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冲突被特首梁振英定性为“暴乱”后,多名被捕人士被警方以“暴动罪”检控。2月11日,37名被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1人被改控非法集结罪。37人均获准保释,案件押后至4月7日,但期间不得踏足旺角指定范围。
香港旺角冲突发生三天,警方共拘捕了64人,其中十六人获准保释,另有37人被控暴动罪,并于2月11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这37人年龄介乎17岁至70岁, 他们中有港大、中大的学生,也有记者、补习老师,还有多名无业人员。
2月11日,大批港大学生以及热血公民成员前往法院旁听。法庭上,女被告谭晓彤被改控非法集结罪,控方指由于暴动罪需有实际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现时针对被告谭晓彤的证据未见有此元素,因此修改控罪。
当天法庭完成所有被告的提堂程序,所有人均获准保释,保释金由500元至20000元不等,案件押后至4月7日再提堂,期间,所有被告均不得踏入旺角指定区域,包括旺角道、花园街、登打士街和上海街一带。
对于37人的控罪,香港立法会议员梁国雄2月11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太夸张”,他认为,这是带有政治目的的控罪。
“我现在看来很夸张,在年初二早上,特首梁振英说’昨天晚上在旺角发生了暴乱’, 定了性以后,有些传媒跟着他的说法去形容那天晚上发生的警民冲突,当然警方就跟着他的意志去处理这个事,所以他抓了很多所谓被告以后,都大量用所谓暴动罪 去检控。法官好像不太同意他们的说法,否则暴动犯是比较严重的,绝对没有可能把好几十个暴动的人,让他们取保候查。我们特首根据他的政治需要,连看都不 看,随意说这是暴乱。要是暴乱,2014年的9月28号,警方施放了68个催泪弹,为什么旺角那个晚上警方没有施放催泪弹呢?9月28号那么多人,他们施放了催泪弹,也没有说是暴乱。”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2月11日也向本台表示,暴动罪是十分严重的罪行,应当谨慎地进行处理,又指如果政府一味追究使用暴力的示威者而不去解决问题发生的原因,无法伸张公义。
“根本的问题就是警察在这个事件里面可能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如果他们可以有全权的决定,是不是把一个人控以暴动罪性带到法庭上去的话,可能是违法自然公义的原则。如果背后引起这样的问题,不加以解决的话,光是追究使用暴力的人,可能也不能解决问题,也不能伸张公义。”
此次提堂的人士中并不包括学民思潮成员林淳轩,而据其律师表示,林也已被落案控告暴动罪。2月11日下午,学民思潮联同多个团体,约数十人,由湾仔家计会一路游行至警察总部,要求警方交代拘捕林淳轩的原因,并且立即将其释放。学民思潮成员周庭说,警方原本承诺在落口供和签文件前让林淳轩见律师,但却出尔反尔,不让他见律师。
林淳轩所就读的香港中文大学崇基神学院日前发表声明,对事件表示关注,又指从现时掌握的资料,林淳轩在旺角骚乱当晚没有涉及任何暴力行为,警队要严正执法,但不可滥用职权,促请警方就事件作全面交代。
而对于发生在旺角的冲突原因,也有多个版本流出。香港《明报》引述小贩表示,冲突期间没有被食环署驱赶,质疑有人“借刀杀人”,借小贩搞政府而非帮助他们。参与示威的组织之一本土民主前线则指是警方突然释放胡椒喷雾才引致冲突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