是罗马神话中战神马尔斯之子。罗慕卢斯的生世一直被罗马人赋予传奇色彩,还说他为罗马立下赫赫战功。而罗慕卢斯的死实际上是死于谋杀,但罗马人宁愿相信他变成了神以后升天了,还在山上给他建了一座神庙以作纪念。甚至西塞罗也乐意接受这样一个众所周知的传说,认为这个传说叙述得如此“智慧”,因为它“视(包括罗慕卢斯在内的)那些为公益建立丰功伟绩的人不仅具有神样的智慧,并且认为他出生自神明”。[3]君神合一的观念在罗马帝国时期继续表现。戴克里先替自己取名乔维安,意即朱庇特在尘世的代表,而君土坦丁皈依基督教后,也摆出一付神圣的架式。“自此以后,皇帝们的权力被认为是从神那里得来的,而不是公民们授予的。因此,现在的朝廷仪式使皇帝显得遥远而不可接近。皇帝头戴饰宝石的皇冠,身穿镶金的紫绸长袍,所有臣民都须拜倒在皇帝面前,只有少数权贵在得到准许时可吻皇帝长袍的边。”[4]根据常识,只有在东方文化中,人们才对作为尊者、长者的人行跪拜礼;在西方文化中,人们对人是不行跪拜礼的,只有对神才行跪拜礼。当时的意大利人跪拜在皇帝面前,说明他们的文化处在君神合一的东方形态中。

 

与君神合一紧密相连,意大利也曾有过政教合一的历史。在罗马亦即意大利的宗教中,祭祀是宗教活动的基本内容并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它的政治性深刻地表现为祭司与贵族的重合。从大主祭开始,祭司的各等级通常都是来自罗马的上层贵族。罗马进入帝国时期后,公元前12年,奥古斯都宣称他本人为大主祭,毫无疑问,这是典型的政教合一。西罗马帝国崩溃时,罗马主教的地产已经遍布意大利,是当时最大的地主和财产所有者。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以罗马主教为首的教会接续了原来政府的许多功能,从财产管理到公共服务,从食物供应到医院、穷人院的修建,教会的职权几乎无所不及。在帝国存续期间,多任罗马主教或代表罗马人与蛮族领袖进行政治谈判,或带领罗马人与外国入侵者进行军事对决,或直接担任意大利某一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592年,伦巴第人入侵罗马,教皇格列高利扮演着军事领袖的角色,组织罗马人抵抗。在与伦巴第人媾和后,格列高利取得罗马统治权,兼任行政长官,将政权与教权合二为一。”同时,通过与东罗马的政权和教权的斗争,以及对罗马教会自身的整顿,“格列高利初步建立起一个以罗马为中心、以罗马主教兼为世俗与宗教领袖的国家——教宗国(Papal State)”。[5]在中世纪,意大利与西欧许多其它国家一样,存在着教会和国家二元的社会结构,但是,二元的社会结构并不意味着教权与政权始终处于势力对等的均衡状态。意大利与法国、德国一样,在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时期,查理大帝创建了一个由他直接领导的国家教会;就是说,此时的教会对国家而言,处于从属地位。随着加洛林王朝的解体,这一从属于国家的教会也同时瓦解;“原是国家对教会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现在是教会对国家有着广泛的深刻的影响。人们形成一种倾向,认为教会统治集团是基督社会的真正代表和最高组织,它高居于无能维持世俗社会统一的世俗权力之上”。[6]当教权或俗权一方至高无上,并君临于对方的时候,这种政教关系与其说是政教分离,还不如说是政教合一更为恰当。对于20世纪前期墨索里尼的法西斯主义中的那种典型的政教(党)合一姑且不论,仅此而言,意大利曾经有过政教合一的历史,应当没有疑义。

 

