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高官的為所欲為,再次擊穿公眾的想像底線。原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兼公安廳長趙黎平,3月20日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拘捕。隨後,內地媒體揭出2014年12月開始重申的「杜文案」,牽出省級行政機關動用公款異地「送禮」的醜聞,之前杜文曾多次堅稱送禮去向「不能說」,如今事情逐步明朗,「不能說」的背後,正是當地公安「一哥」的趙黎平。從此次趙黎平親自上陣持槍殺人、焚屍、埋屍來看,杜文之前的恐懼不是沒有道理。

更受關注的是,杜文案中抽絲剝繭般展示了一幅當地的官場現形圖。杜文此前是民間的內蒙古典章法學與社會學研究院院長,受聘擔任內蒙古政府法律顧問室副主任,但並非是公務員。長期幫助官方出面,進行各種打點疏通,實際扮演了「白手套」的角色。
為協助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收回一塊位於深圳特區的土地,內蒙古自治區法制辦將專項辦案經費2200萬打入了研究院賬戶。內地媒體披露的一份「關於使用第一筆辦案經費的請示」報告稱:「法律顧問室在辦理深圳土地案工程中曾得到深圳市有關部門多位同志的大力支持,其中在一些關鍵環節更是得到了破格支持……在前期工作中產生了一些相關的費用累計欠支210萬……又因任主席指示支出專項經費需請示同意後辦理的精神,特請示近日需辦理相關事宜。」
報告中的「任主席」就是現任內蒙古政協主席任亞平,時任自治區政府常務副主席。杜文還供述其中130萬元送給了「內蒙古公安廳某領導。按既定方案,將由該領導向北京方面疏通。」如今水落石出,公安廳某領導正是殺人嫌犯趙黎平,但「北京方面」是誰尚不得而知。水真是太深了。
而杜文此前就這批款項進行問詢時保持了沉默,當時的辦案人員是時任呼和浩特市在賽罕公安分局局長馮志明,也就是一手製造了呼格吉勒圖冤案的兇手。估計杜文早已耳聞馮志明的辦案手段和趙黎平的行事風格。這些公安大佬,的確令人不寒而慄。
2008年12月杜文還與上司、內蒙古法制辦主任武志忠到時任廣東省省委常委、紀委書記朱明國的辦公室行賄,請其協調廣東高院執行土地案異議問題。如今,朱明國、武志忠都已落馬。
很明顯,這種政府之間的工作來往,也已經完全變成了錢錢交易、權錢交易,堪稱是不可不扣的賄賂「公」行,在公務活動中公然進行賄賂,行賄、受賄雙方都是政府機關。「官官相護」是以「官官相賄」為基礎的。整體吏治的腐敗程度,非局中人真是難以想像。
十八大以來的反腐中,公安系統是腐敗重災區。最大老虎周永康就曾擔任公安部長,深耕多年,李東生、冀文林、余剛都是其親信馬仔,河南秦玉海、天津武長順、廣東朱明國、內蒙古趙黎平都當過省公安「一哥」。在反腐、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中央深改小組今年初通過了公安改革方案。的確,公安不徹底整頓,所謂反腐、法治都根本無從談起。從趙黎平等人的土皇帝作風,就可看出這一點。
同時,對於杜文一類樂於給政府充當白手套、黑手套的人來說,也是聞者足戒,切莫沾沾自喜、以為背靠大樹後乘涼。其實,手握重權者不過當你是一條狗,而且隨時牽出來當「替罪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