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民:问题在于你要建成什么样的国家

联邦论


先抄句托克维尔的话:“如果说美国有一时期曾达到使它的居民一直向我们显示其自豪的想象力的荣誉顶点,那正是国家权力可以说是自动放弃统治权的最高时期。”——《论美国的民主·第八章联邦宪法》

有人说中国最大的问题就是经济增长与人民没有关系:“经济发展创造的财富用来支援非洲,救助欧洲,购买美国国债,举办奥运会、大运会、世博会,去造神州嫦娥,供养着世界最庞大的官员队伍,而人民并没有从中受益多少。所以经济发展在中国跟人民没关系。”

手边有本《联邦论》,它被誉为美国宪法的“圣经”,“它在历史上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本身”。美国最高法院曾经把它当做宪法的来源加以引证。不管你承认与否,公认《联邦论》“在多方面对现代政治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以至于《论美国的民主》以及《旧制度与大革命》的作者、法国的托克维尔认为:“《联邦论》是一部好书,尽管它是专为美国而写的,但亦为全世界的国务活动家所必读。”

当然,以中国人的眼光,《联邦论》,其实就是美国建国前几个重量级知识分子+政治家,在报纸上为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而进行的探讨争论。可也正是这样“一场”探讨和争论,确立了建立美国这个国家的基本方针原则,再加之后来的完善,特别是,使一个年轻的美利坚才很快变得强大起来,且一直强大到今日。

《联邦论》第“十四”篇,是詹姆斯·麦迪逊的文章,题目叫《对反对者根据国家幅员所提出的反对意见的答辩》,文中说:“今天美国能够为全世界树立榜样,在拥护个人权利和公共福利方面,表现出无数的革新和改善,……他们完成了一项史无前例的、人类社会的革命。他们建立了一种世界上从无范例的政府结构形式。”

可以说美国早在建国前包括建国之后不久,就基本解决了建成一个什么样的国家的问题,这是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做到或做不到的。

本人曾在一篇文章中幻想过:如果现在的中国是美国,而现在的美国是中国,再说得更具体一点,如果现在生活在美国的是中国人,生活在中国的是美国人,生活在美国的中国人会怎么说,他们会不会嘲笑:你们有什么可牛的,张口闭口就是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可到今天还是“发展中国家”;而我们虽然才建国两百多年,可我们至少已“称霸”世界一百年了。

以本人看到今天中国一些人德性,真能这么“嘲笑”,怕要算客气的,以本人猜想,一些不长脑子的中国人,很可能会膨胀到天上去了。

这并非本人心血来潮或脑洞大开,我敢说,不管是金灿荣的粉丝、胡锡进的粉丝、张维为的粉丝、赵盛烨的粉丝、司马平邦的粉丝、周小平的粉丝、卢克文的粉丝,他们想过我说的这些吗?他们绝不会这么想。因为这么一想,他们就无地自容。他们害怕这种无地自容,不敢想。可不敢想,有什么用,如果把我说的变成现实,他们的粉丝一定会像我上面说的那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然而,美国人包括美国青年这么想这么说了吗。没有。所以说,这是境界问题。一个国家也像一个人一样,或者,一个人也像一个国家一样:有什么境界,才会有什么思想,才会说出什么话。即使在一个早上让中国变得同美国一样强大,那些人也不懂这里说的境界。

这二年央视有一个公益广告,幼儿园的幼师教一群孩子们念“核心价值观”——

幼师:富强。

孩子:富强。

幼师:民主。

孩子:民主。

……

如果你只看到这则公益广告,你自然相信,这些孩子将来长大成人,一定是个文明的中国人,不会有极端民族主义思想,至少不会像蔡洋一样;也不会不懂民主。

现在你到街头随便问一个人,中国应该建成什么样的国家,只要问的不是毫不搭界的人(中国大学生包括读过高中的人已经占很大比例),他或她大概会告诉你八个字:“繁荣富强,自由民主。”即建成这样的国家。看得出,这短句中有三个词组都来自“核心价值观”。

但是,细说起来,三个词组勉强有一个词组可以“直起腰来”,说做到了或实现了,而这个词组就是“富强”。当然,这么说,一些喜欢实事求是的中国网民会有意见,但我只是相对过去的中国而言,而“富强”确实是相对的,非常容易量化。另外两个词组,不管主流媒体如何自我感觉良好,大家都知道,跟“富强”相比,还差得远,尽管它们同样可以量化。

也就是说,中国的“自由、民主”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远的不说,之所以会出现“通报”李云迪嫖娼,那还是一些部门一些人的任性,而这种任性是由来已久的。

前些天,曾担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司法部部长的傅政华倒掉后,媒体曝出早在五年多前,雷洋一案之所以“不了了之”,就因为有时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的傅政华在那儿抗拒依法处理这起案子。一个国家的公安部二把手都不考虑中国应该建成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或者根本不去为建成一个法治国家着想,那么,这个国家等而下之的人们又能如何呢?

