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云:“人命关天”。凡关系到人之生命的事,世界上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会格外注意。然而一个自称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三个自信”,甚至掌握了“宇宙真理”的中国政府,却视人命贱如草芥。例如吞噬大半个中国的雾霾、到处的地沟油、杀婴的毒奶粉……种种这些防不胜防。不仅如此,受害民众如敢抗议,立马治罪。比如“大头娃娃”、“结石宝宝”的绝望父母们,不仅无处伸冤,甚至为上访,被打成“寻衅滋事”的“罪犯”而锒铛入狱。
 
上面这些事“了犹未了”,日前又爆出了一个更令人胆战心惊的“杀人疫苗”事件。2016年3月18日《澎湃新闻》率先披露黑疫苗案;3月22日,该文章则从澎湃官网被删除。虽然“删帖”是当局的“强项”,但流向全国的杀人疫苗又怎能“删除”?
 
该案发生在山东济南。一个姓庞的女子——某医院的前药剂师,曾因非法经营疫苗,200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然而在缓刑期间,庞某竟然又带上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女儿,一起继续违法经营疫苗。5年内,其违法经营的疫苗流向全国24省市,仅其“下线”就有300多人参与经营,累计涉案金额高达5.7亿元。
 
人们不禁要问,一个监外执行的犯人,何以非法经营黑疫苗竟达5年之久?我的一位友人曾去看望了缓刑中的原《成都晚报》记者铁流,他说缓刑犯人必须佩戴“监控机”,受警方24小时监控。按理,庞某别说买卖疫苗,就是去买鸡蛋也逃不过警方的视线。济南市警方所司何事?这中间有何“猫腻”?莫非真的“有钱能使鬼推磨”?恐怕不言自明!
 
5.7亿元的大案,有厂家、有批发、有药检、有防疫部门监控、有运输,还有20多省市数十上百的医疗单位……这样庞大的一条龙的常年作业,是如何运作的?如果不打通“官方环节”,没“许可”,没有保护伞,如何操作?非此,黑疫苗卖给谁,谁敢买?哪家单位敢用它给儿童接种?
 
由此可见,该黑疫苗事件,绝不仅是庞氏母女俩行为。此案暴露出,不仅国家药控监管机构形同虚设,而且幕后更是腐败成窝。在这条官商勾结的“黑色利益链”中,所经各个环节各个单位都有黑手参与,里外勾结,上下贯通,联合作案,否则“成就”不了事涉全国24省市的惊天大案。
 
更令人气愤的是,事发后官方却不承担责任。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高福出面安抚民众,他告诉媒体:“疫苗失效了,它并不是往里面加了毒品、坏东西,它是没在冷藏条件下存放,就等于说是打了疫苗也不管用,但绝对不会引发副反应。”众所周知疫苗系生物制剂,必须在低温下保存,世界各国都将疫苗的储存和运输温度定为2~8℃;如温度高于20度,不仅会失效,而且会变质。庞家母女根本无相关设备让疫苗在贮藏及运输过程中保障低温,而其卖到二十多省市的疫苗又基本上都是失效变质的药品,而官方却力图将它说成是“无害”的东西——何其荒唐!
 
据说这位高博士,还曾获英国牛津大学博士学位,却竟说出这样丧良心的话。笔者也曾从事过多年临床医疗工作,粗浅得知,注射疫苗的目的是为了预防某些疾病,并且某些疫苗兼有治疗功能,如治疗破伤风、狂犬病。如果疫苗是失效的,破伤风一旦发作,死亡率极高;而狂犬病一旦发作,死亡率可达百分之百。将失效疫苗,投入全国各地千万人群中,其本身就是“定时炸弹”,谁遇上,谁倒霉,尤其打疫苗的多是抵抗力弱的儿童。此无异于间接“杀人”。大陆曾有媒体多次报道:有人被狗咬伤,注射狂犬病疫苗无效,仍死亡了,其原因即可能是疫苗失效。在专制、封锁信息的中国,普通民众根本不可能知晓事情真相,他们遭害只能自任倒霉;如胆敢“闹事”,就治你“寻衅滋事罪”,绝不姑息。
 
而更可笑的是,世界卫生组织也有人出面表示,疫苗非正确存储将失效或降低效力,但不会引起毒性反应。这一说法被不少网友认为是“为中国政府洗地”。人们不会忘记这个世界卫生组织的负责人总干事就是一位亲共的香港女人,她能爬上这个“宝座”,多亏了当年财大气粗的中共加以“力挺”;中国政府值此危难时刻,其向对方“投桃报李”也在“情理”之中。
 
3月24日下午,公安部、卫计委、食药监总局三部门针对此事件又举行了联合记者会,药监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发言说:“从科学的角度来讲,大家不必要过于恐慌。尤其不要因为出现这个问题而不去打疫苗,否则危害比这个非法经营疫苗还大。”官方各大媒体均将此言论放置头条。
 
对此官方言论,网民恶评如潮,网站为此大力删帖,但民众的声音是封不住的。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兼大内科主任、网名“友悦”发微博说:“疫苗不按规定储存运输,其中的减毒疫苗可能恢复毒性,所以世卫的解释是安慰性质的。”这位医生次日又表示:“很多人知道真相不敢言,不少人从众,个别人坚持己见。”他同时反问“(疫苗)在不当环境下会变异,这是常识,否则为什么要强调低温冷藏?”
 
说得好!这本来就是个医学常识的问题,却被当局弄得如此复杂,如此扑朔迷离,可见当局文过饰非,对民众不负责任——正如网民所批评“当局的面子、利益大过天,草民之命不如草”。
 
2016年3月26日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