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发生民工和建材商“1.7”跳楼与堵公路讨薪讨债事件(组图)

 
    自贡市“1.7”民工跳楼
    自贡市“1.7”民工跳楼


    自贡市“1.7”民工跳楼


    自贡市“1.7”民工跳楼



    
    [日期:2008-01-08] 来源:《参与》 作者:刘正有
    
    2008年1月7日,笔者在自流井区法院参加一起医疗事故纠纷庭审案,上午约11点30分结束了庭审。我从法院回家时亲眼目睹,“汇东开发区西段和四川理工学院的公路主干道被农民工和建材供应商大约100人,打着横幅标语“讨回血汗钱”将公路堵死了,重庆商业街的商住楼顶也有一幅标语“讨回血汗钱” 还有一妇女要从楼顶上跳楼。”
    
    自贡市、区各级政府官员、全副武装警察和便衣警察、交通警察、武警消防官兵约300人,许多便衣警察拿着摄相机、照相机正在现场摄相和拍照,交通警察将公路两端拉起警戒线和指挥各种车辆,消防支队两台消防车和武警官兵用气垫在楼下准备着,公路两旁的围观群众约上万人。
    
    我拿出数码相机在现场拍照和录相,大约12点30分,看见一群讨薪民工和建材供应商的讨债人员,举着横幅标语“讨回血汗钱”将去公路十字口到理工学院去的车辆堵着,另一群讨薪、讨债人员仍将汇西段公路主干道堵着,大约50名警察排着长队向公路十字口到理工学院去堵车辆的人群扑去,抓着讨薪民工和讨债人员一阵暴力欧打,并把横幅标语抢了还抓了几个人,围观群众一阵呼喊,警案打人啦!围观群众和讨薪、讨债人,大约上千人紧追赶打人的警察和解救被抓走的人,笔者举着相机拍下了整个场面,讨薪讨债人群到市卫生学校大门时,把这段公路再次被堵塞了,各种车辆也被堵无法通行,又一群全副武装警察和便衣警察冲入人群进行暴打。其中一青年人被数名武装警察和便衣警察暴打后抓走,一妇女当场被打倒在公路上许多人从她身上压过去,昏过去了,一中年男子被数名警察暴打后强行抓进警车押走了。下午约1点20分,在楼顶上要跳楼以死讨债的妇女水泥供应商胡xx被便衣警察以送饭给她吃为名,将她骗下屋顶沿边拦将其强行抓下楼,该妇女倒在公路上生死不走了,下午约2点20分,胡xx被5名武装警察强行抬上救护车拉走了,送到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精神病医治,在她又哭又闹据理抗争说,我没有得精神病,是得的讨债病,才被医生拒绝接收,她自已就跑去打的士车返回出事现场。
    
    据笔者现场对当事人调查,该跳楼妇女是胡文玉,建筑商现拖欠她水泥款66万多元,建筑商己经2年多了也未给,她被逼得以跳楼讨债了。
    
    这其中有一小包工头叫王子洪,家住自贡市富顺县互助镇李寺村6组,他向笔者诉说,在2005年11月20日,和自贡建筑商中兴建业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劳务合同,主要约定承包中兴建业公司承包的重庆商业步行街和农贸综合市场a、b、e、f栋的基础模板工程的部份劳务发包组识实施,建筑商拖欠王子洪余款608300.00元,迄今未付。2007年3月5日经自流井区法院(2007)自流民二初字第66号判决,自贡中兴建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子洪人工费608300.00元。建筑商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仍不向王子洪付人工费。
    
    2007年4月11日,王子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以(2007)自流执字第101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但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通知书第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或线索。三条规定,按照《申请执行人举证书》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向本院提供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或线索。
    
    笔者根据王子洪,向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控诉中指出,“我与建筑商签订劳务合同,向建筑商交了15万元履约保证金,组识了三百多民工施工作业,为了保证开发商、建筑商的工期,民工们在高温40-50度下,顶着高温酷暑、冒着寒风刺骨、开发商、建筑商仍逼迫咱民工拼死拼活的抢工期,天下大雨也不准许民工休息,有很多民工的手、脚都被水泥浸泡后鲜血直流,他们仍置之不理。其中有6名民工先后病倒了,才让农民工在中午休息2小时。
    
