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何贝报道)2010年3月8日在 “两会”召开之际,艾未未等“512地震公民调查”人员用EMS向参加全国“两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澳门、台湾、解放军代表团发出了35份《“督促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的建议书》,预计35个各省代表团的新闻联络员将在3月9日收到建议书。
这份建议书罗列了他们进行公民调查所遇到的重重困难,他们要求两会代表“督促政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纠正违法行为,尽快公开完整的512地震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凤凰卫视著名记者闾丘露薇在其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luqiuluwei)发出有关建议书的消息,却在两分钟内被删,仅剩一条。这也可见两会之际,中共当局对网络控制在明显加强。
除此之外,“512地震公民调查”人还在人民网的强国E政广场,提交了两份编号分别为“E政案第3519号”的 《四川省政府应尽快公开512完整信息》、“政案第3520号”的《请教育部尽快公布中小学校舍质量排查结果》的网络提案。
下面是建议书与两份提案的具体内容:
向两会代表递交“督促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的建议书
两会代表:
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推进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实现政务公开、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的权利,首先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我们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中,发现普遍存在政府部门推诿、搪塞、敷衍、置之不理的现象。申请人权利被侵犯后,缺乏行政、监察、立法、司法等申诉渠道,致使2008年5月生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实践中形同虚设,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无以保障。
一、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2009年我们向各级部门发出了113份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函,涉及近万个与512地震相关问题,迄今为止,没有任何部门正面回答我们提出的任何一条问题。详述如下:
1、申请政府公开512相关信息的起因。
2008年的5.12地震造成了5000多名学生、近10万生命遇难,造成了巨大财产的损失。国务院总理、教育部、建设部、民政部及四川省相关部门曾对全国承诺,要彻查问题建筑、登记造册遇难人员名单、公开捐赠款物、重建资金使用明细。
地震过去近两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四川省政府并没有向公众完整地公布上述信息,留下了许多疑问。志愿者组成“5.12公民调查”在灾区进行实地调查,历经一年,发现的大量问题需要政府公开信息才能得以解答。2009年10月开始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内容涉及救灾政策、灾情核实、遇难人员状况、坍塌建筑调研、受灾救济、捐款明细、灾后恢复重建等近万个问题。
2、我们向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发出了113份申请公开信息函。
2009年10月开始,我们通过特快专递向各级政府部门发出了113份申请函,经邮政查询,各级部门均已签收。申请函分别寄至:
(1)中央级5份:教育部、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地震局(2009年11月份寄出)
(2)四川省级8份:教育厅、建设厅、财政厅、民政厅、地震局、公安厅、教基会、青基会。
(2009年10-11月寄出)
(3)四川市级25份: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阿坝州有关部门(2009.11寄出)
(4)四川县级75份:北川、都江堰、绵竹、什邡、青川、平武、汶川、江油、彭州、崇州、安县、茂县、理县、剑阁、通江等15个县政府部门(2009年12月寄出)
3、迄今为止,我们未得到政府部门相关申请的任何一条问题的直接答复。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政府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在我们发出的113份申请函后,有84个部门回函要求提供所需信息与“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特殊关系”的证明材料,我们提交证明材料后,对方一致答复:“已公布的信息请自行上网查找信息,其余信息为保密或者与申请人生产、生活和科研无关,不予提供”(答复内容见附件);其余27个部门在我们打电话、投诉之后仍然置之不理,至今均已逾期1个月以上未给予任何回复。
上述情况说明,目前在公民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普遍存在政府部门推诿、搪塞、敷衍、置之不理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
4、我们按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多次投诉和起诉,但迄今未能得到任何回复。
我们的申请被拒绝答复后,认为上述政府部门额外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在告知书中拒绝提供任何具体信息,拒绝提供信息的证据不足,逃避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已经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侵犯了申请人的知情权和问政权,因此,我们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通过行政、监察、司法的渠道反映问题,但是迄今为止仍然无法解决。
(1)2009年12月4日,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四川省政府办公室厅寄出投诉信,投诉上述部门违规要求提供资料证明、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至今已经3个多月没有任何答复。
(2)2009年12月31日,我们向四川省教育厅等6部门2个基金会再次发出申请,要求对方按《条例》规定逐条回复,迄今为止,对方已逾期一个月以上不予理睬。
