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中国总理温家宝再次成为媒体的主角。大连开幕的夏季达沃斯论坛,成了温家宝呼吁政治改革的论坛。
笔者认为,尽管温家宝呼吁政改的五点主张是老生常谈,是30年前邓小平曾经的主张,甚至是24年前胡耀邦、赵紫阳的主张,但如今听来仍然振奋人心。自1989年六四以来,以党代政,党政不分,权力过分集中,以至于腐败横行,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导致民间怨声载道,激化社会矛盾。
温家宝奢谈政改,仅仅是他个人一家之谈,并不代表中共中央。这只是向世人表明:1,温家宝本人是主张政治改革的;2,与胡锦涛、吴邦国等人不同;3,在政改问题上,温家宝在中央是被孤立的;4,温家宝想给后人留下主张政治进步的好印象。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温家宝大讲政治改革和法治、人权,但新《刑法》草案却肆意践踏人权,使法治大倒退,任意扩大警察的权力,与国际法相违背,让秘密羁押、强迫失踪合法化。此恶法一旦施行,异议人士、维权人士成为首当其冲的迫害目标。其实,法律对于中共统治者来说,不过是权力的玩物而已。此前刘晓波、艾未未等数以千计、万计的异议人士、维权人士被强迫失踪和秘密羁押,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法律在中共当权者来说,那就是个屁。毛泽东当年不就是要“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吗?!
●温家宝在大连再次提出“党政分开”,实现依法治国、司法独立
▲香港《明报》9月15日报道:温家宝再度高调呼吁政改 继紫阳重提党政分开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在辽宁大连开幕的夏季达沃斯论坛,再度高调呼吁加快推动政改,并提出政改五大重点。图为他在致辞后的问答环节回答提问。(新华社)
【明报专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在大连出席夏季达沃斯论坛时,再度高调呼吁政改,更重提24年前胡耀邦、赵紫阳时代的的「党政分开」设想,明确要改变「以党代政」的状态,「必须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改变权力绝对化及过分集中的现象。他并提出政治体制改革五大要点,包括依法治国、司法独立等(见表),讲话在新华网直播。有内地学者认为,温总是在尽他自己的努力,但亦有人觉得他是讲「空话」,最终无法落实。
温家宝昨两度提到政改,先是上午的开幕式致辞,提到中国将「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从制度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态。
他下午与企业家的对话与交流会虽是闭门进行、与会者须关上手机,但官方新华网却在网上直播。交流会主持人、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Klaus Schwab)指温总上午的演讲是「一场重要的政治宣言」,并问温总怎样才能实现政改的目标。
「小平30年前提出 今天尤为紧迫」
温家宝说,他不仅希望与在座人士互动,「我脑子里想的实际上是我同全国人民的互动。因此,我感到责任重大,必须准确的、坦诚的谈出我对各方面问题的看法」。他说,政改有五大重点和难点,第一是坚持依法治国,「一个执政党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这就需要改变以党代政,把权力绝对化和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为此,必须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温说,「这个任务是小平先生在30年以前就提出来的,我认为在今天尤为紧迫」。
学者﹕六四后高度集权 弊病趋大
北京宪政学者张祖桦对本报表示,温家宝所指的是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指权力集中会造成个人专断,要解决党政不分的问题。胡耀邦、赵紫阳主政时期着手改革,在1987年的中共十三大,时任总书记赵紫阳在报告提出「党政分开」,「当时取消了一些部委的党组,但1989年之后就全『反动』回来,回到高度集权、以党代政,现在弊病愈来愈大」。之后的十四大至十七大,「党政分开」再无在报告出现。
在内地,各级党委是领导核心,从中央到地方的党委,均比同级政府地位高,党委可决定政府的人事任免和重要决策。今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表示,「我们制定的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党的执政地位」。
温家宝并说要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保证检察和司法机关「不受任何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这一点也是早在30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来的,我们要认真加以贯彻」。
推进公义 「人心会平静下来」
「我想专门讲一下选举权,」温家宝特别指出,要扩大民主形式,「群众能够管好一个村,也能够管好一个乡,甚至管好一个县」。现时中国的最低一级官员村委会主任,是由村民一人一票直选产生,即「村民自治」制度。温家宝透露,有地区已推进乡一级直选试点,他认为可先从党内开始扩大民主,「这样比较稳妥,也比较现实」。温家宝最后说,有序的扩大民主,毫不动摇地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决反腐败,「如果这样做下去,我们就会使人心平静下来,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感,使弱势群体得到帮助,使大家对国家的未来充满信心」。
▲美国之音(VOA)9月15日报道:温家宝欲改变以党代政 被指难落实
中国总理温家宝在大连出席达沃斯论坛时,高调倡议政治改革和党政分开,说必须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 评论人士认为温家宝的呼吁显示中共高层政治的进步,也有人认为他说法空洞,难以落实。
*温提出政治改革五要点*
温家宝星期三再度呼吁政改, 重提“党政分开”的设想,明确要改变“以党代政”的状况,改变权力绝对化及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他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五大要点包括改变以党代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证司法独立、扩大基层选举以及推进财产申报。
尽管温家宝没有提出任何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步骤,但他的讲话似乎也让人们感觉到中国高层决心要进行政治改革。
北京炎黄春秋杂志主编杨继绳认为温家宝讲这番话符合中国政治和社会的需求。他对美国之音说:“中国政治改革很紧迫,不改不行啦,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不论是知识界还是党政干部都有一种紧迫感。”
*杨继绳:呼吁政改是温家宝个人观点*
不过杨继绳认为, 这些观点应该属于温家宝个人看法,因为这跟政治局常委第二号人物吴邦国的观点完全是矛盾的。
2011年3月10号,吴邦国在全国人大工作报告中强调“五不搞”: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
杨继绳说,吴邦国的讲话是代表集体的,是正式讲话。他的“五不搞”是正式在人大会议上提出来的,这就不是个人看法了,起码经过了常委讨论。
他认为,“温家宝看来是表达一种态度而已,为的是他明年退下来以后可以留下一个好名声吧。”
*陈永苗:民众丧失了对政改的期待*
北京宪政学者陈永苗针对温家宝在大连的讲话表示,他发表了太多的政治改革呼吁,缺少实际行动,等于画饼充饥。
他对美国之音说:“我承认温家宝是有一定的道德勇气的。但是我觉得,如果现在是80年代,在当时的环境下,知识分子、老百姓都对执政党有一定希望的时候,人民会同情你,给温家宝鼓励。但是今天不一样了,中国改革改了30年了,我们已经没办法对你有期待了。难道改革还要改60年、改300年、改1000年不行?!”
