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强调:党的利益至上。国家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

显然,三个利益主体各自不同,各有各的“利益”。

可官方又声称:党没自己特殊利益。

这是啥逻辑?—-根本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提它都是多余,何来“至上”一说?

如果党有“特殊利益”,自然不会与另两个“至上”相同—–如果是“一致的”,提它干嘛,有存在必要吗?

比赛,N名并列第一,好办—-奖金都给,奖牌都发—可以和谐圆满解决。

利益并列至上,可有点难办。遇上不能同时维护三方利益情况,该如何办理?

或许有人振振有词: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真的吗?

党有无“自己的利益”?只要不睁眼说瞎话,结论是:当然有。

革命党的利益是“革命成功”。执政党的利益是“确保执政”—-没说错吧。

当年,前苏联东欧共产党执政国家,不就面临过是维护党的执政利益,还是维护人民要求民主自由的利益之抉择吗?!

党,存在的理由为何?一个国家的管理,人民不同群体利益协调,必须由一批志同道合精英人士担此重任,这批人结成一个“党”便于齐心协力完成重任—-若非如此,党,就是为了成员个人私利而结成之“帮派”,在现代社会没有它存在的必要。

国家,存在的理由何在?由一个个活生生的“人”组成的民族,或若干民族有共同的利益需维护,需要某种抱成一团的形式—-于是,国家,便应运而生。

何谓人民?国家存在的前提和服务的对象。

由此可见,没有“人民”的利益需要,何来

国家存在理由。没有人民和国家利益的需要,何来“党”存在的必要。

因此,敝人认为,正确合理的提法是:

人民利益,只有人民利益,才是“至上”而且“终极”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