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颜:中国的造圣文化与毛泽东的成圣之路(1)

“圣团队”


在中国当代人物中,毛泽东是我最有兴趣理解的人物之一。若要论中国有史以来哪一个人曾经激发出大众的最大狂热,这桂冠恐怕非毛莫属。我的父辈成长于毛的新中国,对毛无比虔诚,幼年的我对此耳濡目染甚深。尽管毛的后期统治给中国造成空前的浩劫,在当代,从中国偏远农村的成千上万农民到世界各地的许多知识分子都在怀念他。当今中国的领导人对毛无比景仰,正在竭力效仿他,其治下的社会正在回归毛时代的供销社、公共食堂和公私合营的做法。未来,在后共产党时代的乱局中,能激发出中国大众的狂热的很有可能仍然将是毛泽东那样的人。

大而言之,毛泽东的巨大能量来自于他与中国大众的渴求共鸣的能力,所以,理解毛就是理解整个中华文化。小而言之,一个人如果能多理解一点民族文化,他也就能多理解一点自己,因为自己是民族文化的产物。

毛与古代帝王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是:他们都掌握了这个泱泱大国的最高世俗权力。不同之处是:毛还是全中国人民的精神导师。本文试图论证他之所以能达到如此登峰造极的地位,与中国的造圣文化有关,并且这种文化在当代仍然产生着强大的影响。

1. 造圣文化

萧延中在“中国崇‘圣’文化的政治符号分析”一文中总结了几位历史学家对中国历史上的”造圣“现象的研究结果。【1】他首先讨论了顾颉刚的发现:自西周以至春秋初年,人们只知道有一个“禹”,“然则禹是上帝派下来的神,而不是人。” 然后,“到了孔子时代,出现了尧舜;秦灵公时始祭黄帝;后来又有神农氏、庖牺氏;……最后在汉代又把苗族始祖盘古引入到古史系统,于是开天地之盘古又被排在天皇之前了。” 所以,“时代越后,知道的古史越前;文籍越无征,知道的古史越多”。

神与圣的基本区别是:神是超自然的存在,不直接参与人类社会的现实生活。圣,不管是真实存在的还是被虚构出来的,都具有活生生的人的所有特征,都直接参与现实生活。

用一句话来简单表述顾先生的发现,就是,令无数古人心向往之的三皇五帝和他们的田园牧歌时代都是后人编造出来的。

古人为什么要编造出那么些圣人来呢?萧延中用涂尔干对澳洲土著人的图腾崇拜的研究结果给出了一个解释:“涂尔干指出,‘图腾’的原始意思是‘我是谁’(Who I am),这显然是一个集体认同(identity)问题,而所谓‘认同’的含义又是进行‘人-我’区分……在原始氏族社会中,这种群族身份的确认非常重要,因为在激烈残酷的竞争中,一方面,孤独的个体只有依赖于群体的保护才可得以安全地生存;另一方面,群体也只有使个体遵循严格的一致性规则才有能力对抗自己的敌人。换言之,无论从各种角度看,群体生活的内部凝聚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而且内部凝聚的程度愈高,生存的竞争力也就愈强。涂尔干用Solidarity(可译为‘团结一致’)一词来指涉这种内部凝聚力。为了使‘自己人’与‘他者’有所区别,因而就需要选择某种标识以确认身份,并强制性地要求氏族成员向这一身份认同,于是就产生了图腾。这也就是说,图腾之真正的功能是社会认同。也正是这种关乎群族存亡的共同体认同,使凡俗、普通的图腾具有了神圣性。”【1】

图腾崇拜是原始人类部落对一些自然事物 – 如某种巨熊、某种大蛇、一颗老树、一座山 – 的崇拜。涂尔干认为,原住民的图腾崇拜的真正所指并不是那头熊、那条蛇、那棵老树本身,而是他们自己 – 不是他们的个体身份,而是他们的群体身份。一个部落中的所有人因为共同信仰同一个图腾而凝聚在一起,图腾是他们的集体存在的象征。

集体的存在是抽象的。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只能看到集体中其他个体成员的锅碗瓢盆、柴米油盐、鸡毛蒜皮,而看不到集体本身的存在;或者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有了图腾,集体这个抽象的存在就变成为一个具体的、可视的、可以为每个群体成员明白无误地理解的符号。这是一种简化,更是一种升华。一个人认同其图腾时,他就认同于图腾代表的这个群体,也就把自己的群体与崇拜其它图腾的群体以最清晰的方式区分开来。在小说《哈利波特》中,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小魔法师们依其性格和喜好被分入有不同图腾的四个学院,如勇敢进取者进入以狮子为图腾的格兰芬多学院,深沉善谋者进入以毒蛇为图腾的斯莱特林学院。从此,对于每个小魔法师而言,自己的图腾就成为自己的群体身份的象征,他将终生为这个图腾所代表的价值和荣誉而战。

