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27日,中纪委发布消息,称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之后,6月30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开除前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党籍,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同一天,中央纪委网站公布,前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前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蒋洁敏、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永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按照习近平的“老虎苍蝇”论,这几个人都是“特大老虎”。徐才厚是前中央政治局委员,其余四人均是前中央委员或候补委员.《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表评论说,这体现了中央铁腕反腐的力度、整肃军纪的决心。“党内决不容忍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处,军中决不允许腐败分子蝇营狗苟。”

不过很多人仍然感到不满意。传言中早已经被捉拿的“最大老虎”、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案子,一直没有公布。有人担心习近平反腐受挫,调查受阻,或者双方达成妥协,“关住的老虎又放了”。

在反腐败的问题上,官方与民间有不少共识:其一,腐败已成党国大患,不反则岌岌可危;其二,应该多抓几只“大老虎”,不仅因为他们罪行当诛,而且认为通过塑造样板,杀一儆百,可以遏制更多官员腐败。

人们似乎忘记了历史:中共自建政以来,从来都在树立样板,为反腐打了很多“大老虎”。1952年2月,前天津地委书记、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青山,前天津专区专员、天津地书记张子善因巨额贪污被宣判死刑,执行枪决,被称为“新中国第一反腐大案”。据中共元老薄一波回忆说,他曾代表同情者向毛泽东求情,毛泽东回答:“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20个,200个,2000个,2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在随后的中共各任领导人,都大谈反腐的必要性,并抓捕一只又一只的“大老虎”:陈希同、陈良宇、成克杰、田凤山、胡长清、王怀忠、郑筱萸……一直到徐才厚。习近平所说的“既要打苍蝇,也要打老虎”不过是旧瓶装新酒,把“树立反面典型”换个说法而已。

问题是,这些典型真的阻止或者减少了腐败吗?显然并非如此,腐败现像日益严重。

反腐应该建立在法治和言论自由的基础之上,无论领导人是否有兴趣及决心,当权者包括最高领导人在内都应该受到舆论监督,腐败者将面临独立的司法审判。这个基本的道理,却在领导人一次又一次反腐警句中迷失了。

从这个意思上说,习近平不能制服周永康未必是坏事——尽管贪腐分子无论如何都应该受到惩罚——它至少说明,在高层内部还有一定的制衡力量,未能形成畅通无阻的独裁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