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12-14] 来源:《参与》 作者:胡佳
2007年12月13日,富锦失地农民维权代表于长武的家属接到警方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中共黑龙江富锦市委和地方国保政治警察以“破坏生产经济罪”对于长武实施刑事拘留。据我们所知,《刑法》中没有这项罪名。当今的中国,只要有党政权力,随时随地随意就可以罗致《刑法》中有的罪名,或者可以更上一层楼,创造法律中没有的罪名。不知是党政官员认为老百姓是法盲,还是党政官员本身才是法盲,或者党政官员认为权力就是法律。
于长武被关押在富锦市公安局看守所,一天只能吃到一顿饭。他儿女很年轻,精神压力很大。
13日晚上部分村民集会,不少人还是坚持来年开春把于长武带领大家分得的土地种上。尽管村里的老百姓也处于恐惧之中,但今天上午东南岗村很多村民还是按了手印,强烈要求富锦当局释放依法维权的农民代表于长武。
富锦失地农民的另一位维权代表王桂林现在仍没有音讯。其家属受到警方压力现在不敢和外界联系。
胡佳
2007年12月14日星期五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监控的第210天 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还有23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