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发展模式与政权的合法性危机

 


政治合法性的问题是政治的核心问题,表现在人们对统治他们的权力的认可上。历史上,中共政权的合法性主要来源于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因对旧政权的腐败和绩效不彰的反感而投射于新政权的希望;二是深受天命运祚观念影响的人们习惯性地对攫取权力成功者的认可,包括对奇理马斯型魅力领袖的推崇所连带产生的对制度的信任;三是新政权在一定时期表现出的道德上的清新、平均主义式的公平诉求以及在经济生产和重建满清崩溃以来所阙如的社会—国家秩序上体现的效率;四是因高度集权带来的资源集中,在应付外界挑战上所表现出的某种能力满足了大众的民族主义情感;五是乌托邦意识形态提供的类似传统那种宗教对世俗政权提供的合法性支持。


但,随着国家和社会面临的问题的转移,制度性的对公民自由的剥夺带来的社会不满以及灾难性的政策失误,使得这些政治合法性资源逐一发生衰减。文化大革命,更给政治合法性带来严重的损伤,合法性危机出现。以邓小平为首的政治势力,用改革开放作为弥补救治这种危机的药方,成功地给这个政权注入新的合法性资源。个中的关键在于政治权力逐渐退出其过度干预的经济领域。


不过,这个过程中逐渐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与一些旧有的问题的嫁接,为新的政权合法性危机埋下了伏笔。这首先表现在一九八九年爆发的民主运动上。不管后人如何分析那场运动,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以怎样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学生民众和知识分子希望发展的过程能够更公正,更加透明,发展的成果能够被公平的分享是贯穿那场运动的主题。与过去以意识形态为主的镇压不同,官方对那场运动的镇压凸现出一些重要的利益取向,一些后来日渐显著的如向权贵集团的倾斜的国家执政倾向已开始显现。我们知道,无论什么时代,以何种形式,政权的合法性从来是统治者和民众双方之间的某种程度的同意和默许,有一种共享的价值作为制度规范的基础,而暴力的使用本身就是合法性危机最直接的体现,也是对共享价值的毁坏。


应对八十年代末那场严重的合法性危机,官方救治的方法是加大原来救治合法性危机的药方的剂量,也就是,以加大经济的自由化和国家开放的程度,给与社会更大的空间来换取人们对其统治的认可。将饼做大,用资源的增量来平抑和疏导社会的不满。与过去毛时代正相反,以往政治就是经济,现在经济就是政治;经济发展成为压倒一切的政治性的首要任务。同时,在共产主义普世性的意识形态衰败的情况下,用民族主义的来弥补意识形态资源,并用强力压迫人们的批判之声,用封锁信息减少参照来消减人们不满的滋生,这些都成为官方应对合法性危机的策略。


这些策略的核心在于将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和参与局限在一定的领域,或将其引向对与他国的关系尤其是与某些国家的对抗上,而不是以对自己国家的公共事务为重点,从而使中国的公民“作为一个非完整性的公民主体而存在”。——10年前,笔者在本人的博士论文里曾对此作过这样的归纳。这些措施在一定时期起到了缓解合法性危机的作用,但对从根本上解决这种与中国的政治制度结构和发展模式相联的合法性危机却是于事无补的。近些年急剧发展的一些事件凸现了这种严重的政治合法性危机:社会的各种抗议风潮,各种与官方口径大相径庭的谣言、怀疑论述,“信任危机”的普遍化尤其是对政治人物和公共政策的信任缺失,政令的失效(所谓“政令不出中南海”),针对政府和代表政府的行动者的暴力犯罪行为,等等。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政治上奇理马斯权威人物的消失自然会连带着影响政治合法性的强弱。但最重要还是来自这种单向、片面的发展模式,来自深层的制度原因。


