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刚、张俊杰、付永刚、 庞琨(从左至右)等人权律师声援被捕的王宇律师。(来源:网络)
图片: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成员在香港中联办外拉横幅抗议。 (法新社)
 
“民主转型与社会运动”征文
 
继北京人权律师王宇一家三口在深夜遭遇强迫失踪后,中共当局于7月10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人权律师及人权捍卫者进行了大抓捕,截至7月16日中午,被强迫失踪、刑事拘留、指定地点监视居住、传唤、谈话威胁的人员多达200人以上,而这个数字还在不断上升中,受迫害人员遍布北京、上海、河南、黑龙江、山东、湖北、湖南、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四川、陕西、山西、甘肃等20多个省市。其中,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李金星律师办公室(NGO:洗冤行动办公室)、李和平律师在北京的办公室、郑恩宠律师的家都遭到查抄。中共当局完全置国内外的舆论和抗议于不顾,针对人权律师和人权捍卫者的抓捕和镇压仍在持续,种种倒行逆施表明,执政者已经彻底撕下了“依法治国”的伪装。
 
未经法庭审判,中共喉舌已经大肆宣传定罪
 
与抓捕人权律师和人权捍卫者的行动相呼应的是,中共喉舌“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开始对人权律师和维权群体进行抹黑构陷,“人民日报”更是枉顾新闻报道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炮制出“公安部揭开‘维权’黑幕”的文本,执政者则利用手中的权力掌控国内主流媒体,责令所有报端、网站一律转载此文,以达到颠倒黑白之目的,为进一步打压构陷维权群体制造出所谓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公安部揭开‘维权’黑幕”一文中宣称,“北京维权人士翟岩民、吴淦等人‘涉嫌严重犯罪案件又有最新进展’,公安部部署指挥北京等地公安机关集中行动,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自2012年7月以来先后组织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重大犯罪团伙。至此,一个由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分工精细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其以“维权”“正义”“公益”为名、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之实、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目的的种种黑幕也随之揭开……”
 
值得说明的是,文中所指的40余起敏感事件,其中包括引起广泛社会关注和国际影响的“庆安徐纯合被警察枪杀案”和“郑州十君子因纪念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胡耀邦,纪念六四被抓捕案”及“黑龙江建三江人权律师为争取当事人权利、履行律师职责而被殴打、拘留案”等案件。
 
当互联网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当QQ、微信等各种社交群成为人们相互表达思想、传递信息的渠道时,重大的公共事件何需人为“组织、策划、炒作”?
 
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将手无寸铁的平民徐纯合一枪击毙,无论如何公众都需要一个合理的、明确的理由!鉴于党天下和执政者掌控着新闻媒体的现实,公众在不信任和无法得到全部真相之下希望得到第三方经过独立调查后的全部真相本就无可厚非,人权律师挺身而出为受害者亲属义务提供法律救助受到欲了解真相的公民们的支持和称赞也并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当人权律师们为徐纯合的亲属提供法律救助受到公权力的种种发难、甚至连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时,不惧打压的公民们相继前往现场围观、声援又何罪之有?    
 
关于“郑州十君子案”,公民们纪念六四,是为了记住历史,为了悼念在那场“争民主”的社会运动中牺牲的先烈,更是为了历史的悲剧不再重演;同样,纪念前中共总书记赵紫阳、胡耀邦,是渴望执政者能尽快启动政治改革,使中国逐步向法治、民主、宪政的路上迈进。然而,这样美好的愿望却遭到残酷的镇压,被抓捕的“郑州十君子”之一的六四学生领袖于世文先生至今仍被囚禁狱中,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法庭迟迟没有审判,于世文先生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保外就医申请遭到断然拒绝。
 
再看“建三江人权律师被殴打拘留案”,为了当事人的信仰自由和基本人权,人权律师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及各地公民,前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青龙山农场的“法制教育基地”,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公民时被当地警方带走,警方不仅将律师及围观的公民以“利用邪教活动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为由行政拘留,人权律师唐吉田等人在被关押期间还受到暴力殴打致多根肋骨骨折,真是令人发指!
 
请问,哪一位尚能有独立思考和是非判断的人,哪一位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对以上案例能无动于衷、事不关己呢?每一个人的人权受到侵害,也就意味着所有人的人权都有可能会受到侵害,人权捍卫者王宇、周世锋、吴淦等人,力图去关注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这也涉及到“严重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也指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那么,周世锋律师、王宇律师,包括吴淦、等人权捍卫者,未经任何司法审判就被中共喉舌打上“犯罪”的标签,由执政者导演的这一幕颠倒黑白的闹剧,实在是对“依法治国”的莫大讽刺。
 
