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昨日首度公开表明,不排除就梁颂恒及游蕙祯宣誓事件提请全国人大释法。这一方面证明他明知自己提出的司法覆核并无胜算,图穷匕现,早已预谋靠释法的政治手段解决,另一方面更是对即将开庭的司法覆核案的干扰,输打赢要,无异于对法官的威胁。先提司法覆核干预立法会运作,再提人大释法干扰法院聆讯,狼英为达个人政治目的,接连出手摧残香港法治,对其恶行最贴切的形容词就是狼心狗行这一成语。
加插释法侮辱法院人大
对于梁颂恒及游蕙祯宣誓事件,宣布参选行政长官的退休法官胡国兴日前拒绝就其中是非置评,以免构成藐视法庭。但他清楚表明,对梁振英作为原告提出司法覆核「睇唔到任何理由」、「由行政首长去告立法首长,好唔好睇」。这种委婉的批评,显然并未为梁振英接纳,梁振英反而变本加厉,抛出提请全国人大释法的撒手锏。
梁颂恒及游蕙祯的言行是否构成辱华、是否违法是一回事,能不能循香港的行政程序、司法程序去处理则是另一回事。梁君彦可以自掴嘴巴收回准许梁颂恒、游蕙祯再宣誓的裁决,亲共议员可以听命中共的吹鸡制造流会,梁振英政府可以借司法打立法、打不过就叫「阿爷」出手,香港的民主、法治,于今何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原则,于今何在?
尤有什者,政府还放风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3日(周四)司法覆核案开审的第一日就作出释法。正在北京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期是10月31日至11月7日,在公布的23项议程中并无就香港议员宣誓释法,如果真的临时加插释法,不只是把香港法院当摆设,也是把全国人大常委会当作橡皮图章,对香港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是侮辱。
中共官媒《环球时报》昨日发表文章,宣称梁颂恒、游蕙祯展示港独立场,宣誓时的辱国言行是故意而为,带有明显的违法性,《基本法》只保护拥护《基本法》的人,绝不可能保护反对《基本法》的人。文章还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使自治权所产生的各种纠纷和争议,有通过解释《基本法》来最终有效解决问题的权力。
不择手段满足中共要求
谁不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释法?问题在于《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提请全国人大释法的应是香港终审法院,但过往提请释法多为特区政府或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早已破坏了释法机制。中共官媒的文章,与其说是为梁振英政府撑腰,不如说是对梁振英政府指手划脚。而香港自有一帮亲共人士闻鸡起舞,不只支持释法,还发表声明要梁颂恒、游蕙祯「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人人愤而诛之」。请问,香港法例何章何条可以要民选议员滚出中国领土?如此把中共的批斗政治引入香港,摧残香港法治,就不怕来日反噬自身?
香港下任特首的选战已由胡国兴揭开帷幕,又有曾俊华、叶刘淑仪、陈德霖等人虎视眈眈,原本已众叛亲离的梁振英如今更是四面楚歌。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昨日亦未附和梁振英,而是重申:「我哋法院,法官绝对可以系公平公正好有尊严咁去解决呢个事情,呢个睇法冇改变。」
梁振英为达连任目的已是不择手段,肆意践踏香港立法、司法机构,肆意践踏民意,以满足某些中共官员的口味和要求。但天理昭昭,只要港人不放弃抗争,哪怕立法、司法一时受压,总有云开雾散之日,香港的民主、法治不会为梁振英陪葬,香港不会为梁振英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