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中国社会的突出矛盾及其机构性分析

  当前中国的总体形势,可以概括为:经济高速发展,政治基本稳定,社会矛盾突显,文化繁而未荣。而在纷繁复杂的矛盾中,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应当是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从理论上分析,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也就是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不平衡、不协调。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两个最基本的结构,两者互为表里,相互支撑,互为基础。一般而言,经济结构变动调整在前,带动影响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结构调整了,也会促进经济结构的完善和持续变化。所以,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必须协调,相辅相成。经济结构不能孤军独进,社会结构可以稍稍后于经济结构,但这种滞后有一个合理的限度,超过了这个限度,就会阻碍经济结构的持续变化。现阶段中国的经济结构,在经济体制改革、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推动下,经济结构已经达到了工业化社会中期阶段的水平,但社会结构严重滞后于经济结构,还是工业化社会的初级阶段的水平。

  中国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社会结构同经济结构一样,是由若干个分结构组成的,主要包括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组织结构和社会阶层结构等。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体制改革、经济高速发展、经济结构变化的推动下,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动。以就业结构为例:1978年劳动力在三次产业中的就业状况是,一产占 70.5%,二产占17.3%,三产占12.2%;2008年变化为一产占 39.6%,二产占27.2%,三产占33.2%。1978年我国的二、三产业职工人数只有11835万人,2008年二、三产业有 46826万人,30年共增加34991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166万人。非农产业的劳力从 1997年开始,已经占50.1%,超过了50%的临界点,进入了工业化国家的就业结构。又如城乡结构,1978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为17.9%,2008年则为 45.7%,平均每年提高0.91个百分点。1978年,我国的城镇人口有17245万人,2008年达到60667万人,30年增加了4.34亿人,平均每年增加1447万人。再如社会阶层结构,已经从“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结构,转变为由国家和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私营企业主、科技专业人员、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商业服务业人员、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和失业半失业人员等十个阶层构成的社会阶层结构。

  这样大的社会结构变动,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自周秦以来,中国一直是个农业国家,是个农业社会的结构。直到1978年,农民仍占 82.1%。真正发生这个大变局,转变为工业国家社会结构的是这 30年。但因为我们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大发展、经济结构大调整的时候,没有适时抓好社会体制的改革,没有适时抓好社会建设和社会结构的调整,因而与经济结构的变化相比较,现在的社会结构是落后了。

  当前中国的社会结构滞后经济结构约为15年

  据我们课题组的研究,当前的中国社会结构大约滞后经济结构15年。

  有人会问,改革开放 30年,怎么会滞后15年呢?这是因为早在1978年,社会结构已经比经济结构落后了。还以就业结构、城乡结构等为例,根据外国学者钱纳里等人的研究,在工业化中期阶段,就业结构中二、三产业的职工应该占到总劳动力的80%以上,但2008年中国的二、三产业就业职工只占总劳动力的 60.4%,差了20个百分点。过去30年,非农劳动力平均每年增加1.03个百分点,需要20年才能持平。以城市化为例,工业化中期阶段,城市化率应该达到 60%以上,但 2008年中国城市化只有45.7%,差了 14.3个百分点。以过去30年城市化率每年增加0.91个百分点计算,需要15.7年才能达到。再以社会阶层结构而言,工业化社会中期阶段,中产阶层应该达到40%以上。2008年中国只有23%。如以近来每年中产阶层规模增加1个百分点计,要17年才能达到。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存在着严重的结构差,这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大的不协调,是产生当今诸多经济社会矛盾和问题,而且久解不决的结构性原因。

  二、中国进入社会建设的新阶段

  进入新世纪以来,关于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问题日益突出,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持续扩大,官民关系、劳资关系等社会阶层关系矛盾显化,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事业改制等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增多,贪污腐败等大案要案频发,一些地方杀人、绑架等暴力犯罪增加,诈骗、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案件上升,特别是各种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使得经济社会稳定问题日益突出,近来又发生虐杀儿童、富士康民工跳楼事件。面对这些复杂多变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我们显然不能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救火式办法来解决,也显然不能只用经济的理论和方法来应对。

  中国的革命与建设是分阶段推进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形势变了,就要采取不同的战略和策略。这是我们的基本经验。新阶段的任务,是要在继续抓经济建设的同时,也要进行社会体制的改革,重点进行社会建设,抓好社会管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四位一体中的社会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任务。

  社会事业建设

  过去我们一般把科研、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统一称为社会事业,其实,从实践看,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等民生事业建设,也应该是社会事业。社会事业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关系到每个家庭和个人的福祉和前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育、医疗、文化、社保等各项社会事业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使城乡居民的生活有了很大改善,享受到了一定水平的公共服务。但在1990年代中期以后,有些地区和有些部门把发展经济强调到了唯一的地步,致使科、教、文、卫、体等的建设相对滞后了,出现了就业难、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住房难等问题。这也是社会矛盾增加的原因之一。要真正做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从近年的实践看,应该再加“业有所就”,并放在第一,这是民生之本,就像农民要有田种一样,城镇居民如果没有就业,一切就无从谈起。所以,各地正在推进解决零就业家庭的问题,是一项善举。搞好社会事业,改善民生,就是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性任务。

