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中共掌权后的中国,堪称极权政治登峰造极的时代,也是政治冤案最为频繁的时代,中国自然变成政治犯或良心犯的最大监狱。荒诞的是,毛时代中国的“监狱文学”完全被党文化霸权所独占,而现实生活中残暴政治冤案却没有任何公开的记录。当时,最流行的监狱文学全部是中共夺权时期的英雄主义文本,以重庆“渣滓洞”监狱为背景的小说《红岩》和歌剧《江姐》,就是红色监狱学的最著名代表,其最为鲜明特征是极端的“非人化”或“神话化”:国民党监狱的残暴是非人的,渣滓洞变成了“魔鬼化”的地狱;中共党员的狱中抗争也是非人的,江姐等人被完彻底“神圣化”,具有超常的意志和坚韧,从而形成了一种泯灭人性人情的烈士情结。以自由主义价值审视中共的红色监狱学,其绝对无私的革命英雄主义,实质上是非常自私的个人英雄主义。烈士们为了崇高的革命理想而不惜牺牲一切,无论其主观动机如何,客观效果上都是为了成全自己的高大形象而不惜牺牲家庭、爱情、亲情和人情。
在改革开放的后毛时代,随着独裁政权控制力的逐渐递减和民间觉醒的日益提高,毛时代的政治冤狱开始有所曝光,监狱文学也随之出现。但中国特色在于,可以在中国本土公开出版的狱中记录,大都是对毛时代政治迫害的控诉,且要符合中共现政权的政治需要;而那些有悖于现政权政治需要的监狱文本,特别是那些记录后毛时代的政治冤狱的作品则只能在海外出版。好在,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中共独裁下的政治犯所写下的在境外出版的记录,开始了出口转内销的旅程。
一 平常心写就的狱中纪实
后毛时代的“监狱文学”,尽管还没有完全摆脱党文化的“非人化”特征,不乏夸张的控诉和满腔的怨恨,不乏道德主义的高调宣示和自我的圣化,但随着政治犯群体的自省能力的大幅度提升和整个中国社会向人性常识的回归,非人化的监狱文学也逐步走向常识化和人性化,创造出一些具有平常心特征的监狱文学。在此意义上,秦耕先生的这部《中国第一罪——我在监狱的快乐生活纪实》,正是大陆良心犯或政治犯回归常识的范本。这是一部平静、客观的狱中纪实,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的自信和乐观:政治犯不是超人,为自由坐牢也不是自我炫耀的资本。在这颗平常心的审视下,监狱的铁门成为通向自由的必经之路,狱外的抗争和狱内的坚守共同构成独裁下的自由事业。正如秦耕在走出监狱时所言:“整个中国在我眼里就是一座大的监狱,我们现在只不过待在大监狱的小套间中。我今天出了这道大铁门,其实身子还在大的监狱中。我在这里没有自由,出了这个大铁门照样也不会有什么自由。因此在我看来今天没有什么值得高兴和庆贺的,小间和大间一样,都是监狱。相反,在这里的不自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具体的和直截了当的,来得痛快!外边的不自由看不见摸不着,让人觉得更不舒服,更不是滋味!”
