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越飞律师状告浙江省司法厅19日杭州开庭









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07月11日01时56分 发布




    浙江横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陈越飞,状告主管律师行业的政府部门——浙江省司法厅暂停其律师执业资格案,将于2007年7月19日上午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西湖区人民法院是浙江省司法厅属地管辖法院。今年3月,陈越飞所在的浙江横远律师事务所指受到来自浙江省司法厅的压力,不让陈越飞在该所开展律师执业工作。陈越飞提出听证和复议,可北京的国家司法部不予行政复议,陈越飞前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司法部不作为,至今未得到法院的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通知。随后,他直接将浙江省司法厅告上法庭,7月19日将开庭第一次审理。
   
   目前,陈越飞已经停止律师工作,专心打这起行政诉讼。在浙江省注册的好律师网 目前还保留着有陈越飞律师照片的网页。
   
   7月10日,陈越飞说,他受到台州市纪委迫害已达8年多,至今没有给他一个公开说法,导致他至今没有恢复公职,八年的工资不知道到哪里领取。
   
   陈越飞原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中共区委常委、区宣传部长,有着研究生文化背景,并兼有律师和经济师职业资格。他自三十岁开始就已经路桥区的副处级干部了。走上了新一届路桥区级领导岗位后,他由于坚持原则,敢讲真话,公开对区里个别领导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善意的批评和指出,却由此得罪了当时的区委书记王某。1998年夏天,正当陈越飞在宣传部长的岗位上锐意进取,获得中央\"五个一工程\"等奖励,却意外遭受了区里某上司操纵的一场报复陷害,被台州市纪委\"双规\",其中54天被刑讯逼供,身心受到严重摧残。陈越飞被指控\"收受下属路桥区广播电视管理处广告承包人池仙都3.5万元人民币\"。陈越飞先后与证人李金菊等被当地有关部门审查,由于他们对被指控的所谓\"经济问题\"据实否认,却相继遭到了蒙冤,被迫承认自己有\"经济问题\"。后来因受贿证据不足而被检察院退回,他本人也被释放。此后,陈越飞向外界呼吁,但终被开除了党籍,撤销了领导职务、工资停发。
   
   到了1998年底,《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画报》、《上海法制报》等三家中央级和地方媒体特派记者接到陈越飞投诉,先后二次前往台州调查,发表了《谁还他清白》等文章,披露了陈越飞案件的诸多疑点和当事人、证人遭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事实证据。媒体监督惊动了高层领导。1999年1月,有关部门派出\"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陈越飞没有被定罪,而是被释放。随后,陈越飞的清白得到公众的认可,他说,\"因为我清白,所以我鸣冤,因为我清白,所以我顽强,因为我清白,所以我无畏。除了只向真理低头以外,我不屈服于强权。\"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本《纪检专题研究文论选辑》,披露了有关台州市几个纪委在实施\"双规\"过程中当事人遭受刑讯逼供的几个案例,把陈越飞案例列在其中。该书就事说法,以案论法,为广大读者打开了一个了解纪检\"双规\"真相的窗口,在台州市广为传播,一时供不应求。不久,浙江大学出版社在某些部门的压力下派人到台州收回了这些书,单方面不让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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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越飞律师状告浙江省司法厅19日杭州开庭









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07月11日01时56分 发布




    浙江横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陈越飞,状告主管律师行业的政府部门——浙江省司法厅暂停其律师执业资格案,将于2007年7月19日上午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西湖区人民法院是浙江省司法厅属地管辖法院。今年3月,陈越飞所在的浙江横远律师事务所指受到来自浙江省司法厅的压力,不让陈越飞在该所开展律师执业工作。陈越飞提出听证和复议,可北京的国家司法部不予行政复议,陈越飞前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司法部不作为,至今未得到法院的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通知。随后,他直接将浙江省司法厅告上法庭,7月19日将开庭第一次审理。
   
   目前,陈越飞已经停止律师工作,专心打这起行政诉讼。在浙江省注册的好律师网 目前还保留着有陈越飞律师照片的网页。
   
   7月10日,陈越飞说,他受到台州市纪委迫害已达8年多,至今没有给他一个公开说法,导致他至今没有恢复公职,八年的工资不知道到哪里领取。
   
   陈越飞原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中共区委常委、区宣传部长,有着研究生文化背景,并兼有律师和经济师职业资格。他自三十岁开始就已经路桥区的副处级干部了。走上了新一届路桥区级领导岗位后,他由于坚持原则,敢讲真话,公开对区里个别领导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善意的批评和指出,却由此得罪了当时的区委书记王某。1998年夏天,正当陈越飞在宣传部长的岗位上锐意进取,获得中央\"五个一工程\"等奖励,却意外遭受了区里某上司操纵的一场报复陷害,被台州市纪委\"双规\",其中54天被刑讯逼供,身心受到严重摧残。陈越飞被指控\"收受下属路桥区广播电视管理处广告承包人池仙都3.5万元人民币\"。陈越飞先后与证人李金菊等被当地有关部门审查,由于他们对被指控的所谓\"经济问题\"据实否认,却相继遭到了蒙冤,被迫承认自己有\"经济问题\"。后来因受贿证据不足而被检察院退回,他本人也被释放。此后,陈越飞向外界呼吁,但终被开除了党籍,撤销了领导职务、工资停发。
   
   到了1998年底,《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画报》、《上海法制报》等三家中央级和地方媒体特派记者接到陈越飞投诉,先后二次前往台州调查,发表了《谁还他清白》等文章,披露了陈越飞案件的诸多疑点和当事人、证人遭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事实证据。媒体监督惊动了高层领导。1999年1月,有关部门派出\"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陈越飞没有被定罪,而是被释放。随后,陈越飞的清白得到公众的认可,他说,\"因为我清白,所以我鸣冤,因为我清白,所以我顽强,因为我清白,所以我无畏。除了只向真理低头以外,我不屈服于强权。\"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本《纪检专题研究文论选辑》,披露了有关台州市几个纪委在实施\"双规\"过程中当事人遭受刑讯逼供的几个案例,把陈越飞案例列在其中。该书就事说法,以案论法,为广大读者打开了一个了解纪检\"双规\"真相的窗口,在台州市广为传播,一时供不应求。不久,浙江大学出版社在某些部门的压力下派人到台州收回了这些书,单方面不让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