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网络图片)
1949年12月10日,蒋介石逃离成都来到台湾,第二天就召见吴国桢,按照美国方面的建议任命其接替陈诚的台湾省主席一职。吴国桢在台湾省主席任上励精图治,帮助国民党度过了危险期,同时又与推行特务统治的蒋经国形成尖锐对立。1953年1月,艾森豪威尔出任美国总统,开始更加积极地援助台湾。蒋介石父子觉得吴国桢已经失去利用价值,便于同年4月1日任命前行政院长俞鸿钧接替吴国桢的台湾省主席职务。
与蒋介石、蒋经国父子决裂的吴国桢几经交涉,才得以和妻子一起乘坐飞机离开台湾,于1953年5月25日抵达美国,其家人被蒋介石父子扣为人质。
蒋介石预料到吴国桢抵达美国后会有所表示,亲自命令驻美大使顾维钧主持应对,胡适为此与吴国桢进行了长达八小时的私人密谈。吴国桢不顾胡适等人的劝告,在公开发表的《上国民大会书》中激烈批评台湾的一党专政、特务横行、言论不自由、人权无保障等诸多问题。台湾当局反过来制造散播谣言,指责吴国桢套取巨额外汇,贪污50万美金,在美国过着奢华的寓公生活,并且动员台湾方面所谓的“全体教授”联名发表抨击吴国桢的公开声明,还威胁说要对吴国桢提起诉讼。
作为回应,吴国桢在1954年6月的《展望》(Look)双周刊发表标题为《你的钱为福尔摩莎建成了一个军警国家》(Your Money Has Builta Police State in Formosa)的长篇文章,指责蒋介石父子“反共需用共产党的手段”的特务统治,认定一直保持武装戒严状态的台湾已沦为一个“军警国家”。
“福尔摩莎”(Formosa),是葡萄牙人对台湾的旧称。吴国桢的文章发表后,顾维钧、陈之迈等人反复商议的结果,决定请胡适署名发表反驳文章,陈之迈为此专门到纽约与胡适协商,胡适倒是一口答应了下来。
1954年7月23日,胡适请大使馆打电报给外交部长叶公超,请他核实几件事情:
在写批评吴国桢文章。请即刻电告下列几点:一、他说台湾在戒严令下,所有案件都归军法审判。他这么说有理由否?我的了解是否正确,亦即,只有牵涉到政治、匪谍,以及1950年4月以后违反《安定金融措施办法》的案子,才由保安司令部审讯?二、他在划分军法与一般司法审判方面是否作过努力?三、他是否亲率军警逮捕台湾糖业公司的沈镇南?
关于这项文献证据,江勇振在新近出版的《舍我其谁:胡适(第四部)国师策士1932—1962》的第四章里评论说:如果吴国桢“亲率军警逮捕台湾糖业公司的沈镇南”,则吴国桢就是警察国家的头子,胡适就可以用这个矛,来攻吴国桢指控台湾是一个警察国家的盾。沈镇南这个例子后来不在胡适攻击吴国桢的文章里出现,“我们可以判断胡适没有得到他希望能用来‘将军’吴国桢的证据”。
1954年8月16日,胡适在《新领袖》(The New Leader)周刊公开发表写给吴国桢的公开信《福尔摩莎有多自由?》(How Free Is Formosa?)。江勇振在《舍我其谁:胡适(第四部)国师策士1932—1962》的第723—740页里反复强调说,胡适的这篇驳斥吴国桢的文章,“是一篇集说谎、抹黑、栽赃之大成的作品”。
那么,胡适到底有没有在这篇文章里面针对吴国桢“说谎、抹黑、栽赃”呢?