凝聚于一个图腾之下的集体具有单个个体不具有的两个特征:
首先,离开了集体的个人的生命是速朽的,而融入了集体的个人的生命是永恒的。一个个体为了集体的事业而死去时,集体中的其他人会将他的事业继续下去,因而他的有限的肉体生命有了不朽的意义。

其次,集体的力量大于个体的总和。单个的个体是懦夫,而这些个体凝聚在同一个图腾之下时,他们就个个都成了勇士。

共同的崇拜把每个人卑微而有限的生命与集体的不朽意义连接在一起,因而自己的生命得到光大、具有了不朽的意义,如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岳家军:对于那些普通士兵,威风凛凛的岳元帅和那面同样威风凛凛的“岳”字大旗就是他们的图腾。那面大旗还在高高飘扬时,他们就士气高昂、舍生忘死;那面大旗一旦倒下,他们贪生怕死的本性就重新暴露无余,于是兵败如山倒。对于自诩为“龙的传人” 的当代中国人,龙就是他们的图腾,并且这个“龙”字决不只是那个张牙舞爪的虚构怪物;这一个字中蕴含着无数的历史和情感积淀,可以使千千万万的人热血贲张。

同样,中国古人也需要图腾。一方面,随着部落吞并和整合的不断进行,统治者需要越来越伟大的官方图腾来取代每个被吞并的小部落的那些杂牌图腾,于是就有一个接一个的圣被造出来。另一方面,被统治者也需要图腾来作为他们道德生活的根基、给他们卑微而有限的生命赋予不朽的意义。

图腾是个内容至为简单的符号,所以个体在认同于这个符号时,也必须忘掉自己的独特性和生活的多面性,将自己简化为这个符号。这保证了群体中的每个个体都如军营中的士兵一样“遵循严格的一致性规则”。

这里简要说明“圣”字的意义的历史沿革。白欲晓认为,“在中国上古宗教文化中,圣的原初意义是听闻神命,‘圣’人乃是通神之人。圣的原始定义是通神。”【2】 后来,圣的这个身份被王权垄断。到了春秋时代,圣逐渐被学者们从德行、睿智等伦理角度来定义,如后来的“圣贤”一词专指道德学问第一流的人物。

另一方面,中国的君主们仍然保有圣的“通神”原初含义。君权神授的观念一直被绝大多数古代人接受,“圣上”、“圣明”、“圣旨”、“圣谕”等词都是帝王专用。

所以历史上的圣有两种并行的含义:一种是由世俗权力定义的权威,持有这种权威者自称其权威来自神、上天。另一种是由从道德伦理定义的权威;这些人是大众之中的“人伦之至“、“出乎其类拔乎其萃“者。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两种权威经常互相作用、彼此重合。持有世俗权力的帝王也声称自己持有道德伦理的权威。孔子虽然被钦定为圣人,儒家学说仍然必须符合帝王统治的需要。没有不被王权制约的道德圣人,也没有不试图占据道德制高点的王权。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教合一文化。

2. 崇神体系与崇圣体系

可以把以圣为核心的崇拜体系(下文中称为崇圣体系)与以神为核心的崇拜体系(下文中称为崇神体系;以基督教为例)做个比较。首先是它们的共同之处:
首先,神与圣所代表的伦理价值和行为方式都至高无上、不可亵渎、不允许挑战。
其次,神与圣的理论都能解释一切,其中不存在任何矛盾和冲突。
最后,神与圣分别是其统摄之下的所有社会成员的思考和行为准则的制定者,所有人都必须服从。

然后是两种体系的不同之处:
首先,神成为至真至善至高的灵魂的载体时,其结果是:在神之下的俗世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对平等。比如,《旧约》中以色列的王与普罗大众都是神的子民,都要接受神的律令的约束;他们之间只有世俗事务领域的高低之别,没有伦理道德领域的高低之别。中国文化中的圣虽然是肉身,却是规则的终极制定者;他们与其他人之间在世俗事务领域中和伦理道德领域中都是不平等的。在现实社会中,在最大的圣与普通人之间又存在着各种较小的圣(下一节中有详细讨论),形成各种等级的规则制定者,在下者从思想到行为都必须服从在上者。因此,从社会伦理的意义上来说,崇神体系是平等的社会,而崇圣体系是等级社会。

