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三年的中國,公民街頭行動風起雲湧,年初廣州街頭發起了一浪高過一浪的政治訴求,要求憲政和官員財產公示,通過集會、舉牌、演講,並以組織化維權群體的方式表達抗議。年中,北京、上海、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浙江、河南等地陸續發起新公民街頭運動,參與主導的有北京的許志永、丁家喜、趙常青等人,這些人包括律師、社會活動家和政治異議人士。他們還抗議當局抓人,被抓的名單有一長串:丁家喜、趙常青、許志永、李蔚、王永紅、孫含會、王功權、李化平、劉家財、郭飛雄、劉遠東、劉萍、李思華、魏忠平等等,多達二十多人,超過《零八憲章》和「茉莉花革命」期間被抓的人數。從南到北,北京這個所謂首善之區卻是抓人最多的,引發的抗議也最多,因為中共實在是把所有要求公平正義和落實憲政的人們都當作敵人了。

 

  上街公開表達中國夢、憲政夢

 

  二○一三年一月三日,《南方週末》社評部原以《中國夢,憲政夢》為題發表新年獻詞,結果卻遭中共宣傳部門橫腰砍斷,變成了一個不倫不類的《追夢》,題目還被改為《我們比任何時候都更接近夢想》。這令人想起二○○三年央視播放的五十九集電視劇《走向共和》慘遭中宣部封殺。中國人民「走向共和」的夢想一百年都未實現,公安還秋後算賬,如今國人徹底看清楚了專制政權窮兇極惡的真面目,不能對它們有任何善意的期待。

 

  是否到成立政治組織新階段?

 

  中共不容憲政,不容街頭政治,不容組織化維權,不允許成立政黨。

 

  二○一三年十一月六日,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國際貿易副教授王崢等人對外宣佈成立中國至憲黨。該黨章規定,中國至憲黨遵守恪守憲法、法律和社會公德,捍衛憲法至上原則,抵制一切違憲行為,擁護憲法確立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反對和抵制執政黨超越憲法和法律範圍的領導。十二月二日,該黨就遭到了北京市民政局的取締,其依據是國務院制定的《社團管理條例》。王崢並不接受民政局的決定,她明確表示中國至憲黨是政黨,不是社團管理條例所定義的社團,該局無管轄和處罰權。中共一九八二年憲法把自己定位為執政黨並與多黨合作,八大民主黨派是參政議政黨,但中共一九四九年執政至今未承認過任何一個新成立的政黨。中國至今也沒有一部《政黨法》,但按照憲法規定人人都可以成立政黨並與中共進行多黨合作。這是王崢組黨的理由。她還解釋,如果中國至憲黨作為新成立的政黨被當局視為非法或不合法,那麼,中共和八大民主黨派也同樣屬於非法。

 

  北京市民政局在接待王崢等人時不得不承認中共的底線是不許組黨。他們解釋:假如中國至憲黨成立了,自由派人士和反黨的人便要紛紛組織政黨,所以他們只是奉命行事。當然,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背後卻是國保員警出動,參加中國至憲黨的各地人士紛紛被國保談話或威嚇退出。這樣的例子很多。二○○五年四月,杭州民主黨人譚凱就發起成立綠色沙龍(又稱綠色觀察)民間環保組織──又稱綠色黨,同樣遭受杭州市民政局的取締。後來,譚凱又向民政局申請成立民間組織「科學發展觀研究會」,結果申請剛遞出他就因另外一個罪名「非法持有國家秘密」被抓捕和判刑,入獄一年半。出獄後,綠色沙龍、科學發展觀研究會再無下文,不了了之。

 

  突破黨禁須付出沉重代價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五日,王有才、吳義龍等一批中國民主黨人到浙江省民政廳申請成立政黨。民政廳的人不敢受理,因為民政廳只受理符合社團條件的民間組織的申請、批准和登記,並無權負責政黨的申請、批准和登記。由於無處登記,中國民主黨還是回到憲法,對全世界公開宣佈成立中國民主黨浙江委員會。這一組織至今都存在,但成立之後一直受到中共政權的打壓,組黨者紛紛被處以重刑。中國民主黨公開宣佈成立,後來在全國有了連鎖反應,北京、湖北、四川等地紛紛有了中國民主黨的組織,此外還有中國自由民主黨、中華愛國民主黨、中國新民黨等等政黨。依據憲法,政黨的成立是合乎憲法的,遭受鎮壓只能說明中共專政政權的獨裁和殘暴。

 

  在中共治下,從來都有黨禁、報禁、宗教組織禁,透過相關法律的制定出台的艱難程度就可以知道。一九八九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審議《新聞法》,還有《出版法》,結果最後一個也未能出台。二○○四年底,中國民主黨浙江委員會起草的《中國政黨法》遞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結果紛紛被打壓,牽頭人入獄。一九八七年,國務院宗教事務管理局提出起草《宗教法》,至今不見進入立法程式,甚至連影子也沒有了。中國除了有憲法之外,無一部關於自由組黨、自由辦報和自由組織宗教活動的法律。中國只有一些類似法律的政府條例在限制社團、辦報、宗教活動,如《社團管理條例》、《新聞出版管理條例》、《宗教管理條例》。凡是涉及憲法權利的,中共都用這類方式區別對待,所以中共治下不會有《政黨法》、《新聞自由法》、《出版自由法》、《宗教自由法》的出台,這就是中共專政治國的特色。

 

  憲法規定結黨自由

 

  中國沒有出台政黨法,憲法實乃是政黨法。成立政黨,到民政部門登記,反而是把政黨視為社團了。社團即非官方的社會組織,按照中共官方的解釋,其指協會、聯誼會、研究會等。政黨不能被視為社團,中共自己雖然自稱是執政黨,但至今未到民政部門登記。按照國際慣例和人權公約,人人有結社自由,無論是成立政黨或一般社團。政黨成立即合法,如果政黨活動需要一定的經費、場所,可以到政府指定的政黨登記部門登記,登記後可以租賃或購買活動場所,到銀行開設賬戶、接受捐助等等。政黨公開成立後,活動公開、合法,否則就會成為地下黨或黑社會。政黨公開發展黨員,凡認同黨章的人都可以成為黨員,也可以隨時加入,隨時退出。政黨活動,發展黨員,不必要求加入者人人宣誓,可以要求繳納黨費和不繳納黨費;政黨所有的公開活動,可以接受捐助,或通過各種活動籌集經費,就像美國的民主黨和共和黨一樣。凡認同其中一黨宗旨者就是黨的成員,可以隨時退黨,另外加入新黨,或者自己組織成立新的政黨。

 

  二○一四年,中共治國黔驢技窮,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都將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此時正是各種社會力量發展壯大的時機,各種政治組織也許會提前走向前台。若是各種力量都把實現憲政、法制作為目標,中國走向共和就為時不遠了。總之,不破不立,不破了中共的黨禁、報禁,就不可能實現憲政、走向共和。今天風起雲湧的街頭政治,以及公民組織化維權運動,其意義便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