首先,尽管中国的现有结构依然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提供某种发展的效率,权力和资本的紧密结合也确实达成某种令人目眩的结果,但那种权力占有者所具有的绝对权力和所受的约束的缺失、权力单向性的结构、社会成员在信息占有、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对称等问题所造成的严重的信息、财富分配和权利的扭曲酿造了大量的社会不满和潜在的危机,从根基上侵蚀、瓦解着政权合法性的基础。执政集团越来越依赖资源尤其是经济资源的供给和赤裸裸的暴力来维系其执政地位。但这又不可能不受制于任何政权都不能不略作标榜的正义原则的约束。因此,我们经常看到的是执政者一种两难的困境:制度上的因素导致利益结构和信息的极大扭曲,不改变或改变这种状况都有可能危及整个制度的存续。执政者因而试图通过政策和一些不损及执政集团利益的调整来暂时减弱这种两难悖论对执政的合法性的损害。但事实上,这种调整因结构因素的限制和利益集团的反扑而常常无法达到其预设的目的,每一次调整的失效都只能更加剧合法性的危机。顺便提及,在这种背景下,那种频繁出现的与黑社会结盟的行为就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这是在中国现有的制度环境下达成某种非公正的目标又不必受各种舆论和制度限制的最经济简单的方式。并且这种方式在这种环境下又是很难受到惩罚的。


我们知道,资源在某一时期的供给永远具有有限性的特点,因此,一个社会是无法用资源的无限供给来满足社会成员对公正分配的要求的,公正的原则是属于非经济性的,它可以在一定意义上用量化来体现,但量却永远不能等同公正的原则。孟子讲“上下交争利,  国之危矣”,只在一定意义上才成立。近代西方的经济实践证明,“上下交争利”或许可能造成国家之昌盛,经济之繁荣,并不一定“危矣”。争利只在缺乏公正合理的规则和制度时,国才可能“危矣!”。从这个角度,如果我们不将“均”做绝对的理解的话,倒是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更具有普遍意义。但在一个现代文明的时代,由于主体意识的增强,那种传统父权式的分配方式已经无法达成公正的需求;公正只能通过制度性的各主体之间的博弈和协调来在一个动态中寻找到某种平衡。资源总体的增量并不能保证社会普遍公平感的增加,唯有制度的公平性本身才能在保证一个社会在资源量增长的同时维持某种动态的公正上的平衡。伊朗革命前时代的高速经济增长并没能避免国家政权的倾覆,可谓一前车之鉴。


至此,或许我们可以这样说:简言之,中国当下的新的合法性危机恰恰来源于先前解决合法性危机的药方;由于经济增长没有伴随公正分配的制度的建设,这种资源量的增长刺激了社会的不满,导致新的合法性危机的出现。这种危机本质上是因为非经济的因素造成的,因此不可能再指望依靠资源量的增加来解决。结构扭曲,量的增加就只能导致更大的扭曲。这里尚且不论这种增量的代价和成本。因此,逻辑上的必然就是必须用非经济性的手段来应对本属于政治的危机。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政,正也。寻找改变现有不合理的结构,建设公正合理的社会分配结构的途径。这其中一个关键在于重新确立发展哲学,将公民视为一个具有完整权益和尊严的主体,制度性地引入公民对发展和分配所应有的决定参与权,重构政权的合法性。


从理论和实践各层面来看,至今为止,尽管有缺失和不足,还没有比宪政民主制度能更好地达成这一目标的制度。不过,在执政者因制度框架和利益的局限缺乏动力向这目标推进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寄望社会力量的成熟和壮大,而事实上达成这种目标的社会动力和社会运动已经存在并日渐发展,方兴未艾的维权运动便是其具体的表现。余下的问题就是执政集团是否能意识到并正面回应这种要求,清楚这是一种和平渐进改变现状,重建政治合法性的途径。否则,要么长久地沦陷于一种腐败—暴力—权贵垄断的格局,早晚必然导致衰败;要么爆发突然的动荡和冲突,在付出巨大牺牲中去重建一个政权的合法性基础。但所有这些都不可能不是中国的灾难,大众的灾难同时也一定是执政者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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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发展模式与政权的合法性危机

