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维权法律机构公盟的负责人许志永获得“取保候审”,有舆论认为,这是一段时间以来中外舆论向中国当局施压的结果,表明中国政府对维权人士的政策可能有所调整。不过也有舆论认为,当局对维权人士“开恩”的可能性不大。

*中外舆论压力的一定作用*

公盟负责人许志永及其助手庄璐在被扣押多日后最近陆续交保获释。同他们前不久被捕时一样,中国国内舆论以及主要国际媒体再次广泛关注。有学者认为,强大的中外舆论以及异议人士和媒体的互动是许志永交保获释的重要因素。还有人认为,这和美国总统奥巴马将于今年11月访问中国有关系。

美国之音率先报导了许志永等获得自由的消息,星期日从不同角度发了三篇有关报导,其他不少中英文媒体也纷纷报导。

许志永对法新社说,由于是交保获释,他愿意随时配合司法当局调查此案。另外,尽管案件还在调查,他还是可以离开北京,不过必须得到当局许可。许志永的律师还对法新社说,如果许志永缴纳罚金,可能会免予刑事起诉。

种种舆论压力之中也有美国政府的声音。美国之音8月20号发表了反映美国政府观点有关许志永等人案件的社论。社论说:“中国政府不应该骚扰、拘禁、虐待中国的人权活动人士,他们是在行使自由表达的基本权利。”

*对舆论压力效果的不同解读*

滕彪律师是许志永在公盟的同事,他对美国之音说,舆论对许志永的交保获释起到一定作用。他说:“我想有这个因素,国内和国际的舆论在类似这种案件上还是有用的,或多或少吧。”

不过,滕彪强调,他不能保证许志永交保获释后,其他涉及“这类案件”的维权人士也会以某种形式被陆续放出来。他说:“其他人的情况不好判断,我们只能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些人有没有罪,应不应该抓他们。至于是什么力量决定放人,还是判刑,我们普通公民没有办法得到这个信息。“

香港明报说,从舆论压力程度上看, 刘晓波、黄琦、潭作人和胡佳所受到的舆论关注并不少于许志永,但是短期内他们获得释放的机会比较低,许志永获释并不意味着中国当局对维权人士的政策有急剧改变。该报还认为,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款,许志永案符合交保获释的条件,没有当局“开恩”与否的问题。

在澳大利亚的学者冯崇义撰文说,公安当局拘捕许大律师是接近荒唐之举,现在事情有了转机,“实乃中国之大幸”。他还说,党和国家释放许志永如果是理性温和路线峰回路转,中国就仍然有转机和希望。

北京律师滕彪说,中国司法审判中,法律之外的因素有时会影响到按照法律审理案件。他说:“按道理,应该按照法律,按照案件本身。类似这些案件,就是这种涉及维权人士的案件,有的时候,基于各种原因,法律之外的一些因素会影响到案件的判决。”

舆论对许志永获得交保获释各有解读,中国当局对异议人士的处理方式的确也比较复杂。除了许志永获交保获释外,独立中文笔会8月15号对异议作家张林和严正学最近相继提前获释“深表欣慰和欢迎”,不过,该组织同时呼吁中国当局释放他们的前会长刘晓波等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