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作家 孔捷生)

 

梁振英称旺角骚乱为暴乱,建制派指抗争者为「禽兽」「暴徒」,更有歇斯底里的声音称警察应该无情予以射杀。在高墙和鱼蛋之间,他们永远站在森严矗立的高墙一边。这令人想起鲁迅杂文《「抄靶子」》:「中国究竟是文明最古的地方,也是最重视人道的国度,对于人,是一向非常重视的。至于偶有凌迟诛戮,那是因为这些东西并不是人的缘故。皇帝所诛者,『逆』也,官军所剿者,『匪』也,刽子手所杀者,『犯』也。」

 

却要指出,毗邻强国自六四「反革命暴乱」后别有心得,为了降低对公众的心理冲击,把突发事件的影响力减到最低限度,最好扩散不到两个街区以外。这就是为何都市里每有「群体性事件」,伴随专政队伍开抵的是屏蔽手机、网络等功能的电子专用车,把短信、图片、视像悉数废去武功。但不管如何,官方公告和喉舌措辞都慎用暴乱二字。

 

记得贵州瓮安「俯卧䇛」事件引致民变,高中生领头上街抗议,二万余人包围政府,投掷水瓶、砖头,纵火烧警车和公务车,消防队的救火水龙被夺走被剪断,末了县委大楼被烧成一堆瓦砾,当局也只称骚乱而非暴乱。 2009年湖北石首市风潮更大,武警抢尸引发多达七万人的「群体性事件」,激烈冲突中双方受伤者众,然而当局仍称骚乱而非暴乱。更有什者,举国震惊的08年藏变和09年疆乱都未被称为暴乱。

 

把民怨引发的民变嫁祸「黑手」

 

但要注意强国对事件的政治定性,08藏变胡锦涛的「三不一是」(不是民族问题、不是宗教问题、不是人权问题,而是分裂问题);09疆乱被定为「境内外三股势力策划和组织的」,这都和现在「本土激进分离组织为主策动的暴乱事件」一脉相承,所不同的是强国对香港则不吝使用暴乱词语,虽然旺角骚乱最高峰时不过七百余人卷入,只是湖北石首七万人的百分之一,而三线城市石首比香港小得太多了。

 

不要忘记瓮安民变虽未被称为暴乱,却一样被贵州省委定性为「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黑恶势力直接插手,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藏变时张庆黎、疆乱时的王乐泉这两名封疆大吏都马上转移矛盾,把民怨引发的民变完全嫁祸「黑手」、「恶魔」、「分离」、「境外势力」。再观旺角骚乱,梁振英亦复如是。张晓明更把敦促特区政府检讨深层次矛盾的舆情指为「鼓吹暴乱有理、是非不分、黑白混淆、甚至意图嫁祸于人的奇谈怪论」。却不知何以这段话不适用于六七暴动?

 

至于扬言要警察射杀「禽兽」「暴徒」的嗜血腔调,与「咁北京咪出兵啰!」那位郑耀棠同宗同源。这令人想起鲁迅在《热风》里的另一段话:「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暴君的暴政,时常还不能餍足暴君治下的臣民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