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名上访人的申冤纪实(组图)






 


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09月16日12时48分 发布




   
   自贡市凤凰乡济公村护地村民曾孝凤、刘碧英、李银先等3名上访人,于2005年12月7日,曾孝凤、叶述云、蓝桂芳等3人前去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反映:集体土地被非法强占,和要求查清集体财产和帐目及市公安局贡井区交警大队侵占征地招工10人指标等诉求。国家信访局致函省委省政府公函:
   
   国家信访局
   访转川字[2005]472号
   来访事项转送单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济公村11组蓝桂芳等3人来京上访反映问题。请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接待处理。
   国家信访局(公章)
   二00五年十二月七日
   
   2005年12月12日,曾孝凤、叶述云、蓝桂芳等3人,拿着国家信访局公函回到四川省前去省政府信访办,致函自贡市政府公函: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信访事项转送单
   川信[2005]委(府)访转字01第0197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
   大安区凤凰乡蓝桂芳等3人来访反映:区政府将他们的耕地在无批文的情况下以非耕地的名义征用了40多亩,未得到妥善处理等问题,按照《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二)项的规定,现转送你处,请接谈。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公章)
   2005年12月12日
   
   曾孝凤、叶述云、蓝桂芳等3人,认为国家信访局、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都很重视咱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了,带着笑脸,带着幸福的希望,于2005年12月15日前去自贡市政府信访办,将川信[2005]委(府)访转字01第0197号,给政府官员反而被收交了,他们说:“叫我们回去等,会解决的”、就此杳无音讯了。我们多次反复找市委、市政府都不管。
   2006年4月28日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济公村11组(03年4月非典时期,胡锦涛主席在自贡唯一视察过的先进村)护地农民曾孝凤(女,43岁)李银先(女,50岁)刘碧英(女,54岁)李菊芳(女,42岁)赖光前(33岁)扬淑华(女,62岁)周春(女,32岁)兰挂芳(女,58岁)曹国华(女,65岁)吕淑芬(女,60岁)刘淑智(女,66岁)王淑华(女,60岁)等12人。于2006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约9点30分前往中共自贡市委信访办公室,向市委书记、和领导人反映农民失地后生活困难问题及集体财产被侵吞和清查村组帐目等合理诉求。上访人员就在市委大楼内走道边的椅子上坐着一排等候。不到半个小时,凤凰乡党委书记王林带领大安公安分局、自井区公安分局、乡派出所便衣警察和乡机关人员约60人,警车和公务车辆约20辆,4台摄像机,前来市委办公大楼内将12名上访人员以强制手段抓捕。便衣警察暴打上访人员,有的上访人员被4、5名警察和官员粗暴的抬起,有的被3名抬着头部和双手、2名抬双脚。上访人员被从市委办公大楼内抬着经数十米远强行塞进警车内。上访人员的哭喊和呼救声、警察和官员抓捕上访人员的大耍淫威的叫喊抓人声及暴行,就这样发生在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大楼内外。
    曾孝凤、刘碧英、李银先等上访人的大声呼救声,响彻市委的每一层楼、每一间办公室内,却没有一个市委领导人站出来过问和制止这种违法的残暴行为。其中,造成农妇李菊芳(42岁)左脚裤子从下被撕裂至大腿上,裂口长达40多公分。农妇曾孝凤(43岁)被便衣警察和官员暴打时被推倒在市委石梯下,造成呕吐、头昏,全身是伤痕,迄今留下脑震荡后移症,经常发作痛苦不堪。农妇杨淑华(62岁)左手大母指被警察扭伤红肿。李银先(女,50岁)被警察把左手腕严重打伤,被强行抓入警车。
   当天曾孝凤、刘碧英、李银先等3名上访人,在警察未出示检察院批捕证,抓捕证等法律手续,双手被戴上手铐,强行押上警车送到了自贡市看守所,警察才强迫刘、曾、李在刑事拘留证签字,警察说:签字也要刑事拘留,不签字也要刑事拘留,就这样把刘、曾、李等3名上访人,强行关进在自贡市看守所。
   自贡凤凰乡济公村全体村民不服,非法刑事拘留上访村民,当天和政府官员及警察共计数百人,发生群体事件,要求无罪释放为村民争利益的村民代表,从乡政府坚持到深夜约1:30分才结束。这起官与民、警与民的群体事件,以刑事拘留3位上访人,打伤几名上访人才告结束。
   笔者,对发生在中共自贡市委信访办内的4.28刑拘上访人事件,给省委、省政府各级领导反映,并在各网站发表,受到国内、外各新闻媒体、正义人士高度关注下,在社会舆论的谴责声讨!强烈要求无罪释放上访人!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区公安分局在06年5月5日,才将以取保候审方式,先后将曾孝凤、刘碧英、李银先等3名上访人非法刑事拘留7天、5天、7天,才提前从自贡市看守所放出来,不作任何结案定论 。曾、刘、李等人,仍被有罪释放不服,长期坚持向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上访反映,既不作出结案定论,甚至依仗自已是公安机关具有执法权力,就可以不按法律程序,随意想刑事拘留公民吗?对待本国遵纪守法的公民,就随意想暴打就暴打,白打白抓白关押?
   
