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一日,《联合早报》刊登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自由主义的中国化及其在中国的前途》一文,看了以后,我很感怪异。因为在人们的印象中,郑永年先生的文章一贯平和而客观,“辞”不见得巧,但“情”却可以一信,故国内报刊、网络常予转载,在大陆亦颇有名气。但他这篇文章,却是逻辑混乱、论调荒唐,且字里行间,充满对中国自由主义的无理指责,显然是有意在做一种错误的导向,这对于他的公信力,实在是莫大的杀伤。
一个要死不活的描述
郑永年首先对中国自由主义做了一个要死不活的描述。他说:“在改革开放三十年之后,人们不禁要问,中国的自由主义怎么了?从一个层次来看,中国的自由主义还活着。在行动方面,一些自认为是自由主义者的知识分子还不时地会有些动作;在理论话语方面,自由知识分子还不时地向中国的现存制度及其官方的制度论述提出质疑或者挑战,张扬宪政、民主与人权。至少,这是中国自由主义给外界的印象。但是从中国的现实及其自由主义的回应来说,中国的自由主义似乎已经死了。除了一些毫无结果的挑战官方的行动之外,自由主义的诸多论述与中国社会的现实越走越远,也越来越不相关。”而“政治自由主义从来就没有超越西方教科书的水平,西方话语如‘三权分立’和‘多党制’也是中国自由主义者的核心关键词。不仅现存体制拒绝这些话语,社会也已经不再对此感到多大的兴趣了。”云云。
这恐怕与事实不符。经济自由主义且不必说,就说政治自由主义,只要一看“现存体制”对所谓西方话语的不断高压、对所谓中国国情的不断强调,就可以推知这股思潮,还是有很大的社会影响的;而这种影响,显然是由“实践产生”的。如果真的是不死不活、如果真的与中国社会的现实“越来越不相关”,那“现存体制”也就不至于如此紧张或重视了。事实上,中国自由主义作为一道清流,一直或大或小得发挥现实作用,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到言论自由的相对宽松,乃至现今“以人为本”治国理念的提出,都离不开它的辐射、渗透和影响。你可以说它的有关论述如“三权分立”、“多党制”等等,在政治上不正确,但你不能否认它的主张乃是基于对现实的批判、对民主的追求,所以郑永年说自由主义“与中国社会的现实越走越远,也越来越不相关”,显然是一种摸黑。正相反,我认为和过去相比,中国自由主义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虽然它的地位还不太稳固,但作为人类自由精神的表达,它与中国现实的联系必然更加密切,并逐步显现出它的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自由主义不但没死,反倒是方兴未艾。
所谓“自由主义与权威对立”
在上面要死不活的描述之后,郑永年对中国自由主义的发展艰难,有两个指责重点:一是说自由主义与权威对立;二是说自由主义拒绝中国化。这两项指责都不能成立:
关于前者,郑永年说:“很多人经常把从近代以来的中国自由主义发展不起来的原因归之于官方的控制。这当然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但问题是,官方控制自由主义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自由主义总是站在官方的对立面。当自由主义和官方政策处于直接对立面的时候,冲突不可避免。在这样的直接冲突中,失败的总是自由主义者。西方的自由主义很好地处理了与现实权威的关系,但中国的自由主义总是站在权威的对立面。”这是极为荒唐的论调!它混淆了是非,预设了权威总是一贯正确的前提,完全是一种成王败寇的逻辑。试问中国自由主义既然如郑永年所说,“提倡理性、和平、利益表达和妥协、基本社会正义”,那么,如果与权威发生冲突,那也应该是权威(或者说利益集团)的责任,怎么能怪罪于自由主义呢?难道讲道理、提倡和平、进行妥协、追求正义有错吗?事实上,只要我们正视现实,我们就不能不说,与其说是自由主义站在权威的对立面,不如说权威站在自由主义的对立面。权威为什么要站在自由主义的对立面呢?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封建文化的腐蚀;二是现实利益的驱使。对于这一点,郑永年其实也是承认的,例如在谈到经济自由主义的时候,他反思地说:“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自由主义不仅仅是主流理论,而且更是主流政策话语。公平地说,在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中,经济自由主义扮演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但不幸的是,后来新自由主义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甚至演变成具有原教旨主义特点的理论和政策话语,赤裸裸地为各种利益说话,而把基本的社会正义排挤出自由主义体系。”这不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么?——经济自由主义曾经“主流政策话语”,如今它却被排挤,而排挤它的,乃是强大的利益集团,这不正好说明了:经济自由主义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权威,是权威站在了它的对立面,不是吗?由此可见,郑永年自相矛盾,他自己就推翻了自己的观点。
所谓“自由主义拒绝中国化”
关于后者,郑永年说:“自由主义在中国不能生根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自由主义一直拒绝中国化。作为一种思想体系,自由主义从西方输入。中国人尽管已经高调谈论自由主义一个多世纪了,但根本就没有产生过中国本身的自由主义。”这段话,更是问题重重,不但概念不通,并且也不符合事实:
第一、在“概念不通”方面,自由主义虽然“从西方输入”,但并不存在中国式的自由主义。不错,自由主义的确说法很多,专家学者论述多样,但它们的基本精神都是一致的:比如像郑永年所说的,“提倡理性、和平、利益表达和妥协、基本社会正义”,试问这种理念,有什么中西之分吗?应该有中西之分吗?