 


政治合法性的问题是政治的核心问题,表现在人们对统治他们的权力的认可上。历史上,中共政权的合法性主要来源于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因对旧政权的腐败和绩效不彰的反感而投射于新政权的希望;二是深受天命运祚观念影响的人们习惯性地对攫取权力成功者的认可,包括对奇理马斯型魅力领袖的推崇所连带产生的对制度的信任;三是新政权在一定时期表现出的道德上的清新、平均主义式的公平诉求以及在经济生产和重建满清崩溃以来所阙如的社会—国家秩序上体现的效率;四是因高度集权带来的资源集中,在应付外界挑战上所表现出的某种能力满足了大众的民族主义情感;五是乌托邦意识形态提供的类似传统那种宗教对世俗政权提供的合法性支持。


但,随着国家和社会面临的问题的转移,制度性的对公民自由的剥夺带来的社会不满以及灾难性的政策失误,使得这些政治合法性资源逐一发生衰减。文化大革命,更给政治合法性带来严重的损伤,合法性危机出现。以邓小平为首的政治势力,用改革开放作为弥补救治这种危机的药方,成功地给这个政权注入新的合法性资源。个中的关键在于政治权力逐渐退出其过度干预的经济领域。


不过,这个过程中逐渐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与一些旧有的问题的嫁接,为新的政权合法性危机埋下了伏笔。这首先表现在一九八九年爆发的民主运动上。不管后人如何分析那场运动,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以怎样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学生民众和知识分子希望发展的过程能够更公正,更加透明,发展的成果能够被公平的分享是贯穿那场运动的主题。与过去以意识形态为主的镇压不同,官方对那场运动的镇压凸现出一些重要的利益取向,一些后来日渐显著的如向权贵集团的倾斜的国家执政倾向已开始显现。我们知道,无论什么时代,以何种形式,政权的合法性从来是统治者和民众双方之间的某种程度的同意和默许,有一种共享的价值作为制度规范的基础,而暴力的使用本身就是合法性危机最直接的体现,也是对共享价值的毁坏。


应对八十年代末那场严重的合法性危机,官方救治的方法是加大原来救治合法性危机的药方的剂量,也就是,以加大经济的自由化和国家开放的程度,给与社会更大的空间来换取人们对其统治的认可。将饼做大,用资源的增量来平抑和疏导社会的不满。与过去毛时代正相反,以往政治就是经济,现在经济就是政治;经济发展成为压倒一切的政治性的首要任务。同时,在共产主义普世性的意识形态衰败的情况下,用民族主义的来弥补意识形态资源,并用强力压迫人们的批判之声,用封锁信息减少参照来消减人们不满的滋生,这些都成为官方应对合法性危机的策略。


这些策略的核心在于将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和参与局限在一定的领域,或将其引向对与他国的关系尤其是与某些国家的对抗上,而不是以对自己国家的公共事务为重点,从而使中国的公民“作为一个非完整性的公民主体而存在”。——10年前,笔者在本人的博士论文里曾对此作过这样的归纳。这些措施在一定时期起到了缓解合法性危机的作用,但对从根本上解决这种与中国的政治制度结构和发展模式相联的合法性危机却是于事无补的。近些年急剧发展的一些事件凸现了这种严重的政治合法性危机:社会的各种抗议风潮,各种与官方口径大相径庭的谣言、怀疑论述,“信任危机”的普遍化尤其是对政治人物和公共政策的信任缺失,政令的失效(所谓“政令不出中南海”),针对政府和代表政府的行动者的暴力犯罪行为,等等。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政治上奇理马斯权威人物的消失自然会连带着影响政治合法性的强弱。但最重要还是来自这种单向、片面的发展模式,来自深层的制度原因。