   曾孝凤、刘碧英、李银先等人,坚持不懈的向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上访反映。2007年4月19日,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区公安分局将一年后,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如下:
   
   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区分局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自公大解字[2007]38号、
   曾孝凤,性别,女,年龄,44,住址,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
   济公村11组,单位及职业,无。
   我局于2006年5月5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曾孝凤取保候审,现因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解除对其取保候审。
   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区分局(公章)
   2007年4月19日
   
   曾孝凤、刘碧英、李银先等人,仍对警察非法行为不服“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处理决定,逐级上访反映:“大安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未报请检察院批捕,非法刑事拘留,违反法律程序,请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给予作出结论纠正,公开赔礼道谦、恢复名誉、给予赔偿等最低诉求。”、曾孝凤、刘碧英等人,为了依法维护村民集体土地被非法侵占、要求查清集体帐目,却遭到非法刑事拘留,从自贡市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上访,去省城、到北京,想讨回自已公道,却遭到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推诿,威胁、恫吓、监控等。
   
   笔者,现将曾孝凤、刘碧英等人,上访记录如下:
   2007年6月14日,上访单位:大安区公安分局信访接待室内,曾、刘说:“我们要求公安分局撒销刑事拘留决定书。”、接待女民警:“你们要写申请确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是违法的,写的申请交给法制科,这是政府行为,不关我们的事,政府叫我们怎么做就怎么做,我们只是执行任务。”、曾、刘:“究竟是法管政、还是政管法?”、7月25日,上访单位:大安区公安分局法制科办公室内,曾、刘向法制科交申请确认刑事拘留违法。负责接待人方科长,接过申请书一看说:“要不得。”、曾、刘说:“我们曾经来了几次了,你为什么不说清楚?”、方科长听了此话后,态度非常恶劣,将我们的申请书摔在地上去,吼叫说:“不关我的事,给你丢求了,去找信访办。”、8月3日曾、刘再去大安区公安分局治安科说:“我们要求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书。”、接待男民警说:“没有撤销取保候审刑事决定书,表示永远存在的,公安机关还在继续侦察当中,随时都可以传唤你们。”曾说:难道我们是被判的无期徒刑吗?男民警说:我没有说是判的无期徒刑,总之,随时传唤你们应该配合公安机关,这是每公民的义务。曾、刘一气之下,去找大安区公安分局局长林叶能,当面对林局长说:“我们要求公安局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书,和撤销取保候审刑事决定书。”、林局长说:“刑事拘留你们是没有错的,既然拘留了就拘留了,就不需要撒销。”、曾说:“我们刑事拘留申请撒销书还没有交到你们手里,也没有回复,局长都知道了啊,市公安局信访办高伟都说,要撤销的。”、林局长说:“你们去叫市局高伟打电话给我吗?”、林局长边说边走了。
   曾孝凤、刘碧英在07年8月8日前去大安区人大上访说:“要求公安局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书,和撤销取保候审刑事决定书,公安局应不应该给我们一个结果?”、区人大主任说:“你们不应该去上访,对于你们要求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书,和撤销取保候审刑事决定书,我也不知道,你们去找公安局。”、8月14日曾、刘前去市公安局信访办,接待人高伟说:“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就要公安局国家赔偿,你们去找市局法制科。”
   曾、刘去市公安局法制科办公室说:“我们要求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书,和撤销取保候审刑事决定书。”、一位男警官说:“没有解除取保候审刑事决定书,和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书,说明公安机关还在侦察之中,不需要撤销,随时都可以传唤你们的,最好不要告,告也告不赢的,告也没有用的。”、曾说:“告不告是我们的权利,难道是给我们判的无期徒刑吗?为什么不结案?汇东公安分局局长为什么三次站到被告席上?”、男警官说:“看你们没有告赢。”、曾说:“老百姓的冤假错案,都是由你们制造的。”、8月20日曾、刘前去自贡市捡察院信访接待室,男捡察官说:“你们去政府部门上访怎么会刑事拘留,可能是行政拘留哟?”、该捡察官,看了刑事拘留的决定书,大叫一惊的摇着头说:“你们去直接申请国家赔偿,去叫公安局结案。”、该村是国家主席胡锦涛亲自视察过的先进村,也难保村民人权!
   我国以法治国家、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自居,国家连续发布“三令五申”严禁乱占耕地。全国各地失地村民却遭到公权力不断的强暴欧打、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监控、传唤等,严酷迫害上访人事件发生,如此恶劣的用公权力侵害本国公民人权现实,是法治国家、以人为本吗?谁为失地农民主张权利撑腰作主?
   