第二、在“不符合事实”方面,自由主义可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自己和自己的关系部分;一个是自己和政府的关系部分。就第一个部分而言,自由主义注重自我的反思、否定和超越,它诉诸于人的自我意识与自由意志,也就是说,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他要保持心灵的开放,以坚强的意志来支撑自己的独立人格,并把自由作为人生追求的目标。在中国,这种人所在多有,并且将日见其众,虽然他们面对的,仍是奴性的大多数;就第二个部分来说,自由主义要求政府维护公民合法权利和自由,它诉诸于政府与人民的契约。而我国宪法对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可谓罗列至尽,并且有趣的是,在某种程度上,《宪法》其实本身就是自由主义的产物。可见,如果说“中国化”的话,自由主义其实早就已经中国化,只是《宪法》尚在床上睡觉,故未见效力而已。四年前,李敖先生来北大演讲,郑重宣布他放弃自由主义,就是为了换取宪法成真,因为他知道,宪法一旦落实,中国自由主义所追求的“宪政、民主与人权”,都将不成问题。所以,当海外媒体问他有没有忘记说的话,他说只忘了说一句,那就是:“纵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自由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处。”这个含义深长的提示,告诉了我们:自由主义在中国是有发展空间的,虽然一度好花堕水、虽然一度落红成泥,但宪法起床之日,就是春泥护花之时。如果一定要说“自由主义中国化”的话,那么护宪就是真正的中国化。郑永年指责“自由主义者没有能力证明自由主义所提供的建国蓝图要比其他的主义会更好”,即便我们承认这一点,但是郑永年不要忘了:中国自由主义的基本目标,无非就是实施宪政、落实宪法,比如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等等。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政府与人民的契约。如果政府无法兑现承诺、履行责任,那该负其责的,是自由主义乎?抑政府乎?如果政府连自己的宪法都不能予以保障,再漂亮的建国蓝图,又有什么用呢?难道就靠画饼给我们吃吗?
至于郑永年说:“自由主义者从来没有想过把自己和传统联系起来。这一点上,自由主义和革命者并没有任何分别。”这也是不公道的。事实上,自由主义者也不是没有完全想过和传统联系起来,问题是,在中国传统思想中,根本就没有现代自由精神,从何联系?道家虽然涉及到自由,但老庄那种自由,是内向体验的、是缺乏外向抗争的、是要融入自然世界的、是抽调了自由意志的,故最后的结局,往往是在逃避中自欺,在自欺中更加逃避。这种自由观,与现代社会可谓背道而驰,如何联系呢?除非是改造。但若改造成现代自由观念,那也不是中国化,而是现代化。
综上所述,我认为郑永年关于中国自由主义的论调,基本上是失败的、混乱的、也是有害的。他一方面要高谈自由主义,另一方面却又对自由主义横加指责,说什么中国自由主义远离现实、要加以中国化云云,这种手法,说穿了,就是先予以摸黑,再加以漂白,黑白颠倒之下,最后将中国自由主义搞得面目全非,这不是为了真理而真理,而是为了替当道做无理辩护,显然其心可诛。对于这样貌似公正的人,我们只好拆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