    2006年12月8日经市质检部门,将工程已验收合格,交付给开发商和建筑商使用了,现尚欠160多名农民工工资得不到解决。2007年1月15日向自流井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月5日法院判决,我们胜诉了却仍拿不到民工工资,就连15万元履约保证金,也拿不回来。
    
    2007年1月2日、5日春节前约有100名民工和建材供应商联合起来讨薪讨债,将农贸市场大门封了,有位农民工小组长被逼跳楼,。
    
    2007年6月4日,100多名农民工到市政府找市领导给予援助,却调来100余名警察把我们强行赶走了,法院判决书和强制执行的两份法律文书就是两张废纸。我们对国家法律彻底失望了,政府官员又不出面协调,反而派警察打民工讨薪和讨债人,今天再次被逼跳楼和堵公路的。王子洪被有些不理解的民工纠缠不休或打骂,白天夜晚都不敢回家,东躲西藏、不能过一天安宁的日子、几次被要钱的民工逼寻死了之的念头,在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也立案多次。为了今年让农民工过上春节,我将自己私有房屋卖了几万元,让一部份最困难的民工回家过年去。”、据查,当时被数名警察欧打强行抓入警车的正是王子洪。
    
    据讨薪、讨债者,向笔者诉说,“我们向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8个部门都反映:“165名农民工就是165户家庭,20户材料供应商就是20户家庭,合并就有185个家庭生活、生存权,”、迄今也未有任何有关责任部门回复。我们被逼得走投无路了,今年春节快到了,今天大家才再次找建筑商要钱,老板去躲起不见,只好去跳楼、堵公路的,也是政府官员伙同开发商、建筑商骗咱们老百姓的血汗钱。”、
    
    自贡“1.7跳楼讨薪讨债”事件,在当日下午约2点钟,由市建设局、市劳动局、市中级法院、重庆商业街开发商副总、建筑商老总和农民工与建材供应代表,在茗鼎茶楼召开座谈会,在下午约6点钟,笔者受讨薪讨债代表们热情邀请参加,并用车在我租屋住处接去旁听,当我走进座谈会看见约有10多名各级官员在座,约有50名代表,建筑商罗总正在发表自已的苦衷和无奈,忽然我看见市中级法院阮自辉庭长,咱俩打招呼后,阮庭长吃惊的说:“你怎么来了呀?”、我说:“冤家路窄。”阮庭长和另一位法官交耳后,不到5分钟就离开座谈会走了。市建设局何副局长在大约7点钟左右,接了一个电话后,他和所有参会官员也先后离去了。我发觉今晚自己不应该来,在8点20分我向代表提出自己马上离开,否则他们不会来解决。据代表说,我走了后他们真的全部返回来了,谈成深夜约2点仍无果。8日上午讨薪讨债人员再次被官员和开发商、建筑商在鑫轩茶房座谈仍无结果。今晚上约9点30分,讨薪讨债代表约50人正在市政府外等候官员的研究情况。
    
    笔者认为,“自流井区法院依法要求民工们向法院提供“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或线索。”在立法和执法都是一条恶法,农民工只是一个卖苦力挣钱养家糊口的个体劳动者,法官才是具有执行法律权力的执行者,不论是配合法院执行,都不应该有此恶法出现在中国法典内。”
    
    中共自贡市委、市政府、市建设局、市劳动监察大队、市中级法院、自流井区法院等,有关责任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第一责任。我市当前正掀起全面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报告高潮期,在国家《劳动合同法》刚实行第7天,就在我市就发生了“1.7跳楼讨薪讨债”事件,却有辱构建和谐自贡,希望你们为普通老百姓的民权、民生真正做点实事尽快解决吧?”
    
    并呼吁国内、外新闻媒体,社会各界正义人士高度关注,自贡市“1.7跳楼讨薪讨债”事件!
    
