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帖子很多人在转发,说的是每一个历史转折的关键时刻,我们总是莫名其妙做出最坏的选择。 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时代,我们在焚书坑儒, 大航海时代,我们实行海禁甚至不准造船,在大贸易时代,我们禁绝国际贸易,在大数据互联网时代,我们又建起了长城防火墙。
欧洲文艺复兴、第一次工业革命时代,我们闭关锁国;二战后,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经济起飞时代,我们选择了大跃进、三年饥荒、十年浩劫;如今,当脸书、谷歌、推特、微软、亚马逊风行世界,我们选择了禁言删帖……
新闻自由是所谓西方世界的价值观,也是文明社会必不可少的公民权利,凡是世界上遵重普世价值的国家莫不如此。新闻只对事实负责,不受政客制约,也不应该听命于政治,新闻是抢来的,所以在西方,新闻记者有“无冕之王”的美誉。
而纵观当今社会,只有中国记者不能去找新闻,更不能去抢新闻,只能歌功颂德一昧去唱赞歌。这样的东西哪里是新闻,纯粹是在出卖自己的灵魂和良知。中国媒体自我阉割有其光荣传统,在过去并不遥远的年代,中囯所发生的一切政治运动甚至说一切社会灾难,都源自于舆论和媒体的自我阉割和自我欺骗,中国媒体常常争论姓什么,不管姓什么,最终都丧失了媒体的底线和记者的使命!
新闻记者应该是茫茫黑夜里的呐喊者,是开启民智洗刷愚昧的引导者!新闻记者的底线是说真话不说假话不传播谎言,不管媒体姓什么,只要丧失了这个基本的底线,这样的媒体就应该被时代所唾弃,这样的新闻记者也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马克思对于新闻媒体有过许多很精辟的论述,比如“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精神的千呼万应的喉舌。”
凡是有影响力的媒体,都有自己的品质风骨,都有对底线的坚守,都有对使命的敬畏。新闻记者的责任是报道事实报道真相,给民意表达提供平台和渠道,履行对政权对社会的监督。
100多年前的美国,与现在的中国有许多相似之外,所不同的是,美国媒体和记者在推动社会变革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力,回望百年前的美国,对现实中国当然具有警示作用。
1894年,美国GDP即国民生产总值超过英国,跃居世界首位。工业化带来了大繁荣和大发展,在物质财富倍增的同时,也衍生了大量社会问题:企业通过兼并形成托拉斯操纵市场,不择手段地攫取财富;官员结党营私,充当资本家的代言人,靠出卖各种特许状和工程承包合同赚取大笔灰色收入;矿难事故不断发生,女工和童工的工作环境令人忧虑;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根据1896年的统计,1%的美国人占有近一半的社会财富,12%的美国人拥有近90%的社会财富;因而导致社会动荡劳资冲突频发。
自19世纪20年代后期到20世纪初,伴随着经济飞速增长、迅速的城市化、财富巨头的涌现和政党分肥制,美国面临官员的严重腐败问题。所谓分肥制,是指获得大选胜利的政党候选人,会把官职分给那些帮助过选举的人,不看其个人品性和工作能力,甚至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以至于美国官员贪污受贿、收取回扣、巧取豪夺、偷窃国库、内部交易等五花八门的丑闻充斥社会,其严重程度也令当时的美国人深恶痛绝。
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媒体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一大批敢于揭黑揭腐的记者挺身而出仗义执言,成为推动这个时代变革的急先锋。被誉为“扒粪工”的新闻记者斯蒂芬斯就是那个时代乃至世界新闻史上最杰出的代表。
1866年出生在美国旧金山一个商人家庭的斯蒂芬斯,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毕业后到德国、法国学习心理学和伦理学,于1892年回到美国纽约,进入报界。一开始,他被派往华尔街采访证券、金融消息,不久长驻警署,负责采访纽约的犯罪消息。这种经历,使他结识了不少财经巨子,又与警界、社会最底层、各种犯罪分子多有往来,因此他对种种犯罪开始有了直观的了解和认识。
他发现,金融界和政界的关系十分密切,通过钱权交易双方都获得暴利;贪赃枉法是警界常事,警察定期向酒吧、歌舞厅收黑钱;犯罪分子往往各有“门道”,可以少判、减刑甚至不受任何惩处,这些现象使他对社会腐败深有体会,认识到腐败份子不是极少数,而是整体性的腐败,是全社会的病态。于是,他从单纯、客观的犯罪报道,转为深挖背后更深的腐败黑幕。