秦耕笔下的狱中生活,无非由吃喝拉撒、抽烟、冷水浴、性幻想、找乐子构成,虽然有着异于狱外生活的特殊性,但其中的人情世故则是共同的,坐过监狱的人大都知道这些狱中生活的常识。比如,香烟是狱中的稀有资源,于是,犯人们就自然想出种种弄烟藏烟的方法,“一种是塞在衣领里,一种是塞在鞋垫下;第三种是塞在内裤里,放在睾丸旁,武警搜身时摸裤裆也不一定摸得到。更安全的方法,是把烟剥成烟丝,直接放在衣服的夹层内。”再比如,监狱中的“社会地位”排序与犯罪的性质有关,很有点“窃钩者诛而窃国者为诸侯”的味道:“与其所犯的罪名直接相关,你的行为越是罪大恶极,在这里越能得到尊敬。一般说来,犯杀人罪,并将被判处死刑的人,是号子世界里的‘一等贵族’;其次是抢劫罪、诈骗罪等等。至于强奸犯、盗窃犯,则是号子世界里的贫下中农了,相当于印度最低等的种姓。”
在秦耕笔下,无论是犯人还是狱卒,都不是面目狰狞的禽兽,而是有血有肉的常人。那些同号的犯人们,张新良可爱,刘军有才艺,田金占身怀奇技,关双喜神勇异常,他们既恶习不改又仗义多情。包括“新人必打”、囚室中的“影子法院”和争夺牢头狱霸的“战争”,也是没有超出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常态。那些狱卒们,虽然养成了霸道、粗鲁的习惯,但也时有同情心的闪亮。比如,“王胡子大脑袋,黑脸,一看就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让人心里发怵。但接下来相处日久,我才知道他是包括所长、指导员和另外三个管教在内共五名干警中,最人性化的一个。有一次放风时,我讲了一句什么趣话王胡子扑哧一声笑了,阔大黑脸上绽放出来的笑,使我发现他是一个心地纯净的人。”
秦耕作为六四政治犯,既没有狱中的传奇故事和自我英雄的沉浸,也没有呼天抢地的控诉和喋喋不休的怨愤,而是以一个普通狱中人的心态,尽量把自己融入狱中秩序。他说:“我要让他们把我当作‘自己人’,如果他们认为只有他们才是一伙的而我不属于他们,那我将会大祸临头。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读完初中,有几个甚至根本不曾读过书。……他们认为是‘大知识分子’的人落在他们手中,他们最强烈的感觉就是和他们‘不一样’。他们对读书人除过嘲笑、嫉妒甚至憎恨,不会有别的感觉。如果有一个知识分子交给他们戏辱,说不定还是最高级的享受呢。”而同号的犯人与秦耕的想象并不完全一样,他可以和他们“情同手足、亲如兄弟”。比如,年龄只有十九岁的仇小汉,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徒刑十二年,“宣判当日回到号子后,我和他一起流泪了。”还有“初二学生刘军,他就像我的学生一样,我之后不久,他也出狱了,当时我还没有离开故乡。他第一个拜访的人就是我,他掏出烟,毕恭毕敬地给我送上一支。”
二 良心犯在亲情面前的脆弱
只有在谈到自己的亲人时,秦耕才再也笑不出来。他说:“1989年,一道墙把我和父亲隔在两边,我在高墙内,我的父亲在高墙外。高墙以内,我笑容满面,爱狱如家,吃饭香睡觉更香;但高墙之外的父亲如何,我却无法知道。”“在我谈笑的过程中,姑父又骂我了:‘你个小狗日的没心没肺,咧着嘴巴笑,不知道熬煎,看样子你在里边倒是过得轻松自在。可你知道这些亲人们在外边受的啥罪,遭多大折磨吗?’”
所以,这次与父亲的会见给了秦耕带来的启示是:监狱对人的惩罚不仅在狱中且在狱外,它通过“对我的囚禁而惩罚我的亲人。面对监狱的高墙、电网、手铐和黑暗,我可以面带笑容,轻松愉快;但我的亲人却不能,他们因为我被囚禁而悲伤、忧愁、焦虑、恐惧、担惊受怕。最终,监狱还是通过惩罚我的亲人而惩罚了我。”
独裁制度反人性的残暴就在于,一方面,它拼命鼓励牺牲精神和烈士情结,把一种普通人难以承受的道德高调强加给整个社会;另一方面,它对良心犯的家人使用株连的手段,把受害者逼入难以两全的道德困境,也就是著名政治学家阿伦特对极权制度的极端反人性的最深刻揭示——在道德上杀人。
独裁制度在道德上杀人,是为了杀死人的良知。它把人的良知反抗置于两难的境地,让良心犯无法成为烈士或英雄。在权利已经被剥夺的政治恐怖下,勇者的反抗只能诉诸于良知,良知可以让人作出牺牲:1,宁愿为坚守道义而死,也不愿为背叛道义而苟活;2,宁愿为不害人而死,也不愿因害人而苟活。
独裁统治把摧毁良知抵抗作为它的主要目标之一。它利用株连的方式让良心犯无法逃避害人,让良心犯在两种害人之间进行选择:要么因悔罪出卖而背义害朋,要么因守义护友而害亲人。在极端残暴的极权时代,一个处于道德两难困境的良知者,甚至在选择自我了断时,也无法从两难道德困境中解脱出来。因为,他(她)的自杀也会为家庭带来灾难。如此,无论良知者的主观意愿如何,也无论他作出怎样的良心决定,但从客观效果上说,他都无法摆脱害人的结果——要么害别人,要么害亲人。
所以,阿伦特深刻地指出,当如何抉择都无法避免害人的情况下,尽管良知者的决定是主观抉择,但从客观效果上看,他已经不是在是与非、善与恶之间作出选择,而是在谋杀和谋杀之间作出选择——是害朋友还是害亲人?