人权律师在公民维权运动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7月10日为起点引爆的黑色星期五的律师劫难中,受到打压的王宇、隋牧青、王全璋、李和平、郑恩宠、江天勇、刘晓原、刘书庆、李金星、张雪忠、李方平、陈建刚、谢阳等律师,大都是被称之为“死磕派”的人权律师。在中国,之所以会出现一批“死磕派”律师,主要原因是律师面对所谓的敏感案件尤其是“政治案件”时,律师的执业权受到严重挑战,不仅会见委托人时受到百般发难,阅卷受阻,还会受到来自于权力部门的警告、威胁甚至强迫其放弃代理案件。而在法庭上,律师的辩护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重视,发言被粗暴打断,当律师依法为委托人据理力争时,常常还会被“请”出法庭或者因此遭到扣押、殴打、拘留,严重者过不了年检甚至被直接吊销律师执业证。所有的“依法治国”的口号和“司法独立”的承诺,都在维护一党专制的政治前提下化为泡影。
 
尽管在如此的执业环境下,人权律师依然恪守职业操守,身体力行坚守在维权人权的第一线。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最根本的要件之一,在一党专制之下,人权律师更是检验司法是否公正不可或缺的保障。访民的公民权利受到侵害、异见者因言论自由被抓捕、宗教人士因信仰遭到迫害,哪里有侵犯人权的案件,哪里就会有人权律师站出来提供法律救助。
 
在风起云涌的维权运动中,因为对普世价值的认同,上访群体、异见群体、人权捍卫者们逐渐凝聚成具有无限生命力的公民社会,在此过程中,人权律师成为捍卫人权最重要的力量,他们利用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社会影响力,为遭受迫害、身陷囹圄的人权捍卫者们提供法律救助,并对受到迫害的人士和亲属提供力所能及的各种帮助,让身处弱势的抗争者们消除了恐惧,并试图希望通过人权律师们的帮助而得到公正的审判。人权律师作为社会精英,在公民社会的构建和民主转型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也许才是当局出重拳镇压人权律师群体的直接原因。
 
维护人权无罪,关注社会公共事件无罪。“君子无罪,怀璧其罪”,王宇、周世锋、吴淦等人被当局控罪,这不是人权捍卫者们的悲剧,而是这个时代的悲剧。  
 
抓捕人权律师和人权捍卫者公然违背中国宪法和国际人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赫然写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第三十五条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七条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诉讼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律师法》第三条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三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时不被监听”;第三十七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第十一条(一)“凡受到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被视为无罪”;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很显然,此次被抓捕和受到各种骚扰的人权律师及人权捍卫者们,完全在依据中国宪法和相关的国际人权法则,为捍卫普遍的人权而行使公民的正当权利。有关当局对人权律师及人权捍卫者的抓捕,完全背离了自己制订的宪法和法规,更违反了国际人权法则,公然与世界文明为敌。
 
打压人权律师和公民社会其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
 
王全璋律师被抓捕前,事先写有一篇“致父母书”,他告诉他的父母和这个世界,“无论那些被操纵的媒体把我们描述和刻画成多么可憎、可笑的人物,父亲母亲,请相信你的儿子,请相信你儿子的朋友们。我从来没有把父母带给我的诚实、善良、正直这些品质放弃掉,多年来,我也是按照这些原则寻找我和生活。尽管常常深处某种绝望之中,也从未放弃对美好未来的想象。从事捍卫人权的工作,走上捍卫人权的道路,不是我的心血来潮,隐秘的天性,内心的召唤,岁月的积累,一直像常青藤慢慢向上攀爬。这样的道路注定荆棘密布,坎坷崎岖。”朴实无华的话语出自肺腑,让我们分明看到了一位为了捍卫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而置个人的安危于不顾的人权战士的风貌。
 
除了被刑事拘留和仍处于强迫失踪状态的人权捍卫者们,被短暂关押后获得自由的人权律师及人权捍卫者们,无一例外地遭到“王宇、周世锋涉嫌严重的犯罪,不得发声声援王宇、周世锋律师”的威胁。
 
执政者为了继续维护一党专制的统治,不去反省个体公民们因遭受强拆、财产遭到掠夺、深受司法不公之苦等基本人权被剥夺而引发的上访潮和维权行动,反而堵塞言路,压制公民维权运动,镇压人权律师及人权捍卫者,无疑是企图彻底断绝人们渴盼自由、民主、法治、人权之路的希望。
 
中共当局对人权律师、人权捍卫者和NGO进行大规模、高强度、持续性地残酷打压,目的是想防止颜色革命在中国发生,维护风雨飘摇的一党专制的红色帝国。当专制的谎言被戳穿之时,当恐惧的阴霾在每一个人的心头散去,当中国涌现出越来越多的王宇、周世锋式的人权律师和吴淦、陈云飞式的人权捍卫者,当人们的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人们不仅仅为自己争权利,更为了争取所有人的基本人权和做人的尊严而英勇抗争时,庞大的专制机器轰然崩塌的那一刻就将会不期而至,一个民主、法治、人权受到充分保障、人人享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免于贫困及免于恐惧的自由的中国必将会屹立在世界的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