  社会体制和社会规范

  一个和谐的社会,应该是社会体制合理和社会规范有序的社会。我国已经从农业、农村社会转变为工业社会、城市社会,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整个社会体制就要相应变化,应该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建设好新的社会体制和社会规范,社会才能和谐有序进行。

  在社会体制方面,就当前来说,应该建设好中央和地方的体制、城市和乡村的体制、劳动就业体制、收入分配体制、社会流动体制、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协调体制,等等。有学者提出要重建社会,形成国家、市场、社会三足鼎立的格局,是有道理的。建设新的社会体制,这是个大问题,需要从长计议,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当下现存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社会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的遗产,与现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很不相称,必须首先破除,不能再犹豫不决。新的社会体制,就将在破除这些旧体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来。

  新社会新体制要有新的社会规范。中国的农业社会几千年,农业文明很发达、完整,现在转变为工业社会、城市社会,就应建设好工业文明、城市文明的社会规范。例如应该建好保证新社会生产、生活有序进行的法律、法规,人人有遵法守规的习惯,要建设好适应新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当然,在原来的农业文明中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优秀传统的规范,还应该继续保持和发扬,使之逐渐融合到新的社会规范中,形成新的中华文明。

  社会管理和社会安全体制

  完善社会管理,保证社会正常有序,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个决定符合客观实际需要,各地区正在贯彻落实,效果是好的。从几年来的实践看,有两个问题值得重视。一是要重视县域社会的管理。中国有2000多个县,县城所在地的镇,1980年代时,一般只有几千人,多则几万人,多数是由城关镇管理,既管农民,也管居民。现在的县城都已发展起来了,少则几万人,多则几十万人,大马路、大商场、楼堂馆所都建立起来了,但基层组织、社区建设等还没有跟上来,多数还是由城关镇统管,基本上还是农村式的管理,由此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社会治安状况也不佳。这些城镇总共有几千万、上亿人口,还处于没有相应有效的组织管理的局面,这种状况亟需改善。要通过建立社区组织,完善基层社区管理网络,增强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使城镇社会管理完善起来。

  二是在发达地区,因为有宽裕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他们把基层社区做大了,原来有的居委会是个自治组织,没有脱产干部。现在有不少城市的居委会(也叫社区),派去了十多人、几十人的脱产干部(多数是事业编制),使基层自治组织行政化。有人认为这是为了加强社会管理,很有必要,也有人认为这样的社会建设反而把社会建小了,这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调整社会结构

  一个国家或地区,最主要和最基础的是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这两个结构一定要协调,相辅相成。现在的任务是加快社会结构调整的步伐,构建与经济结构相适应相协调的现代社会结构,改变“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社会结构的核心是社会阶层结构。社会阶层结构的标志性指标是中等收入者阶层的比重。2008年,我国的中等收入者阶层的人数只占总就业人员的23%,离现代化国家应有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阶层结构还有很大距离。前面讲过,即使达到工业化社会中期水平的社会阶层结构也还差很多。由此也可看到,社会建设任务的繁重。

  三、关于推进社会建设的几个问题

  如何抓好社会建设?现成的经验就是要像抓经济建设那样抓社会建设。好在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功已为我们创造了进行社会建设的雄厚的物质基础,有了进行社会建设的条件,而且经济建设要持续发展,也要求通过社会建设提供科学、人才、智力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支撑,有着客观的需求。所以,在当今中国,重点推进社会建设,就是抓住了解决矛盾的关键,其他许多矛盾也可得到较好的解决。

  关于进行社会建设,有以下几点。

  第一,要重申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开展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推进社会建设的研讨。

  弄清楚什么是社会建设,为什么要进行社会建设,怎样进行社会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在全党、全国取得共识。

  科学发展一定是包含社会发展在内的全面协调的发展。当前,出现了经济报喜社会报忧的局面。把经济社会看作一对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已从经济方面转到社会方面,着力解决好社会建设方面的问题,就非常必要。

  据我们的调查,在相当多的经济发展快的地区,社会矛盾和问题反而越多,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不高,住房难、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的呼声很高。但是,从最近媒体透露的一些发达地区关于“十二五规划”的信息看,长三角、珠三角的几个县市,人均 GDP已经超过 1万美元,他们还在提今后要实现GDP“三年翻番”、“四年翻番”、“五年翻番”的目标,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建设方面的目标和任务则比较空泛,这值得我们深思。

