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美投资动机不明 美国会力推外资监管改革

  
 
美国国会
 

在中国到美国的投资一年增加两倍的势头下,美国国会联邦众议院财政委员会货币政策与贸易小组委员会12月14日召开听证会,讨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简称CFIUS)的运作,为主管外国投资的CFIUS展开全面改革听取建议。

美国为中国对外投资首选目的地之一,而中国亦成为美国最重要的外国直接投资来源国之一。自2000年到2016年底,中国对美国直接投资的交易量累计总额超过1090亿美元。(At the end of 2016the cumulative value of Chinese FDI transactions in the US since 2000 exceeded $109 billion)

据长期追踪中国在美投资情况的美国咨询公司荣鼎集团(Rhodium Group)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在美国直接投资总值为6800万美元;2015年,投资总额直线增长至150亿美元;到了2016年,这个数字跃增为460亿美元。就是这一年间增加两倍的巨幅成长吸引了美国国会和政策圈人士的警觉。

“我们在各个领域面临了一系列威胁,从产业部门空洞化,到恐怖主义,还有来自其他国家的经济竞争,他们同时也可能是潜在的军事竞争对象。我所指的主要就是中国,”小组委员会主席,来自肯塔基州的共和党籍联邦众议员巴尔(Rep. Andy Barr, R-KY)在听证会上说。“过去几年来中国企业利用中国雄厚的财政储蓄获取关键科技,并着眼于成为全球产业界的领头羊,引发各界强烈担忧。例如中国政府准备了2500亿美元准备主导重要的半导体市场。这不是一个新现象,而是一个新挑战。”

美国最大的优势就是自由开放的社会和市场。巴尔议员说,他担心,中国正利用美国的开放优势来达到中国加速军事和科技现代化的目标。

中国在美投资集中高科技创新领域 动机为何?

中国政府的“十三个五年规划”、“中国制造2025规划”和“互联网+行动计划”都强调了对于取得全球最顶尖科技的战略布局。与此同时,中国私企和国企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私企同样与中国政府关系深厚并得到政府的补贴,这与美国资本主义市场有很大区别,亦令美国国会担忧。

北京当局还将科技和军事力量视为国家发展的一体两面。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曾在今年3月表示,科学和技术为军事升级的关键,并呼吁加大科技创新发展的紧迫感。

最令美国国会议员忧心忡忡的是中国在过去三年来对于美国高科技领域的强烈兴趣与投资。自2013年至2016年,中国在美国高科技及创新产业投入大笔资金,平均每年投资90亿美元。

2016年,中国投资者对于软体开发、金融和商业服务,以及生态科技等领域的创新研发产业特别感兴趣。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企业也持续为美国有关产业中的初创公司进行投资,这些公司中甚至有些着重研发军民两用技术。尽管有关投资项目引发美国政界、学界对于美国国家安全的担心,但不可否认,这些资金的确成为了许多美国科技公司重要资金来源。

曾任美国财政部副部长的奇米特(Robert M. Kimmit)对议员表示,中国对美国的投资不全然出于商业或贸易考量,更是一种战略竞争。

奇米特说:“中国投资需要优先被审查,因为中国企图在各个领域与美国展开战略竞争,军事、外交、经济等。在这场竞争中,中国投入了所有国家资源,包括国有企业。”

美国会计划扩大CFIUS审查 力防关键技术外流

美国参议院多数党党鞭科宁
美国参议院多数党党鞭科宁

中国在创新领域野心勃勃,参议院多数党党鞭科宁(Sen. John Cornyn, R-TX)与来自加州的民主党籍资深参议员范斯坦(Sen. Dianne Feinstein, D-CA),连同北卡州的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博尔(Sen. Richard Burr, R-NC)上个月8日跨党派推出“外国投资风险审查更新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 简称FIRRMA),要求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IFIUS)更加严格审查外资收购美国公司,并对外国投资美国企业提供国家安全评估报告。

这项法案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美国的科技研发领域的知识和关键技术不会被其他国家借由收购或投资美国公司而轻易获取。首先,新法案将给予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更大权限检视可能构成美国国家安全威胁的外国投资交易,并强制规定特定交易必须提出申报;第二,新法案将延长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对于案件审议的时间;第三,基于国家安全考量,美国外国投资委员将针对不同国家进行不同程度的审查。法案将首次采用“具特别考量之国家”(countries of special concern)的概念来处理美国政府认为必须严格审视的案件,其中与中国有关的交易为最明显目标。

同样内容法案在众议院由来自北卡州的共和党籍众议员皮坦吉尔(Rep. Robert Pittenger, R-NC)所推出。尽管这项法案目前仍在参众两院委员会进行审议,距离通过还有很长一段程序,但该法案目前在参议院已获得10位联署支持,在众议院有14位议员联署支持,受到国会愈来愈多议员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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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美投资动机不明 美国会力推外资监管改革