其次,在崇神体系中,握有世俗权力者要对神心存敬畏。天主教中的圣徒虽在汉译中有“圣”之名,但其本质是神的奴仆,其超人的执着和勇气等美德都是来源于对神的顺服。他们与普通人之间的关系也是相对平等的关系。在崇圣体系中,那些在世的圣自己就是规则的终极制定者,所以他们不需要对任何人或神心存敬畏,因此其人格的缺陷也容易放大为具体政策的缺陷,对社会造成重大的伤害。后人封的圣也是如此:与之绑定的符号和象征意义通常都有非常具体的现实指向,所以也就有更大的被追究责任的可能性。孔子在二十世纪的中国面临的就是这样的尴尬。

第三,神是永在的,所以崇神体系的社会有较高的连续性。如果神体现的基本伦理原则是得到多数大众认可的伦理原则,对神的反叛也很难有立足之地。但圣是肉身,所以任何握有世俗权力者都可以不断造出一些新的圣来。今圣可以完全推翻昔圣的地位和训令,将其势力范围之内的整个话语体系全部改写,这就是俗话说的“一朝天子一朝臣“。比如,毛泽东和共产党建政后把自己治下的社会称为新社会,而把在此之前国民政府治下的社会称为“万恶的旧社会”。于是,与从前社会有关的所有事物、人物和价值都要被涂上邪恶的色彩。

第四,崇神体系中人与神的交流方式和崇圣体系中人与圣的交流方式不同。在崇神体系中,普通人与神的对话方式是祷告,而祷告的本质是人与自己内心的对话、与自己的终极价值观的对撞。人在社会中的行为最终取决于他自己的终极价值观的裁决。在崇圣体系中,普通人与圣没有直接交流的渠道,这意味着指导人行为的准则较少来自内心,较多来自外部社会。一个例子是儒家文化中的核心概念,“仁”:有些学者以“仁”字是两个人作考证,提出“仁”的标准不是基于人内心的内在标准,而是基于社会规范的外在标准。相比之下,以“心”做偏旁的“愛”字未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概念。
第五,神高高在上,只规定抽象的道德原则,如不得作恶、要爱人如己等,对具体俗世

生活的插手较少,普通人的行为自由度也较高。圣则是肉身,是现实社会中的存在,所以经常制定出相当具体的理论和规则,对具体俗世生活的干预较深。虽然多数的圣是后人所造,并不生活在现世,但后人造圣的目的是要拉大旗做虎皮,靠圣来规范现世的生活,所以普通人思想和行为的自由度较低。

最后,基督徒是通过个人对神的信仰而获得行动力;群体对于个人行动力起到的作用不是决定性的。在崇圣体系中,圣是群体的象征,普通人生命的意义与圣所代表的群体 – 如家族、信仰团体、民族 – 密不可分。普通人只有完全蜕去自己的独特性、化为群体的一个没有特征的个体之后才能获得行动力。在整个群体中,最大的圣的生命就是群体的生命,其个性得以最充分的伸展;较小的圣的个性得以较小的伸展;普通人的个性被压制。

3. 圣王与圣团队

萧延中也介绍了刘泽华的研究。首先是关于圣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的讨论:“如果说商及其以前的中国社会,‘神’及其神化还在政治思想中占有绝对的意义,那么,在商-周转变之际、特别是周初时期,‘圣人’就逐渐替代了宗教意义上的‘神’。他说:‘圣化则显示了政治思维从神向人的转变,……圣人成为政治思维过程中的最高范畴和终极的决定力量,是理性、理想、智能和真、善、美的人格化,它不仅是社会和历史的主宰者,而且在整个宇宙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成为经天纬地、扭转乾坤、‘赞天地之化育’的超人’。”【1】

然后是“圣王”的概念:“圣王是贯通客体、主体、认识、实践的枢纽,是一个超级的主体,主宰着一切,是真、善、美的化身,是权力最合理的握有者。圣王是一个极大的概念,在很大的程度上关系着中国的文化的特点和特性。我们固然可以说它是对王的提高,但也可以说是对圣的占有。圣王之道成为绝对的真理,只能遵循、崇拜,不可质疑。”【1】

刘泽华的研究表明,首先,圣不是中国文化的成千上万个概念中无足轻重的其中一个;它是中国文化的基石和顶峰,与神在西方文化中的地位相当。其次,崇圣体系受到俗世权力的强大影响。圣是王创造出来的符号象征,其形象要符合王所定义的真善美的标准。王的俗世权力给了圣以道德权威,圣的道德权威反过来又加固了王的俗世权力。
圣与王的这个关系符合情理:既然圣有这样的绝对道德权威,握有世俗权力的王不可能不拿过来善加利用。有了权力,就可以造圣;三皇五帝中的绝大多数及其故事都是后代掌握话语权者造出来的。有了权力,还可以给自己封圣,成为现实生活中的圣王。圣王进而把自己信奉的理念体系及其代表人物都封为圣,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树立起图腾。于是,崇圣体系的成员崇拜的不只是一个圣,而是一个“圣团队”,团队中所有的成员都是圣王钦点的一些简单符号,如同如来佛两旁侍立的罗汉。

