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国家安全局一名低级合同工、前雇员爱德华.斯诺登(Edward Snowden),利用职务之便用USB存储器窃取了部份情报机密,叛逃到中国的香港。并以所谓美国也存在入侵互联网,监控通讯信息而大肆对美国进行挞伐。一时之间造成不小的混乱,更使中共政权成了最大的受益者。一向充当反美、反民主的中共新华社旗下的《环球时球》更如获至宝,连篇累牍发表长文大骂美国所谓的”虚伪”。该报得意忘形之余更大叫:”美国可以这么做,你有什么理由指责中国这么做”?真是高兴过余而说漏了嘴,自己承认在”这么做”。中共的中央电视台等官方媒体也个个弹冠相庆,为斯诺登加油助威。大声叫嚷该事件正在”不断发酵”等等,丝毫不掩饰其幸灾乐祸之情。
因为此前美国已多次指称,有证据表明来自中国大陆的黑客,侵入美国的互联网,窃取美国的经济信息,或窃取科技、甚至军事技术资料与情报。其间甚至一度锁定上海一座有军方背景的高楼内,便是这些黑客的基地。中共对此不但坚决否认,甚至说”中国是遭受网络攻击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共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更对提出中国黑客问题的记者大发脾气,骂对方是”有罪推定”论。现在斯诺登叛逃事件的出现,无异是对中共的一次”围魏救赵”式的大援助、大帮忙。使它由被动招架而转守为攻。
而更值得玩味的是斯诺登这个违法、悖德的美利坚合众国叛徒,其人品是否是见利忘义,谁给钱就让谁收买的人,姑且存疑不论。更令人不解的是此君一方面声称,(因为此一事件)担心在美国不能受到公正的司法待遇,另一方面却放着世界上那么多法治健全,司法公正的国家(如瑞士,挪威,冰岛等等)不去,而选择了受中共控制的香港,作为其藏身地。众所周知,香港自1997年为中共统治以后,虽名为”一国两制”,实际早已被共产极权体制管辖。近年香港不但新闻自由在不断倒退,人权与民主的生存空间被不断压缩。香港民众为此进行了大规模的抗争。而中共大军驻港形成高压势态。新华社、中联办已是香港特区政府事实上的”党委会”。一点小事香港法院也作不了主,要求中共”人大”来”释法”。连美国的司法都不相信的斯诺登却对中共管辖下的香港的”司法公正”如此信心十足,终于在”奥习峰会”双方洽谈网络攻击话题之际,便毅然投奔香港。而且据媒体报导,香港特区当局立即派专人予以保护。数百名亲特区政府人士更举行游行,要求拒绝美国根据与香港签订的引渡协定而提出的引渡斯诺登的要求。凡此种种迹象,不得不令人感到意味深长,其中大有文章。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再看此事突发后,美国政府处变不惊,第一时间给予了有力的回应。美国国家安全局局长最近在美国参院听证会上首次公开指证,安全局(NSA)的监听计划已经成功阻止数十起恐怖袭击事件。边位局长说:”我可以说出一个大概的数字,这个监听、监视计划已经阻止了几十起恐怖袭击”。事实正是如此。从表面现象上看,美国与中国大陆都有情治人员在进行互联网上的监听、监视活动。可是由于从事监控的目的根本不同,所以针对的对象也完全不一样。产生的后果更有本质区到。简单地说美国是为了国家安全和民众安全,监视、监听的对象,是进行爆炸、纵火、投毒的一群丧心病狂的如基地组织、拉登余党、塔里班残余份子之类的极端恐怖份子。这些人如不加以监视、监听,那美国民众不知还要遭受多少次诸如9.11恐怖袭击,波士顿马拉松赛场上的炸弹爆炸事件。中国大陆上的仇美份子岂不要天天举杯”欢庆”都忙不过来了?美国民众还能有什么安全感?美国岂不成了恐怖份子大显身手的”练兵场”了吗?这当然是某些极少数的仇美人士求之不得的。却是美国广大民众与政府绝对不能容忍的。因此9.11恐怖袭击后美国国会制定了相关法律,授权政府监视、监听涉嫌恐怖活动的电话和利用互联网进行的罪恶活动。美国国家安全局的相关监控措施,既是合法的,也是完全必要的。
美国政府是民选政府,它的权力是与民众的一种”契约”。正如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让.雅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所指出的那样,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人民权利的集合。因而美国政府与美国民众之间形成一种”契约”关系:政府要竭尽全力保护民众;同时每个民众也把一部份权利”转让”给政府。即卢梭所说的”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所以美国在监视、监听恐怖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让一些人的个人隐私受到侵害。这些人完全可能并非恐怖份子,但这种无辜遭殃有时是不可避免的。正如一个病人要切除肿瘤时,不可能去要求医生:”你只能去切除肿瘤,而不许伤及我的其他健康组织”。世界上再高明的医生,再先进的科技也办不到。所以有的人的隐私即使因此无辜遭到侵害,其根源也是恐怖活动造成的,就像切除肿瘤时,皮肉被切开,血管被割破,这能是医生之罪么?你要治病动手术就只得让自己健康的机体受到一定的伤害;要防止恐怖袭击,民众只得”让”出一部份应享有的个人隐私权利。