首先,尽管中国的现有结构依然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提供某种发展的效率,权力和资本的紧密结合也确实达成某种令人目眩的结果,但那种权力占有者所具有的绝对权力和所受的约束的缺失、权力单向性的结构、社会成员在信息占有、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对称等问题所造成的严重的信息、财富分配和权利的扭曲酿造了大量的社会不满和潜在的危机,从根基上侵蚀、瓦解着政权合法性的基础。执政集团越来越依赖资源尤其是经济资源的供给和赤裸裸的暴力来维系其执政地位。但这又不可能不受制于任何政权都不能不略作标榜的正义原则的约束。因此,我们经常看到的是执政者一种两难的困境:制度上的因素导致利益结构和信息的极大扭曲,不改变或改变这种状况都有可能危及整个制度的存续。执政者因而试图通过政策和一些不损及执政集团利益的调整来暂时减弱这种两难悖论对执政的合法性的损害。但事实上,这种调整因结构因素的限制和利益集团的反扑而常常无法达到其预设的目的,每一次调整的失效都只能更加剧合法性的危机。顺便提及,在这种背景下,那种频繁出现的与黑社会结盟的行为就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这是在中国现有的制度环境下达成某种非公正的目标又不必受各种舆论和制度限制的最经济简单的方式。并且这种方式在这种环境下又是很难受到惩罚的。


我们知道,资源在某一时期的供给永远具有有限性的特点,因此,一个社会是无法用资源的无限供给来满足社会成员对公正分配的要求的,公正的原则是属于非经济性的,它可以在一定意义上用量化来体现,但量却永远不能等同公正的原则。孟子讲“上下交争利,  国之危矣”,只在一定意义上才成立。近代西方的经济实践证明,“上下交争利”或许可能造成国家之昌盛,经济之繁荣,并不一定“危矣”。争利只在缺乏公正合理的规则和制度时,国才可能“危矣!”。从这个角度,如果我们不将“均”做绝对的理解的话,倒是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更具有普遍意义。但在一个现代文明的时代,由于主体意识的增强,那种传统父权式的分配方式已经无法达成公正的需求;公正只能通过制度性的各主体之间的博弈和协调来在一个动态中寻找到某种平衡。资源总体的增量并不能保证社会普遍公平感的增加,唯有制度的公平性本身才能在保证一个社会在资源量增长的同时维持某种动态的公正上的平衡。伊朗革命前时代的高速经济增长并没能避免国家政权的倾覆,可谓一前车之鉴。


至此,或许我们可以这样说:简言之,中国当下的新的合法性危机恰恰来源于先前解决合法性危机的药方;由于经济增长没有伴随公正分配的制度的建设,这种资源量的增长刺激了社会的不满,导致新的合法性危机的出现。这种危机本质上是因为非经济的因素造成的,因此不可能再指望依靠资源量的增加来解决。结构扭曲,量的增加就只能导致更大的扭曲。这里尚且不论这种增量的代价和成本。因此,逻辑上的必然就是必须用非经济性的手段来应对本属于政治的危机。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政,正也。寻找改变现有不合理的结构,建设公正合理的社会分配结构的途径。这其中一个关键在于重新确立发展哲学,将公民视为一个具有完整权益和尊严的主体,制度性地引入公民对发展和分配所应有的决定参与权,重构政权的合法性。


从理论和实践各层面来看,至今为止,尽管有缺失和不足,还没有比宪政民主制度能更好地达成这一目标的制度。不过,在执政者因制度框架和利益的局限缺乏动力向这目标推进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寄望社会力量的成熟和壮大,而事实上达成这种目标的社会动力和社会运动已经存在并日渐发展,方兴未艾的维权运动便是其具体的表现。余下的问题就是执政集团是否能意识到并正面回应这种要求,清楚这是一种和平渐进改变现状,重建政治合法性的途径。否则,要么长久地沦陷于一种腐败—暴力—权贵垄断的格局,早晚必然导致衰败;要么爆发突然的动荡和冲突,在付出巨大牺牲中去重建一个政权的合法性基础。但所有这些都不可能不是中国的灾难,大众的灾难同时也一定是执政者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