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个月香港发生的种种争议,包括港大校委会事件,集中于一个焦点,就是一场摧毁与捍卫司法独立的战争。
 
战争起源于9月12日中联办主任张晓明的讲话。张否定三权分立,表示「行政长官具有超然于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机关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处于特别行政区权力运行的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别行政区三权之上。 」其中一句较少被引用而极重要的话,是他说:「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的主要途径和抓手,就是行政长官。」「抓手」是大陆近年的新词汇,是指领导工作的「重要途径、突破口、切入点」。换句话说,就是中共中央透过行政长官,将权力凌驾于香港三权之上。其中,最关键以及与所有市民的切身利益相关的,就是凌驾香港的独立司法权。
 
一党专政施诸香港的障碍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饶戈平随即附和,除了再强调特首超然于三权之上,更批评香港一些法官不充份理解《基本法》,有需要予以纠正。他又认为《基本法》规定的终院可有海外法官,只是过渡安排。中共前高官陈佐洱就表示香港要「去殖民地化」。
 
港大校委会事件,以及左报竭力攻击陈文敏,目标是针对港大法律学院。在中共眼中,培养英式法律精英,正是对一党专政施诸香港的最大障碍。
 
中共国如何把一党专政权力置于独立司法之上呢?不久前有一例子:中共宣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严重违纪,实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新华社报道这件事的标题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内文尽管也讲奚晓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职务便利是否违法?亲属获利他是否有份分红?)但重点是「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奚案的讲话中,特别提到他与「个别违法律师相互勾结」。违法律师是否就是早前大批被捕的维权律师?尽管我们不知道奚案详情,但将中共党的政治需要置于司法之上,则已昭昭明什。
 
张晓明讲话引起香港各界强烈反应,一向只在法庭守护司法而避免公开谈话的大法官也开了腔。终院首席大法官马道立、首任首席大法官李国能都公开发声,表示香港有独立司法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又认为海外法官应成为终审法院的永久安排。大律师公会发表声明,对张晓明说法深表遗憾。不少资深大律师也表示力撑司法独立。
 
9月25日,终审法院举行迁至旧最高法院大楼的典礼。按照常规,会采取一般的开幕剪彩仪式,但马道立却把仪式安排成正式法庭聆讯。梁振英、张晓明等嘉宾,坐在下面的律师席,然后两声敲门,所有人起立,马官带领终审法院法官进场,坐在高高在上的法官席。马官像宣布判决般,以英文致辞,他回顾香港自1912年正式启用法院大楼以来司法独立审案的历史,而被张晓明指为超然于司法之上的特首梁振英,只坐在下面乖乖的听,致辞后马官站起,全场又马上跟着起立,目送法官们离去。马官选择这样的开幕仪式,明显是针对「特首超然论」,表示司法独立就是法律置于特首、中联办等政治权力之上。
 
自从97主权移转以来,香港政治、社会,包括立法会和新闻界这些第三第四权,都向下沉沦,但多数香港市民和居香港的外国人,仍认为在香港生活基本上与港英时代没有两样。为什么明明已大变而许多人觉得没有变呢?关键是司法独立没有变,它保障了每一个在香港生活的人都有法律权利,而人们也相信司法独立公正。法治的基础,就是十七世纪英国政治哲学家John Locke所言: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政府不能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许可。后一句在中共干预下,已不断受冲击;而前一句,尽管政府也想冲击,但从许多「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案件来看,还算守得住。
 
中共的罪名即香港的桂冠
 
中国大陆有一句流行语:你的钱只有调离了中国,才是真正属于你的;你的家人也只有离开了中国,才真正是你家人。否则,钱和人都是「国家」的。在香港当然不是这样。而这正是一党专政之下的中国特色的「司法独立」与真正司法独立的区别。
 
某大陆报人在引述奚晓明案时,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这罪名,像是一顶桂冠」。现在,香港百年来视为桂冠的司法独立,在中共眼中却是罪名。
 
香港法官们正努力守护这桂冠,而一般市民在这场司法保卫战中,也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必须全力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