我们知道,有现在这样一个美国,不是偶然的,也不是造物主赐予的。美国国家尚未建立,就有个州议员帕特里克·亨利(Patric Henry)在费吉尼亚州议会上发表了著名演说,题目叫《不自由,勿宁死》,这种维护自由的决心,如果真有上帝,上帝也一定会大受感动。本人曾写过文章,觉得这个议员演讲的题目很好玩,中国人怎么会这么翻译呢?后来才想明白,因为这演讲是在两百多年前,当时地球上还没有美利坚(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简称USA)这个国名,而当年汉语,还是文言文,否则,很可能就会译成:不自由,宁愿去死。

两百多年后,谁都不会怀疑,建成一个自由的国家,是一个国家富强、民主的重要保证。没有自由,一个国家不可能强大到哪里去,就算短时间强大,也很难维持下去。希特勒的德意志、奉行军国主义的日本,还有被中国人叫了数年的“老大哥”苏联,都证明了这一点。

若一直没搞清楚建成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或者一切都是为政治服务,那么这个国家就会乱象丛生,更谈不上依法治国;而只要不是依法治国,什么自由、民主,都是一句空话。

若是本作者人微言轻,就容我将为美国《联邦论》写下《序言》的作者克林登在其“序言”结尾的几句话抄在这里:

“这本书提出的教训是:没有自由就没有幸福;没有自治就没有自由;没有宪政就没有自治;没有道德就没有宪政——没有稳定与秩序,这一切伟大的东西都不会产生。”

当然,倒过来,如果“稳定与秩序”不是为了建立那些伟大的东西,那就是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自身的问题,上帝也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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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民:问题在于你要建成什么样的国家

联邦论


先抄句托克维尔的话:“如果说美国有一时期曾达到使它的居民一直向我们显示其自豪的想象力的荣誉顶点,那正是国家权力可以说是自动放弃统治权的最高时期。”——《论美国的民主·第八章联邦宪法》

有人说中国最大的问题就是经济增长与人民没有关系:“经济发展创造的财富用来支援非洲,救助欧洲,购买美国国债,举办奥运会、大运会、世博会,去造神州嫦娥,供养着世界最庞大的官员队伍,而人民并没有从中受益多少。所以经济发展在中国跟人民没关系。”

手边有本《联邦论》,它被誉为美国宪法的“圣经”,“它在历史上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本身”。美国最高法院曾经把它当做宪法的来源加以引证。不管你承认与否,公认《联邦论》“在多方面对现代政治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以至于《论美国的民主》以及《旧制度与大革命》的作者、法国的托克维尔认为:“《联邦论》是一部好书,尽管它是专为美国而写的,但亦为全世界的国务活动家所必读。”

当然,以中国人的眼光,《联邦论》,其实就是美国建国前几个重量级知识分子+政治家,在报纸上为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而进行的探讨争论。可也正是这样“一场”探讨和争论,确立了建立美国这个国家的基本方针原则,再加之后来的完善,特别是,使一个年轻的美利坚才很快变得强大起来,且一直强大到今日。

《联邦论》第“十四”篇,是詹姆斯·麦迪逊的文章,题目叫《对反对者根据国家幅员所提出的反对意见的答辩》,文中说:“今天美国能够为全世界树立榜样,在拥护个人权利和公共福利方面,表现出无数的革新和改善,……他们完成了一项史无前例的、人类社会的革命。他们建立了一种世界上从无范例的政府结构形式。”

可以说美国早在建国前包括建国之后不久,就基本解决了建成一个什么样的国家的问题,这是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做到或做不到的。

本人曾在一篇文章中幻想过:如果现在的中国是美国,而现在的美国是中国,再说得更具体一点,如果现在生活在美国的是中国人,生活在中国的是美国人,生活在美国的中国人会怎么说,他们会不会嘲笑:你们有什么可牛的,张口闭口就是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可到今天还是“发展中国家”;而我们虽然才建国两百多年,可我们至少已“称霸”世界一百年了。