香港明报引述北京另一名宪政学者张祖桦的观点,认为温家宝意识到以党代政问题严重,但“讲话中没有一点儿具体措施,也不去落实。”“小平30年前都说过了,你还在说,有什么意义?”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做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指权力集中会造成个人专断,要解决党政不分的问题。
明报说,胡耀邦、赵紫阳主政时期着手改革,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后取消了一些部委的党组,但1989年之后又恢复了高度集权、以党代政的做法。此后的十四大至十七大,报告中再没有提过“党政分开”。
*总理做实事才受民众赞扬*
陈永苗说,温家宝在政改方面发出了很多呼吁,但他认为这应是反对党该做的事,而不是中央领导人的任务。他说,这种光说不做的政改呼吁,老百姓只当是在演戏,所以称总理为“影帝”。
他说,执政当局应该为百姓办实事,哪怕是有利民众的小事情。他赞扬温家宝免除农民农业税和废止造成了人员屈死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说这才是他为民众所做的实事。
炎黄春秋总编杨继绳认为,温家宝作为一个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能够谈出跟政治局集体不一样的看法,这本身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他说:“党内最高层不同的看法可以公开向老百姓发表,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过去这是分裂党的行为,现在就能够宽容对待,他有看法就说了,说了也没事儿。这种现象说明什么呢?这是一种进步。”
*中共高层可以有不同看法?*
他指出,过去中共中央常委要保持高度一致,如果发表不同的看法,就可能会落得分裂党的罪名。他说,赵紫阳当年讲了不同意见就被定为分裂党,遭到了终身软禁。 而温家宝讲出来以后没有麻烦,还照样当他的总理和政治局常委,说明现在党内高层可以讲不同的观点了。
不过杨继绳认为,温家宝提出的政治改革五个要点施行起来很困难,因为首先这些都要得到全体中常委的一致同意,而目前看来温家宝的观点只代表他自己。
▲自由亚洲电台(RFA)9月15日报道:中国总理温家宝重申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中国总理温家宝14号在2011 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中国将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
温家宝总理这次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再次提出“党政分开”的设想,主张“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实现依法治国、司法独立。他的这些讲话在海外舆论界再次引起热议,多数人有一个共同看法,那就是:温家宝讲政改比其他中国高级领导人要多,但是他有关政改的言论,在以前的几个历史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前以及后来胡耀邦、赵紫阳担任主要领导时期— 中共党内就已经有人说过了,所以不是温家宝的发明。不过,温家宝这次提出“要改变‘以党代政’”的确是一个相当敏感的提法。
美国博尔州立大学荣誉退休教授郑竹园说,温家宝有关政改的讲话应该是上层部分领导人所同意的。郑教授称赞温家宝是一位“有开明思想”的领导人:
“习近平还有李克强应该是同意他的话,他们马上就接班了,你晓得吧?他们讲政改这个东西不是今天讲。他是有开明的思想。去年讲了好多次,他有他一套的思想。最主要是为人民服务、人民所要的我们要做。这是他基本的言辞。你像这次中秋他自己到老人院和民间去。他是有改革的精神在里头。”
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经济学家徐滇庆表示,温家宝有关政改的言论都是很“平直的”话,是中共第一代领导人以前说过的:
“我个人感觉温家宝讲的都是一些非常平直的真理,实际上你仔细研究,温家宝讲的这些话都没有错。而且特别是共产党在1949年以前,45年到49年期间所发表的文章、文件都是和温家宝讲的一样的。毛泽东、周恩来都说过很多次。不过后来地位变了,当时说的那些要民主、反对独裁这些话因为地位变了后来就不提了。”
多年来,各国民主人士一直抨击中国的政治制度。然而,郑竹园教授说,进来西方有学界人士认为,中国的政治制度是个办事有效率的制度。 对此,徐滇庆教授表示,说中国的制度有效率是“一家之言”;中国未来的政治走向,应当是由相对集中逐渐走向民主法制:
“一家之言嘛。世界上的事情是很复杂的,所以不能说非此即彼、不黑即白。任何时候还是中国人的哲学要搞中庸。至于说中国将来的政治走向如何?我们还是应该持乐观的态度,即不能搞一党独裁,也不能搞民粹主义。所以,相对地集中但是逐渐走向民主、法治,这些应该是中国未来的光明所向。”
郑竹园教授表示,互联网的出现将为中国的政改提供有利条件:
“现在有一个好处,人民可以在网上讲,大家可以在网上批评,所以上网这个事情是改革政治的一个重要的新发展。现在很多人上网在微博上发表意见,那么这个传播是大家都看得到的东西。要禁止也禁止不了。”
香港《明报》 援引一位评论人士的话说,中共高层并不反对温家宝偶尔对外讲政改,但不等于高层认同他的话,或者最后会照他的话去作。
▲《联合早报》9月15日报道:温家宝:中国须改变权力绝对化
中国体制内的政改推动者、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在于大连举行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再次为政治体制改革发声。他强调,中国须要改变权力绝对化与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改革中共和中国国家领导制度是“紧迫”任务。
这是温家宝连续3年在这个面向全球政界与企业家的场合上,展示自己力挺政改的坚定立场;去年下半年,温家宝也曾多次在国内外不同场合中表明力推改革“至死方休”的心迹。在众多政改谈话中,他昨天的发言可能是其中最完整,而且最具体明确的一次,他也两次引述1980年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想,以此来展示继续推进改革的合理性。
温家宝昨天下午参加与企业家的对话交流会,在回答论坛主席施瓦布有关中国政治体制改革重点与难点的提问时,他首先把坚持依法执政、改变以党代政列为政改第一要务。
他说:”一个执政党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并且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需要改变以党代政,把权力绝对化和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为此,必须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
他援引有“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称号的中共前领导人邓小平的主张,来进一步强调说:“这个任务是小平先生在30年以前就提出来的,我认为在今天尤为紧迫。”
根据中共党史与《邓小平文选》记录,邓小平在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以后提出了“党政分开”的概念,“党政分开”后来成为1980年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但这项改革进程在1989年以后停顿了下来。
温家宝将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列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第二项要点,因为推进社会公平正义需要“通过改革来发展经济,并且改变收入分配不公和差距过大的现象”。
他表示,他甚至深知中低收入者、甚至贫困人口在中国13亿人口中还有相当多数。社会公平直接关系中共政权是否真正为人民服务,也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当局要重视加快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调节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并且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此外,中国政改要推进司法公正,保证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不受任何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他指出:“这一点也是早在30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来的,我们要认真加以贯彻。”
他也提出,中国要切实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民主权利和民主权益,要扩大民主形式,巩固村民自治;与此同时,民主要从党内扩大到党外,“这样比较稳妥,也比较现实”。
温家宝被普遍视为中共体制内改变派的代表人物,他去年在接受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采访时,坦承推进政治改革遇到阻力,引发外界对于中共高层出现分歧的猜测。一般观察者认为,高层对于改革的速度,对于民主化的方向并没有共识,这才是改革派不断疾呼的原因。不过,随着社会矛盾凸显,改革的迫切性日益变得强烈,更多体制精英也看到了改变的必要,问题是在于如何改。
温家宝昨天是强调,政治体制改革最为重要的,也是难点和重点,就是有序的扩大民主,毫不动摇地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决反腐败。
他相信上述几方面的改革能够让中国走出目前的困难局面。他说:“如果这样做下去,我们就会使人心平静下来,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感,使弱势群体得到帮助,使大家对国家的未来充满信心。”
中国政改重点与难点
温家宝在2011年大连夏季达沃斯年会上,对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重点与难点做出5点总结:
第一、坚持依法治国;改变以党代政,把权力绝对化和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为此必须改革党(中共)和国家的领导制度。
第二、推进社会公平正义;通过改革发展经济,并且改变收入分配不公和差距过大的现象,让人民群众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都能够享受改革和建设的成果。
第三、维护司法公正;保证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应有的独立性,不受任何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要扩大民主形式,要巩固村民自治。扩大民主可以先从中共党内做起,由党内逐步扩大到党外。
第五、坚决反对腐败;反对职务侵占,逐步推进财产申报制和公示制,公开财政中的公款出境、公款接待、公务车这“三公”经费。
▲自由亚洲电台(RFA)9月15日报道:温家宝谈政治改革司法要独立
温家宝周三在大连再次提出政改,包括司法独立,扩大党内民主及公开政府“三公”经费。维权人士指温家宝是老调重谈,逻辑是“管好流氓的流氓,就是好流氓”。
中国总理温家宝14日在大连出席夏季达沃斯论坛年会与企业家对话交流时,提出必须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首要任务是执政党要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改变以党代政、权力绝对化和权力过分集中。维权人士宋翔峰评论说,“这个讲话,他是老调重弹。比如说中共一直以来,邓小平开始改革开放比来,就一直在谈依法治国。”
温家宝并说,要让人民群众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并且改变收入分配不公和差距过大的现象,加快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调节高收入阶层的收入,还要完善失业、养老、医保等社会保障。宋翔峰说,“实际上广大人民群众是处于弱势,人民的权利是没有办法得到保障的。权力的不平衡就产生整体社会的不公平。”
温家宝还提到,检察与司法机关应有独立性,不受任何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但他并没有说,共产党也不能干涉司法的独立运作。权利运动的胡军说,“问题是他提这个东西,对政法委怎样处理? 政法委依然存在,它属于司法系统,还是政府部门。还是一个党政机关呢?”