这里我觉得还应该指出,美国在监视、监听电话、互联网的活动中,并没有以此来监视不满政府的言论,也没有以此来制造文字冤狱,更没抓一个妄图”煽动颠动政府”的”敌对份子”。所以《环球时报》的御用写手与大陆的”五毛党”徒门,既无资格、也无理由对美国所谓的”棱镜窃听计划”说三道四,突然间装得道貌岸然,不免显得滑稽。中国大陆在诸如监控、窃听民众的活动中,美国的”棱镜计划”不但是小巫见大巫,而且两者的性质也跟本不同。美国是保护民众安全,监视恐怖活动。中国大陆则是为了极权统治和独裁政权的”稳定”,对内以全体民众为假想敌,公开地、肆无忌惮地进行监控、窃听、屏蔽,建立臭名昭著的”防火墙”、”金盾工程”,使中国的互联网变成大陆的”局域网”。从而与伊朗、北韩等极少数极权专制国家共享了”互联网公敌”的”美誉”。同时更删除一切官方不喜欢的文字,将”冒犯”了”我党”的微博随意加以封掉、销号。甚至对还未”统一”过来,还不是大陆臣民,还在”统战争取”的台湾同胞也毫不手软。著名艺术家、演员伊能静就曾一度被”封杀”禁言。台湾民主进步党的前主席谢长廷的微博一夜间从人间”蒸发”。至于在网上因言荻罪者更不计其数。从王小宁到吕耿松,从谭作人到陈卫,朱虞夫、冉云飞、艾未未、刘萍、刘沙沙……连在网上开玩说”薄熙来拉了一砣屎”的重庆网民,也要送去”劳教”。而在美国你上网、或在大街上骂总统是混蛋、杀人犯也没事。两者能相比吗?
所以斯诺登从美国叛逃到中国的香港,虽然有人可以利用此一事件做一下文章。自以为可以给美国一点”难堪”。但斯诺登只是一枚小小的”臭气弹”,可以短时间内毒害一下空气,却改变不了整个的”大气环流”。美国为了防范恐怖袭击而在电信、互联网上采取某些必要的监控措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理解与支持。而那些”专业”擅长窃取别人军事和商业情报的黑客,那些专门监控亿万中国民众、封杀一切不利于极权统治者言论的”网警同志”,只能被钉在”互联网公敌”的耻辱柱上。一个小小无耻的斯诺登不可能成为他们的救命稻草!
2013年6月18日完稿
因为此前美国已多次指称,有证据表明来自中国大陆的黑客,侵入美国的互联网,窃取美国的经济信息,或窃取科技、甚至军事技术资料与情报。其间甚至一度锁定上海一座有军方背景的高楼内,便是这些黑客的基地。中共对此不但坚决否认,甚至说”中国是遭受网络攻击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中共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更对提出中国黑客问题的记者大发脾气,骂对方是”有罪推定”论。现在斯诺登叛逃事件的出现,无异是对中共的一次”围魏救赵”式的大援助、大帮忙。使它由被动招架而转守为攻。
而更值得玩味的是斯诺登这个违法、悖德的美利坚合众国叛徒,其人品是否是见利忘义,谁给钱就让谁收买的人,姑且存疑不论。更令人不解的是此君一方面声称,(因为此一事件)担心在美国不能受到公正的司法待遇,另一方面却放着世界上那么多法治健全,司法公正的国家(如瑞士,挪威,冰岛等等)不去,而选择了受中共控制的香港,作为其藏身地。众所周知,香港自1997年为中共统治以后,虽名为”一国两制”,实际早已被共产极权体制管辖。近年香港不但新闻自由在不断倒退,人权与民主的生存空间被不断压缩。香港民众为此进行了大规模的抗争。而中共大军驻港形成高压势态。新华社、中联办已是香港特区政府事实上的”党委会”。一点小事香港法院也作不了主,要求中共”人大”来”释法”。连美国的司法都不相信的斯诺登却对中共管辖下的香港的”司法公正”如此信心十足,终于在”奥习峰会”双方洽谈网络攻击话题之际,便毅然投奔香港。而且据媒体报导,香港特区当局立即派专人予以保护。数百名亲特区政府人士更举行游行,要求拒绝美国根据与香港签订的引渡协定而提出的引渡斯诺登的要求。凡此种种迹象,不得不令人感到意味深长,其中大有文章。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再看此事突发后,美国政府处变不惊,第一时间给予了有力的回应。