  第二,推进社会建设要有组织保证。

  60多年来,国家建设有一条基本经验,凡是中央决定的战略任务,都必须在组织上落实,要有组织、有干部去贯彻执行才能实现。如果只停留在会议、文件上,那往往就会落空。计划生育是天大的难事,但自上至下建立了计生委,坚持认真贯彻实行,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新农村建设已经进行了五年,会议开了,六个“一号文件”发下去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三农问题还是层出不穷,原因是多方面的,没有在组织上落实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社会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中的一大建设,现在又成为亟待加强的领域,应该建立一个相应的机构,从组织上落实这个战略任务。2007年北京市建立了社工委和社会建设办公室,2009年上海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也很有成绩。从这两个市社工委的实践看,他们遇到了困难和问题,最关键的是社会工委的功能定位问题。社工委是做对整个社会建设工作进行宏观统筹协调的工作,还是就社会建设的某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的组织工作?现在他们在做的是后者。例如北京市社工委成立了社区建设处、社会组织处,而这两方面的工作在民政部门都有相应的处室,业务就有了交叉,如何明确分工要由市委市政府协调。而要进行社会建设的宏观统筹、规划、协调,则更要由上级组织决定。

  社会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社会事业、社会组织、社会管理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都已经有了相应的机构和部门在做。现在要紧的是整合这些社会工作的资源,协调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把这件大事办好。所以,要像当年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组建国家计划委员会那样,组建一个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任务主要就是对整个社会建设进行宏观协调统筹,规划,组织,调控,使各项社会建设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现在这些方面的很多工作,都是由发改委中的社会司承担,而社会司只是发改委 35个司局中的一个,显然不能胜任社会建设这个重大任务。这也就是为什么讲了多年要改变“经济这条腿长,社会这条腿短”的状况,而至今没有改变的组织上的原因。把社会司的职能,连同现有的人员和资源从发改委划出来,组建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抓社会建设,发改委则主抓经济建设,这是做好社会建设工作,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保证。建议选一个省或市或县进行试点,以便取得经验,再逐步推行。

  第三,社会建设要有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

  要进行大规模的社会建设,就应同经济建设那样,要有相应的人、财、物的资源投入。首先是人才和人力资源的投入。毋庸讳言,现在社会工作的队伍还很弱很小,而且分散在各个领域,还没有形成合力。应该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要求,组建好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把社会工作各方面的人员组织起来,并在实践中锻炼提高、逐步扩大,发挥组织优势,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千军万马搞社会建设的阵势。

  其次是进行社会建设要有相当的财力、物力投入。曾经有一段时间,一些地区和部门削减必要的社会建设的开支,把绝大部分的财力都投到经济建设上,造成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加大了对社会建设的投入,情况已有好转。但因过去欠账太多,经济社会不平衡、不协调的格局还未改变;而且已经形成了路径依赖,有钱还是习惯于往经济建设方面投。例如都说教育重要,但至今还未达到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要占GDP4%的目标。应该真正加大对社会建设的投入,使民生事业、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做得越来越好,惠及绝大多数的民众,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就会大幅减少、社会成本就会大幅降低,这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四,搞好社会建设,必须进行社会体制改革。

  总结新中国60多年来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前30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几乎包揽了经济事务,也包揽了社会事务,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成本太高、效率太低,形成了短缺经济,人民生活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后30年实行改革开放,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放手发动群众,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经济事务管得少了,经济建设却取得巨大的成就。现在进行社会建设,要学习经济建设的经验,要进行社会体制改革,形成社会建设的动力机制,放手发动群众,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事务交给社会去做,政府进行宏观统筹和协调,社会建设也一定会取得成功。

  我国现行的这套社会体制,是在1950年代以后,在全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形成的,是计划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是为计划经济体制服务的。(如户籍制度、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等)

  这些年来,我们对于社会体制包括社会事业体制,也进行了改革,有些取得了成功,有些并不成功,有些则还没有破题,整个社会体制还没有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根本改变过来。所以现在的经济社会运行中,两种体制并行,产生了许多矛盾和问题,社会成本很高。实践证明,现行的社会体制不改革,社会建设就不能顺利进行。当然,进行社会体制改革,难度很大,会触及某些人、某些群体和某些既得利益,阻力会很大。这实际又是一场革命。需要审时度势、果断决策、科学策划、周密安排、逐步推行lu。但社会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也一定会成功的。

  第五,两点具体建议。

  (一)建议把社会建设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四位一体排序中的第四,改排为第二。这是因为按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实践运行的逻辑排序,经济建设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就应该重点进行社会建设,然后是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其二,这个总体布局最早是1940年1月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的,他那时的排序是:政治、经济、文化。新中国建立以后的文件提法改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一直沿用到十六大的政治报告。根据客观实际的需要,变动顺序,有例在先。其三,现阶段,我们要重点进行社会建设,提高社会建设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有利于调动全国广大干部和群众参加社会建设的积极性,把社会建设这件大事办好。

  (二)建议召开一次社会建设工作会议,就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步骤方法进行一次研讨,作出相应的决定。目前正在制定第十二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应该把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到规划中去。

  1993年以后,每年年底召开一次经济工作会议,实践证明,这是一种很好、很有实效的会议形式和工作方法。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行社会建设的任务突出了,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和问题的要求更加迫切了。所以每年在经济工作会议前后召开一次社会建设工作会议就很有必要。当然,这两个会,也可以合并召开,更名为经济、社会工作会议。这对于加快社会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都是很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