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10月24日01时52分 发布 |
著名维权律师滕彪 (博闻社记者采访) 关于改善中国人权现状,滕彪认为健全的政治制度是基本条件,现行政治制度缺乏对人权的保障,尽管保护人权的条款已写进《宪法》,但无独立的司法系统,没有真正的普选制度,缺乏分权制衡和对政府的监督,没有新闻自由等等,使得人权保障无法落到实处。 谈到中国维权的进程,滕彪说,从八十年代开始,包括维权律师在内的一大批维权人士不断就很多具体案件以及政治制度向中国政府提出公开呼吁,但极少得到答复。但也有部分案件,如03年的孙志刚,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政府做出了一定让步,中共从2003年8月1日起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取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这个进程可以用一句美国谚语概括,那就是NO FIGHTS NO RIGHTS(意为没有斗争就没有权利)。而中国的维权斗争所处的是一个非常残酷的环境,对于维权律师来说,要做的是处理好每一例维权案件,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要做的是当人权受到损害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虽然困难重重,个案的结果不尽如人意,但意义在于维权的过程。这些维权活动既唤醒了更多人的维权意识和法治意识,培育了公民社会,又在某种程度上促使政府官员依法办事。维权既是对政府的规训与教育,也是自我教育与提升的过程。因此中国人权的进步是靠每个中国公民的点滴努力推动的,而不是靠中央政府的恩赐。 滕彪认为,中国的人权状况在很多领域有所进步,当然也有退步的情况,比如对法轮功的迫害。以网络自由为例,虽然还有迫害存在,但在千千万万坚持言论自由的网民的努力下,中国互联网络的容忍度还是扩大了一些,这未必是当局愿意看到的结果,却是经过斗争后中国人权改善的一个具体方面。但就整体而言,人权状况还处在极其糟糕的状态,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大多数人权指标处在最后几名,这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才能改善。谈到关于十七大期间,当局对访民的态度,滕彪说,这说明所谓“人民代表”并没有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反,它与民众的根本权利利益是冲突的。为了制造出一种“合谐”的盛况,采取了各种非法手段对待访民和维权人士,这实际上说明了政府的虚弱,不敢让民众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见解。上访这一现象正是中国司法制度失败的体现,由于司法腐败、司法无能造成无数冤案,而上访过程恰恰是对访民的一种人权教育,经过多年上访,访民的心态会渐渐发生一些变化,不同于以往“反贪官,不反皇帝”,更多访民开始对自己悲惨境遇产生的根源有了深刻的认识。由于司法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弊端,普通民众解决问题的路都被堵死了,如果当局再把上访这条路也堵死的话,各种矛盾、怨恨势必会积累起来,而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爆发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现在,中国的人权进步基本上不取决于政府的态度或是高层领导的人事变动,真正的希望和动力在民间。尽管对维权的压制一直在持续,甚至越来越严酷,但参与维权的人数有增无减,有侵权就有维权,有压迫就有反抗。无数维权人士所努力的点点滴滴正汇成一股浪潮,势不可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