斯蒂芬斯以城市为单位,调查发现这些城市全都腐败透顶,存在着政界、商界、司法界、警界等有组织的腐败。每个城市的权力都被一小撮人掌控,形成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控制了城市的一切资源,几乎所有美国城市都是如此。他认为,“一旦贪污腐败以同样一种形式在各地出现,那么这种普遍的罪恶一定是有自身原因的非个人结果,而不是某些坏人道德败坏的偶然因素。”也就是说,是制度体制出了问题,他把这些文章结集出版,书名为《城市的耻辱》,在全美上下引起轰动。
随着调查采访的深入,他发现城市是州的一部分,市政无法与州政分离,腐败的州总是庇护腐败的城市,虽然有些市政府与州政府是由不同的政党掌控,腐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如果不参与腐败,城市或州根本不可能兴建或维持营运铁路、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等。一个想“做事”的人无法洁身自好,不得不服从官、商之间由来已久的“游戏规则”。
斯蒂芬斯的调查表明“所有这些大大小小的商业有一个共同之处,不是它们的大小而是它们对特权的需求,……‘特权’才是邪恶的根源;而‘特权商业’是恶魔。”“对我们造成损害的正是特权”,而“认识到这一点并不容易”。“特权”来自于政府,从根本上说,是政府的权力过大和不受监督造成了腐败。清除腐败,就必须减少并监督政府的权力。
从市到州都如此腐败,不能不使斯蒂芬斯深思,联邦政府究竟代表谁的利益。“姑且不论政府的实效性和可信性,我力求弄明白的是,总统、国会和政府部门代表的是人民的共同利益,还是代表着一部分人的特殊利益。”带着这些疑问,他来到华盛顿拜访了西奥多·罗斯福,也就是“老罗斯福”总统。他们之间的“交锋”格外有趣,也格外引人深思。
1906年发表《参议院的叛国罪》,指名道姓地抨击纳尔逊·奥尔德里奇等20多位参议员,称他们是财团的代言人。文章通篇尽是“叛国”、“无耻”、“掠夺”、“强盗”、“财团”这些激烈的字眼,一时间举国皆惊,最后参议院的铜墙铁壁被打破,一些参议员在下届选举或几年之后失去了席位。1912年一项宪法修正案成功通过,直接选举参议员的权力最终还给了人民。
“扒粪工”的触角遍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抨击时弊详尽直接,毫不留情,发现的问题形形色色,《人人》杂志在1908年1月号上列举了黑幕揭发者的成就:“华尔街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欺骗公众了,银行正在增加新的防范措施,广告基本真实,食品和药物掺假将冒更大的风险,公共运输公司更为关注人的生命安全,各州和各城市都在致力于廉政建设。弱势群体在和强权的对抗中获得了保护。”历史学家把黑幕揭露时代称为一个打扫蜘蛛网和破旧家具上尘土的清扫门庭的时期。
“扒粪工”唤醒了整个美国社会的道德感和责任感,为后来的一系列改革创造了舆论环境和社会基础,直接促成了修宪、食品检查法、联邦储蓄法、反托拉斯法、联邦贸易法等一系列立法进程。一些著名作家也参与其中,如弗兰克·诺里斯(Frank Norris)的《章鱼》、《深渊》,对一些大公司的种种恶行进行了生动无情的揭露。
厄普顿·辛克莱(Upton Sinclair)的《屠场》揭露芝加哥肉类工厂的肮脏黑暗,据说老罗斯福总统从此不敢再吃香肠,因而促成了食品检查法的出台,各种立法如潮水般涌来,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纯净食品和药物管理法、肉食检查法、反托拉斯法等等,在妇女选举权、创制权、复决权、罢免权、选民直接投票的预选、减少任官人数、比例代表制、住房、教育、劳工、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都作出许多重大改革。
这些改革措施的出台,遏制了美国社会腐败的泛滥,缓解了剑拔弩张的各种矛盾,为美国的政治民主和经济发展民生诉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囯经过几十年的经济发展,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体制上的问题,如果媒体和记者不能在这个时代扮演“扒粪工”的角色,无论是轰轰烈烈的反腐还是涉及民生的一系列改革,都不可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