由此可以把圣作一个广义的定义:不只是尧舜禹、周公、孔孟等有官方钦定圣人之名的人才是圣;所有不可被挑战或亵渎的规则制定者,包括道德规则和俗世行为规则的制定者,都可以称为圣。这可以包括:
(1)政治领袖,如洪秀全、孙中山、毛泽东;
(2)道德偶像,如古时候的二十四孝、贞节楷模、当代的雷锋;
(3)理论家、思想家,如马克思、鲁迅等;
(4)英雄烈士,如古时候的岳飞、当代的狼牙山五壮士、刘胡兰、董存瑞、草原英雄小姐妹;
(5)社会阶层代表,如工人阶级中的王进喜、知识分子中的钱学森、袁隆平等。
从这些例子中不难看到,他们每个人都是某个“圣团队”的成员,每个成员代表的象征意义都完全符合其团队的宗旨。看起来,有的圣是自己给自己封的,如洪秀全、毛泽东;有的圣是被后人封的,如孙中山。但他们的封圣都是某个强大的权力集团运作的结果,其目的都是为了这个集团的生存和壮大。

袁伟时记录了孙中山的封圣过程:
“1940年3月21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第143次会议决议:尊称本党总理为国父,以表尊崇。同年4月1日根据中常会的决议,国民政府明令全国自是日起,尊称总理孙中山为中华民国国父。这是‘国父’的由来。理由呢?‘孙中山先生倡导国民革命,手创中华民国,更新政体,永奠邦基,谋世界之大同,求国际之平等,光被四表,功高万世’。”【3】

说孙中山“手创中华民国”不符合史实,但是蒋介石需要一个圣来托起他自己和他的政府的合法性,于是孙中山便成了圣:

“孙文成了中国和世界的救世主。从此对孙文只准顶礼膜拜,对其言行不准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和学术探讨。神化孙文,不过是神化其继承人蒋介石和国民党。他们以真假参半的孙文为符号,着力推行极权统治。孙文成了他们实施文化专制主义的工具。”【4】
一个人的生命有许许多多复杂的方面,而圣是一个大大简化的符号。所以,一个人被权力体制封为圣时,其人格的许多方面也被大大剪辑、简化为一个符号。在从一个血肉丰满的人到一个符号的简化过程中,哪些方面舍去、哪些方面保留、美化,都是因权力体制的需要而进行的。以尽人皆知的圣人孔子为例,其言论集《论语》涉及的内容广泛而有趣,而其中一些内容并不符合后世统治者的意图,所以孔子虽然贵为儒家始祖,《论语》在“四书”中只能屈居第三。板着脸说教的《大学》取而代之,成为“四书”之首。在共产党治下的中国,鲁迅和马克思作为活生生的人的许多方面也被大大剪辑,只剩下两个对体制有用的符号。后世关于这些圣的争议也经常不是关于这些活生生的人的争议,而是关于这些符号和象征意义的争议。

从更小的社会单位来看,传统文化中每个家族的祖先都可以称为圣;他们都是至高至善、不容亵渎或挑战的人物。在一个现代的小家庭中,父母经常在孩子面前把自己塑造为完美无缺、容不得任何挑战的圣。

人们通常把崇神体系称为宗教。那么,崇圣体系是否也属于宗教呢?

涂尔干给宗教下的定义是:“宗教是关于神圣事物的有系统的信仰和实践;神圣的意义是它高于世俗生活、完美无缺、不可反驳;奉行这些信仰和实践的一群人一起相处,成为一个伦理共同体。”【5】从这个定义来看,并不是只有崇拜超自然对象的体系才是宗教。只要崇拜对象具备至高无上、不可质疑、不可亵渎的神圣特征,而对这个对象的信仰及其相关生活实践是组织性、系统性的,这个信仰体系就是宗教。所以根据这个定义,中国的崇圣体系是当之无愧的宗教。

与崇神的宗教相比,崇圣的宗教还有另一个特点:因为圣是人,而不是超自然现象,崇圣体系就更少一些迷信的色彩,更多一些科学的光环,也因此也对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有更强大的吸引力。

另一方面,圣的原型本来是活生生的人,但在被封圣之后,他们在普通大众的心目中就变成了一些极度简化的符号,也就不再是活生生的人。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大众心目中的圣也是与神一样的超自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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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颜:中国的造圣文化与毛泽东的成圣之路(1)