与君神合一、政教合一紧密相连,意大利也曾有过君主专制的历史。从3世纪末的克劳狄二世和奥勒良开始,罗马皇帝们为了避免国家的分裂和抵抗蛮族的入侵,着手重建帝国。中经戴克里先的努力,截至君士坦丁时期,已将罗马帝国变为具有强烈的东方神权政治色彩的专制君主制度。在罗马帝国的专制君主制度下,“皇帝是大元老、监察官、执政官、护民官;他把这一切在名义上继续存在的职位,都集中到自己一个人身上,还有那军事权力——这是最重要的权力——也完全操在他一人手中。宪法取了一种完全不现实的形式,里边已经没有了一切的生机和一切的权力;维持宪法存在的惟一方法便是奉皇帝命令,常用驻在罗马附近的那些军团。”[7]由于皇帝把各种权力都集中于一身,因此,“只有皇帝的意志是最高无上的,在他的面前一切平等。……这个独夫专制只受一重限制,一切生人都要受到的限制——就是死亡;而且死亡也变做了一场戏剧:例如尼禄皇帝的死,可以作为最高贵的英雄和最安分的受苦者的一个模范。”[8]当然,在罗马的君主专制的制度下,形式上的民主还是有的,比如类似现代议会的元老院还是存在的;但是,“元老院元老的人选和元老院的组织,又都听凭皇帝任意安排。”公共事务还是提交元老院办理,皇帝只是元老院的一分子;“可是元老院必须服从皇帝,谁敢反抗他的意志,就要判处死刑,财产充公。”[9]因此,在罗马帝国的君主专制的制度下,原来共和国时期的权力制衡的原则和法律至上的原则已经不复存在;“这里的行动、举措的发源,只是欲望、好色、热情和幻想——简单地说来,只是绝无拘束的任性任意。它在别人意志中间不受丝毫限制,以致意志对于意志的关系可以称为绝对主权对于绝对奴隶状态的关系。”[10]这些就是罗马帝国时期的君主专制。这种皇帝集行政、立法、司法权力于一身,依靠暴力维持政权,且对臣民拥有绝对主权的专制君主制度,岂能不是东方文化形态下的政治制度。

中世纪后期,意大利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全国分为若干君主国,但是,分散的大小君主们在权力的专制和残暴程度方面一点不逊色于东方的专制君主。比如,13世纪,南意大利和西西里的国王就是如此。弗里德利希二世实行中央集权的制度,官员的职位不是由人民选举产生,而是由国王任命,而且“违则严惩不贷”; 他根据综合估定的数额并按照伊斯兰教国家摊派的惯例来实行国内税收制度;他规定,不经特别许可国人不准和外国人通婚,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准他们到国外去留学。弗里德利希之采取这些措施,其目的在于在摧毁封建国家的同时,“把人民变成为缺乏意志,没有抵抗能力,而极端有利于国库收入的广大群众”。[11]14世纪,国王对人民的欺压蹂躏、横征暴敛简直令人难以想象;米兰维斯康提家族的专制就是当时意大利暴君专制的典型。据史载,这个家族的贝尔那博君主和罗马最坏的皇帝完全相像。他狩猎竟成了当时最重要的国家大事;谁要是妨碍了这种狩猎,就要受到酷刑致死;战战兢兢的人民被迫饲养五千头猎犬,并对于它们的健康和安全负绝对责任。他想尽办法横征暴敛,为他的女儿们筹集巨额嫁资;在他的妻子死的时候,他发布“告臣民书”,要他们为她服丧。[12]15世纪,意大利的君主专制与此前相比毫不逊色。暴君乔万尼·马利亚也以他的狗出名,但它们却不是被用来打猎而是用来撕毁人体的。当1409年5月正在进行战争的时候,饥饿的小民在街上向他喊叫:和平,和平,他派出雇佣兵去镇压,结果有200人被杀死。人们被禁止说“和平”和“战争”二字,违者处以绞刑,并命令僧侣们唱“赐给我们安宁”,以代替《圣经》原文“赐给我们和平”。[13]这就是中世纪后期意大利的暴君专制的文化图景。

 