温家宝并说,要扩大民主形式。这个问题上可以先从党内做起,由党内逐步扩大到党外,这样比较稳妥,也比较现实。胡军就说,温总的逻辑跟黑帮差不多。“如果说是党内民主的话,党要管党,就是好党。流氓管流氓就是好流氓。逻辑是一样的。”
至于温总提到,要逐步推进公家财产申报制度和公示制度,坚决惩治腐败。胡军就说,中国哪些财产是公有,哪些是私有,到现在还讲不清,“有点让人摸不到边,我们的公共财产,怎样界定,老是公有制和私有制的概念来回搅。中国现在的国营企业是国营的吗?我都觉得是某个官员的,也许是温家的。”
温家宝说,以上政治体制改革的五点,以有序扩大民主、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决反腐败,改革的难点与重点。但如果做下去,就会使人心平静下来,每人都有安全感,弱势群体得到帮助,大家对国家充满信心。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9月16日报道:温家宝大连再发政治改革呼吁
9月14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大连出席第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温家宝再次高调谈政治体制改革,他首次公开指出,扩大民主,“可先从党内做起,由党内逐步扩大到党外”,引发外界关注。
耐人寻味的是,中国官方新华社在报道温家宝的行踪和讲话时,仅以一句话将其关于政治改革的表态敷衍而过。
中共其他八位常委的沉默,以及官方媒体对温家宝这一发言的冷处理,似乎也证实了外界的猜测,中共18大换届前,对政治改革这一话题:民间虽有呼吁,高层仍无共识。
在14日上午,温家宝在夏季达沃斯论坛的主题致辞中,温家宝做了题为《实现更长时期、更高水平、更好质量的发展》的演讲。
就政治改革,温家宝说,应“坚持依法治国,从制度上改变权力过分集中而又得不到制约的状况,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与今年他在多个场合中,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表态基本一致。
14日下午,则是此次大连达沃斯会议的企业家座谈会环节,温家宝回答了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和企业家的提问,其中专门谈及了政治体制改革话题。
当时,瑞士籍教授,达沃斯论坛主席施瓦布提问说,“在以前的演讲当中,你曾经提出要将中国打造成一个开放、包容,文化上进步和谐的国家。你还说,没有开放和包容,一个国家就不可能实现富强。中国将采取什么样的具体措施来达到这些目标?”
温家宝说,“关于政治体制改革,这些年我讲过多次;这次会议,不仅是我同在座的各位互动,我脑子里想的实际上是我同全国人民的互动。因此,我感到责任重大,必须准确地、坦诚地谈出我对各方面问题的看法。”
温家宝借此机会系统地再次谈了他对中国当下政治体制改革的看法。
温家宝说,“坚持依法治国。一个执政党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并且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需要改变以党代政,把权力绝对化和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为此,必须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这个任务是邓小平先生在30年以前就提出来的,我认为在今天尤为紧迫。”
其次,温家宝认为,应“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这就需要通过改革发展经济,并且改变收入分配不公和差距过大的现象,让人民群众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都能够享受改革和建设的成果。在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中低收入者甚至贫困人口还占大多数。
为此,要重视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采取措施,加快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同时要调节高收入阶层的收入;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使之形成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其三,温家宝认为,应维护司法公正。他罕见地强调了司法机关的“独立性”。
温家宝说,“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司法公正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必须始终坚持这个方向。”
他强调,“这一点也是早在30多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提出来的,要认真加以贯彻。”
温家宝专门谈及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尤其是“选举权”。
他说,“要切实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民主权利和民主权益,其中最主要的是选举权、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温家宝说,“专门讲一下选举权,要扩大民主形式,要巩固村民自治。要相信群众能够管好一个村,也能够管好一个乡,甚至管好一个县。现在有的地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进由村级选举向乡一级选举的试点。”
温家宝甚至说,“在扩大民主这个问题上可以先从党内做起”,他说,“由党内逐步扩大到党外,这样比较稳妥,也比较现实。”
关于选举向乡镇一级扩展的说法,是这次中共高层首次就此问题的公开表态。
对反腐工作,温家宝说,“反腐倡廉是我们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当前反腐败可以重点做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反对职务侵占。严禁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插手招投标活动,牟取私利。
二是逐步推进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这些年已经制定了一些制度,包括领导干部财产和家属子女在国外定居和经商情况,还要进一步加以完善,逐步从申报到公开,这是对干部手中权力的一个最重要的监督。
三是公开财政支出中的“三公”经费。从今年开始已经在98个部门实行了“三公”经费的公开,群众对此是欢迎的,但是感到还不够,还要根据需要逐步扩大范围,并且将公布的内容具体到项。
温家宝最后说,“在上述五项工作当中,最为重要的,也是难点和重点的,就是有序地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毫不动摇地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反腐败斗争。”