“圣团队”


在中国当代人物中,毛泽东是我最有兴趣理解的人物之一。若要论中国有史以来哪一个人曾经激发出大众的最大狂热,这桂冠恐怕非毛莫属。我的父辈成长于毛的新中国,对毛无比虔诚,幼年的我对此耳濡目染甚深。尽管毛的后期统治给中国造成空前的浩劫,在当代,从中国偏远农村的成千上万农民到世界各地的许多知识分子都在怀念他。当今中国的领导人对毛无比景仰,正在竭力效仿他,其治下的社会正在回归毛时代的供销社、公共食堂和公私合营的做法。未来,在后共产党时代的乱局中,能激发出中国大众的狂热的很有可能仍然将是毛泽东那样的人。

大而言之,毛泽东的巨大能量来自于他与中国大众的渴求共鸣的能力,所以,理解毛就是理解整个中华文化。小而言之,一个人如果能多理解一点民族文化,他也就能多理解一点自己,因为自己是民族文化的产物。

毛与古代帝王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是:他们都掌握了这个泱泱大国的最高世俗权力。不同之处是:毛还是全中国人民的精神导师。本文试图论证他之所以能达到如此登峰造极的地位,与中国的造圣文化有关,并且这种文化在当代仍然产生着强大的影响。

1. 造圣文化

萧延中在“中国崇‘圣’文化的政治符号分析”一文中总结了几位历史学家对中国历史上的”造圣“现象的研究结果。【1】他首先讨论了顾颉刚的发现:自西周以至春秋初年,人们只知道有一个“禹”,“然则禹是上帝派下来的神,而不是人。” 然后,“到了孔子时代,出现了尧舜;秦灵公时始祭黄帝;后来又有神农氏、庖牺氏;……最后在汉代又把苗族始祖盘古引入到古史系统,于是开天地之盘古又被排在天皇之前了。” 所以,“时代越后,知道的古史越前;文籍越无征,知道的古史越多”。

神与圣的基本区别是:神是超自然的存在,不直接参与人类社会的现实生活。圣,不管是真实存在的还是被虚构出来的,都具有活生生的人的所有特征,都直接参与现实生活。

用一句话来简单表述顾先生的发现,就是,令无数古人心向往之的三皇五帝和他们的田园牧歌时代都是后人编造出来的。

古人为什么要编造出那么些圣人来呢?萧延中用涂尔干对澳洲土著人的图腾崇拜的研究结果给出了一个解释:“涂尔干指出,‘图腾’的原始意思是‘我是谁’(Who I am),这显然是一个集体认同(identity)问题,而所谓‘认同’的含义又是进行‘人-我’区分……在原始氏族社会中,这种群族身份的确认非常重要,因为在激烈残酷的竞争中,一方面,孤独的个体只有依赖于群体的保护才可得以安全地生存;另一方面,群体也只有使个体遵循严格的一致性规则才有能力对抗自己的敌人。换言之,无论从各种角度看,群体生活的内部凝聚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而且内部凝聚的程度愈高,生存的竞争力也就愈强。涂尔干用Solidarity(可译为‘团结一致’)一词来指涉这种内部凝聚力。为了使‘自己人’与‘他者’有所区别,因而就需要选择某种标识以确认身份,并强制性地要求氏族成员向这一身份认同,于是就产生了图腾。这也就是说,图腾之真正的功能是社会认同。也正是这种关乎群族存亡的共同体认同,使凡俗、普通的图腾具有了神圣性。”【1】

图腾崇拜是原始人类部落对一些自然事物 – 如某种巨熊、某种大蛇、一颗老树、一座山 – 的崇拜。涂尔干认为,原住民的图腾崇拜的真正所指并不是那头熊、那条蛇、那棵老树本身,而是他们自己 – 不是他们的个体身份,而是他们的群体身份。一个部落中的所有人因为共同信仰同一个图腾而凝聚在一起,图腾是他们的集体存在的象征。

集体的存在是抽象的。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只能看到集体中其他个体成员的锅碗瓢盆、柴米油盐、鸡毛蒜皮,而看不到集体本身的存在;或者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有了图腾,集体这个抽象的存在就变成为一个具体的、可视的、可以为每个群体成员明白无误地理解的符号。这是一种简化,更是一种升华。一个人认同其图腾时,他就认同于图腾代表的这个群体,也就把自己的群体与崇拜其它图腾的群体以最清晰的方式区分开来。在小说《哈利波特》中,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小魔法师们依其性格和喜好被分入有不同图腾的四个学院,如勇敢进取者进入以狮子为图腾的格兰芬多学院,深沉善谋者进入以毒蛇为图腾的斯莱特林学院。从此,对于每个小魔法师而言,自己的图腾就成为自己的群体身份的象征,他将终生为这个图腾所代表的价值和荣誉而战。