这样,极权统治就在道德上彻底消除了清白的之人,至少使良心反抗变得不那么纯粹,变得模棱两可。它使所有受害者都在某种程度上参与了对他人的加害,没有一个人的遭遇能具有牺牲精神本应有的那种道德控诉力量。
当然,阿伦特的论述在尊重人性的西方早已成为多数共识,所以,西方国家能够善待那些在战争中投降的士兵,宽容地对待在敌对国电视中公开谴责本国的被俘者。而在烈士情结依然占主导地位的中国,阿伦特的论述还很难形成多数共识,所以,大陆民间的某些人才会以道德高调对某些政治犯及其家人的软弱津津乐道。
三 “爱狱如家”的良心犯
秦耕的牢狱之灾来自独裁制度的野蛮,但秦耕笔下的监狱生活,与其说充满了黑暗和残暴,不如说表达了残酷环境中人性的乐观和坦然。严酷的外在环境是可怕的,但更可怕的是内在勇气和健康心态的匮乏,而秦耕恰恰具有这样的勇气和心态。他用毫无夸张的平静叙述,讲述了一位八九政治犯的“爱狱如家”的铁窗故事,从被捕、审讯到牢房,他始终微笑着面对失去自由的悲剧,以一颗平常心来渡过高墙内难熬的分分秒秒,以豁达的幽默感调剂没有微笑的生活。正如作者所言:“我在监狱中的积极态度,其实与监狱一点关系都没有,它只与我个人的心态有关。因为并非人人都能从监狱中得到快乐。”
在极端严酷的环境中,只有保持乐观的平常心,某一时刻的绝望才不会变成自杀的毒药,特定的苦难才不会把人变成喋喋不休的怨妇,才不会陷于“为什么我如此倒霉?”的自我中心的深渊,才不会沉溺于“我是天下最不幸的人”的悲叹中而无力自拔,才不会觉得全世界的人都“欠我一笔还不完的债”,稍不如意就大发雷霆或哀声叹气,并将自身的冤恨、愤怒、悲观、厌世、沉沦、颓废等情绪转嫁给外在环境和亲人、朋友及其他人。而只有哀怨而没有希望,便无从在苦难中发现意义,无法将消极的苦难变成积极的生活动力并从中汲取人性的滋养。不理解希望,也就不理解人的存在。所谓生存的勇气,唯有乐观的希望才能给予。越是严酷就越要乐观,历史上所有伟大的殉难者皆怀有不灭的希望。
是的,牢狱是灾难,灾难是一种对正常生活的纯粹否定,如果仅仅呼天抢地或悲叹哀求,虽情所难免却毫无力量,被自我怨尤逼入作茧自缚,被顾影自怜腐蚀成变态自恋狂,至多引来几声廉价的同情。所以,应对恐怖的最好办法是战胜内在恐惧,用平常心代替自我膨胀,用振奋代替颓废,用乐观代替悲观,用对未来的希望代替当下的绝望,使生存困境变成对自身的检验,并得到伦理意义上的合理解释:在意志上拒绝外在邪恶所强加的屈辱和不公,就是在伦理上坚守人性的尊严和希望。
在苦难中保持寻找幸福的激情,绝非把苦难和死亡浪漫化为甜蜜的毒药,而是在医治无限制地放大灾难所带来的时代悒郁症以及个人心理疾患。我以为,无限制地夸大自己的苦难是反面自恋,甚至比夸大幸福的正面自恋更愚蠢更轻浮。特别是当受难者自认为是在为了某一崇高目标而受难之时,更容易使受难者滑向自恋的歧途:
自恋的受难容易使人变得骄狂,似乎为追求自由民主而受难,就可以作为“天降大任于斯人”的见证和资本,进而要求别人把自己视为“英雄”或“救星”,有资格充当愚昧者的启蒙者和怯懦者的楷模。
自恋的受难容易使人产生仇恨情结,特别是当受难者自以为是在为普天下百姓受难却得不到大众的赞美和追随之时,自恋的受难者不但仇恨迫害者,也仇恨所有没有对他表达敬意并追随其后的人。
自恋的受难容易导致沉沦或玩世不恭:我经历过苦难我怕谁!沉溺于反面自恋中的人,会把个人受难当作世界上最大的不幸,进而把苦难当作向生活向社会向他人讨债的资本,把自己当作理直气壮的精神高利贷,似乎这个世界中的每个人都对不起我,欠我一笔永远还不清的巨额债务。
