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港独”言论继续受到抨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提出新的法治观点,指现时在香港实施的, 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普通法,必须要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认可;不过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在基本法之下香港的法律不存在要人大审议,否则一国两制可以说是全面失败。(戴维森 报道)
全国港澳研究会周日(10日)在北京举行一个“研讨香港本土激进分离势力”的座谈会。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莫纪宏指出,香港原有法律在回归后还可以生效,很多人就错误以为还是以前的普通法。
莫纪宏说:有些人沉醉于自己所认为的一套原有的法律,把我们(中国)的宪法撇开了,没想到能够在今天香港特别行政区使用的原有法律,不管是判例也好、成文法也好、普通法也好、法令也好,它已经不是回归前的普通法了,它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认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部分。
莫纪宏又说,香港有人成立政党否定基本法,以为未有基本法 23 条就不能处理,这是错误的;若果香港出现反对基本法和叛国行为,除用现行的法律及香港自行立法的方法解决,中央亦绝对有权去管。
莫纪宏说:很多人现在总是以为觉得既然基本法23条把国家安全方面的立法权授予香港,肯定中央政府就管不著,如果是搞法律的人,司法界都这么理解,绝对是缺少法律意识,恐怕中央政府是有权去管。
前立法会议员、民主思路召集人汤家骅周日对本台指出,即使香港法律在回归后属于中国法律的一部分,但基本法列明普通法继续在香港实施。他又不认为在基本法及一国两制下,容许人大替香港制订任何法律,否则一国两制可以说是全面失败。
汤家骅说:基本法有很清楚的明文规定,香港立法会通过的法律,只需要在北京备案,在基本法之下,特别是一国两制的制度之下,甚实并不存在香港的法律要经过人大审议或人大批准。我觉得这是一国两制的一个指标,所以如果改动这个指标,我相信很多人会觉得一国两制是全面失败。
汤家骅说,中央对港独言论“热烈关注”是意料中事,但在香港是没以言入罪,
只说不做并非刑事行为,但若政治主张付诸实际行动或暴力行为,香港有其他的法律条文可以规管,北京方面不用太担心。
他认为,北京方面人士的论调,并非代表中央的意见;同样香港一些人的说法亦非代表特区政府,所以不需要太敏感。
谈及未来民主之路,汤家骅认为并非很多年轻人都倾向港独。
汤家骅说:目前来说并没迹象显示大多数香港人有这种(港独)看法,相反我觉得现时主张香港要求独立的年轻人阶层中,都是极少数。
汤家骅指温和路线很难走,而且大多数都是沉默的一群,所以现时是需要一种温和理性的力量出现。民主思路正培训一些年轻人,希望可以参与9月的立法会选举,改变香港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