他说,“如果这样做下去,我们就会使人心平静下来,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感,使弱势群体得到帮助,使大家对国家的未来充满信心。”
温家宝这一带着抒情意味的总结,在中国关注社会时政的网络舆论群体中,引起了许多反响和支持,有许多激进的知识分子和网民继续以“影帝”等说法表达自己的温家宝系列讲话光有表态,难见实质行动的失望之情。
温家宝的这次讲话在中国的各大官方媒体都没得到显着版面,甚至难见报道,但他的讲话记录还是因网络和电视直播在公众中广泛流传。
此前的一次北京知识分子纪念中共关于建国后历史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有与会者说,“政治局谈经济,国务院谈政改”,被认为是对当下吊诡政局的精当描绘。
▲美国之音(VOA)9月16日报道:世界媒体看中国:政治改革难产又滑稽
“难产”与“滑稽”一般是不容易扯到一起的,但中国政治改革这个话题却好像让中外观察家们不约而同地把难产与滑稽这两个平时截然不同的属性描述糅合在一起。
*英国《电讯报》的幽默*
本星期在大连出席第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的时候,中国总理温家宝再次提出,中国需要政治改革。
中国官方的中文媒体对温家宝在大连有关政治改革的讲话予以低调的报道,但英国《电讯报》9月16发表驻北京记者彼德•福斯特的博文,以颇有黑色幽默的口吻描述了中国政治改革的难产又滑稽的现状。
福斯特博文的标题是:“不能无限期地否定中国人民合理的诉求。” 在这乍看上去令人难免觉得沉重甚至困惑的标题之下,福斯特立即将这个话题轻松化:
“中国总理温家宝本星期在大连的世界经济论坛会议上提出(又是再一次提出)中国迫切需要政治改革,重复说了一年前在一系列讲话中所说的话。……
“他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呢?哇,说句大实话,他说这些话的意思并不是说,中国就要全心全意开始政治改革了。目前所有的迹象都显示,中国在向政治改革的相反的方向移动。
“温家宝大谈中国需要‘法治。’但与此同时,我们看到今年那么多的中国人失踪。因此,中国没有法治,除非你把中国要修改法律、让这种‘失踪’合法化也算作法治。中国执政的共产党是超乎法律的,而且中国的法律就是这么制定的。”
*中国网民的幽默*
要说幽默,中国人显然不缺乏幽默的基因。就中国政治以及政治改革这类沉重的话题而言,中国网民展示出不亚于任何外国人的幽默(有关中国网民的政治幽默,可参看美国之音的“世界媒体看中国:微博挑战胡锦涛”)。
在英国《电讯报》发表福斯特上述博文的同一天,中国的新浪微搏有一位网名“史密斯的空间”的网民就同一个话题发表微搏,言简意赅又幽默地描述了中国的政治改革难产又滑稽的状况:
“这个话题不是第一次听说,也不是最后一次说,还记得当年胡主席在米国大学激昂的演讲,民主政治改革。下面呢,就像太监一样下面没了。要换届了,又抛出这一套,估计到习主席,又要变太监了。”
*新华社播发的美妙电讯*
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中国官方面向中国公众的媒体对温家宝在大连发出的有关中国需要政治改革的讲话给予了十分低调、淡化的处理。
中国官方权威的新华网显然没有专门的中文报道,但新华网用于对外宣传的英文版9月14日发出详细的报道,向英语世界的人们展示了中国政治改革的美妙、美好前景。
新华网从大连发出的那则英文报道题目是,“中国总理具体提出政治改革的五项任务。”报道说:
“温家宝总理星期三指出,为了推进中国的政治改革,政府必须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总理指出,为了促进政治改革,政府必须完成五项任务,即依法治国,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坚决反对腐败。
“温家宝表示,‘在上述五项工作当中最为重要的,也是难点和重点,那就是有序地扩大民主,毫不动摇地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坚决反腐败。’”
*美联社报道的严酷现实*
假如说新华社报道的温家宝总理14日在大连所展示的中国政治改革前景是美妙的,美联社16日从北京发出的报道则展示了中国的严酷政治现实。
目前,中国各地即将举行或正在举行基层立法机构(人代会)选举。许多中国公民按照中国的选举法积极参选,试图履行自己的选举和被选举的民主权利。
面对积极参政、认真进行中国民主建设的中国公民,中国各地的执政党和政府机构又是如何像温家宝总理所说的那样“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呢?
美联社16日发表记者克里斯托弗•波丁的报道说:
“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试图作为独立候选人参加即将举行的地方选举,但由于执政的共产党试图压制对党的权力垄断的任何威胁,他们面对的是艰难险阻。”
“美国威斯康星州立大学麦迪逊分校的政治科学学者爱德华•弗里德曼表示,(中国)独立候选人的人数大增,显示了中国人希望国家由专制和平地转向政府更加对选民负责。这就可能让这些独立候选人跟党发生冲突。他说,党的核心利益就是‘阻止任何会终结专权体制的事情。’”
*日本《产经新闻》发表见解*
多年来,在形容中国的政治改革的时候,中外观察家常用的形容词包括“难产,”“举步维艰,”“千呼万唤不出来。”但这一切似乎并不影响从中国总理温家宝、到普通中国公民、到外国人对中国的政治改革提出见解。
日本《产经新闻》9月13日发表在香港的三菱证券产业调查分析家稻垣清的专栏文章,提出了他对中国政治改革的见解。稻垣清的认为,假如中国执政党和政府干部的特权不破除,中国的政治改革以及中国的前途就没有希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以上的干部可以得到国家提供的住房、厨师、专业司机,也可以得到家具、空调之类的费用。……中国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四十年来持续变化,不变的是干部的贪污腐败。今年2月,中国铁道部长因涉嫌贪污腐败被解职,这只是冰山一角。地方干部的腐败更是不堪入目。”
“在毛泽东时代,一般认为‘不患贫而患不均。’如今,(干部与国民的实际经济状况)差异事实上已经不再受到上层的注意。假如不大力改革党政干部的‘特权制度,’即将迎来‘习近平时代’的中国就没有未来。”
▲德国之声9月19日发表评论员刘逸明的文章:温家宝再吁政改,是干雷还是甘雨?
近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大连出息第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时,再度呼吁政治改革,虽然他的言论再度引发海外媒体的关注和网民热议,但在中国官方媒体上却遭冷遇。
9月14日,中国总理温家宝在大连出席了第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再次高谈阔论政治体制改革:坚持依法治国;要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坚决反对腐败。是他谈的五个方面,语气都够坚决。引发网民热议和国外媒体关注。不过,温家宝直接管辖的新华社,对他有关政改的言论,再次过滤,只做轻描淡写。
曲高和寡,孤掌难鸣?