   刘正有
   . 2007年9月16日于自贡出租屋
   
   
   
刘正有:自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名上访人的申冤纪实(组图)

   
   
刘正有:自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名上访人的申冤纪实(组图)

   图、被刑事拘留人曾孝凤、刘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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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名上访人的申冤纪实(组图)






 


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09月16日12时48分 发布




   
   自贡市凤凰乡济公村护地村民曾孝凤、刘碧英、李银先等3名上访人,于2005年12月7日,曾孝凤、叶述云、蓝桂芳等3人前去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反映:集体土地被非法强占,和要求查清集体财产和帐目及市公安局贡井区交警大队侵占征地招工10人指标等诉求。国家信访局致函省委省政府公函:
   
   国家信访局
   访转川字[2005]472号
   来访事项转送单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济公村11组蓝桂芳等3人来京上访反映问题。请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接待处理。
   国家信访局(公章)
   二00五年十二月七日
   
   2005年12月12日,曾孝凤、叶述云、蓝桂芳等3人,拿着国家信访局公函回到四川省前去省政府信访办,致函自贡市政府公函: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信访事项转送单
   川信[2005]委(府)访转字01第0197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
   大安区凤凰乡蓝桂芳等3人来访反映:区政府将他们的耕地在无批文的情况下以非耕地的名义征用了40多亩,未得到妥善处理等问题,按照《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二)项的规定,现转送你处,请接谈。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公章)
   2005年12月12日
   