(3)2009年12月14日,我们打电话向国务院办公室法制办反映问题,法制办值班室人员称:国务院办公室不接受个人反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中的问题,并拒绝将电话转到负责制定条例的办公室,
(4)2009年12月22日,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用快件向四川省监察厅寄出举报信,实名举报上述部门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至今已2个多月未给予任何答复。
(5)2010年2月25日,我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对中国地震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起诉书,目前已经超过7天的审查期,法院未给予任何答复。
(6)2010年2月26日,我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建设部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法官以“政府信息公开是否能立案在法律上尚存争议,应通过其他渠道解决”为由,拒收起诉材料。
(7)2010年2月26日和3月1日,我们两次到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民政部对信息公开申请逾期不复的违法行为,法官表示,需要我们提供申请公开的信息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是否能立案需要审查。
二、我们呼吁与建议:
我们认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督促政府信息公开,是实现一个更加民主和公正的社会首要保证条件和基本内容,是实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特别是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前提条件。知情权是批评和监督的前提,没有知情权就谈不上批评和监督政府,就无法实现中国走向更加公平和稳定的社会,就免谈阳光运行。
鉴于上述我们在申请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重重困难,我们提出建议:
(1)督促国务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情况实行监督,对本案例予以答复和解释。
(2)重新审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十四条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相悖,应予以去除。
(3)督促教育部、建设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地震局尽快公开512地震相关的完整信息。
(4)督促四川省各级政府部门对我们的申请依法给予答复,尽快公开5.12地震相关信息。
(5)明确规定法院不得拒绝受理此类型案件。
“两会”代表是人民的代表,为了512地震的死难者和家属,为了实现一个更加公正和透明化的政治运行体系,我们向代表们呼吁,督促政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纠正违法行为,尽快公开完整的512地震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请帮助我们。
递交人:“公民调查”
艾未未、刘艳萍、徐烨、李心、刘耀华、赵颖、吕恒中、黄佳丽、晏丽芳、李肇豪、蒋立、郭克亮、柯丹、张劲松、李非、石婧、张瑞等人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机场辅路草场地村258号,100015
联系电话:010-84565695,84564194
Email邮箱:xuesheng512@gmail.com
提案之一、编号:E政案第3519号
案由(提案主题):四川省政府应尽快公开512完整信息
http://ezheng.people.com.cn/proposalPostDetail.do?boardId=1&view=1&id=90193
提案类别:时政类
主办(上报部门):四川省
协办:
提案人: 512xxgk 政治面貌:群众
内容:5.12地震已造成了近10万名人员遇难,也得到了全国人民的全力支援,600多亿元的捐款和万亿元的重建资金但是到目前为止,512地震很多信息还不清楚,引发了很多大众和媒体的猜测和怀疑。比如,这些捐款据说有80%都流向了政府,捐款的明细也没有公布,捐款的利息也不知道去向,甚至有些捐款到现在还没有拨付到灾区使用。地震遇难者的名单到现在也无法看到,地震后的建筑调研报告也没有公开
地震后四川省建设厅厅长杨洪波在\”5?12\”汶川大地震周年新闻发布会上称:“(震后)省里面立即组织了省内外专家大约2500个人,深入灾区对房屋的损害情况进行评估、鉴定”,但是直到今天,这2500个专家说是谁,鉴定报告在哪里,四川省政府从未公布过。
我呼吁四川省政府要正面回应上述问题,给公众一个交待。
建议:建议:四川省政府尽快公布512地震完整的信息。
提案之二、编号:E政案第3520号
案由(提案主题):请教育部尽快公布中小学校舍质量排查结果
http://ezheng.people.com.cn/proposalPostDetail.do?id=90188&boardId=1&view=1
提案类别:科教类
主办(上报部门):北京市
协办:建设部、财政部、发改委
提案人: 512xxgk 政治面貌:群众
内容:目前,我国中小学校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还有很大部门校舍建于普九早期及90年代之前,房屋的质量没有达到抗震防洪等风险防范标准。每年全国都要发生多起中小学校舍安全事故。我作为一位小学生的家长,象所有的家长一样,不了解孩子所在学校校舍质量状况,非常担心。
因此,我郑重建议,督促教育部公布一下全国中小学校舍排查工作情况,向公众、家长通报一下是否已经完成该项排查工作?现在全国的A、B、C、D四级校舍面积分别为多少?准备如何解决?尤其是贫困的中西部地区,校舍质量到底如何?
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全国千万个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在我们国家财力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加大对中小学校舍质量的投入和监察,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
因此,我呼吁,教育部尽快公布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排查结果。
建议:
1、督促教育部公布一下全国中小学校舍排查工作数据
2、加大财政投入,尽快消除不合格中小学校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