按照胡颂平著《胡适先生晚年谈话录》的记载,胡适虽然没有在《福尔摩莎有多自由?》中专门谈论吴国桢与沈镇南案,但是,他在雷震案发生后的1960年11月17日,关于此事还是有过说明的。
1960年11月16日,青年党人夏涛声、陈启天等人邀请胡适到《时与潮》杂志社参加晚宴,前《自由中国》杂志的撰稿编委殷海光也应邀出席了这场宴会。第二天,胡适给胡颂平谈到殷海光在前一天宴会上与陈启天吵架的情形,觉得殷海光的态度不够好:
过去《自由中国》半月刊的社论可能有许多是他做的,他是一个书呆子。那年为了吴国桢的事情,我写了一篇文章。那是殷海光得到美国国务院四个月的补助到美国去。他给我一封很不客气的信。……吴国桢那时当台湾省政府主席兼保安司令部司令,蒋先生很信任他,他有权可以做事。台糖公司沈镇南的枪决,是他以保安司令的职务签字的,怎么可以反过来批评政府呢?他是个说诳的人,但我那篇文章里没有把他的诳话写出来。
如此一来,胡适关于台糖公司沈镇南一案的“这个矛”,当时虽然没有攻吴国桢指控台湾是一个警察国家的盾,到了64年之后的今天,却于冥冥之中刺穿了江勇振在《舍我其谁:胡适(第四部)国师策士1932—1962》一书里洋洋洒洒指控胡适“集说谎、抹黑、栽赃之大成”的纸糊盾牌。
关于吴国桢的“存心说诳”,胡适在《福尔摩莎有多自由?》(How Free Is Formosa?)中指出,他曾看见至少269件保安司令部的判决书,上面都有台湾省主席兼保安司令吴国桢的官印和亲笔签名,而吴又自称时常放人,这都证明吴国桢实际上是有权参与保安司令部的事情的。
针对胡适的指责,吴国桢在1954年8月12日以美国邮局挂号并且要求收信人签写收条的方式寄给胡适的信件里辩护说,他担任保安司令确实是有名无实,蒋介石父子、陈诚、彭孟缉、王世杰都知道其中的条件。胡适如果不相信,可以和王世杰谈一谈,胡适应该查阅保安司令部的全部档案,那样就可以发现多少百分比的案件没有交到他吴国桢的手里。
吴国桢在这封挂号信里谈到,胡适在离开台湾两天前的1953年1月15日,两个人曾经有过一次私密会谈:“你告诉我你跟委员长在‘日月潭’的谈话。你对他说台湾没有言论自由,因为没有一个人敢批评蒋经国跟彭孟缉——两个特务头子。你说你因为太客气了,以至于没有把委员长也列于其中。”
江勇振引述这段文字之后,又抄录了胡适写在1953年1月16日的日记里面的一段话:
蒋公约我吃晚饭,七点见他,八点开饭。谈了共两点钟,我说一点逆耳的话,他居然容受了。
我说,台湾今日实无言论自由。第一,无一人敢批评彭孟缉。第二,无一语批评蒋经国。第三,无一语批评蒋总统。所谓无言论自由,是“尽在不言中”也。
接下来,江勇振评论说:“吴国桢这段话,让我们知道胡适是在‘日月潭’见蒋介石。这点胡适在日记里没告诉我们。更重要的是,吴国桢的这段话,也让我们怀疑胡适在谈话中,是否真的说了‘无一语批评蒋总统’的话。……胡适这个脉络谎言所提醒我们的,是一个历史研究里最无法克服的难题,亦即,胡适晚年的日记究竟有多信实。如果胡适晚年的日记的信实度启人疑窦,这就真应了我在本部第三章所感叹的,反共、反共、多少学者的罪行假汝之名行之!”
言之凿凿地指控胡适的1953年1月16日的日记是所谓的“脉络谎言”甚至是“罪行”的江勇振,显然没有真切地注意到,他引用为证据的吴国桢的记录,是发生在1953年1月15日。胡适是不可能在1953年1月15日,就把他在1953年1月16日与蒋介石见面谈话的内容提前讲述给吴国桢的。所谓胡适在“日月潭”见蒋介石,分明是发生在1953年1月15日之前的另一次会面。
查勘胡适日记,1952年12月12日上午,蔣介石邀請胡适一起到离日月潭不远的新竹檢閱軍隊。蔣介石在同一天的日記中寫道:“胡適來此遊覽,招待及聽取其報告,約談十五分時,乃寢。不料寢後竟未能安睡,直至今晨二時,服藥後亦不奏效,苦痛極矣。此乃為胡之言行或為美國近情所致乎?”
由于1953年12月12日晚上,胡适与蒋介石的会谈并不愉快,胡适谈话时便有所保留。到了即将离开台湾的1953年1月16日,胡适在和蒋介石单独会谈的饯行宴中,在气氛比较融洽的情况下,不客气地说出了“把委员长也列于其中”的一些“逆耳的话”:“第一,无一人敢批评彭孟缉。第二,无一语批评蒋经国。第三,无一语批评蒋总统。”蒋介石当时也颇为感动。像这样的事情,难道就不可以发生吗?采用“集说谎、抹黑、栽赃之大成”的恶毒话语罗织胡适的“脉络谎言”甚至是“罪行”的江勇振,不是恰好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充分证明了他自己的相关叙述是“集说谎、抹黑、栽赃之大成”的“脉络谎言”吗?!
作为两边都能说上话的一个人,胡适在写给吴国桢的公开信《福尔摩莎有多自由?》里,确实没有以超然第三方的相对公正的立场,替相对弱势的吴国桢及其遭受到株连的亲属维护最为基本的个体权利,反而表现得过于急切地替蒋介石、蒋经国父子及其专制当局提供单边片面、强词夺理、言过其实的偏袒辩护。但是,江勇振采用“集说谎、抹黑、栽赃之大成”的恶毒话语罗织胡适的所谓“脉络谎言”,无论如何,都是不能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