美国国家安全局局长最近在美国参院听证会上首次公开指证,安全局(NSA)的监听计划已经成功阻止数十起恐怖袭击事件。边位局长说:”我可以说出一个大概的数字,这个监听、监视计划已经阻止了几十起恐怖袭击”。事实正是如此。从表面现象上看,美国与中国大陆都有情治人员在进行互联网上的监听、监视活动。可是由于从事监控的目的根本不同,所以针对的对象也完全不一样。产生的后果更有本质区到。简单地说美国是为了国家安全和民众安全,监视、监听的对象,是进行爆炸、纵火、投毒的一群丧心病狂的如基地组织、拉登余党、塔里班残余份子之类的极端恐怖份子。这些人如不加以监视、监听,那美国民众不知还要遭受多少次诸如9.11恐怖袭击,波士顿马拉松赛场上的炸弹爆炸事件。中国大陆上的仇美份子岂不要天天举杯”欢庆”都忙不过来了?美国民众还能有什么安全感?美国岂不成了恐怖份子大显身手的”练兵场”了吗?这当然是某些极少数的仇美人士求之不得的。却是美国广大民众与政府绝对不能容忍的。因此9.11恐怖袭击后美国国会制定了相关法律,授权政府监视、监听涉嫌恐怖活动的电话和利用互联网进行的罪恶活动。美国国家安全局的相关监控措施,既是合法的,也是完全必要的。
美国政府是民选政府,它的权力是与民众的一种”契约”。正如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让.雅克.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所指出的那样,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人民权利的集合。因而美国政府与美国民众之间形成一种”契约”关系:政府要竭尽全力保护民众;同时每个民众也把一部份权利”转让”给政府。即卢梭所说的”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所以美国在监视、监听恐怖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让一些人的个人隐私受到侵害。这些人完全可能并非恐怖份子,但这种无辜遭殃有时是不可避免的。正如一个病人要切除肿瘤时,不可能去要求医生:”你只能去切除肿瘤,而不许伤及我的其他健康组织”。世界上再高明的医生,再先进的科技也办不到。所以有的人的隐私即使因此无辜遭到侵害,其根源也是恐怖活动造成的,就像切除肿瘤时,皮肉被切开,血管被割破,这能是医生之罪么?你要治病动手术就只得让自己健康的机体受到一定的伤害;要防止恐怖袭击,民众只得”让”出一部份应享有的个人隐私权利。
这里我觉得还应该指出,美国在监视、监听电话、互联网的活动中,并没有以此来监视不满政府的言论,也没有以此来制造文字冤狱,更没抓一个妄图”煽动颠动政府”的”敌对份子”。所以《环球时报》的御用写手与大陆的”五毛党”徒门,既无资格、也无理由对美国所谓的”棱镜窃听计划”说三道四,突然间装得道貌岸然,不免显得滑稽。中国大陆在诸如监控、窃听民众的活动中,美国的”棱镜计划”不但是小巫见大巫,而且两者的性质也跟本不同。美国是保护民众安全,监视恐怖活动。中国大陆则是为了极权统治和独裁政权的”稳定”,对内以全体民众为假想敌,公开地、肆无忌惮地进行监控、窃听、屏蔽,建立臭名昭著的”防火墙”、”金盾工程”,使中国的互联网变成大陆的”局域网”。从而与伊朗、北韩等极少数极权专制国家共享了”互联网公敌”的”美誉”。同时更删除一切官方不喜欢的文字,将”冒犯”了”我党”的微博随意加以封掉、销号。甚至对还未”统一”过来,还不是大陆臣民,还在”统战争取”的台湾同胞也毫不手软。著名艺术家、演员伊能静就曾一度被”封杀”禁言。台湾民主进步党的前主席谢长廷的微博一夜间从人间”蒸发”。至于在网上因言荻罪者更不计其数。从王小宁到吕耿松,从谭作人到陈卫,朱虞夫、冉云飞、艾未未、刘萍、刘沙沙……连在网上开玩说”薄熙来拉了一砣屎”的重庆网民,也要送去”劳教”。而在美国你上网、或在大街上骂总统是混蛋、杀人犯也没事。两者能相比吗?
所以斯诺登从美国叛逃到中国的香港,虽然有人可以利用此一事件做一下文章。自以为可以给美国一点”难堪”。但斯诺登只是一枚小小的”臭气弹”,可以短时间内毒害一下空气,却改变不了整个的”大气环流”。美国为了防范恐怖袭击而在电信、互联网上采取某些必要的监控措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理解与支持。而那些”专业”擅长窃取别人军事和商业情报的黑客,那些专门监控亿万中国民众、封杀一切不利于极权统治者言论的”网警同志”,只能被钉在”互联网公敌”的耻辱柱上。一个小小无耻的斯诺登不可能成为他们的救命稻草!
2013年6月18日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