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驱逐外来人口:学者提请违宪审查

北京驱逐外来人口:学者提请违宪审查
 
2017年11月25日,北京市郊大兴区一名外来劳工被迫带着全部所有离开此前居住的新建村。 图片来源:路透社/Jason Le

北京市郊大兴区11月18日严重火灾之后,北京政府在寒冬之际以排除安全隐患为名的驱赶外来人口行动引发了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继百余名知识界人士联名致信中共中央及全国人大等国家机关提出抗议之后,包括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在内的八名中国学者和法律界人士12月19日联名上书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建议对北京市政府驱赶外来居民的行动,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并进行合宪性审查。我们就此电话采访联署人之一、北京人权律师莫少平先生。他表示,据他所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接到了他们的联名申请。

(联署发出「对北京市政府驱赶外来居民的行动及其依据的行政文件提请合宪性审查」建议的八名学者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天则经济研究所法律及公共治理中心主任蒋豪、维权律师莫少平、律师丁锡魁、北京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

莫少平:“据了解,这份要求合宪审查的文件,人大已经收到了。但现在还没有回应。”

法广:在此之前,大兴区火灾发生之后,已经有学者联名上书,致信中共中央,也致全国人大,就驱赶外来人口的做法提出抗议。这上一次的联名信是否得到了回应呢?

莫少平:“可能也是没有回应。但从专业角度讲,这是两份不同的东西。上次的学者签名就是一封公开信,这次是要求合宪性审查,是属于宪法和立法法规规定的一项公民的权利,就是说,公民如果认为国家机关等部门的行为、文件违背宪法的话,可以提起这样一个程序,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些行为和文件进行合宪性审查。实际上是一种违宪性审查,是(确认)是否违反宪法。这是一个法定程序,与前面(所提)学者的公开信的性质不同。学者的公开信是直接质疑这些做法,是希望领导去做。我们则是启动一个法律规定的程序,就是合宪性审查。而这种规定是立法法本身赋予公民的一个权利。就是明确有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利对各行政部门、各国家机关等的文件和做法是否符合宪法规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这种违宪或者说合宪性的审查。”

法广:那么,从法律角度讲,这份申请送达人大常委会之后,会是怎样的程序呢?

莫少平:“程序是应该 也必须进行这种审查,必须给予回复。虽然具体时间,具体的立法法等在这方面的规定不是很详尽,但是,按照相关规定,它必须对公民提出的合宪性审查,进行审查,并做出回应。”

法广:那么以前类似情况是否发生过?是否有这样按照程序而做出回复的先例呢?

莫少平:“最早的例子应该是多年前几名博士对收容审查制度,提请全国人大进行合宪性审查……”

法广:那是在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之后……

莫少平:“对,是孙志刚事件。那算是第一例提出违宪性审查,(认为)国务院收容审查规定实际上违宪。后来,全国人大……虽然没有启动程序,但可能与国务院进行了一些协调,国务院主动把收容审查条例废止了,重新又推出了一个什么救助条例(法广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法广:您觉得你们这次(的合宪性审查申请)有可能发生类似的情况吗?您怎么看这次申请的前景?

莫少平:“我不说最后发生什么情况,只说这次也是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民行使自己权利,针对北京市驱逐“低端人口”所依据的文件和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规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合宪性审查。这是一个公民的责任,或者说义务、权利。是提出启动程序。全国人大常委就应该进行审查。至于最后怎么回复、怎么处理,我现在当然不好判定。但按照法律规定,它应该进行审查。“

法广:这份联名信是从学者角度,正式要求全国人大就是否违宪展开审查。那些被驱赶的外来人口,他们是第一当事人,是否有第一当事人,从个体的角度,就他们被驱逐的事件提出申诉呢?

莫少平:“可以。他们同样是有权利的。当然,他们可能对这些法律规定不是很熟悉。作为被驱逐者,他当然有权利(提出申诉)。”

 

2003年3月,刚刚抵达广州工作的湖北大学生孙志刚因为没有办理暂住证,而在外出时被当地警方拘留,并被转送当地收容站。三天后,孙志刚被发现在一家收治收容人员的医院死亡。事件发生后,许志永、滕彪和俞江三名法学博士联名向全国人大提出违宪审查建议书,成功地推动中国政府宣布废止了导致孙志刚案发生的收容遣送制度。2003年因此被看作中国公民运动元年。但此后,萌芽中的中国公民社会不断遭遇打压。此次八名学者针对北京政府驱逐外来人口法律依据提出的合宪性审查申请能否取得积极的回复,应该也是中国法制社会建设前进与否的一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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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驱逐外来人口:学者提请违宪审查

