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习近平在出席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强调,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做到公道用人、公正处事。
本来,除了皇权社会之外,所有实行选举制度的国家,公务人员的权力都应该由人民来赋予,人民通过选举推荐一部分人来管理国家事务,这些被推选的人,必须要对选民负责,为选民办事。
可目前中国的很多官员,实际上却不是由选民选举他们在国家机关任职,而是由某几个人或某一个人指定他们任职。因此,也就只需要对提拔他的上级或某个人负责,而不需要对广大的选民负责。与之相对应的是,对他们的监督,也只能是提拔他们的上级,选民却没有条件对他们实施有效的监督。所以,很多缺“德”的官员,就更容易成为“牛官”,而在这些“牛官”当中,一类就直接成为腐败分子,另一类则是在面对“主人”时,总是高“主人”一等。
有关中国当前的腐败现象,笔者以为已经相当严重了。大案要案被不断披露之外,更多的举报案件还是被“捂”在某些实权人物的手中,否则更加触目惊心。在已经披露的案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涉案人员级别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我不知道这是因为近几年中国反腐力度大大加强并卓有成效,还是中国的腐败现象一年比一年更加严重?
那些涉案金额动辄百万、千万,甚至超亿的,无一不是牛气冲天的“牛官”,他们的权因为是上级所赋,有的还是“拿钱购得”,当然更容易成为“私权”。那么,他们每次动用“私权”的时候,当然会要求对方有相应的回报。
除了贪官让本该是人民赋予的权利转换成“私权”,并用于敛财外,还有某些官员面对人民群众时,总是那么“高高在上”,每时每刻都充满着“高人一等”的优越感,也是名副其实的“牛官”,比较典型的如兰州市“我是局长”、“我是处长”的主角。
习近平的“权为民所赋”,和胡锦涛总书记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本质上可谓一脉相承,说的都是“公仆”要为老百姓做事。但“权为民所赋”则更加直接地指出了“公仆”们手中的权力不应来自于“官授”,而只能来自于“民授”。只有“民授”的权,才能为民服务;如果你不愿意为民服务,“民”就不会授予你手中的“权”,授予了也会很快遭到剥夺,这是一种简单的对等关系。
习近平提“权为民所赋”,能否让“牛官”收敛一些呢?这就需要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能真正解决上级“派官”的问题,而最终实现“官权民授”,让老百姓真正成为政治生活中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