而苦难中的自信和乐观,危险中的从容和勇气是无法伪装的。在直面苦难的同时,坚守对明天的希望,绝非廉价的自欺欺人的乐观主义,而是一种积极的悲观主义。也就是说,在某些极端的情景中,坚持乐观地活下来,需要具有比毅然赴死更大的勇气;保持一颗平常心,需要具有比一味自我英雄更坚韧的内心承受力。特别是面对独裁监狱的严酷考验,内心深处的豁达、明亮和乐观,就将把封闭的高墙撞开一道通向自由的缝隙。正如秦耕先生说:“监狱并不可怕,我是面带微笑进去,又面带微笑出来的。中国人只有首先战胜对监狱的恐惧,才能摆脱监狱的囚禁;只有不回避监狱,然后才能得到自由;监狱也是中国人通往自由之地的门槛,我的狱中日记扉页曾自题四个字:爱狱如家。”
在我看来,“爱狱如家”是一种难得的品质,也是独裁制度下的异见人士应该具有的职业道德。具有这种自觉的民间异见人士,在投身反独裁和争自由的事业时,大都已经有了坐牢的心理准备,也能够把坐牢看作必修课。如同工人应该做好工、农民应该种好地、学生应该学好功课,独裁下的民主人士也必须坐好监狱。为尊严和自由而坐牢,并非值得四处炫耀的资本,而是异见士人的反抗独裁生涯的一部分;因为,选择反抗首先是个人性的和自愿性的,你也可以象其他人一样选择沉默。既然是个人的自愿的,就要坦然承受这种选择所带来的一切,特别是当坐牢并没有为良心犯带来所期望的社会声誉和公众尊敬之时,良心犯也不应该怨天尤人,更不应该以坐牢为资本向社会讨债。与此同时,外在的社会评价越是向良心犯献上种种英雄光环,良心犯本人就越应该清醒,避免陷于一坐成名的自我陶醉之中。事实上,坐过中共大牢的异见人士,也决非“圣人”或非人化的“英雄”,而仅仅是独裁制度下的常识性行为;政治犯身上既有坚守尊严和为自由而付出的勇气和良知,也有常人的七情六欲或人性弱点。
今日中国的异见人士的坐牢,正是为了让中国成为一个不需要烈士或狱中英雄的国度。
2006年10月12日
在改革开放的后毛时代,随着独裁政权控制力的逐渐递减和民间觉醒的日益提高,毛时代的政治冤狱开始有所曝光,监狱文学也随之出现。但中国特色在于,可以在中国本土公开出版的狱中记录,大都是对毛时代政治迫害的控诉,且要符合中共现政权的政治需要;而那些有悖于现政权政治需要的监狱文本,特别是那些记录后毛时代的政治冤狱的作品则只能在海外出版。好在,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中共独裁下的政治犯所写下的在境外出版的记录,开始了出口转内销的旅程。
一 平常心写就的狱中纪实
后毛时代的“监狱文学”,尽管还没有完全摆脱党文化的“非人化”特征,不乏夸张的控诉和满腔的怨恨,不乏道德主义的高调宣示和自我的圣化,但随着政治犯群体的自省能力的大幅度提升和整个中国社会向人性常识的回归,非人化的监狱文学也逐步走向常识化和人性化,创造出一些具有平常心特征的监狱文学。在此意义上,秦耕先生的这部《中国第一罪——我在监狱的快乐生活纪实》,正是大陆良心犯或政治犯回归常识的范本。这是一部平静、客观的狱中纪实,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的自信和乐观:政治犯不是超人,为自由坐牢也不是自我炫耀的资本。在这颗平常心的审视下,监狱的铁门成为通向自由的必经之路,狱外的抗争和狱内的坚守共同构成独裁下的自由事业。正如秦耕在走出监狱时所言:“整个中国在我眼里就是一座大的监狱,我们现在只不过待在大监狱的小套间中。我今天出了这道大铁门,其实身子还在大的监狱中。我在这里没有自由,出了这个大铁门照样也不会有什么自由。因此在我看来今天没有什么值得高兴和庆贺的,小间和大间一样,都是监狱。相反,在这里的不自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具体的和直截了当的,来得痛快!外边的不自由看不见摸不着,让人觉得更不舒服,更不是滋味!”
