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与挨饿

 


已经下台的前外长李肇星先生,听说最近要走马上任为北京大学的教授了。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何况是大学教授,更何况是中国第一名牌的北大。但不知何故听到这个消息后,我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会不会误人子弟”?


有真才实学的官员,退休后执教大学不但没什么不可以,而且他丰富的社会阅历与经验还更会对教学有所裨益,使二者相得益彰。但对李肇星先生,恕我不恭,从不敢作如是想。别的姑且不说,单说他在任外长期间,在记者招待会上的表现,就常常给人一种僵化,无知甚至粗暴无礼的印象,根本没有一点学人的儒雅风范。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有记者就俄罗斯当局排斥和驱赶在俄的华人零售商与劳工一事向李提出询问,并谓此事是否属于侵犯华人人权的排华事件?稍有常识和爱国之心的人,也会对自己的同胞表示同情与声援。殊料身为外长的李先生,竟然回答道:“不可一概而论,俄罗斯也是个大国,他们也有他们的国情”。李的这一表态,使许多海外华人大为失望,有的媒体斥李为“冷血”。难道就因为俄是个“大国”,中国人就该忍气吞声不成?作为外长的李先生,你的爱国情,同胞爱都到哪里去了?这样的品德情操如何去为人师表?另一次李在回答一位香港女记者关于台湾问题的提问时,竟然粗暴地回答道“你是谁?你知道台湾在什么地方吗”?答非所问,文不对题,而且一副蛮不讲理的样子,哪有半点外交官的风度。如果在课堂上也如此对待学生的提问,那岂不有辱斯文?


李在任外长期间,当然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人权这个重大的话题。我们不妨来看看这位已要作北大教授的前外长李肇星先生,有关人权的“学术性”言论吧!他说:“我挨过饿,我知道什么是人权,你挨过饿吗”?言下之意,人权仅仅就是一种生理体验而已。就象吃过糖的人才知道什么是甜味,结了婚的人才知道什么是性爱一样。只要挨过饿的人,哪怕目不识丁,也知何谓人权。反之,你没挨过饿,哪怕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也不知人权为何物。这位前外长竟然使用这种坊间市井吵架斗嘴的市俗智慧来对待人权这样一个严肃的社会科学命题,作如此庸俗的解释,实在叫人不敢恭维。


李先生说他所谓挨过饿,无非就是指他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生话在中国大陆的所谓“三年自然灾害”,实则是人为造成的大饥荒年代。然而正是在这里,李先生却倒因为果,避而不谈人们挨饿的原因恰恰是缺乏最起码的基本人权。在1957年“反右”运动压制了任何的不同意见后,整个国家就听凭毛泽东一个政治狂人异想天开、胡作非为。什么亩产万斤,什么大炼钢铁,什么十五年超英赶美,使整个中国变成了人人胡吹牛,个个说假话,你哄我,我骗你,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最后留下谷撒地,薯叶枯,千里沃野无收成,万里河山尽哀鸿的悲惨结局。如果当时中国人民有一点人权,有一点言论自由,新闻媒体有一点监督的权利,上述那一切荒唐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即使发生了,也早就被有基本人权的民众加以监督,纠正,制止了。挨饿的事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反之,正因为人民连起码的基本人权也没有,才会导致民众不仅挨饿,而且被饿死者多达数千万人的空前历史大悲剧。所以那时广大的中国民众,实际上是丧失了包括人权在内的一切权利的“亡权奴”。而“亡权奴”处境的悲惨比亡国奴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李肇星先生能尊重这铁一般的历史事实,并按照正常人的逻辑加以解析,那么得出的结论必然是,而且只能是:正因为没有人权,民众才会挨饿!


然而李先生所谓的“我挨过饿,我知道什么是人权”,则根本不是这个意思。他的意思说穿了就是,人权就是生存权,或主要就是生存权,“让”你有饭吃了,你就算有“人权”了。在这里李先生已经将人与动物等量齐观,按此高论,牛,马,羊……只要让它们吃饱,吃好不也算拥有“人权”了吗?那么人与其他动物还有什么区别?把人的思想,言论自由,人格的独立与尊严,以及政治民主权利和免于恐惧的自由等等,通通置于次要,甚至可有可无的位置,这是对人权这一科学概念严重的歪曲与阉割。说明他李肇星才根本不懂什么是人权,或者他在心里虽然明白是怎么回事,却为了他自已和小集团的既得利益,于是给你来个“揣着明白装糊涂”,不惜指鹿为马,信口雌黄以淆乱视听。倘若属于前者,那还只是可怜的无知,如果是后者,则是品德的恶劣。但不管是前者或后者,都是和一个为人之师的高校教授的身份绝对不相称的。这样的人去作北大教授,打个不敬的比方,无异于叫一个惯赌或惯偷的“高手”去当警察一样的叫人见了哭笑不得。


在一个“官本位”高于一切的社会里,在一个“赢者通吃”的政治生态环境中,一朝官拜某长,什么硕士,博士学位就会手到擒来;一个运动员因为拿了几个世界冠军,虽然其文化水准还不如一个用功的初中生,也可昂首挺胸走进北大,清华校园。如此媚俗的高等学府,聘请一位当年炙手可热的官场红人当教授,当然也算不得什么好奇怪的事。只是看着那众多的年轻学子,拿着带有他们父母体温的钞票来求学,如果被一个“以已昏昏”,自然难以“使人昭昭”的“教授”所误,实在有点“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罢了。


(2007年7月8日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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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与挨饿

 


已经下台的前外长李肇星先生,听说最近要走马上任为北京大学的教授了。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何况是大学教授,更何况是中国第一名牌的北大。但不知何故听到这个消息后,我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会不会误人子弟”?