北京驱逐外来人口:学者提请违宪审查
 
2017年11月25日,北京市郊大兴区一名外来劳工被迫带着全部所有离开此前居住的新建村。 图片来源:路透社/Jason Le

北京市郊大兴区11月18日严重火灾之后,北京政府在寒冬之际以排除安全隐患为名的驱赶外来人口行动引发了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关注。继百余名知识界人士联名致信中共中央及全国人大等国家机关提出抗议之后,包括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在内的八名中国学者和法律界人士12月19日联名上书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建议对北京市政府驱赶外来居民的行动,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并进行合宪性审查。我们就此电话采访联署人之一、北京人权律师莫少平先生。他表示,据他所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接到了他们的联名申请。

(联署发出「对北京市政府驱赶外来居民的行动及其依据的行政文件提请合宪性审查」建议的八名学者分别是: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天则经济研究所法律及公共治理中心主任蒋豪、维权律师莫少平、律师丁锡魁、北京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秦晖。)

莫少平:“据了解,这份要求合宪审查的文件,人大已经收到了。但现在还没有回应。”

法广:在此之前,大兴区火灾发生之后,已经有学者联名上书,致信中共中央,也致全国人大,就驱赶外来人口的做法提出抗议。这上一次的联名信是否得到了回应呢?

莫少平:“可能也是没有回应。但从专业角度讲,这是两份不同的东西。上次的学者签名就是一封公开信,这次是要求合宪性审查,是属于宪法和立法法规规定的一项公民的权利,就是说,公民如果认为国家机关等部门的行为、文件违背宪法的话,可以提起这样一个程序,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些行为和文件进行合宪性审查。实际上是一种违宪性审查,是(确认)是否违反宪法。这是一个法定程序,与前面(所提)学者的公开信的性质不同。学者的公开信是直接质疑这些做法,是希望领导去做。我们则是启动一个法律规定的程序,就是合宪性审查。而这种规定是立法法本身赋予公民的一个权利。就是明确有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利对各行政部门、各国家机关等的文件和做法是否符合宪法规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这种违宪或者说合宪性的审查。”

法广:那么,从法律角度讲,这份申请送达人大常委会之后,会是怎样的程序呢?

莫少平:“程序是应该 也必须进行这种审查,必须给予回复。虽然具体时间,具体的立法法等在这方面的规定不是很详尽,但是,按照相关规定,它必须对公民提出的合宪性审查,进行审查,并做出回应。”

法广:那么以前类似情况是否发生过?是否有这样按照程序而做出回复的先例呢?

莫少平:“最早的例子应该是多年前几名博士对收容审查制度,提请全国人大进行合宪性审查……”

法广:那是在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之后……

莫少平:“对,是孙志刚事件。那算是第一例提出违宪性审查,(认为)国务院收容审查规定实际上违宪。后来,全国人大……虽然没有启动程序,但可能与国务院进行了一些协调,国务院主动把收容审查条例废止了,重新又推出了一个什么救助条例(法广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法广:您觉得你们这次(的合宪性审查申请)有可能发生类似的情况吗?您怎么看这次申请的前景?

莫少平:“我不说最后发生什么情况,只说这次也是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公民行使自己权利,针对北京市驱逐“低端人口”所依据的文件和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规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合宪性审查。这是一个公民的责任,或者说义务、权利。是提出启动程序。全国人大常委就应该进行审查。至于最后怎么回复、怎么处理,我现在当然不好判定。但按照法律规定,它应该进行审查。“

法广:这份联名信是从学者角度,正式要求全国人大就是否违宪展开审查。那些被驱赶的外来人口,他们是第一当事人,是否有第一当事人,从个体的角度,就他们被驱逐的事件提出申诉呢?

莫少平:“可以。他们同样是有权利的。当然,他们可能对这些法律规定不是很熟悉。作为被驱逐者,他当然有权利(提出申诉)。”

 

2003年3月,刚刚抵达广州工作的湖北大学生孙志刚因为没有办理暂住证,而在外出时被当地警方拘留,并被转送当地收容站。三天后,孙志刚被发现在一家收治收容人员的医院死亡。事件发生后,许志永、滕彪和俞江三名法学博士联名向全国人大提出违宪审查建议书,成功地推动中国政府宣布废止了导致孙志刚案发生的收容遣送制度。2003年因此被看作中国公民运动元年。但此后,萌芽中的中国公民社会不断遭遇打压。此次八名学者针对北京政府驱逐外来人口法律依据提出的合宪性审查申请能否取得积极的回复,应该也是中国法制社会建设前进与否的一个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