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12-11] 来源:<参与> 作者:李喜阁
今天上午全国妇联给打来电话说:李喜阁,你们当地给发来一个手续,内容是你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允许你参会。
我是2006年7月18到卫生部上访,2006年7月19日被宁陵县公安局送到大牢,2007年8月20日办理的一年取保候审手续,有宁陵县邮政局副局长张峰和办公室主任李守乾(1373973997)做一年的担保。
到今年8月19日我的取保候审结束。
我没有想到宁陵县人民政府和公安局给全国的妇联出了一个违反法律的手续。
我的大女儿是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不力造成死亡,一直到现在都不让宁陵县人民法院立案。
从去年8月20日到现在我家门口都有2名警察24个小时看着我:不准上访告政府。在今年10月份,我接到在云南召开的项目培训会,但是宁陵县公安局不准我参会。10月份是我次女林林(HIV)检查身体的时候,但是宁陵县公安局不允许我带着次女进北京,理由是在十七大期间不准出宁陵县。
我不知道谁在做违法的事,
我作为一个中国的公民,一个妇女连立案上访的权利都没有,我的孩子死了,死了她在9岁零2个月死,是政府杀死了。
2007年12月11日
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城关镇 李喜阁(HIV)
大女儿死亡3年零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