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所说的“依法治国”,是依法治民,但涉及到政府、官员,法律就放到后面。
香港的中共喉舌媒体日前报道,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7月8日在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开幕会上称,“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今年底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上,中央将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而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这个消息确认了两点:一、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不会如之前有消息所透露的将提前至8月召开;二、四中全会的主题确实是依法治国。
去年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今年2月,中央深改小组二次会议通过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贯彻实施方案,6月,深改小组三次会议通过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框架意见等文件。下半年,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对国家治理体制进行制度化、法制化佈局,符合中共新班子实施大政方针的工作思路和基本逻辑。
不过,对中共的这些所谓改革部署,仍只能且行且观察,不能抱有太高的期待。尤其是亲见眼前一天恶比一天的法治环境,无论民众怎么呼号、哀求、谴责、批评,都得不到任何回应,你会感觉就像一直对一块石头在说话,绝望得只剩下绝望,因此就更不能相信中共的虚伪许诺和乐观派所描绘的改革乌托邦幻像。
且不说今年以来当局“依法”制造的一起起冤假错案——许志永等一批温和的新公民运动领袖和支持者的被判刑;浦志强等一批行动者的莫须有入监;以及刘虎、陈宝成等一批报料者被关押数个月走完所有程序之后找不到罪证仍不清清白白放人——只需到微博上随手点击阅读几起最普通的投诉案例的详情,或者看一看活跃在各地的律师们每天在各级公、检、法、司的遭遇,就知道当局所倡导的“依法治国”,纯粹是在扯蛋。这些具体的案例、活生生的事实,哪一例是“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的口号不是今天提出,中共已经提了很多年。提了这么多年还需要在中央全会上去讨论,就说明这个政权从来就没依法治过国,都是依党治国、依权治国、依人治国。依法治国不需要口号,也不需要空洞的文件和政策,而是需要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个案和细节。如果中共能够真正按照法律,处理好一个个民众反映强烈的具体个案,哪怕是一小部分,也是对依法治国最强大的支持。比如,因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刺死两名城管队员和重伤一人的夏俊峰案,民众讨论何其热烈,是非与道理何其清楚,事实与证据何其确凿,但中共极权主导下的最高法院依然不顾民众与众多法律界人士的反对,核准其死刑。再比如,浙江“集资诈骗罪”主犯吴英案中有关部门的种种违法行为,从未获得纠正。等等。
依法治国是由一个个具体的案例连结起来的,只要在一个个案上没有依法,那么依法治国就要大打折扣。在欧美法治国家,可以信手拈来“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这样的法治案例,但是,中共统治下的大陆,这么多年来,能举出一个依法治国的正面案例吗?恰恰相反,能信手拈来的,都是不依法治国的事例。
依法治国的核心,首先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政府,其后才是治民众。但是,中共统治下的大陆社会,这个次序完全颠倒过来了。中共所说的“依法治国”,就是依法治民,依法治弱势群体,只要涉及到政府,涉及到官员,涉及到中共极权,法律就放到了后面。法律多数时候都只是中共官员手中的麵团,可以根据他们的需要随意揉捏,法律可以随时把普通老百姓和底层民众整进监狱,唯独对官员和党没有用。
中共的法律规定,社团必须到民政部门登记才合法,但是中共这个组织,几十年来从未到政府合法登记过,作为一个最大的非法组织,如果中共不依法登记,依法治国就是一个笑话。
依照法律的规定,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如果真要讨论依法治国,那也应该由人大来讨论这个议题,但是现在却是由一个政党的四中全会来作出依法治国的决定,这哪是依法治国?明明就是依党治国。
中共的口号和谎言,真的都不忍细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