  
 
美国国会
 

在中国到美国的投资一年增加两倍的势头下,美国国会联邦众议院财政委员会货币政策与贸易小组委员会12月14日召开听证会,讨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简称CFIUS)的运作,为主管外国投资的CFIUS展开全面改革听取建议。

美国为中国对外投资首选目的地之一,而中国亦成为美国最重要的外国直接投资来源国之一。自2000年到2016年底,中国对美国直接投资的交易量累计总额超过1090亿美元。(At the end of 2016the cumulative value of Chinese FDI transactions in the US since 2000 exceeded $109 billion)

据长期追踪中国在美投资情况的美国咨询公司荣鼎集团(Rhodium Group)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在美国直接投资总值为6800万美元;2015年,投资总额直线增长至150亿美元;到了2016年,这个数字跃增为460亿美元。就是这一年间增加两倍的巨幅成长吸引了美国国会和政策圈人士的警觉。

“我们在各个领域面临了一系列威胁,从产业部门空洞化,到恐怖主义,还有来自其他国家的经济竞争,他们同时也可能是潜在的军事竞争对象。我所指的主要就是中国,”小组委员会主席,来自肯塔基州的共和党籍联邦众议员巴尔(Rep. Andy Barr, R-KY)在听证会上说。“过去几年来中国企业利用中国雄厚的财政储蓄获取关键科技,并着眼于成为全球产业界的领头羊,引发各界强烈担忧。例如中国政府准备了2500亿美元准备主导重要的半导体市场。这不是一个新现象,而是一个新挑战。”

美国最大的优势就是自由开放的社会和市场。巴尔议员说,他担心,中国正利用美国的开放优势来达到中国加速军事和科技现代化的目标。

中国在美投资集中高科技创新领域 动机为何?

中国政府的“十三个五年规划”、“中国制造2025规划”和“互联网+行动计划”都强调了对于取得全球最顶尖科技的战略布局。与此同时,中国私企和国企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私企同样与中国政府关系深厚并得到政府的补贴,这与美国资本主义市场有很大区别,亦令美国国会担忧。

北京当局还将科技和军事力量视为国家发展的一体两面。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曾在今年3月表示,科学和技术为军事升级的关键,并呼吁加大科技创新发展的紧迫感。

最令美国国会议员忧心忡忡的是中国在过去三年来对于美国高科技领域的强烈兴趣与投资。自2013年至2016年,中国在美国高科技及创新产业投入大笔资金,平均每年投资90亿美元。

2016年,中国投资者对于软体开发、金融和商业服务,以及生态科技等领域的创新研发产业特别感兴趣。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企业也持续为美国有关产业中的初创公司进行投资,这些公司中甚至有些着重研发军民两用技术。尽管有关投资项目引发美国政界、学界对于美国国家安全的担心,但不可否认,这些资金的确成为了许多美国科技公司重要资金来源。

曾任美国财政部副部长的奇米特(Robert M. Kimmit)对议员表示,中国对美国的投资不全然出于商业或贸易考量,更是一种战略竞争。

奇米特说:“中国投资需要优先被审查,因为中国企图在各个领域与美国展开战略竞争,军事、外交、经济等。在这场竞争中,中国投入了所有国家资源,包括国有企业。”

美国会计划扩大CFIUS审查 力防关键技术外流

美国参议院多数党党鞭科宁
美国参议院多数党党鞭科宁

中国在创新领域野心勃勃,参议院多数党党鞭科宁(Sen. John Cornyn, R-TX)与来自加州的民主党籍资深参议员范斯坦(Sen. Dianne Feinstein, D-CA),连同北卡州的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博尔(Sen. Richard Burr, R-NC)上个月8日跨党派推出“外国投资风险审查更新法案”(Foreign Investment Risk Review Modernization Act, 简称FIRRMA),要求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IFIUS)更加严格审查外资收购美国公司,并对外国投资美国企业提供国家安全评估报告。

这项法案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美国的科技研发领域的知识和关键技术不会被其他国家借由收购或投资美国公司而轻易获取。首先,新法案将给予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更大权限检视可能构成美国国家安全威胁的外国投资交易,并强制规定特定交易必须提出申报;第二,新法案将延长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对于案件审议的时间;第三,基于国家安全考量,美国外国投资委员将针对不同国家进行不同程度的审查。法案将首次采用“具特别考量之国家”(countries of special concern)的概念来处理美国政府认为必须严格审视的案件,其中与中国有关的交易为最明显目标。

同样内容法案在众议院由来自北卡州的共和党籍众议员皮坦吉尔(Rep. Robert Pittenger, R-NC)所推出。尽管这项法案目前仍在参众两院委员会进行审议,距离通过还有很长一段程序,但该法案目前在参议院已获得10位联署支持,在众议院有14位议员联署支持,受到国会愈来愈多议员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