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4-04] | 来源:参与 作者:洪深 | [字体:大 中 小] |
(参与 2011年4月4日讯):南方都市报
今天(题为《生时已为“房奴”,死后再成“坟奴”?》的文章说,4月2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李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 20年是一个期限,到期以后,双方根据协议规定执行管理费的收费。霎时,千万网民痛斥这一“言语”是政府大发死人财,让活人买了天价房后,死了还要不断交纳天价墓地费。 “城市墓地每隔20年便要被催费一次,否则就要视作‘无主孤墓’,这让死者何安,又令生者何安?”今日政府让百姓生为房奴死为坟奴,实在是史无前例的腐败政府。
与此时评相配合,南都报还同时配发了“深圳今年墓地均价涨2万元”、“经济适用墓地涨幅堪比二手房”、“靓位墓地均价5万元一平米”、“豪宅墓地要价20万元”等多条“清明节已成坟奴节”新闻。
专家认为,一个政府将对百姓的盘剥由阳间扩展到阴间,让百姓“生为房奴死为坟奴”,还要自诩为“科学发展”,如此无耻狠毒之政府,实为古今中外罕见,让人哭为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