   曾孝凤、叶述云、蓝桂芳等3人,认为国家信访局、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都很重视咱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了,带着笑脸,带着幸福的希望,于2005年12月15日前去自贡市政府信访办,将川信[2005]委(府)访转字01第0197号,给政府官员反而被收交了,他们说:“叫我们回去等,会解决的”、就此杳无音讯了。我们多次反复找市委、市政府都不管。
   2006年4月28日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济公村11组(03年4月非典时期,胡锦涛主席在自贡唯一视察过的先进村)护地农民曾孝凤(女,43岁)李银先(女,50岁)刘碧英(女,54岁)李菊芳(女,42岁)赖光前(33岁)扬淑华(女,62岁)周春(女,32岁)兰挂芳(女,58岁)曹国华(女,65岁)吕淑芬(女,60岁)刘淑智(女,66岁)王淑华(女,60岁)等12人。于2006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约9点30分前往中共自贡市委信访办公室,向市委书记、和领导人反映农民失地后生活困难问题及集体财产被侵吞和清查村组帐目等合理诉求。上访人员就在市委大楼内走道边的椅子上坐着一排等候。不到半个小时,凤凰乡党委书记王林带领大安公安分局、自井区公安分局、乡派出所便衣警察和乡机关人员约60人,警车和公务车辆约20辆,4台摄像机,前来市委办公大楼内将12名上访人员以强制手段抓捕。便衣警察暴打上访人员,有的上访人员被4、5名警察和官员粗暴的抬起,有的被3名抬着头部和双手、2名抬双脚。上访人员被从市委办公大楼内抬着经数十米远强行塞进警车内。上访人员的哭喊和呼救声、警察和官员抓捕上访人员的大耍淫威的叫喊抓人声及暴行,就这样发生在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大楼内外。
    曾孝凤、刘碧英、李银先等上访人的大声呼救声,响彻市委的每一层楼、每一间办公室内,却没有一个市委领导人站出来过问和制止这种违法的残暴行为。其中,造成农妇李菊芳(42岁)左脚裤子从下被撕裂至大腿上,裂口长达40多公分。农妇曾孝凤(43岁)被便衣警察和官员暴打时被推倒在市委石梯下,造成呕吐、头昏,全身是伤痕,迄今留下脑震荡后移症,经常发作痛苦不堪。农妇杨淑华(62岁)左手大母指被警察扭伤红肿。李银先(女,50岁)被警察把左手腕严重打伤,被强行抓入警车。
   当天曾孝凤、刘碧英、李银先等3名上访人,在警察未出示检察院批捕证,抓捕证等法律手续,双手被戴上手铐,强行押上警车送到了自贡市看守所,警察才强迫刘、曾、李在刑事拘留证签字,警察说:签字也要刑事拘留,不签字也要刑事拘留,就这样把刘、曾、李等3名上访人,强行关进在自贡市看守所。
   自贡凤凰乡济公村全体村民不服,非法刑事拘留上访村民,当天和政府官员及警察共计数百人,发生群体事件,要求无罪释放为村民争利益的村民代表,从乡政府坚持到深夜约1:30分才结束。这起官与民、警与民的群体事件,以刑事拘留3位上访人,打伤几名上访人才告结束。
   笔者,对发生在中共自贡市委信访办内的4.28刑拘上访人事件,给省委、省政府各级领导反映,并在各网站发表,受到国内、外各新闻媒体、正义人士高度关注下,在社会舆论的谴责声讨!强烈要求无罪释放上访人!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区公安分局在06年5月5日,才将以取保候审方式,先后将曾孝凤、刘碧英、李银先等3名上访人非法刑事拘留7天、5天、7天,才提前从自贡市看守所放出来,不作任何结案定论 。曾、刘、李等人,仍被有罪释放不服,长期坚持向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上访反映,既不作出结案定论,甚至依仗自已是公安机关具有执法权力,就可以不按法律程序,随意想刑事拘留公民吗?对待本国遵纪守法的公民,就随意想暴打就暴打,白打白抓白关押?
   
   曾孝凤、刘碧英、李银先等人,坚持不懈的向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上访反映。2007年4月19日,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区公安分局将一年后,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如下:
   
   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区分局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自公大解字[2007]38号、
   曾孝凤,性别,女,年龄,44,住址,自贡市大安区凤凰乡
   济公村11组,单位及职业,无。
   我局于2006年5月5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曾孝凤取保候审,现因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解除对其取保候审。
   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区分局(公章)
   2007年4月19日
   
   曾孝凤、刘碧英、李银先等人,仍对警察非法行为不服“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处理决定,逐级上访反映:“大安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未报请检察院批捕,非法刑事拘留,违反法律程序,请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给予作出结论纠正,公开赔礼道谦、恢复名誉、给予赔偿等最低诉求。”、曾孝凤、刘碧英等人,为了依法维护村民集体土地被非法侵占、要求查清集体帐目,却遭到非法刑事拘留,从自贡市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上访,去省城、到北京,想讨回自已公道,却遭到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推诿,威胁、恫吓、监控等。
   