以本人看到今天中国一些人德性,真能这么“嘲笑”,怕要算客气的,以本人猜想,一些不长脑子的中国人,很可能会膨胀到天上去了。

这并非本人心血来潮或脑洞大开,我敢说,不管是金灿荣的粉丝、胡锡进的粉丝、张维为的粉丝、赵盛烨的粉丝、司马平邦的粉丝、周小平的粉丝、卢克文的粉丝,他们想过我说的这些吗?他们绝不会这么想。因为这么一想,他们就无地自容。他们害怕这种无地自容,不敢想。可不敢想,有什么用,如果把我说的变成现实,他们的粉丝一定会像我上面说的那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然而,美国人包括美国青年这么想这么说了吗。没有。所以说,这是境界问题。一个国家也像一个人一样,或者,一个人也像一个国家一样:有什么境界,才会有什么思想,才会说出什么话。即使在一个早上让中国变得同美国一样强大,那些人也不懂这里说的境界。

这二年央视有一个公益广告,幼儿园的幼师教一群孩子们念“核心价值观”——

幼师:富强。

孩子:富强。

幼师:民主。

孩子:民主。

……

如果你只看到这则公益广告,你自然相信,这些孩子将来长大成人,一定是个文明的中国人,不会有极端民族主义思想,至少不会像蔡洋一样;也不会不懂民主。

现在你到街头随便问一个人,中国应该建成什么样的国家,只要问的不是毫不搭界的人(中国大学生包括读过高中的人已经占很大比例),他或她大概会告诉你八个字:“繁荣富强,自由民主。”即建成这样的国家。看得出,这短句中有三个词组都来自“核心价值观”。

但是,细说起来,三个词组勉强有一个词组可以“直起腰来”,说做到了或实现了,而这个词组就是“富强”。当然,这么说,一些喜欢实事求是的中国网民会有意见,但我只是相对过去的中国而言,而“富强”确实是相对的,非常容易量化。另外两个词组,不管主流媒体如何自我感觉良好,大家都知道,跟“富强”相比,还差得远,尽管它们同样可以量化。

也就是说,中国的“自由、民主”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远的不说,之所以会出现“通报”李云迪嫖娼,那还是一些部门一些人的任性,而这种任性是由来已久的。

前些天,曾担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司法部部长的傅政华倒掉后,媒体曝出早在五年多前,雷洋一案之所以“不了了之”,就因为有时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的傅政华在那儿抗拒依法处理这起案子。一个国家的公安部二把手都不考虑中国应该建成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或者根本不去为建成一个法治国家着想,那么,这个国家等而下之的人们又能如何呢?

我们知道,有现在这样一个美国,不是偶然的,也不是造物主赐予的。美国国家尚未建立,就有个州议员帕特里克·亨利(Patric Henry)在费吉尼亚州议会上发表了著名演说,题目叫《不自由,勿宁死》,这种维护自由的决心,如果真有上帝,上帝也一定会大受感动。本人曾写过文章,觉得这个议员演讲的题目很好玩,中国人怎么会这么翻译呢?后来才想明白,因为这演讲是在两百多年前,当时地球上还没有美利坚(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简称USA)这个国名,而当年汉语,还是文言文,否则,很可能就会译成:不自由,宁愿去死。

两百多年后,谁都不会怀疑,建成一个自由的国家,是一个国家富强、民主的重要保证。没有自由,一个国家不可能强大到哪里去,就算短时间强大,也很难维持下去。希特勒的德意志、奉行军国主义的日本,还有被中国人叫了数年的“老大哥”苏联,都证明了这一点。

若一直没搞清楚建成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或者一切都是为政治服务,那么这个国家就会乱象丛生,更谈不上依法治国;而只要不是依法治国,什么自由、民主,都是一句空话。

若是本作者人微言轻,就容我将为美国《联邦论》写下《序言》的作者克林登在其“序言”结尾的几句话抄在这里:

“这本书提出的教训是:没有自由就没有幸福;没有自治就没有自由;没有宪政就没有自治;没有道德就没有宪政——没有稳定与秩序,这一切伟大的东西都不会产生。”

当然,倒过来,如果“稳定与秩序”不是为了建立那些伟大的东西,那就是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自身的问题,上帝也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