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被判刑4年的中国法学学者许志永将提起上诉,他在上诉书中表示:一审判定事实严重错误,二审如不纠正,莫谈法治。他的代理律师张庆方认为许案为当局定性,法院被迫“指鹿为马。”
(德国之声中文网)2月8日,中国法学学者许志永于2月3日提交的上诉状在网上曝光,他在上诉状中表示:一审判决中认定的在中国教育部、北京教委、朝阳公园、中关村及西单等地的”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是《宪法》中规定的公民言论自由和表达权利,是公民向国家特定机关正当表达诉求;本案审理程序严重违法,将起诉书中属于必要共同诉讼的系列”新公民运动”案分案审理,并且不接受公民和媒体的旁听申请,导致本案的审理成为黑箱操作。
上诉书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严重错误,在控方找不到一个北京市民指控他们的正当权利受到新公民运动妨碍,在控方找来的官方证人证言明显和现场录像不符的情况下,一审法院竟然在不进行任何说理的前提下认定我们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这完全是一个无中生有的判决。本案一审判决歪曲基本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二审如不纠正,中国莫谈法治。”
现年40岁的许志永为北大法学博士、北京邮电大学法学院教师。早在2003年,就”孙志刚事件”,他和另两位北大法学博士滕彪、俞江一起上书中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国当局废止收容遣送制度起到推动作用。同年10月,三博士发起成立非政府组织”公盟”。因该机构持续关注中国上访制度和揭露”黑监狱”,2009年许志永被当局以”偷税罪”批捕,后被释放。
2013年 7月16日,因推动教育平权和呼吁官员财产公示,许志永被北京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8月22日被正式批捕。公诉机关指许志永是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教育平权等活动的幕后发起人、组织者和实施者。2014年1月26日, 北京一中院一审宣判,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4年。许志永被判刑后,美国、 欧盟及多个国际人权机构对此表示严重关注,呼吁中国政府释放”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
“法院为完成当局任务,用暗箱操作的方式来定罪”
许志永的代理律师张庆方向德国之声证实,许志永已提起上诉。张庆方认为法院对许志永判罪事实的认定中,包括2013年2月24日及3月底北京多位公民在中关村和西单广场拉横幅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活动,2013年7月份非京籍家长到教育部主张教育平权等,这些活动都有现场视频,可以清楚显示,活动未对公共秩序造成影响:”从现场视频来看,秩序井然,未影响到市民的出行,认为定犯罪是很恶劣的;完全是颠倒黑白的处罚。”
张庆方也指官方不敢将现场视频向社会和媒体公开,意在掩盖他们”指鹿为马”的判决:”他们总要找个理由,把许志永他们这些人定罪,如果公开的话就会造成更大的影响,让更多人的看到这是一个’指鹿为马’的判处,这是他们不愿意接受的,所以他们就采取一种暗箱操作的方式来定罪,就是完成一个任务。”
“二审若不纠正,中国莫谈法治”
风起云涌的新公民运动,随着习近平的上台受到重创。张庆方认为,当局对新公民运动有着诸多忌惮,是担心这些街头运动呈星火燎原之势,点燃公众的权利意识,继而威胁到他们的统治。当局就此将许志永作为典型打压以压制和威慑民众:”无论如何,他们都要把公民的权利运动压下去,如果不压下去就可能涉及政权问题,这是他们的隐忧。”
张庆方也认为政治因素贯穿其中的许案,其结果反应了中共当局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司法改革承诺的虚伪,因此许志永在上诉书中强调”二审如不纠正,中国莫谈法治”:”许志永案这个案件的判决是对三中全会提出的中司法公开、司法体制改革的绝妙讽刺,中央政法委、高法等也在强调司法公正、司法公开,但他们在强调的同时,又出现一个从实体上到程序上都不公正的典型案例,这本身就会让人们怀疑他们司法改革的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