温家宝位极人臣,在中共一代更比一代僵化的官僚体制中,给人以鹤立鸡群的印象。他善于口吐华章,满腹经纶地表达对人民的爱、和自己的清正廉洁。这要求新华社每年两会之后都不得不专门对他记者会上引用的诗词歌赋做一番注释。他总能放下官架子,以和蔼可亲的姿态待人。在五十年不遇、百年不遇的重大天灾人祸降临之际,往往也会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灾,慰问灾民。他处处让人感到他是在践行”千古良相”周恩来的遗风。但是温家宝获得的评语,却难与周恩来的生前和身后比肩。相反,温家宝成为中共权力集团中挨骂最多的一员。
如今温家宝是左右不逢源,《乌有之乡》攻击他是中国最大的走资派,是”赵、万、温(赵紫阳、万里、温家宝)反党集团的主要成员”。而右派将他所有亲民举动评为”作秀”,甚至奉送”影帝”桂冠。
温家宝主政八年半,是中国GDP和财政收入突飞猛进的时期,同时也是人民遭受高通胀,人权灾难最恶化的时期,官员腐败、各级政权黑社会化,激发了最尖锐的社会矛盾,与中共主政的各个时期比较,胡温时代,也是社会最不公正的时代。温家宝作为唯一倡导普世价值,多次呼吁政治改革的中共政治局常委。每次政治表态都能激发舆论热潮,温家宝究竟是满足于这种舆论热潮,还是要真正推动中国的政治变革,反反复复,一遍又一遍,已经令人颇为费解。
改革名声毁于李鹏
温家宝今夏访问德国期间
温家宝是现在中共九人领导集体中,进入中央最早的,有”四朝元老”之称,他经历了胡耀邦、赵紫阳、江泽民和胡锦涛时代。1989年5月19日凌晨,温家宝作为中办主任,与赵紫阳一道走进天安门广场,接见绝食学生,曾经留给全世界作为政治家的惊鸿一瞥。去年,一再被中共当局禁止出版的前总理李鹏的《关键时刻–六四日记》在香港面世。被李鹏大骂的”反对戒严,支持动乱”的总书记赵紫阳,更赢得世人的尊敬。相反,对李鹏表扬的温家宝却是名声受损。李鹏写他关键时刻作为中办主任,不执行总书记赵紫阳的指示召开政治局会议;而且拒绝赵紫阳批示给访问加拿大和美国的人大委员长万里发电报,召万提前回国。李鹏揭示的内幕,与”六四”之后,温家宝再没有踏入过长期遭软禁的赵紫阳家门的传闻结合在一起,对温家宝的政治品质,中共党内外都是一片谴责之声。
CNN采访言犹在耳
2009年9月,温家宝在奥运会之后,顶着毒奶粉的巨大大压力 ,去纽约参加联合国大会,毒奶粉事件,作为一国总理,是颜面丧尽的大丑闻。他在接受CNN的电视采访时,CNN记者拿出1989年赵紫阳在天安门广场接见绝食学生,温家宝陪同其后的照片,向温提问,全世界都看到温紧咬嘴唇,紧张和尴尬的表情,随后他发表了一大段有关推动中国民主进程和政治改革的讲话。
不知温家宝是不是每当遇到巨大压力时,才善于阐述政改的目标,来使自己摆脱窘境。否则,为什么三年过去,中国的政治现状不仅还在原地踏步,甚至发生了大倒退?中共对媒体、网络的管制远远超过1989年。对作家和维权人士的镇压从刘晓波到艾未未,范围一波更比一波广泛和严厉。
人民已经没有耐心再听空话
今年第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在大连举行,主题是”关注增长质量,掌控经济格局”,夏季达沃斯论坛是全球重要的经济会议,作为中国总理,温家宝对这个主题应该有深刻的经验教训来总结。温家宝14日上午参加了开幕式,发表致辞之后,下午参加企业家座谈会,回答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和企业家的提问,他大谈中国的政治改革,成为大会热点,难怪中国记者将大连达沃斯比成中国的两会。
纵观温家宝谈的五个方面,他自己也说是邓小平30年前就提出的,立即被国内学者讽刺为”30年命题 “,其中还包括”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这个制度从90年代初就提出,在温家宝手上也推进八年有余,至今还没有公布。
今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在中国举行,可以为温家宝提供一个难得的国际舞台,供他个人充分展示。明年将不具备这样的优越条件,后年温家宝将卸任总理职务,达沃斯将成为永远的回忆。当我们又一次听到温家宝的政改宏论,我们也有权利提问,中国什么时候完成这”30年命题”?哪怕只是”推进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
30年了,人民有权利拒绝干雷,人民期盼的是甘雨。作为纳税人供养的中国最高级别的官员,温家宝一年之后,将会为历史留下遗产,是干雷还是雨点,历史不会作秀,人民不止会看表演。
●新《刑法》草案使秘密羁押合法化,任意践踏人权
▲美国之音(VOA)9月15日报道:世界媒体看中国:保障还是践踏人权
8月30日,中国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一个月。
修正案草案公布之后立即引起激烈的争议。中国公众以及法律学者争议最激烈的是其中的八十四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严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亲政府的学者表示,修正案草案对1996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做出了改进,对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的问题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从而更好地保障了公众的基本人权。
许多中国公众和学者则表示,在当局近年来越来越频繁地动用“强迫失踪”即秘密抓人和羁押的情况下,上述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其中的“等”以及“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措辞,无异于给中国的公安机关一张空白支票,一个容量无限的大口袋,让警方可以有方便的理由秘密抓人,从而将随意秘密抓捕和羁押人的行为合法化。
*担忧秘密羁押合法化*
法国《费加罗报》9月14日发表记者阿尔诺•德拉格朗日从北京发出的报道,题目是“北京希望将秘密羁押合法化。”
报道说,“将一种常用但并非正式的做法写入正式法律,这种意图或许值得称道。那种做法本身却令人憎恶。中国当局公布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以便准许警方羁押嫌疑人,不提出指控也不通知家属。(根据修正案)警方可以羁押嫌疑人长达六个月,不是在警察局,也不是在监狱,而是在秘密的地点。”
德拉格朗日的报道接着说,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这一规定使人权团体感到惊恐;与此同时,报道指出近年来中国当局显着地增加动用秘密抓人、秘密羁押的手法对付批评者,其中两个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对国际知名的艺术家艾未未和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的秘密羁押。艾未未今年被秘密羁押了80多天之后得到假释,而刘晓波则是被秘密羁押了一年多后被判刑11年。
德拉格朗日的报道说,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引起公众和专家的广泛质疑和批评之后,“近几天来,中国官方媒体力图让公众放心,并对修正案的精神做出了解释。官方媒体表示,修正案的宗旨是保护人权;进行秘密羁押的机构将受到控制,而且秘密羁押的手段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动用。一位外国观察家表示,’很不幸的是,这种说法只是理论,因为人们看得很清楚,一旦形势吃紧,就像今年当局害怕茉莉花革命传到中国的时候,中国安全部门就会操控一切,不受任何控制。无论如何,中国的各级司法部门都在中共的控制之下。这就严重限制了对安全部门的任何监督。’ 报道还说, 在今年4月,联合国对中国的司法状况表示了担忧,并指出‘强迫失踪是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
*中国官方的人权观*
在推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供公众讨论的同时,中国政府在上个星期又首次公布了年度人权蓝皮书,表示“自1978年以来,中国在人权保障方面共制定了近160多个法律法规,已参加27项国际人权条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实现突破性进展。”
9月13日,美国《华尔街日报》发表一篇没有署名的评论,题目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 评论对中国官方所宣传的中国人权大好形势提出了异议。评论说:
“上个星期四,中国公布了它的首本今后将是年度性的人权蓝皮书,陈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在理论、立法和实践上实现了一系列突破性的进展。’这份文件透露了中国当局或许无意透露的更多的东西。”
《华尔街日报》的评论指出,参与蓝皮书撰写的中国人权研究会的会长罗豪才最近在中国执政党共产党机关报《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论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理论的创立。”他写道,中国的人权观跟西方的不一样,因为个人的政治权利必须跟集体的权利平衡。所有的“社会成员”都有“平等的参与和发展权。” 评论说,