凝聚于一个图腾之下的集体具有单个个体不具有的两个特征:
首先,离开了集体的个人的生命是速朽的,而融入了集体的个人的生命是永恒的。一个个体为了集体的事业而死去时,集体中的其他人会将他的事业继续下去,因而他的有限的肉体生命有了不朽的意义。

其次,集体的力量大于个体的总和。单个的个体是懦夫,而这些个体凝聚在同一个图腾之下时,他们就个个都成了勇士。

共同的崇拜把每个人卑微而有限的生命与集体的不朽意义连接在一起,因而自己的生命得到光大、具有了不朽的意义,如中国古代小说中的岳家军:对于那些普通士兵,威风凛凛的岳元帅和那面同样威风凛凛的“岳”字大旗就是他们的图腾。那面大旗还在高高飘扬时,他们就士气高昂、舍生忘死;那面大旗一旦倒下,他们贪生怕死的本性就重新暴露无余,于是兵败如山倒。对于自诩为“龙的传人” 的当代中国人,龙就是他们的图腾,并且这个“龙”字决不只是那个张牙舞爪的虚构怪物;这一个字中蕴含着无数的历史和情感积淀,可以使千千万万的人热血贲张。

同样,中国古人也需要图腾。一方面,随着部落吞并和整合的不断进行,统治者需要越来越伟大的官方图腾来取代每个被吞并的小部落的那些杂牌图腾,于是就有一个接一个的圣被造出来。另一方面,被统治者也需要图腾来作为他们道德生活的根基、给他们卑微而有限的生命赋予不朽的意义。

图腾是个内容至为简单的符号,所以个体在认同于这个符号时,也必须忘掉自己的独特性和生活的多面性,将自己简化为这个符号。这保证了群体中的每个个体都如军营中的士兵一样“遵循严格的一致性规则”。

这里简要说明“圣”字的意义的历史沿革。白欲晓认为,“在中国上古宗教文化中,圣的原初意义是听闻神命,‘圣’人乃是通神之人。圣的原始定义是通神。”【2】 后来,圣的这个身份被王权垄断。到了春秋时代,圣逐渐被学者们从德行、睿智等伦理角度来定义,如后来的“圣贤”一词专指道德学问第一流的人物。

另一方面,中国的君主们仍然保有圣的“通神”原初含义。君权神授的观念一直被绝大多数古代人接受,“圣上”、“圣明”、“圣旨”、“圣谕”等词都是帝王专用。

所以历史上的圣有两种并行的含义:一种是由世俗权力定义的权威,持有这种权威者自称其权威来自神、上天。另一种是由从道德伦理定义的权威;这些人是大众之中的“人伦之至“、“出乎其类拔乎其萃“者。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两种权威经常互相作用、彼此重合。持有世俗权力的帝王也声称自己持有道德伦理的权威。孔子虽然被钦定为圣人,儒家学说仍然必须符合帝王统治的需要。没有不被王权制约的道德圣人,也没有不试图占据道德制高点的王权。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教合一文化。

2. 崇神体系与崇圣体系

可以把以圣为核心的崇拜体系(下文中称为崇圣体系)与以神为核心的崇拜体系(下文中称为崇神体系;以基督教为例)做个比较。首先是它们的共同之处:
首先,神与圣所代表的伦理价值和行为方式都至高无上、不可亵渎、不允许挑战。
其次,神与圣的理论都能解释一切,其中不存在任何矛盾和冲突。
最后,神与圣分别是其统摄之下的所有社会成员的思考和行为准则的制定者,所有人都必须服从。

然后是两种体系的不同之处:
首先,神成为至真至善至高的灵魂的载体时,其结果是:在神之下的俗世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相对平等。比如,《旧约》中以色列的王与普罗大众都是神的子民,都要接受神的律令的约束;他们之间只有世俗事务领域的高低之别,没有伦理道德领域的高低之别。中国文化中的圣虽然是肉身,却是规则的终极制定者;他们与其他人之间在世俗事务领域中和伦理道德领域中都是不平等的。在现实社会中,在最大的圣与普通人之间又存在着各种较小的圣(下一节中有详细讨论),形成各种等级的规则制定者,在下者从思想到行为都必须服从在上者。因此,从社会伦理的意义上来说,崇神体系是平等的社会,而崇圣体系是等级社会。