有真才实学的官员,退休后执教大学不但没什么不可以,而且他丰富的社会阅历与经验还更会对教学有所裨益,使二者相得益彰。但对李肇星先生,恕我不恭,从不敢作如是想。别的姑且不说,单说他在任外长期间,在记者招待会上的表现,就常常给人一种僵化,无知甚至粗暴无礼的印象,根本没有一点学人的儒雅风范。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有记者就俄罗斯当局排斥和驱赶在俄的华人零售商与劳工一事向李提出询问,并谓此事是否属于侵犯华人人权的排华事件?稍有常识和爱国之心的人,也会对自己的同胞表示同情与声援。殊料身为外长的李先生,竟然回答道:“不可一概而论,俄罗斯也是个大国,他们也有他们的国情”。李的这一表态,使许多海外华人大为失望,有的媒体斥李为“冷血”。难道就因为俄是个“大国”,中国人就该忍气吞声不成?作为外长的李先生,你的爱国情,同胞爱都到哪里去了?这样的品德情操如何去为人师表?另一次李在回答一位香港女记者关于台湾问题的提问时,竟然粗暴地回答道“你是谁?你知道台湾在什么地方吗”?答非所问,文不对题,而且一副蛮不讲理的样子,哪有半点外交官的风度。如果在课堂上也如此对待学生的提问,那岂不有辱斯文?


李在任外长期间,当然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人权这个重大的话题。我们不妨来看看这位已要作北大教授的前外长李肇星先生,有关人权的“学术性”言论吧!他说:“我挨过饿,我知道什么是人权,你挨过饿吗”?言下之意,人权仅仅就是一种生理体验而已。就象吃过糖的人才知道什么是甜味,结了婚的人才知道什么是性爱一样。只要挨过饿的人,哪怕目不识丁,也知何谓人权。反之,你没挨过饿,哪怕你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也不知人权为何物。这位前外长竟然使用这种坊间市井吵架斗嘴的市俗智慧来对待人权这样一个严肃的社会科学命题,作如此庸俗的解释,实在叫人不敢恭维。


李先生说他所谓挨过饿,无非就是指他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到六十年代初,生话在中国大陆的所谓“三年自然灾害”,实则是人为造成的大饥荒年代。然而正是在这里,李先生却倒因为果,避而不谈人们挨饿的原因恰恰是缺乏最起码的基本人权。在1957年“反右”运动压制了任何的不同意见后,整个国家就听凭毛泽东一个政治狂人异想天开、胡作非为。什么亩产万斤,什么大炼钢铁,什么十五年超英赶美,使整个中国变成了人人胡吹牛,个个说假话,你哄我,我骗你,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最后留下谷撒地,薯叶枯,千里沃野无收成,万里河山尽哀鸿的悲惨结局。如果当时中国人民有一点人权,有一点言论自由,新闻媒体有一点监督的权利,上述那一切荒唐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即使发生了,也早就被有基本人权的民众加以监督,纠正,制止了。挨饿的事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反之,正因为人民连起码的基本人权也没有,才会导致民众不仅挨饿,而且被饿死者多达数千万人的空前历史大悲剧。所以那时广大的中国民众,实际上是丧失了包括人权在内的一切权利的“亡权奴”。而“亡权奴”处境的悲惨比亡国奴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李肇星先生能尊重这铁一般的历史事实,并按照正常人的逻辑加以解析,那么得出的结论必然是,而且只能是:正因为没有人权,民众才会挨饿!


然而李先生所谓的“我挨过饿,我知道什么是人权”,则根本不是这个意思。他的意思说穿了就是,人权就是生存权,或主要就是生存权,“让”你有饭吃了,你就算有“人权”了。在这里李先生已经将人与动物等量齐观,按此高论,牛,马,羊……只要让它们吃饱,吃好不也算拥有“人权”了吗?那么人与其他动物还有什么区别?把人的思想,言论自由,人格的独立与尊严,以及政治民主权利和免于恐惧的自由等等,通通置于次要,甚至可有可无的位置,这是对人权这一科学概念严重的歪曲与阉割。说明他李肇星才根本不懂什么是人权,或者他在心里虽然明白是怎么回事,却为了他自已和小集团的既得利益,于是给你来个“揣着明白装糊涂”,不惜指鹿为马,信口雌黄以淆乱视听。倘若属于前者,那还只是可怜的无知,如果是后者,则是品德的恶劣。但不管是前者或后者,都是和一个为人之师的高校教授的身份绝对不相称的。这样的人去作北大教授,打个不敬的比方,无异于叫一个惯赌或惯偷的“高手”去当警察一样的叫人见了哭笑不得。


在一个“官本位”高于一切的社会里,在一个“赢者通吃”的政治生态环境中,一朝官拜某长,什么硕士,博士学位就会手到擒来;一个运动员因为拿了几个世界冠军,虽然其文化水准还不如一个用功的初中生,也可昂首挺胸走进北大,清华校园。如此媚俗的高等学府,聘请一位当年炙手可热的官场红人当教授,当然也算不得什么好奇怪的事。只是看着那众多的年轻学子,拿着带有他们父母体温的钞票来求学,如果被一个“以已昏昏”,自然难以“使人昭昭”的“教授”所误,实在有点“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罢了。


(2007年7月8日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