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本土派领袖梁天琦被判犯有参与暴动罪
香港一家法院认定本土派领袖梁天琦在两年前的旺角骚乱案中犯有参与暴动罪。这一判决可能使梁天琦面临高达12年的监禁。
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五就涉及梁天琦等5名被告的旺角骚乱案件作出裁决,梁天琦一项涉及亚皆老街的暴动罪成立,但陪审团认定另一项煽惑暴动罪不成立。此外,陪审团也未能就梁天琦当晚在另一个地方被控触犯参与暴动罪作出裁决。
另一名被告卢建民被控的暴动罪也成立,但陪审团未能达成大比数裁决另外3名被告的参与暴动罪或非法集结罪成立。
梁天琦先前为政治组织“本土民主前线”的发言人,他与其他四人被控在2016年农历大年初二的旺角骚乱中冲击在现场执勤的警察。当时被视为主张「港独」的本民前在旺角发起集会,期间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超过100人受伤。
在香港2014年底爆发的“占领中环运动”中,一批青年领袖崛起,梁天琦是其中代表人物之一。他和黄之锋、黄台仰等多位积极参与各类民主运动的人后都被以各种罪名而被起诉和判刑。
旺角暴动案裁决 梁天琦暴动罪成立 煽惑暴动不成立
2018年5月18日,梁天琦由囚车押送离开法院。(林国立摄)
香港前年发生的旺角暴动案,本土民主前线前召集人梁天琦,被控的一项暴动罪成立,而煽惑暴动罪就不成立,其中有一名被告就全部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梁天琦的代表律师表示,会研究是否就梁天琦被定罪的亚皆老街暴动罪上诉。(林国立 报道)
早前已经承认一项袭警罪被还押的梁天琦,周五(18日)晚由囚车押送离开高等法院,十多名支持在场叫口号声援。
代表律师蔡维邦表示,梁天琦案发时无煽动他人破坏社会安宁,认为他煽惑暴动罪不成立是正确的,至于入罪的暴动罪,就会研究是否上诉。
蔡维邦说:因为梁天琦当时言行,没有叫任何人破坏社会安宁,所以我认为煽惑(不成立)是正确的。
记者问:但亚皆老街暴动的入罪,会否考虑上诉?
蔡维邦说:当然要细心考虑,我们要看整个审讯时间很长,有很多不同的程序或证据,要研究有否理据可以上诉。
案中有五名被告,唯一一个全部控罪不成立的林伦庆在庭外见记者,只是感谢支持,未有回应提问。
林伦庆说:多谢支持,我没说话可以说。
记者问:自己三项暴动罪脱罪有何感受,会否觉得很幸运?
林伦庆说:我需要一些时间休息。
主控官郭栋明就无回应任何提问。陪审团是经过三日退庭商议后,就案中部分控罪作出裁决。他们一致裁定,梁天琦涉及的亚皆老街暴动罪成立,在砵兰街的暴动罪就以6比3,未能达成绝大多数的有效裁决,至于煽惑暴动罪就不成立。
同案其他被告,卢建民的砵兰街暴动罪,一致裁定罪名成立;林傲轩的非法集结罪成,但暴动罪未能达成裁决;李诺文涉及的暴动罪,同样未达成裁决;而林伦庆被控三项暴动罪就获陪审团一致裁定全部不成立,当庭释放。法官押后至下周一(21日)处理各个被告的求情,未能达成有效裁决的控罪,就会在下月11日再开庭处理。
律政司回应表示,未决定是否要求法庭就未能达成裁决的控罪重审,是否上诉就要再研究。
除了裁决,案件周五亦发生插曲,法官彭宝琴下午在没有陪审团情况下开庭,指有人发电邮去司法机构办事处投诉,附上四位陪审员容貌,显示有人在公众席进行违法行为,损害审讯完整性,或令陪审团受压或受不当滋扰,但法官未有解散陪审团,只是下令不让公众进入法庭内,只能在大堂旁听。而在较早前审讯期间,先后有两人闯入法庭拍照,被逐出法庭,但未有人因而被捕。
本身是大律师的公民党议员杨岳桥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事件非常严重,律政司和警方必须严正跟进。
杨岳桥说:这是令人忧虑的,因为这是香港前所未见,以往未试过有这样的事。律政司和司法机构应该尽快严谨和积极跟进,是应要在一些重要或敏感案件,应该加强庭警驻守,确保在庭的人既可以保护公开聆讯之馀,但又不会有人尝试骚扰陪审团。
据了解,警方已将事件交由港岛重案组跟进,退庭后警方安排大批人手接送陪审团离开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