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同蘇:罷免是選舉的違約責任條款

 

台灣公民罷免


就憲政的基本理念而言,選舉是公民授權代理的社會契約。在這一社會契約裡面,公民是握有主權者,公共服務人士只是被公民授權處理公共事務的代理者。選舉是以公民多數決定而授權的過程。選舉不是全權的移交權力,而是具有根本限制的有條件授權。這一根本條件就是代理者必須僅僅在公民授權的範圍內,按照公民多數的意志行使被授予的權力。

按照這一社會契約,授權者永遠是主權者;即使公共服務人士現實地行使公共權力,仍然處身於人民主權的控制之下,必須接受公民的監督與處罰,以避免其違反人民意志而越出人民授權的權力範圍。

當公共服務人士違背人民意志而越出了本身被授權的權力範圍。作為主權者的人民就有權撤換被授權的代理人。

吊詭的是:公共權力具有外在強制力,所以,握有現實公共權力的代理人可能利用手中的權力,把超出授權範圍的越權行使硬性規定為正常的權力行使範圍。

在憲政的設計裡面,週期性的選舉,以及權力內部的分立制衡,都是防止代理人蛻變為專制者的基本結構。除了這些設計,罷免也是維護人民主權的舉措。如果權力制衡結構有了嚴重失衡的危險,當公民基本權利受到了極大威脅,公民有權不待選舉週期而立即撤換自己的代理人。

就像民事契約裡面,違約責任條款是保障契約所合意的簽約人權利,罷免是保障選舉中授權者的基本權利。罷免是主權者日常性地對所授權力的持續控制權。

在歷史上,希特勒作為國會多數黨的領袖,運用政治權術,偷越了權力制衡的憲政結構,最終顛覆了“魏瑪”憲法所設定的民主憲政,開始了納粹的專制統治。前車之鑑,台灣人民不可不察。

目前台灣國會多數對其它政府部門和公民基本權利的侵權企圖,明眼人都看得清楚。現在提出“提高罷免人數門檻”的法案,在基本道德上都十分低下。

接受選舉結果,就意味著接受選舉授權連帶的罷免條件。如果接受了選舉結果而當選立法委員,立刻就立法將罷免人數提高到幾乎不可能實際罷免的高度,這就無異於:通過簽約接受授權,然後,立即運用手中權力刪除違約責任條款的賴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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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同蘇:罷免是選舉的違約責任條款

 

台灣公民罷免


就憲政的基本理念而言,選舉是公民授權代理的社會契約。在這一社會契約裡面,公民是握有主權者,公共服務人士只是被公民授權處理公共事務的代理者。選舉是以公民多數決定而授權的過程。選舉不是全權的移交權力,而是具有根本限制的有條件授權。這一根本條件就是代理者必須僅僅在公民授權的範圍內,按照公民多數的意志行使被授予的權力。

按照這一社會契約,授權者永遠是主權者;即使公共服務人士現實地行使公共權力,仍然處身於人民主權的控制之下,必須接受公民的監督與處罰,以避免其違反人民意志而越出人民授權的權力範圍。

當公共服務人士違背人民意志而越出了本身被授權的權力範圍。作為主權者的人民就有權撤換被授權的代理人。

吊詭的是:公共權力具有外在強制力,所以,握有現實公共權力的代理人可能利用手中的權力,把超出授權範圍的越權行使硬性規定為正常的權力行使範圍。

在憲政的設計裡面,週期性的選舉,以及權力內部的分立制衡,都是防止代理人蛻變為專制者的基本結構。除了這些設計,罷免也是維護人民主權的舉措。如果權力制衡結構有了嚴重失衡的危險,當公民基本權利受到了極大威脅,公民有權不待選舉週期而立即撤換自己的代理人。

就像民事契約裡面,違約責任條款是保障契約所合意的簽約人權利,罷免是保障選舉中授權者的基本權利。罷免是主權者日常性地對所授權力的持續控制權。

在歷史上,希特勒作為國會多數黨的領袖,運用政治權術,偷越了權力制衡的憲政結構,最終顛覆了“魏瑪”憲法所設定的民主憲政,開始了納粹的專制統治。前車之鑑,台灣人民不可不察。

目前台灣國會多數對其它政府部門和公民基本權利的侵權企圖,明眼人都看得清楚。現在提出“提高罷免人數門檻”的法案,在基本道德上都十分低下。

接受選舉結果,就意味著接受選舉授權連帶的罷免條件。如果接受了選舉結果而當選立法委員,立刻就立法將罷免人數提高到幾乎不可能實際罷免的高度,這就無異於:通過簽約接受授權,然後,立即運用手中權力刪除違約責任條款的賴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