其次,在崇神体系中,握有世俗权力者要对神心存敬畏。天主教中的圣徒虽在汉译中有“圣”之名,但其本质是神的奴仆,其超人的执着和勇气等美德都是来源于对神的顺服。他们与普通人之间的关系也是相对平等的关系。在崇圣体系中,那些在世的圣自己就是规则的终极制定者,所以他们不需要对任何人或神心存敬畏,因此其人格的缺陷也容易放大为具体政策的缺陷,对社会造成重大的伤害。后人封的圣也是如此:与之绑定的符号和象征意义通常都有非常具体的现实指向,所以也就有更大的被追究责任的可能性。孔子在二十世纪的中国面临的就是这样的尴尬。

第三,神是永在的,所以崇神体系的社会有较高的连续性。如果神体现的基本伦理原则是得到多数大众认可的伦理原则,对神的反叛也很难有立足之地。但圣是肉身,所以任何握有世俗权力者都可以不断造出一些新的圣来。今圣可以完全推翻昔圣的地位和训令,将其势力范围之内的整个话语体系全部改写,这就是俗话说的“一朝天子一朝臣“。比如,毛泽东和共产党建政后把自己治下的社会称为新社会,而把在此之前国民政府治下的社会称为“万恶的旧社会”。于是,与从前社会有关的所有事物、人物和价值都要被涂上邪恶的色彩。

第四,崇神体系中人与神的交流方式和崇圣体系中人与圣的交流方式不同。在崇神体系中,普通人与神的对话方式是祷告,而祷告的本质是人与自己内心的对话、与自己的终极价值观的对撞。人在社会中的行为最终取决于他自己的终极价值观的裁决。在崇圣体系中,普通人与圣没有直接交流的渠道,这意味着指导人行为的准则较少来自内心,较多来自外部社会。一个例子是儒家文化中的核心概念,“仁”:有些学者以“仁”字是两个人作考证,提出“仁”的标准不是基于人内心的内在标准,而是基于社会规范的外在标准。相比之下,以“心”做偏旁的“愛”字未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概念。
第五,神高高在上,只规定抽象的道德原则,如不得作恶、要爱人如己等,对具体俗世

生活的插手较少,普通人的行为自由度也较高。圣则是肉身,是现实社会中的存在,所以经常制定出相当具体的理论和规则,对具体俗世生活的干预较深。虽然多数的圣是后人所造,并不生活在现世,但后人造圣的目的是要拉大旗做虎皮,靠圣来规范现世的生活,所以普通人思想和行为的自由度较低。

最后,基督徒是通过个人对神的信仰而获得行动力;群体对于个人行动力起到的作用不是决定性的。在崇圣体系中,圣是群体的象征,普通人生命的意义与圣所代表的群体 – 如家族、信仰团体、民族 – 密不可分。普通人只有完全蜕去自己的独特性、化为群体的一个没有特征的个体之后才能获得行动力。在整个群体中,最大的圣的生命就是群体的生命,其个性得以最充分的伸展;较小的圣的个性得以较小的伸展;普通人的个性被压制。

3. 圣王与圣团队

萧延中也介绍了刘泽华的研究。首先是关于圣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的讨论:“如果说商及其以前的中国社会,‘神’及其神化还在政治思想中占有绝对的意义,那么,在商-周转变之际、特别是周初时期,‘圣人’就逐渐替代了宗教意义上的‘神’。他说:‘圣化则显示了政治思维从神向人的转变,……圣人成为政治思维过程中的最高范畴和终极的决定力量,是理性、理想、智能和真、善、美的人格化,它不仅是社会和历史的主宰者,而且在整个宇宙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成为经天纬地、扭转乾坤、‘赞天地之化育’的超人’。”【1】

然后是“圣王”的概念:“圣王是贯通客体、主体、认识、实践的枢纽,是一个超级的主体,主宰着一切,是真、善、美的化身,是权力最合理的握有者。圣王是一个极大的概念,在很大的程度上关系着中国的文化的特点和特性。我们固然可以说它是对王的提高,但也可以说是对圣的占有。圣王之道成为绝对的真理,只能遵循、崇拜,不可质疑。”【1】

刘泽华的研究表明,首先,圣不是中国文化的成千上万个概念中无足轻重的其中一个;它是中国文化的基石和顶峰,与神在西方文化中的地位相当。其次,崇圣体系受到俗世权力的强大影响。圣是王创造出来的符号象征,其形象要符合王所定义的真善美的标准。王的俗世权力给了圣以道德权威,圣的道德权威反过来又加固了王的俗世权力。
圣与王的这个关系符合情理:既然圣有这样的绝对道德权威,握有世俗权力的王不可能不拿过来善加利用。有了权力,就可以造圣;三皇五帝中的绝大多数及其故事都是后代掌握话语权者造出来的。有了权力,还可以给自己封圣,成为现实生活中的圣王。圣王进而把自己信奉的理念体系及其代表人物都封为圣,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树立起图腾。于是,崇圣体系的成员崇拜的不只是一个圣,而是一个“圣团队”,团队中所有的成员都是圣王钦点的一些简单符号,如同如来佛两旁侍立的罗汉。

