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2014年1月19日讯)2013年因申请六四游行反被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顶格行政拘留15天并收缴物品的李维国状告海珠区公安分局行政诉讼一案在经历了半年的不予受理、撤销一审裁定的程序周折后,终于要一审开庭了:时间是2014年1月22日下午14时30分(跟许志永案同日开庭),地点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第6法庭A304号。
在六四血屠25周年之际,该案更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欢迎关注中国宪政民主的各界朋友届时前往旁听和围观。
代理人刘士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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