   笔者,现将曾孝凤、刘碧英等人,上访记录如下:
   2007年6月14日,上访单位:大安区公安分局信访接待室内,曾、刘说:“我们要求公安分局撒销刑事拘留决定书。”、接待女民警:“你们要写申请确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是违法的,写的申请交给法制科,这是政府行为,不关我们的事,政府叫我们怎么做就怎么做,我们只是执行任务。”、曾、刘:“究竟是法管政、还是政管法?”、7月25日,上访单位:大安区公安分局法制科办公室内,曾、刘向法制科交申请确认刑事拘留违法。负责接待人方科长,接过申请书一看说:“要不得。”、曾、刘说:“我们曾经来了几次了,你为什么不说清楚?”、方科长听了此话后,态度非常恶劣,将我们的申请书摔在地上去,吼叫说:“不关我的事,给你丢求了,去找信访办。”、8月3日曾、刘再去大安区公安分局治安科说:“我们要求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书。”、接待男民警说:“没有撤销取保候审刑事决定书,表示永远存在的,公安机关还在继续侦察当中,随时都可以传唤你们。”曾说:难道我们是被判的无期徒刑吗?男民警说:我没有说是判的无期徒刑,总之,随时传唤你们应该配合公安机关,这是每公民的义务。曾、刘一气之下,去找大安区公安分局局长林叶能,当面对林局长说:“我们要求公安局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书,和撤销取保候审刑事决定书。”、林局长说:“刑事拘留你们是没有错的,既然拘留了就拘留了,就不需要撒销。”、曾说:“我们刑事拘留申请撒销书还没有交到你们手里,也没有回复,局长都知道了啊,市公安局信访办高伟都说,要撤销的。”、林局长说:“你们去叫市局高伟打电话给我吗?”、林局长边说边走了。
   曾孝凤、刘碧英在07年8月8日前去大安区人大上访说:“要求公安局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书,和撤销取保候审刑事决定书,公安局应不应该给我们一个结果?”、区人大主任说:“你们不应该去上访,对于你们要求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书,和撤销取保候审刑事决定书,我也不知道,你们去找公安局。”、8月14日曾、刘前去市公安局信访办,接待人高伟说:“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就要公安局国家赔偿,你们去找市局法制科。”
   曾、刘去市公安局法制科办公室说:“我们要求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书,和撤销取保候审刑事决定书。”、一位男警官说:“没有解除取保候审刑事决定书,和撤销刑事拘留的决定书,说明公安机关还在侦察之中,不需要撤销,随时都可以传唤你们的,最好不要告,告也告不赢的,告也没有用的。”、曾说:“告不告是我们的权利,难道是给我们判的无期徒刑吗?为什么不结案?汇东公安分局局长为什么三次站到被告席上?”、男警官说:“看你们没有告赢。”、曾说:“老百姓的冤假错案,都是由你们制造的。”、8月20日曾、刘前去自贡市捡察院信访接待室,男捡察官说:“你们去政府部门上访怎么会刑事拘留,可能是行政拘留哟?”、该捡察官,看了刑事拘留的决定书,大叫一惊的摇着头说:“你们去直接申请国家赔偿,去叫公安局结案。”、该村是国家主席胡锦涛亲自视察过的先进村,也难保村民人权!
   我国以法治国家、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自居,国家连续发布“三令五申”严禁乱占耕地。全国各地失地村民却遭到公权力不断的强暴欧打、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监控、传唤等,严酷迫害上访人事件发生,如此恶劣的用公权力侵害本国公民人权现实,是法治国家、以人为本吗?谁为失地农民主张权利撑腰作主?
   
   刘正有
   . 2007年9月16日于自贡出租屋
   
   
   
刘正有:自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名上访人的申冤纪实(组图)

   
   
刘正有:自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3名上访人的申冤纪实(组图)

   图、被刑事拘留人曾孝凤、刘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