秦耕笔下的狱中生活,无非由吃喝拉撒、抽烟、冷水浴、性幻想、找乐子构成,虽然有着异于狱外生活的特殊性,但其中的人情世故则是共同的,坐过监狱的人大都知道这些狱中生活的常识。比如,香烟是狱中的稀有资源,于是,犯人们就自然想出种种弄烟藏烟的方法,“一种是塞在衣领里,一种是塞在鞋垫下;第三种是塞在内裤里,放在睾丸旁,武警搜身时摸裤裆也不一定摸得到。更安全的方法,是把烟剥成烟丝,直接放在衣服的夹层内。”再比如,监狱中的“社会地位”排序与犯罪的性质有关,很有点“窃钩者诛而窃国者为诸侯”的味道:“与其所犯的罪名直接相关,你的行为越是罪大恶极,在这里越能得到尊敬。一般说来,犯杀人罪,并将被判处死刑的人,是号子世界里的‘一等贵族’;其次是抢劫罪、诈骗罪等等。至于强奸犯、盗窃犯,则是号子世界里的贫下中农了,相当于印度最低等的种姓。”
在秦耕笔下,无论是犯人还是狱卒,都不是面目狰狞的禽兽,而是有血有肉的常人。那些同号的犯人们,张新良可爱,刘军有才艺,田金占身怀奇技,关双喜神勇异常,他们既恶习不改又仗义多情。包括“新人必打”、囚室中的“影子法院”和争夺牢头狱霸的“战争”,也是没有超出人与人之间的竞争常态。那些狱卒们,虽然养成了霸道、粗鲁的习惯,但也时有同情心的闪亮。比如,“王胡子大脑袋,黑脸,一看就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让人心里发怵。但接下来相处日久,我才知道他是包括所长、指导员和另外三个管教在内共五名干警中,最人性化的一个。有一次放风时,我讲了一句什么趣话王胡子扑哧一声笑了,阔大黑脸上绽放出来的笑,使我发现他是一个心地纯净的人。”
秦耕作为六四政治犯,既没有狱中的传奇故事和自我英雄的沉浸,也没有呼天抢地的控诉和喋喋不休的怨愤,而是以一个普通狱中人的心态,尽量把自己融入狱中秩序。他说:“我要让他们把我当作‘自己人’,如果他们认为只有他们才是一伙的而我不属于他们,那我将会大祸临头。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读完初中,有几个甚至根本不曾读过书。……他们认为是‘大知识分子’的人落在他们手中,他们最强烈的感觉就是和他们‘不一样’。他们对读书人除过嘲笑、嫉妒甚至憎恨,不会有别的感觉。如果有一个知识分子交给他们戏辱,说不定还是最高级的享受呢。”而同号的犯人与秦耕的想象并不完全一样,他可以和他们“情同手足、亲如兄弟”。比如,年龄只有十九岁的仇小汉,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徒刑十二年,“宣判当日回到号子后,我和他一起流泪了。”还有“初二学生刘军,他就像我的学生一样,我之后不久,他也出狱了,当时我还没有离开故乡。他第一个拜访的人就是我,他掏出烟,毕恭毕敬地给我送上一支。”
二 良心犯在亲情面前的脆弱
只有在谈到自己的亲人时,秦耕才再也笑不出来。他说:“1989年,一道墙把我和父亲隔在两边,我在高墙内,我的父亲在高墙外。高墙以内,我笑容满面,爱狱如家,吃饭香睡觉更香;但高墙之外的父亲如何,我却无法知道。”“在我谈笑的过程中,姑父又骂我了:‘你个小狗日的没心没肺,咧着嘴巴笑,不知道熬煎,看样子你在里边倒是过得轻松自在。可你知道这些亲人们在外边受的啥罪,遭多大折磨吗?’”
