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一地两检方案一锤定音 香港各界骂声四起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周三(27日)全票通过,在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实施「一地两检」合作安排议案。副秘书长李飞强调,人大常委会具最高法律效力,有最终决定权。香港有时事评论员认为,李飞的言论破坏一个两制;更担心日后大陆当局,在口岸区的执法会否符合法律。(文宇晴 报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周三(27日)以158票全票通过,批准在高铁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合作安排》议案。人大常委会认为有关决定是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宪法及《基本法》。

 

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记者会交代具体情况,副秘书长李飞表示,人大常委会作为权力最高机关的常设机关,具有国家立法权、法律的解释权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权。

 

他形容,这种宪制性法律效力的确认,就如同1990年全国人大通过香港《基本法》的时候,以决定的方式确认了香港《基本法》符合国家的宪法一样,是重要的宪制性判断,不容质疑。

 

李飞说︰在香港实施的所有法律和发生的行为,是否符合《基本法》,是不是与《基本法》相抵触,全国人大常委会具有最终的决定权,因此首先必须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实施香港《基本法》,处理重大的法律问题所作出的决定,具有宪制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一言九鼎」。

 

香港时事评论员潘小涛批评,有关高铁香港段实施「一地两检」安排的法理基础薄弱。他更忧虑的是,中央藉著有关安排把大陆的司法制度引入香港。

 

潘小涛说︰以往在处理中港关系时,中央都会说法律、制度。但是,现在李飞的态度已经告诉你,中央就是用权力和拳头去话事。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先例,就是可以跳过所有的程序,补充一个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说中央的行为全部都合法就可以了。今次事件,是对法治很大的破坏。

 

李飞在记者会上指出,大陆派驻西九龙站大陆口岸区的机构,是依照大陆法律履行职责,执法范围严格限制在区内,它的适用对象只限于这个口岸区通关的乘客,所以并非将全国性法律在整个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他重申,实施「一地两检」符合《基本法》。

 

长期研究中国问题的香港时事评论员林和立认为,李飞的言论已经彻底破坏一国两制及《基本法》赋予香港的各种权利。

 

林和立说︰李飞把「党指挥法律」这一套的观念,现在拿到香港实行。等于打破了一国两制最基本的精神,《基本法》任何一条条文,经过今次的事件后,北京可以通过人大常委会「搓圆揿扁」,任由中央解释,甚至不解释亦可以。

 

据有关「一地两检」《合作安排》议案列明,大陆口岸区执行法律的范围,在地下二层入境层和地下三层离境层的划定区域,包括入境乘客通道、离港乘客候车区等地下四层月台和连接通道。在香港境内营运中的列车车厢亦视为大陆口岸区。隧道和路轨就归由香港管理。至于日后香港出售高铁车票,亦与大陆一样实施实名制。

 

浸会大学新闻系高级讲师吕秉权指出,鉴于大陆近年针对维权人士的打压事例,担心大陆当局在大陆口岸区的执法,会否出现滥权情况。

 

吕秉权说︰现在的执法安排,进入大陆的口岸区,以至月台和车厢都是大陆的司法管辖范围。现在大陆的执法标准以及政治滥用程度,可以是没有一套令香港人信服的准则的时候,的确令人担忧的。

 

有关议案又列明,若大陆口岸区有列车运行异常、传染病、核生化、恐袭等,香港人员要进入协助,需要由大陆派驻机构请求并授权,届时可享有两地法律的保障和豁免。西九龙站的大陆口岸区自车站启用日开始,会派驻出入境、海关、检验等人员履行职责。

 

 

政府向市民派定心丸 民主派批评香港高度自治崩溃

 

香港特区政府欢迎全国人大常委的决定,认为为一地两检立下坚实的法律基础,外界也不用太担心日后会再有类似安排,但拒绝承诺只此一次。民主派批评,一地两检方案已经令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崩溃。(林国立 报道)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在人大通过一地两检决议案后召开记者会,欢迎人大决定,认为为一地两检安排定下坚实的法律基础,令高铁香港段能发挥最大效益。

 

袁国强表示,特区政府和大陆曾反覆研究不同建议,包括引用基本法第20条,让中央授权香港落实一地两检,但最终人大常委决定用今次方式处理,人大常委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在宪制上以更高层次处理问题,避免日后引发争议,他又表示明白外界对一地两检安排有忧虑,强调今次是特定的交通安排,不会随意在香港其他地区实施。

 

袁国强说︰会不会在旺角或其他地方实施,今次我们行的一地两检,是一个在独特情况下去做这件事,而一地两检要行三步走,换言之需要内地相关部门愿意配合,亦需要全国人大常委批准,更需要最后一步,在香港进行本地立法,要经过的关卡不少,不会说明日或后天就可以随意在香港其他的部份,采取同样的措施。

 

林郑月娥表示,一地两检安排,不是有些人说的割地,而是一件大好事,所以不能承诺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林郑月娥说︰下不为例的形容,一般都是适用于一些较负面的是,你做错了下次不要,但今天这件事是一件好事,甚至是一件大好事,除非你手上有个水晶球,知道以后都没有甚么好事发生,否则从一个进步发展的角度来看,同样有一件大好事,而中央亦愿意用很多方法来协助我们玉成这件好事,为何要在今天说死了呢。

 

民主派一地两检关注组召集人陈淑庄批评,一地两检安排已经超越了一地两检,人大常委的决定,凌驾了基本法对港人的保障,包括基本法第18条,即大陆法律不在香港实施的保障。

 

陈淑庄说︰李飞还沾沾自喜说,是一言九鼎,还有不容质疑,其实可以讲今次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一言丧港,大家看到的是已经超过一地两检,中央政府在香港实施全面管治权。以前说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今日是常委治港、零度自治。

 

有份投票通过决议的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在北京表示,一地两检安排已经回应了反对派提出的质疑,因为一地两检只是在西九高铁站其中一部份实施,针对的只是高铁乘客,所以与《基本法》第18条无关。

 

范徐丽泰说︰我们现在说的是一个内地口岸区,是一个较小的地方,绝对不是香港全部地方,第二、实施的对象只是要坐高铁进去内地的人,也就是来往人士,而不是所有人都实施,所以基本法第18条不适用。

 

陈淑庄和范徐丽泰都认为,由于香港法院要执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即使有市民想司法覆核挑战一地两检安排,本港法院都未必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