诚然,意大利即使在欧洲也是近代民主意识和近代民主体制萌发最早的国家之一。由于工商经济的初步发展,早在12世纪,意大利的许多城市就出现了以关心市民共同利益为己任并兼有市民社会雏形和现代国家雏形的城市公社。但是,这些城市公社并没有发展成为主权在民的国家,而是存在着寡头政权或专制统治的邦国。在开始阶段,公社具有共和特征和准民主的自治形式,但到14世纪初,大多数城市公社管理制度的上述特征已逐渐消退,“被一种体现为世袭的专制统治或寡头政治的极权主义所替代”。[14]当时掌管意大利城市大权的是执政团(又称主公会议),它们多由掌握政治权力的大贵族家庭的头面人物组成。那些城市主公们一旦掌权,便大肆以权谋私,建立自己家族的统治王朝。由于缺乏法律的规约,他们个人的性格、修养和好恶成了影响政治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些统治集团中,有一点是很值得玩味的,即“尽管他们性格气质各不相同,却无一例外地关心着其政权的合法性、正统性”。[15]立法和司法机构庞大,这些机构动辄由数百人乃至上千人组成。但是,“这些立法机构为了使他们的统治获得合法性,各城市执政团大都保留了平民公社的较大规模的常被安插一些城市主公的亲信,而后者大都是一些善于溜须拍马者,他们往往不经审查就批准城市主公会议提交的议案。”[16]不过,话说回来,由城市主公的亲信们把持的立法机构来批准议案,也只是形式而已,“在那之前那些议案其实多已被确定,故提交行为也只不过是城市主公们在试图制造出一种民主的表象。”[17]更有甚者,这些城市主公们在统治地位巩固后,他们干脆撤消了这些作为表面上虚饰的平民领袖的职位,将其权力直接转到自己手中。这就是中世纪后期意大利城市公社的主公会议中的专制统治。在14世纪和15世纪,意大利也有一些城市如威尼斯和佛罗伦萨等抵制主公会议的建立,而发展成了城市共和国的寡头政权。寡头政权和主公会议相比,虽然多了些许的民主因素和自治成分,但二者的基本方面却是共同的。“其中最为核心的便是二者皆信奉权力来自富人、归富人所有和为富人所用的宗旨,故其活动皆以实现富人利益为终极目标,……不用说,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穷人的利益被完全忽视,他们也因而变得更加贫困。”[18]这些大致就是14世纪和15世纪意大利的城市公社的政治形态、政治体制和政权性质。这种或寡头政权或专制统治的政治形态,这种由统治者的“亲信们把持的立法机构来批准议案”,或者干脆把立法机构抛在一边由执政者直接决定重大问题的政治体制,以及这种“信奉权力来自富人、归富人所有和为富人所用的宗旨”、“其活动皆以实现富人利益为终极目标”的政权性质,岂不是东方文化形态下的政治形态、政治体制和政权性质。

 

注释:



[1] [英]汤因比:《历史研究》下册,曹未风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279页。

 

[2] [意]瓦莱里奥·林特纳:《周末读完意大利史》,郭尚兴等译,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3页。

 

[3] [古罗马]西塞罗:《论共和国》,王焕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31页。

 

[4] L.S.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吴象婴等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244—245页。

 

[5] 游斌:《基督教史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05页。

 

[6] [意]路易吉·萨尔瓦托雷利:《意大利简史》,沈珩、祝本雄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105页。

 

[7] 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第293页。

 

[8] 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第294页。

 

[9] 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第294、293页。

 

[10] 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第294—295页。

 

[11] [瑞士]雅各布·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页。

 

[12] [瑞士]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0—11页。

 

[13] [瑞士]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何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2页。

 

[14] [意]林特纳:《周末读完意大利史》,郭尚兴等译,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88页。

 

[15] [意]林特纳:《周末读完意大利史》,郭尚兴等译,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89—90页。

 

[16] [意]林特纳:《周末读完意大利史》,郭尚兴等译,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0页。

 

[17] [意]林特纳:《周末读完意大利史》,郭尚兴等译,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0页。

 

[18] [意]林特纳:《周末读完意大利史》,郭尚兴等译,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