“要想理解罗豪才说的是什么意思,就需要回顾毛泽东的最重要的演说,‘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毛在1957年说,人民有权参政。但人民的定义是忠于共产党的人。那些被认为是不忠于党的人就被排除在人民之外,失去了他们的权利。当今中国依然如此,只有你接受党对人权的定义,人权才能保护你。”
“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就是本着这种精神提出的,该修正案准许当局在秘密地点羁押嫌疑人不需通知家属。这将让当局越来越常用的让著名异议人士‘失踪’的做法合法化。律师高智晟已经有16个月没有音信了。中国签署了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中国对异议人士的持续镇压显示,中国无意遵守这一公约。中国提出人权蓝皮书之类的本意是要掩盖这一事实,但只是使这一事实更加显眼。”
*中国的酷刑*
在中国官方大力宣传中国人权事业大发展之际,世界媒体近日来广泛报道中国当局对被羁押的异议人士普遍实施酷刑。英国《卫报》9月13日发表记者塔尼亚•布兰尼根从北京发出的长篇报道,题目是“在当局镇压人权的行动中被抓捕的中国活动人士指控当局实施酷刑。”
报道说,“《卫报》得到的陈述说,在今年中国当局镇压人权的行动中被拘留的活动家和律师遭受殴打,被剥夺睡眠,连续审问,被迫‘认罪’并录像。有关的细节是逐渐透露出来的,因为被拘留的人得到命令,不得跟记者、非政府组织成员或外交官谈论他们的羁押经历。很多人也担心自己的家属会受到威胁。”
“这些陈述令人权团体更加担心中国计划准许警方可以在秘密地点羁押嫌疑人长达六个月而不通知家属。批评者表示,修改适用于国家安全、恐怖主义和重大贪污腐败案的有关监视居住的法律将使强迫失踪合法化。”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9月15日报道:人权组织对北京要将“强行失踪”合法化表示担忧
总部位于美国纽约的“人权观察”组织负责人理查德德森表示,把这种非法绑架合法化将使那些遭到逮捕的人面临更大的酷刑和恶劣待遇的风险。法新社就此议题询问中国当局,中国全国人大以及中国公安部都拒绝回答。
法新社发自北京的报道指出,中国当局最近推出刑法修改草案,修改内容包括允许在没有宣布任何指控罪名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将某人在秘密地点扣押六个月。
中国的秘密失踪现象并不罕见,著名维权律师高智晟2009年二月失踪之后短暂露面,之后一直到今天如人间蒸发。强行失踪现象从今年二月中国出现茉莉花散步运动之后日益频繁,中国著名维权律师滕彪、江天勇、唐吉田以及艺术家艾未未等人都是众所周知的受害者。今年四月,联合国等国际机构曾经对中国的人权活动者以及维权律师们秘密失踪现象表示担忧,并且指出强行失踪在国际法中构成犯罪行为。
据中国全国人大网站介绍,该修正法案只针对涉嫌威胁国家安全、恐怖活动以及重大贪腐案件。中国人大呼吁民众公开讨论,讨论截止期为九月底。明年三月召开的中国人大全国代表大会将审议通过刑法修正草案。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RFI)9月16日援引法国报纸:北京有意将“被失踪”合法化
今天法国全国性报纸上有好几篇与中国有关的文章主要涉及中国愿意向欧洲伸出救援之手,但是并不是无条件和中国政府提交将“秘密拘押”合法化的提案两大主题。中国政府已经提交将“秘密拘押”合法化的提案,中国人大目前正在审议刑法修正案,这一修正案若是通过的话,官方将可以合法地“秘密关押”被官方看作是可疑的人士长达六个月之久,而且不用通知亲属被关押人的下落,预计中国人大将在9月底之前通过这项刑法修正案。
中国政府提交将秘密拘押合法化法案
费加罗报常驻北京记者拉格兰日围绕北京有意将“秘密拘押”合法化的撰文强调指出,中国打算将这种非正式的惯用做法列入法律范畴,至少可以展开相关的公开辩论可能还是应该得到表彰。费加罗文章引述中国人大官方网站的消息说,这项修正案涉及到“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的人,“恐怖行动分子”或是“重大贪腐案”等嫌疑人。这一修正案可能也将中国对持不同政见人士经常采取的“软禁”合法化。
中国政府提交的将秘密拘押嫌疑人合法化的提案,遭到国际社会尤其是捍卫人权组织的强烈反对与警觉。诚然,秘密拘押嫌疑人或是“软禁”持不同政见者的做法在中国已经司空见惯,而非合法化毕竟鼓励安全机构更加肆无忌惮地对待“被失踪”和“秘密失踪”的人的危险。
人权组织恐怕从此嫌疑人被折磨和虐待更甚
但是费加罗报引述人权观察组织中国负责人索菲理查德德逊的评论指出,中国政府提出的将秘密拘押合法化提案使中国安全机构可以自由地合法地让所谓的嫌疑人失踪,而且使被合法拘押的嫌疑人被折磨和被虐待的风险更大。
近年来,费加罗报着重指出,中国触犯国际法罪行逐渐增多,特别是今年春季因在互联网上呼吁进行“茉莉花散步”而出现高潮。几十个律师,知识分子和维权人士或是被审问,或是被关押,时间有长有短。持不同政见艺术家艾未未就曾被消失和被拘押八十一个昼夜,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在被判处十一年徒刑之前也是被秘密关押好几个月之久。
中国人大网站和报纸解释刑法修正案精神
费加罗常报驻北京同仁的文章继续写道,近几天以来,官方报纸竭尽全力安抚人心,解释刑法修正案的精神旨在改善保护人权的状况,并解释执法机构进行秘密拘押将受到严格控制,只是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之下才能使用。
总之,一位外国观察家分析认为,一旦中国情况紧张,中国的安全机器就会更加失控地开足马力,中国的司法系统上上下下都掌握在中共政党手中,因此监督则受到局限。
费加罗文章结尾时引述联合国今年四月对中国被失踪现象担忧的表态指出,强迫失踪构成触犯国际法罪行。
▲《民主中国》9月18日发表署名罗茜的文章:秘密拘捕的泛滥是毁灭性的灾难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亲人就突然失踪了,一个恐怖的年代即将来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其中数条关于“无法通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以及“通知可能有碍侦查”几种情形,可在对当事人实施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后,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这是在向人们传递一个信息:中国即将成为一个警察国家和特务国家。无怪乎,虽然尚属“草案”,社会舆论却沸沸扬扬,民众的恐惧心理空前高涨。
尽管中国现在的法律体系中没有“秘密拘捕”这个法律词,只出现在公安部门编写的教材中。但现实中秘密拘捕却屡见不鲜。北京警方秘密拘捕刘晓波、艾未未;北京警方秘密拘捕“民主与自由网”的作者宋志斌以及北京师范大学22岁的女学生刘荻;2010年湖北省勋西县城关镇信访之家的“首席调解员”刘贵琴,因向被调解人公布一份省信访局的文件,被以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秘密逮捕;2011年2月,广西桂林市阳朔县公安局已涉嫌故意杀人和敲诈勒索罪秘密拘捕了旅游车司机阳筱忠,并秘密关押审讯长达93天……
如果说所谓的“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从法学理论上说还能够界定,那么“无法通知”、“通知可能有碍侦查”又是怎样一个概念和标准?从已发生的秘密拘捕事件来看,几乎都是没有秘密拘捕理由的,有理由也根本不存在的。其实秘密拘捕是刑讯逼供的另一种模式,只要嫌疑人不认罪,警方就完全可以把嫌疑人关押到认罪为止,反正无人知晓,律师也无权介入。而秘密拘捕一旦有了法律依据就更成为权贵合法打击报复、欺压百姓的手段,会纵容警察关押无辜公民,给社会带来深重的灾难。比如,被警察秘密拘捕的公民有可能在警方手里莫名其妙地失踪甚至被杀害,而警方隐瞒真相,家属也无法知道,所以一旦亲人失踪,家属只能徒唤奈何。秘密拘捕实则是国家绑架行为,性质恶于黑社会,黑社会绑架的目的无非为钱、为人、为报复,是个案,涉及面有限;秘密拘捕目的无限,涉及社会各个层次,只要想用,时空不限。如果秘密拘捕制度在我国确立,必然带来一系列问题,随着这种制度的日益扩展,过不了多久,公安应叫盖世太保了。
