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在此宣布,我们会实时为医管局提供额外五亿元拨款。」「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104条的释法,不单是宣誓内容的要求,亦是参选要求。」「所有事都是依法进行,而在法律上最终作这个决定是选举主任。」侃侃而谈的林郑月娥,显然觉得自己的这些决策都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向立法会申请拨款需时,那就跳过去;人大释法只管宣誓未提参选,那就再释法;香港国际声誉会受影响,那就叫外国政客多了解香港的宪制。

 

跳过立会制衡 扩大人大释法

 

此时的林郑月娥,既是共产党的伟光正上身,又是超然特首上身。她宣布跳过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向医管局提供额外五亿元拨款,先由医管局动用储备,日后再由政府财政预算拨补,更显政务官出身的她对行政程序的利用何等娴熟。林郑打着纾缓护理人员应对冬季流感压力的旗号,势必令议员未敢质疑如此跳过立法会监察的大笔拨款事宜。

 

林郑月娥的超然特首角色不只表现在跳过立法会对行政的制衡,更表现在她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再释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104条的解释,本已侵犯了香港的立法权,直接修订香港的《宣誓及声明条例》。林郑月娥如今宣称,这个释法还是「参选要求」,无异于让释法扩大至侵犯香港的选举条例,同时为僭建的选举确认书,披上正确的面纱。

 

对于周庭被DQ,林郑月娥同样是伟光正兼超然特首上身。她虽力撑DQ周庭都是依法进行,但又未承认或否认她自己、中联办曾向选举主任施压,只把向选举主任提供法律意见的责任推给律政司,避谈中联办、她自己是否向律政司司长提供「政治意见」。

 

或许,林郑月娥还是有羞耻心的。因为欧盟发声明指,港府禁止周庭参选,会削弱香港作为自由开放社会的国际声誉。如果林郑公然把DQ周庭的功劳揽上身,如果为选举主任以周庭与香港众志的政治联系作为DQ理由背书,她自己的国际形象势必受影响。因此,她既要以中共的护道者身份批评外国机构、政客「对于香港情况或香港的宪制地位未完全掌握」,又要撇清自己没有向选举主任施压。

 

自欺欺人不难 民望跌至新低

 

显而易见的是,不是批评港府DQ行动的欧盟、前港督彭定康,未掌握香港的宪制地位,而是中共、港府的做法已不再符合他们所理解的香港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宪制地位。林郑月娥如此掩耳盗铃,一如面对香港司法独立的全球排名下跌,时任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辩称这只是主观观感的变化,客观上香港的司法独立「并没有受到任何丝毫损伤」。

 

在林郑和袁国强看来,错的是国际社会的主观观感,而不是中共和港府的所作所为。他们忘了,这个世界有一种叫普世价值的东西,是外国机构、政客们衡量政府行为的标尺,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否有效行使、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治水平如何,并不是平空得出的结论,而是以相关的国际公约与当地的事件相比照的结果,更不是像共产党那样,惯于自吹自擂自己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甚至达到自我陶醉的境界。

 

林郑月娥开始伟光正上身,要达到共产党自欺欺人的境界也不难。但是,共产党也有句政治格言:「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港大民研的最新调查显示,林郑月娥的评分和民望净值分别为54.4分和4个百分点,双双跌至她上任后新低。如果她真的还有羞耻心的话,是时候提醒自己莫再靠走精面、伟光正上身,而是要为维护香港的核心价值做一些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