由此可以把圣作一个广义的定义:不只是尧舜禹、周公、孔孟等有官方钦定圣人之名的人才是圣;所有不可被挑战或亵渎的规则制定者,包括道德规则和俗世行为规则的制定者,都可以称为圣。这可以包括:
(1)政治领袖,如洪秀全、孙中山、毛泽东;
(2)道德偶像,如古时候的二十四孝、贞节楷模、当代的雷锋;
(3)理论家、思想家,如马克思、鲁迅等;
(4)英雄烈士,如古时候的岳飞、当代的狼牙山五壮士、刘胡兰、董存瑞、草原英雄小姐妹;
(5)社会阶层代表,如工人阶级中的王进喜、知识分子中的钱学森、袁隆平等。
从这些例子中不难看到,他们每个人都是某个“圣团队”的成员,每个成员代表的象征意义都完全符合其团队的宗旨。看起来,有的圣是自己给自己封的,如洪秀全、毛泽东;有的圣是被后人封的,如孙中山。但他们的封圣都是某个强大的权力集团运作的结果,其目的都是为了这个集团的生存和壮大。

袁伟时记录了孙中山的封圣过程:
“1940年3月21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第143次会议决议:尊称本党总理为国父,以表尊崇。同年4月1日根据中常会的决议,国民政府明令全国自是日起,尊称总理孙中山为中华民国国父。这是‘国父’的由来。理由呢?‘孙中山先生倡导国民革命,手创中华民国,更新政体,永奠邦基,谋世界之大同,求国际之平等,光被四表,功高万世’。”【3】

说孙中山“手创中华民国”不符合史实,但是蒋介石需要一个圣来托起他自己和他的政府的合法性,于是孙中山便成了圣:

“孙文成了中国和世界的救世主。从此对孙文只准顶礼膜拜,对其言行不准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和学术探讨。神化孙文,不过是神化其继承人蒋介石和国民党。他们以真假参半的孙文为符号,着力推行极权统治。孙文成了他们实施文化专制主义的工具。”【4】
一个人的生命有许许多多复杂的方面,而圣是一个大大简化的符号。所以,一个人被权力体制封为圣时,其人格的许多方面也被大大剪辑、简化为一个符号。在从一个血肉丰满的人到一个符号的简化过程中,哪些方面舍去、哪些方面保留、美化,都是因权力体制的需要而进行的。以尽人皆知的圣人孔子为例,其言论集《论语》涉及的内容广泛而有趣,而其中一些内容并不符合后世统治者的意图,所以孔子虽然贵为儒家始祖,《论语》在“四书”中只能屈居第三。板着脸说教的《大学》取而代之,成为“四书”之首。在共产党治下的中国,鲁迅和马克思作为活生生的人的许多方面也被大大剪辑,只剩下两个对体制有用的符号。后世关于这些圣的争议也经常不是关于这些活生生的人的争议,而是关于这些符号和象征意义的争议。

从更小的社会单位来看,传统文化中每个家族的祖先都可以称为圣;他们都是至高至善、不容亵渎或挑战的人物。在一个现代的小家庭中,父母经常在孩子面前把自己塑造为完美无缺、容不得任何挑战的圣。

人们通常把崇神体系称为宗教。那么,崇圣体系是否也属于宗教呢?

涂尔干给宗教下的定义是:“宗教是关于神圣事物的有系统的信仰和实践;神圣的意义是它高于世俗生活、完美无缺、不可反驳;奉行这些信仰和实践的一群人一起相处,成为一个伦理共同体。”【5】从这个定义来看,并不是只有崇拜超自然对象的体系才是宗教。只要崇拜对象具备至高无上、不可质疑、不可亵渎的神圣特征,而对这个对象的信仰及其相关生活实践是组织性、系统性的,这个信仰体系就是宗教。所以根据这个定义,中国的崇圣体系是当之无愧的宗教。

与崇神的宗教相比,崇圣的宗教还有另一个特点:因为圣是人,而不是超自然现象,崇圣体系就更少一些迷信的色彩,更多一些科学的光环,也因此也对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有更强大的吸引力。

另一方面,圣的原型本来是活生生的人,但在被封圣之后,他们在普通大众的心目中就变成了一些极度简化的符号,也就不再是活生生的人。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大众心目中的圣也是与神一样的超自然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