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已回归17年了,很少人还会记得小平当年所说的要在中国大陆“再造几个香港”的愿望,尤其这些年中港之间不断的纷纷扰扰,加上当下内地一些主流媒体动不动就把港人对普选的追求标上“分裂祖国”“闹独立”的标签,弄得谈“港”色变,再提小平的话,虽不合时宜却意义重大。
    
    改革开放之初,西方人不敢也不愿意前来中国投资,是香港人率先登陆内地。英国统治下的香港,人均GDP亚洲第二(仅次于日本),只有六百万人口的弹丸之地,经济总量一度逼近有十亿人口中国内地的五分之一。“东方之珠”香港触动了老一辈革命家邓小平、习仲勋的爱国爱民之情,“再造一个香港”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来的。之后多年下来,香港不但在创造财富上,也在社会和谐与政府管治能力、反腐倡廉等方方面面,成为中国内地的榜样与老师。
    
    世界各国和地区中恐怕没有比香港更适合中国大陆借鉴与效仿的。从对土地的管理到城市化再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北京发现最容易效仿的不是西方也不是东方,恰恰是连接东西方的桥梁——中国的香港。翻看一下我们过去三十年的一些机制设置与规章制度,处处有香港的影子。
    
    大家都知道香港有个“廉政公署”并推崇备至,却并不知道“廉政公署”在西方政治学者眼中,其实就像“中纪委”一样是“不合法”的“怪胎”。可恰恰是这个“不合法”的机构在腐败充斥香港公务系统之时,于1974年临危受命,以绕过必须走程序的司法方式对贪污腐败进行了致命的直接打击,短期内让香港的贪污腐败分子“不敢”再伸手,“不能”再贪腐,最终造就了此后30多年里香港这支在世界范围内也算得上最清正廉洁与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中纪委发威打苍蝇拍老虎虽然晚了“廉政公署”近四十年,但在其运作上,越来越像大陆版的“廉政公署”。
    
    香港之所以成为最适合中国内地学习不是没有理由的。改革开放后,北京开始吸收美国、欧洲一些先进的东西,但总体来说,在思想与政治领域,相差太远,跨度太大,抵触太强。而香港的制度建设与社会发展,正好具有中西合璧的鲜明特色,不但适合中国内地学习,也最能被北京接受。
    
    英国人统治香港并没有完全按照西方那一套,例如,允许设立立法会,却只不过定为“咨询机构”,没有任免官员的权力,对港督也没有多大的约束力。英国人只到撤走前才想起来要给香港“民主”。这其中的原因是英国人认为殖民地人民的素质太低,还是大英帝国本身的民主就可以罩住没有投票权的香港人?我今天不进一步探讨,但事实是香港治理得不错,尤其是在法治和自由方面更是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香港的“三权分立”有很大的缺陷,立法会的作用被限制住,但司法却是独立的,不受行政主导,鲜少受到政治影响。内地很多官员与学者没有看到这点,或者不愿意承认这点,连不久前的“白皮书”都做了极其误导性的解读。这不禁让人对在中国大陆实行“法治”担忧不已。
    
    没有民主,却建立起了“法治”,这原本是对一帮“不适合民主”的人群的不得已办法。当大家学会了遵纪守法,并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对付掌权者时,自由也就顺理成章了:法律不但保障你的自由,而且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你的自由。所以没有民主的香港,竟然成了历年全球评选的最自由之地,也拥有不比西方任何一个国家逊色的法治,无意之中创下了过去百年世界历史上的一个奇迹。
    
    香港这种奇特的经历对世界其他国家可能有如“天方夜谭”,但对北京、对中国内地同胞来说,却极其具有现实意义。“法治、自由、民主”是十八大提出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最重要的内容,也是地球上任何国家和人群都无法回避的,然而,每一个国家都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路径。中国香港无意中走出的这条法治、自由之路,会不会是更适合亚洲一些国家尤其是中国的阳光大道?
    
    英国人管治香港时可以做到,中国人难道在自己的领土上还做不到?英国人在香港可以做到的,中国人一定可以在自己的土地上做到——法治已经提到北京执政者的议事日程上;而英国人在香港做不到的,北京领导下的香港也一定要做到——香港人不会闹独立,更不是要搞分裂,他们是想在享受了这么多年自由、法治之后,继续追寻让自己满意的民主普选。因为没有民主的保障,自由会被侵蚀,法治也会走样!
    
    小平当年说的“再造一个香港”绝不仅仅是指在财富与GDP上。虽然“再造几个香港”暂难实现,但保持一个不断进取、充满活力的香港,则是每一位中国人的责任,因为港人的努力绝不只是局限于香港——
    
    时间终将证明,在创造财富、政府治理与反贪,在自由与法治上都走在我们前面的港人对民主普选的探索与追寻,必将造福全中国。我们这些“学生”有什么理由不为他们进一步追寻民主的努力而高兴、感动与呐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