秘密拘捕是往往始于刑事侦查阶段。在法治和民主国家里,侦查工作的任务,就是依照法定程序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地强制措施,防止现行犯和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或者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有效进行。虽然刑事诉讼活动是从立案开始的,但实质性活动却从侦查阶段才开始的,所以侦查活动也是以后各个诉讼阶段活动的基础。从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来看,侦查是为起诉和审判做准备。因此侦查手段是否合法对案件能否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有着直接的影响。无论英美法系还是欧洲大陆法系,都强调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法制原则,旨在将刑事诉讼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以防国家专门机关滥用职权,恣意妄为,保证刑事诉讼的民主性、公开性,从而顺利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侦查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侦查机关进行侦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侦查机关所适用的各种专门手段和采取的强制措施,稍有不慎,就会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诉讼权利。因此,在侦查工作中,严禁侦查机关采用秘密拘捕、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否则,这样的证据也只能是“毒树之果”。
侦查期间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实施涉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即人权,对其进行严格制约尤为重要,实质上,强制措施的采用是为最终将犯罪嫌疑人交付法院审判做好各种准备,因此,侦查权的运行中的强制措施的运用应适应司法的要求。目前,中国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侦查手段的滥用;二是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缺乏制裁。而现行立法体制对侦查机关缺乏有效的规制。在如此的法律体制下,侦查机关的侵权行为数不胜数,在目前,公民对于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其合法权利的侵害,难以寻求司法途径救济,更不用说通过行政诉讼来进行。所以,基于现实情况,不但秘密拘捕不能实施,而且应立法更加严厉规制侦查机关的行为,确保公民的基本权利。
法学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的方法是法律人在进行法律解释时所必须遵循的特定法律共同体所公认的规则和原则。大体归纳为:文义解释、立法者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体系解释、客观目的解释几种。现在,我们再回顾一下中国近来的历史事件,对“六四”的镇压、对法轮功的打击、对维权人士的关押、对上访民众的非法控制以及不久前对茉莉花革命者的摧残;加之臭名昭著的劳教制度已成为打击政治异见人士、维权人士和上访百姓的手段,该制度不仅为国际社会所鄙视,而且日益为中国民众所仇视;再联系到维稳经费超过军费的事实。不难发现,中国政府极为尴尬:既不愿放弃腐朽、残暴的统治,又要极力遮掩狰狞面孔和卑鄙的手段,于是乎,就要变换手法来整治异己人士。据此,我们不难发现秘密拘捕草案出台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法典是用来保卫维护人民自由的,而不是用来限制、践踏人民自由的;如果法律限制了自由,也就是对人性的一种践踏。
不给任何法律文书的秘密拘捕是刺向自由的利刃。在当今民主和自由的世界大潮流下,秘密拘捕没有存在的基础,是刑法的大倒退,是绝对错误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规定:除非依照法律所确定的依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退一万步说,即使是秘密拘捕,也必须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并经正当的法律程序才能行使。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让人们看到了可以“秘密拘捕”的根据,但却没有让我们看到相应的程序和救济措施。“无程序正当、无救济则无正义”这是法律工作者最基本的常识。此修正案的制定者并不是不知道,而是故意在制造一个陷害公民的法律陷阱。
“无法通知”在信息时代是站不住脚的,至于“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更是个无底洞,由于没有时间上限,完全由办案人员自由裁量,可以把人秘密关押一年半载,甚至无期限地秘密关押。草案还隐含另一个罪恶的信息,就是秘密拘捕不需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因为如果非秘密拘捕,绝大多数情况下会有律师介入,如无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律师会依法要求放人;而秘密拘捕由于没有作为第三者的律师的监督,有无证据,是对是错一个样,都是办案人说了算。说白了,“秘密拘捕”就是警察随心所欲整人而无需负任何法律责任的手段。正如法学家分析一样,“无法通知”“通知有碍侦查”等情形,完全可能成为适用一切案件的“口袋”理由。如是,则这个社会还有谁没有危险感呢?
世界第四波民主浪潮已来,中国维权运动的高涨和中东、北非的茉莉花革命显示了民众唾弃专制和强权,争取民主和自由的诉求。一个专制的政府,一个靠警察和军队来维持的政府,不仅是其本国民众的敌人而且是人类的公敌,推翻这样一个政府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一味靠谎言和维稳来延续生命的统治集团是不长久的。
中国当局为所欲为,地方政府横行霸道已到极致。但它明白,坏事干多了是没有好下场的,其貌似强大,实际上很虚弱,令其最害怕的是媒体和律师的监督,故而,干违法的事一定要避开这两个群体的监督。秘密拘捕是达到这目的最佳方法。
一个良性运行的社会应由完善的监督体系,而监督体系分为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和社会法律监督体系。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的主体分为党派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公民的监督、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在中国,中国共产党既是政策的制定者,也是政策的实施者,同时还是政策的监督者,更是政策的违反者,所以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徒有虚名,根本不可能发生;而社会法律监督体系中其他党派的监督不可能起作用,社会组织敢怒不敢言,公民无能为力,法律职业群体中的法官和检察官关键时刻不是聋就是哑,剩下的就只有媒体和律师了。
尽管中国政府对媒体控制极严,由于互联网的发达,信息封锁越来越难,即使对某些不听话的记者进行了惩治,结果反而把事情搞得更糟,如从温州动车事件的消息封锁和对维权记者的关押可以看出;再者,总的来说,一个真正有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的律师是值得信任的,其正义感是不容置疑的,他(她)敢说话,坚持正义,崇尚法律,当局对他们既恨又怕。迫于律师丰富的法律知识,当局很难通过打法律擦边球像整普通老百姓一样整律师,只能狗急跳墙、明目张胆地进行非法打压,如重庆李庄案、北海律师事件。但这样做得的风险成本太高,社会负面影响太大,尤其对维权律师的打压影响更大,因此当局对这样有损其“光辉”形象的行为是很不情愿使用的,所以要达到干坏事的目的,又不为公众所知,当然要避免媒体和律师的介入,而要想避免媒体和律师的介入,最好的办法就是秘密拘捕,这是这次刑法草案中“口袋”条款的用意之一。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的作用是无可替代的。一个国家的法制健全与否跟律师制度完善与否休戚相关,律师在服务社会、化解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和推动国家法治进程作用很大。法律赋予律师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权。律师法第3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职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法律赋予律师有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或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所以,秘密拘捕不但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且也剥夺律师的职业权利。带来的后果是侦查机关可以随心所欲,可以做出案子来,有案做出无案,无案做出有案。
