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犬师与犬的关系是这样的:前者始终处于主导者地位,后者始终处于被主导的地位。对犬的爱与所谓的感情不能以颠倒这个确定的位置为前提。即犬必须满足训犬师的需求与目的。
一只拉布拉多犬在最初一直不能完成规定的动作,训犬师发现奥妙所在,原来每天很少的定量,这只拉布拉多犬依旧要藏起来一部分,这样在训练时,即便有美食的诱惑,这只聪明的拉布拉多犬依旧不为所动,随心所欲。训犬师发现这个问题后,彻底的清除掉这只犬所藏起来的全部食物后,它就只好乖乖的就范——准确的按照训犬师的要求完成全部动作,并在久而久之后固定为习惯——被迫的、奴役的、不自由的,改变了本能的习惯。这一改变很可能没有使用暴力,却比暴力更无耻,训犬师是通过抑制本能的欲望实现自己的目的——这样这个训犬师就可以避免舆论的谴责,安心理得的在众目睽睽之下诉说自己对被驯化犬的爱与情感——改变一种驯化方式并没有改变驯化者的地位,而那只可怜的拉布拉多犬却习惯性的接受了被驯化的状态。
毛泽东采用的是一种最原始、最直接、最残暴的方式清除一切异己,被清除的异己成为英雄,名垂千古,而毛泽东则遭人耻笑——一代暴君。这种方法太容易让人识破,太容易引发对毛泽东的仇恨,这就难怪他在世时,知识分子也敢喊出“扬眉剑出鞘”了。残暴的对肉体进行的折磨且把这种折磨公开化用以恐吓所有人,这样所产生的效果就自然是,要么沉默,要么反抗——以同样激烈的方式进行反抗,别无他路。这是一种直接的驯化方式——暴力,赤裸裸的暴力,就像对待“爱犬”一样,就是打,打到它完全听话为止。但是这种驯化方式被现代文明所摒弃,取而代之的是“和风细雨”的驯化,用财富,用文化,用亲情,用满足人的某种欲望,用监视,用和平,用真理来驯化——被驯化者在不自觉中被纳入到驯化者的系统中,陶醉于有限地自由——变强制奴役为自觉接受的奴役。
有人在喋喋不休的在发问:改革开放有没有进步?农民不用交公粮了,反而种地还有补贴,服饰不再是清一色了,奇装异服也不再是罪,电影可以谈恋爱了,同居也不再有人管了,贴张“反革命传单”也不至于掉脑袋了,“反革命文章”也可以在网络间公开发表了,经济发展了,低保户兜里也能揣上三头贰佰了,诸如此类,这不是进步?
其实这些所谓的“进步”我不是没看到,但我不能说,我对自己有一个定位,我是一个小百姓,小百姓实在不容易,“进步”前与“进步”后都不容易。之所以不容易都是因为政府,政府不管在“进步”前还是在“进步”后,都没有真心实意的关注过我们这个群体,所以我也没必要上赶着与政府或“大人物”一起说同样的话——“进步”。
“进步”是个很阴险的说法,这种说法的全部目的在于肯定“进步”的推动力——专制政权。与残暴的专制政权相比,“进步”了的专制政权更容易使人产生幻觉,它是可以“进步”乃至它是可以改变的。于是,“进步”在此刻就成为了继续奴役的最好理由,再忍一忍吧,总有一天我们会过上好日子。这不仅仅是在延续被奴役的时间,更是在消磨人民的意志,甚至于随着“进步”的不断扩大,最终习惯于“好的奴役”——一些被毛泽东摧残过肉体的人在“好的奴役”下,已经甘愿接受这样的现状——丰衣足食的苟活着并开始与奴役者打情骂俏、谈情说爱——多像那只拉布拉多犬,它习惯性的离不开训犬师了。
残暴、血腥的场面可以吓住很多人,但很多人的愤怒不会因此而消失,这就埋下了反抗的伏笔。可是,“和风细雨”的奴役却伪装成一副善良的外表,通过“善意”,“尊重”,“人道”来达到强制与服从的目的。这就容易麻痹很多人,缓解很多仇恨。缓解的仇恨会使人心平气和的为专制政权考虑,考虑它的难处,考虑它的不易——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在被奴役。
所以我不说所谓的“进步”,不是我不喜欢说实话,不喜欢真实,而是那本身就不是真实,那种被鼓噪的“进步”就是为了掩盖一个最真实的场景——坐地分赃。
有一种奴役的、功利的智慧,那就是如何让暴君“善良”起来,只要把血腥、残暴、杀戮换做牢狱之灾,换做一块狗肉,换做拿回来就随时给别人送去的烂钱,他们就心满意足了。这样的智慧,奴役的智慧被这些人津津乐道说成是“知识”与“真理”——如果说残暴不再具有专制统治的正当性的话,那就换一种说法,用“知识”与“真理”继续这种奴役。毛泽东用处死别人来证明它对生命的权力,而“知识”或“真理”(所谓的进步)则通过管理来显示它的权力。这种权力无所不在,潜移默化的在影响着,左右着人们。原本那么不正常的事,在这样的逻辑下变得正常起来。追求自由民主的人不再幻想大义凌然,不再为大义凛然而感到自豪,这种自豪感被“进步”阉割了,成为嘲弄的对象,变成一个神经出了毛病的“异常人”。所有追求者都被纳入一个系统——“知识”或“真理”的系统,对系统的任何超越都将成为一个十恶不赦的历史罪人。这就是“进步”的全部策略:给坚定的追求者贴上一个标签——一个“疯子”、“激进”、“罪犯”的标签,以此来“重构”专制统治者的生命力——原本十分清楚地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在潜移默化中转移为民众与疯子、激进派、罪犯之间的关系(害群之马)。在这一悄悄进行的转变完成之后,坚定追求者的真实力量被剥夺或削弱了。一种 “没有善恶的宁静统治”得以实现。
和平亦是如此,他不过是用较为审慎的方法给人们打上专制规则的烙印——并不是要改变奴役而是取的最佳的奴役效果,变血腥为缓和,缓和是为了加强奴役的普遍性与必要性认可,以便更容易将奴役别人的权力牢牢的嵌入到社会的机体中。和平是毋容置疑的优美,可也毋容置疑的危险,因为那无异于在说:只要我们坚持和平抗争,专制统治就会自然垮台。这种自然不会出现,仅仅是一种美好的愿望,更多可能的是:和平会给专制统治者留下更多回旋的余地,利用这些余地,专制统治者会重新组织力量给予反对派致命一击。
在某种意义上,维新变法的失败在于变法者不知道自己被奴役的状态,以为自己做了主人,七九年,西单墙民主运动自以为解放了自己,启蒙了别人,八九犯了一个类似的错误,那就是在他们看来,自由只能通过非自由的“节制自我”的方式去实现。任何一次转型都必然伴随“非合法性”的参与,转变传统的、落后的、暴虐的政权形式必然要颠覆很多东西,不去颠覆,不去否定,延续它的价值、道德,法的约束,就不可能建立一个理想的社会与政权形式,也不可能改变被奴役的状态。一方面,我们不能因为专制统治者的一些改变而心存幻想,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为了实现某种东西而将自己牢牢地的束缚在一个个孤立的牢笼之中,不能为了“自由”而牺牲自由的思想——自由思想的本质就是对专制统治或任何外在的强制始终保持一种质疑、批判的态度。
不加限制的权力,必然与癫狂联系在一起。面对这样的现实,面对癫狂的权力,应对的方法只有一种显然不够。砸司马南的场子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拘一格的“墨镜女”的反抗,彰显的恰恰是没有泯灭的社会良知与社会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