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北京官方媒体誉为“反腐理论研究专家”、曾任中央纪委重要官员的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上月中旬提出,要对一些高层贪污官员实行“有条件的部分赦免”, 可以减轻那些已经有腐败行为的人对反腐败的抵抗,以换取他们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支持,这一建议在中国大陆内部引发激烈争论,并在海内外引起广泛关注。今天的中国观察,要向大家介绍有关赦免贪官的分析评论。
北京《京华时报》署名李光东的评论称:“这样的思路,体现的是现实主义的一种策略。”“这种有条件的部分赦免,的确免除了腐败分子的后顾之忧,在无形中拆掉了阻力之墙,增大了改革的推力。”“国家和民众暂时让渡一部分利益,以换取刚性制度的建立。这种让渡可以视为制度不健全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是腐败分子的一种原罪,有条件赦免这种原罪,有利于反腐的根本性改观。”
北京《京华时报》署名傅达林的评论称:“问题是,如此良好的愿望似乎高估了腐败官员的自觉性。暂且不谈有多少官员会自觉清退,也不论‘赦免’的具体可操作性;单从原因分析,造成今日反腐严峻形势,根本上就是由于惩治偏软,没有确立起刑事执法的普遍性、严密性。在执法已存偏漏的情况下,再行‘网开一面’的方案,岂不是‘与虎谋皮’?”
北京《中国青年报》署名谢昱航的评论称: “在世界范围内,财产公开是官员从政的起码要求。”“贪腐行为本没有赦免理由,严重犯罪不能因为人家主动交待和退回非法所得就完全免于处罚。但当下对贪腐官员,不得不让法律作某种形式的让步,这完全是无奈之举。18年立法酝酿无结果,可以印证李永忠‘赦免说’的实际性。但另一面也说明,反腐的挑战异常巨大,腐败的程度和危害惊人,”“制度的阻力来自腐败分子的反对,随着腐败越来越严重,腐败人数越来越多,财产公开的阻力会越来越大。” “如果迟迟不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实行的难度会越来越大。不得不通过妥协的方式减少阻力,说明时机已经不早,如果还不出台,可以想见,可能性会越来越小。”
香港《东方日报》“神州观察”的评论称: “中国目前的最大问题是腐败问题,以及由此产生民众对政府的信任问题,反腐如果没有制度上的突破,经济发展只是水中捞月。”“中共第五代若想有所作为,将中国带入新境界,就先要在政治上有所作为,特别是借助反腐争取民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的观点与本栏不谋而合,提出通过对贪官进行有条件的大赦,以换取他们对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支持。当局可以设立特赦期,期间官员可将贪墨的财产交公,以换取特赦,期限过后,若再发现贪腐罪行,财产抄没,罪加一等,并罪及子女,不允许加入政府。只要第五代进行这项改革,中国起码还有十年繁荣盛景。”
新加坡《联合早报》的社论称:“民无德不立,政无德不威。公职人员失信于民,便失去了道德的权威。没有了道德权威,民众的信任也难以维持,体制的合法性也将受到动摇。中共将贪腐形容为亡党亡国的祸害,不无道理。因此,以赦免的方式换取贪腐官员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支持,不仅是对腐败的妥协,也难以赢取合法性。”“中国领导认识到贪腐问题背后的体制深层原因,因此也不断强调政治改革的重要性。然而,如何有效及有序地进行,则是个大难题,但这不应该是赦免贪腐官员的理由。公职人员不仅是人民的公仆,他们的操守也体现社会的价值导向及社会文明的程度。为了减低反腐的阻力而赦免腐败官员,在逻辑上是个扭曲,在道德上也是个讽刺。在这种情况下的政治改革,也不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