舆论监督的基石是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既是一项公民权利,又是一项政治权利,任何一个责任政府既要保障公民个人领域中的言论自由,也要保障公民在公共事务中的言论自由。一个国家的言论自由,从当权者来说,不在于他的宽容,而在于他有无权力惩罚那些坚持反对意见的人。现在中国政府只能允许听它自己的声音,听不得不同的声音,因言被治罪的人比比皆是,持有和靠近特权的人不仅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特权,而且独享话语特权。当今世界的政府对电台、报纸和其他新闻刊物等传统媒体易于控制,而网络普及却使政府对媒体的控制力越来越小。对此,民主国家对网络的高度发达持肯定、积极的态度,因为它可以帮助政府监督官员,进一步净化政府部门;而专制国家则视其为洪水猛兽,因为害怕暴露官员的黑暗,失去民心,动摇统治,总是想方设法干扰,如设立防火墙,建立庞大的网警队伍,依靠谎言、恐吓、打压来维持权力运作。中共彻底忘记了其祖师爷马克思的《资本论》尽管从根本上否定资产阶级统治,却能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公开出版的历史,在其夺取政权以后对媒体的封杀从来没有停过,近些年来,为了维护盗取国有资产、抢农民土地、扒百姓房子的“和谐”社会,以维护安定团结为名,中共对互联网的干扰花了相当的人力物力,已关闭了大量网站和关押许多记者、自由撰稿人,但无法彻底封杀舆论,其丑闻一旦发生会迅速转播全球,所以秘密拘捕也就是他们将来避开媒体监督的没有办法的办法之一。
不体现人权要求的法律就不是好的法律,是永远不会产生促成法制秩序的法律,只能带来动乱和不安,永远不会产生促进社会良性发展的作用;而体现人权精神和内容的法律才是好法律,是体现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法律。《刑事诉讼法修订(草案)》倒行逆施,反民主,反自由,反人类,是一部灭绝人性的法律草案,一旦通过,势必形成警察横行霸道,秘密抓捕泛滥的局势,中国法治水平的将出现大倒退和人权状况的进一步恶化,而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必是维权人士。
日益高涨的要求政治改革,结束专制统治的呼声越来越高,建立一个平等、自由、民主的社会是人类共同愿望。现代法律的最重要的使命是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即人权。修改不适时的法律是法律本身的要求,是很必要的。中国的宪法在字面上也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权,刑法的修改理应第一要务要把握好保护人权的尺度,而此次修订草案却反其道而行之,全面扩大警察滥用公共权力范围,公然践踏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既违反宪法又违背人性,使得公民的原本狭窄的自由空间更小了,不仅危及个人生活,而且将要摧毁整个国家的法律秩序,错假冤案将遍地开花,整个社会将会更加死气沉沉,中华民族新一轮毁灭性的灾难又将降临!
▲《民主中国》9月18日发表评论员王德邦的文章,摘录如下:
警惕特务统治的常规化
8月30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及草案说明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草案中一些条款对公权力尤其是作为暴力机器的警察权力的扩张与对公民权利的压缩情况,引起了法学界及民间的高度关注,甚至带来了社会的恐慌。因此有人断言,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以此得到通过,那将带来中国司法大倒退,一个公民人权毫无保障的黑暗时代将临到中国。
学界已然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诸多批评意见及建议,除强制措施中一些情况可以在24小时内不通知家属、律师会见当事人受到限制性规定、传唤时间由12小时延长至24小时等条款广受质疑外,其中有关技术侦查一节,涉及到公民隐私权受侵及证人可以不出庭等问题,也已引起了人们的疑虑。然而,在此我想特别强调的是,希望各界高度警惕技术侦查中将特务机制引入司法之中,并且有使其公开合法而普遍推行之势头。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第十四项有“将第四十三条改为第四十九条: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粗略观之,该条似乎没有太大问题,但只要跟后面的第八节技术侦查内容结合起来看,就会发现其中隐含了在现实执法中被解读为广泛利用公民作“线人”的司法依据,因为“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具有太大的引申空间。
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第八节技术侦查,更是公然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第一百五十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特定人员实施秘密侦查。”同时,草案还规定:“对于通过实施秘密侦查收集的证据,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特定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特定人员真实身份等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如此一来,“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特定人员实施秘密侦查”,“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及“应当采取不暴露特定人员真实身份等保护措施”的一系列规定,事实上将秘密警察与“线人”网络机制规划了出来。
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上面所列举的方面,可以看出,日益盛行于中国的秘密警察与“线人”交织起的特务统治正通过修正案相关规定而实现公开化、普遍化与常规化。如果一个社会将特务统治机制常规化,那么人权灾难将如影随形,不可摆脱。从中外的历史教训上,我们可以清晰看到特务机制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自由亚洲电台9月16日发表评论人士傅申奇的文章:中国法律只是富有弹性的工具和欺骗世人的幌子
最近人大就《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中国法律界、律师界对此反应热烈、褒贬不一。一时间给国人和国际社会造成一个错觉,似乎中国的法律是像回事儿了,修法是很严肃的、很认真的、是广泛听取民意的,这也许正是公开发布征集意见者希望达到的效果。
实际上在中共一党专政的中国,法律只是富有弹性的工具和欺骗世人的幌子。
60年来宪法修改了多次,具体法律的修改更是不计其数,而修改的核心点都是确定共产党至高无上的地位,确保中共最高掌权者或掌权集团的意志体现在宪法和法律之中。
在中国,中共同时既是立法者又是执法者。而在当今中国的权贵资本社会中,权贵已经是中共赖以生存的基础,甚至成了中共本身的主要成分。
因此以执法者面目出现的各级中共当局,纯粹以独裁者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
宪法和法律规定要做的条款,可以当作没有,可以毫无理由地不做;而宪法和法律规定不能做的事,可以肆无忌惮地去做。
上海马桥镇农民一万多亩土地被非法强占,转卖之后的几年中,民众依法上访、控告、起诉,抗议持续不断,悲剧也数不胜数,但有关当局在这件事上从未按法律来对待和处理。
最近民众再次申请游行,并表示“我们按照法律、今天是第18次申请;你们如果不受理,我们将继续申请180次、1800次,坚持到底,我们不会放弃!”
最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
众所周知,有关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法律和规定已经很多,大体还是完整的,但征地、拆迁的利益太大,相关的权贵们根本不会把对他们不利的法律和规定当回事儿,弄得最高法院要发布行政命令来执行法律,这不是可笑之极吗?
再看看最近因打人事件被发现李双江之子开的车子违规了几十次,但没有被处罚,法规有用吗?高智晟失踪、刘霞被长期隔离,有法律依据吗?有任何合理的解释吗?但是相对进步合理的法律条款还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些条款可以使公民有更多依法维护和争取权利的空间,也使权贵们的谋私作恶多一点阻拦。
因此对于《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关于“监视居住的地点可以不在当事人住所”、而且“在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下,实行监视居住可以不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的条款,要加以坚决抵制。因为这一条款将为当局随意迫害广大公民,大开方便之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