所以,这次与父亲的会见给了秦耕带来的启示是:监狱对人的惩罚不仅在狱中且在狱外,它通过“对我的囚禁而惩罚我的亲人。面对监狱的高墙、电网、手铐和黑暗,我可以面带笑容,轻松愉快;但我的亲人却不能,他们因为我被囚禁而悲伤、忧愁、焦虑、恐惧、担惊受怕。最终,监狱还是通过惩罚我的亲人而惩罚了我。”
独裁制度反人性的残暴就在于,一方面,它拼命鼓励牺牲精神和烈士情结,把一种普通人难以承受的道德高调强加给整个社会;另一方面,它对良心犯的家人使用株连的手段,把受害者逼入难以两全的道德困境,也就是著名政治学家阿伦特对极权制度的极端反人性的最深刻揭示——在道德上杀人。
独裁制度在道德上杀人,是为了杀死人的良知。它把人的良知反抗置于两难的境地,让良心犯无法成为烈士或英雄。在权利已经被剥夺的政治恐怖下,勇者的反抗只能诉诸于良知,良知可以让人作出牺牲:1,宁愿为坚守道义而死,也不愿为背叛道义而苟活;2,宁愿为不害人而死,也不愿因害人而苟活。
独裁统治把摧毁良知抵抗作为它的主要目标之一。它利用株连的方式让良心犯无法逃避害人,让良心犯在两种害人之间进行选择:要么因悔罪出卖而背义害朋,要么因守义护友而害亲人。在极端残暴的极权时代,一个处于道德两难困境的良知者,甚至在选择自我了断时,也无法从两难道德困境中解脱出来。因为,他(她)的自杀也会为家庭带来灾难。如此,无论良知者的主观意愿如何,也无论他作出怎样的良心决定,但从客观效果上说,他都无法摆脱害人的结果——要么害别人,要么害亲人。
所以,阿伦特深刻地指出,当如何抉择都无法避免害人的情况下,尽管良知者的决定是主观抉择,但从客观效果上看,他已经不是在是与非、善与恶之间作出选择,而是在谋杀和谋杀之间作出选择——是害朋友还是害亲人?
这样,极权统治就在道德上彻底消除了清白的之人,至少使良心反抗变得不那么纯粹,变得模棱两可。它使所有受害者都在某种程度上参与了对他人的加害,没有一个人的遭遇能具有牺牲精神本应有的那种道德控诉力量。
当然,阿伦特的论述在尊重人性的西方早已成为多数共识,所以,西方国家能够善待那些在战争中投降的士兵,宽容地对待在敌对国电视中公开谴责本国的被俘者。而在烈士情结依然占主导地位的中国,阿伦特的论述还很难形成多数共识,所以,大陆民间的某些人才会以道德高调对某些政治犯及其家人的软弱津津乐道。
三 “爱狱如家”的良心犯
秦耕的牢狱之灾来自独裁制度的野蛮,但秦耕笔下的监狱生活,与其说充满了黑暗和残暴,不如说表达了残酷环境中人性的乐观和坦然。严酷的外在环境是可怕的,但更可怕的是内在勇气和健康心态的匮乏,而秦耕恰恰具有这样的勇气和心态。他用毫无夸张的平静叙述,讲述了一位八九政治犯的“爱狱如家”的铁窗故事,从被捕、审讯到牢房,他始终微笑着面对失去自由的悲剧,以一颗平常心来渡过高墙内难熬的分分秒秒,以豁达的幽默感调剂没有微笑的生活。正如作者所言:“我在监狱中的积极态度,其实与监狱一点关系都没有,它只与我个人的心态有关。因为并非人人都能从监狱中得到快乐。”
在极端严酷的环境中,只有保持乐观的平常心,某一时刻的绝望才不会变成自杀的毒药,特定的苦难才不会把人变成喋喋不休的怨妇,才不会陷于“为什么我如此倒霉?”的自我中心的深渊,才不会沉溺于“我是天下最不幸的人”的悲叹中而无力自拔,才不会觉得全世界的人都“欠我一笔还不完的债”,稍不如意就大发雷霆或哀声叹气,并将自身的冤恨、愤怒、悲观、厌世、沉沦、颓废等情绪转嫁给外在环境和亲人、朋友及其他人。而只有哀怨而没有希望,便无从在苦难中发现意义,无法将消极的苦难变成积极的生活动力并从中汲取人性的滋养。不理解希望,也就不理解人的存在。所谓生存的勇气,唯有乐观的希望才能给予。越是严酷就越要乐观,历史上所有伟大的殉难者皆怀有不灭的希望。
是的,牢狱是灾难,灾难是一种对正常生活的纯粹否定,如果仅仅呼天抢地或悲叹哀求,虽情所难免却毫无力量,被自我怨尤逼入作茧自缚,被顾影自怜腐蚀成变态自恋狂,至多引来几声廉价的同情。所以,应对恐怖的最好办法是战胜内在恐惧,用平常心代替自我膨胀,用振奋代替颓废,用乐观代替悲观,用对未来的希望代替当下的绝望,使生存困境变成对自身的检验,并得到伦理意义上的合理解释:在意志上拒绝外在邪恶所强加的屈辱和不公,就是在伦理上坚守人性的尊严和希望。
在苦难中保持寻找幸福的激情,绝非把苦难和死亡浪漫化为甜蜜的毒药,而是在医治无限制地放大灾难所带来的时代悒郁症以及个人心理疾患。我以为,无限制地夸大自己的苦难是反面自恋,甚至比夸大幸福的正面自恋更愚蠢更轻浮。特别是当受难者自认为是在为了某一崇高目标而受难之时,更容易使受难者滑向自恋的歧途:
自恋的受难容易使人变得骄狂,似乎为追求自由民主而受难,就可以作为“天降大任于斯人”的见证和资本,进而要求别人把自己视为“英雄”或“救星”,有资格充当愚昧者的启蒙者和怯懦者的楷模。
自恋的受难容易使人产生仇恨情结,特别是当受难者自以为是在为普天下百姓受难却得不到大众的赞美和追随之时,自恋的受难者不但仇恨迫害者,也仇恨所有没有对他表达敬意并追随其后的人。
自恋的受难容易导致沉沦或玩世不恭:我经历过苦难我怕谁!沉溺于反面自恋中的人,会把个人受难当作世界上最大的不幸,进而把苦难当作向生活向社会向他人讨债的资本,把自己当作理直气壮的精神高利贷,似乎这个世界中的每个人都对不起我,欠我一笔永远还不清的巨额债务。
而苦难中的自信和乐观,危险中的从容和勇气是无法伪装的。在直面苦难的同时,坚守对明天的希望,绝非廉价的自欺欺人的乐观主义,而是一种积极的悲观主义。也就是说,在某些极端的情景中,坚持乐观地活下来,需要具有比毅然赴死更大的勇气;保持一颗平常心,需要具有比一味自我英雄更坚韧的内心承受力。特别是面对独裁监狱的严酷考验,内心深处的豁达、明亮和乐观,就将把封闭的高墙撞开一道通向自由的缝隙。正如秦耕先生说:“监狱并不可怕,我是面带微笑进去,又面带微笑出来的。中国人只有首先战胜对监狱的恐惧,才能摆脱监狱的囚禁;只有不回避监狱,然后才能得到自由;监狱也是中国人通往自由之地的门槛,我的狱中日记扉页曾自题四个字:爱狱如家。”
在我看来,“爱狱如家”是一种难得的品质,也是独裁制度下的异见人士应该具有的职业道德。具有这种自觉的民间异见人士,在投身反独裁和争自由的事业时,大都已经有了坐牢的心理准备,也能够把坐牢看作必修课。如同工人应该做好工、农民应该种好地、学生应该学好功课,独裁下的民主人士也必须坐好监狱。为尊严和自由而坐牢,并非值得四处炫耀的资本,而是异见士人的反抗独裁生涯的一部分;因为,选择反抗首先是个人性的和自愿性的,你也可以象其他人一样选择沉默。既然是个人的自愿的,就要坦然承受这种选择所带来的一切,特别是当坐牢并没有为良心犯带来所期望的社会声誉和公众尊敬之时,良心犯也不应该怨天尤人,更不应该以坐牢为资本向社会讨债。与此同时,外在的社会评价越是向良心犯献上种种英雄光环,良心犯本人就越应该清醒,避免陷于一坐成名的自我陶醉之中。事实上,坐过中共大牢的异见人士,也决非“圣人”或非人化的“英雄”,而仅仅是独裁制度下的常识性行为;政治犯身上既有坚守尊严和为自由而付出的勇气和良知,也有常人的七情六欲或人性弱点。
今日中国的异见人士的坐牢,正是为了让中国成为一个不需要烈士或狱中英雄的国度。
200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