    刘正有
    
    2008年1月8日于自贡出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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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发生民工和建材商“1.7”跳楼与堵公路讨薪讨债事件(组图)

 
    自贡市“1.7”民工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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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08-01-08] 来源:《参与》 作者:刘正有
    
    2008年1月7日,笔者在自流井区法院参加一起医疗事故纠纷庭审案,上午约11点30分结束了庭审。我从法院回家时亲眼目睹,“汇东开发区西段和四川理工学院的公路主干道被农民工和建材供应商大约100人,打着横幅标语“讨回血汗钱”将公路堵死了,重庆商业街的商住楼顶也有一幅标语“讨回血汗钱” 还有一妇女要从楼顶上跳楼。”
    
    自贡市、区各级政府官员、全副武装警察和便衣警察、交通警察、武警消防官兵约300人,许多便衣警察拿着摄相机、照相机正在现场摄相和拍照,交通警察将公路两端拉起警戒线和指挥各种车辆,消防支队两台消防车和武警官兵用气垫在楼下准备着,公路两旁的围观群众约上万人。
    
    我拿出数码相机在现场拍照和录相,大约12点30分,看见一群讨薪民工和建材供应商的讨债人员,举着横幅标语“讨回血汗钱”将去公路十字口到理工学院去的车辆堵着,另一群讨薪、讨债人员仍将汇西段公路主干道堵着,大约50名警察排着长队向公路十字口到理工学院去堵车辆的人群扑去,抓着讨薪民工和讨债人员一阵暴力欧打,并把横幅标语抢了还抓了几个人,围观群众一阵呼喊,警案打人啦!围观群众和讨薪、讨债人,大约上千人紧追赶打人的警察和解救被抓走的人,笔者举着相机拍下了整个场面,讨薪讨债人群到市卫生学校大门时,把这段公路再次被堵塞了,各种车辆也被堵无法通行,又一群全副武装警察和便衣警察冲入人群进行暴打。其中一青年人被数名武装警察和便衣警察暴打后抓走,一妇女当场被打倒在公路上许多人从她身上压过去,昏过去了,一中年男子被数名警察暴打后强行抓进警车押走了。下午约1点20分,在楼顶上要跳楼以死讨债的妇女水泥供应商胡xx被便衣警察以送饭给她吃为名,将她骗下屋顶沿边拦将其强行抓下楼,该妇女倒在公路上生死不走了,下午约2点20分,胡xx被5名武装警察强行抬上救护车拉走了,送到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作为精神病医治,在她又哭又闹据理抗争说,我没有得精神病,是得的讨债病,才被医生拒绝接收,她自已就跑去打的士车返回出事现场。
    
    据笔者现场对当事人调查,该跳楼妇女是胡文玉,建筑商现拖欠她水泥款66万多元,建筑商己经2年多了也未给,她被逼得以跳楼讨债了。
    
    这其中有一小包工头叫王子洪,家住自贡市富顺县互助镇李寺村6组,他向笔者诉说,在2005年11月20日,和自贡建筑商中兴建业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劳务合同,主要约定承包中兴建业公司承包的重庆商业步行街和农贸综合市场a、b、e、f栋的基础模板工程的部份劳务发包组识实施,建筑商拖欠王子洪余款608300.00元,迄今未付。2007年3月5日经自流井区法院(2007)自流民二初字第66号判决,自贡中兴建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子洪人工费608300.00元。建筑商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仍不向王子洪付人工费。
    
    2007年4月11日,王子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以(2007)自流执字第101号,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但是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通知书第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或线索。三条规定,按照《申请执行人举证书》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向本院提供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或线索。
    
    笔者根据王子洪,向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控诉中指出,“我与建筑商签订劳务合同,向建筑商交了15万元履约保证金,组识了三百多民工施工作业,为了保证开发商、建筑商的工期,民工们在高温40-50度下,顶着高温酷暑、冒着寒风刺骨、开发商、建筑商仍逼迫咱民工拼死拼活的抢工期,天下大雨也不准许民工休息,有很多民工的手、脚都被水泥浸泡后鲜血直流,他们仍置之不理。其中有6名民工先后病倒了,才让农民工在中午休息2小时。
    
    2006年12月8日经市质检部门,将工程已验收合格,交付给开发商和建筑商使用了,现尚欠160多名农民工工资得不到解决。2007年1月15日向自流井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月5日法院判决,我们胜诉了却仍拿不到民工工资,就连15万元履约保证金,也拿不回来。
    
    2007年1月2日、5日春节前约有100名民工和建材供应商联合起来讨薪讨债,将农贸市场大门封了,有位农民工小组长被逼跳楼,。
    
    2007年6月4日,100多名农民工到市政府找市领导给予援助,却调来100余名警察把我们强行赶走了,法院判决书和强制执行的两份法律文书就是两张废纸。我们对国家法律彻底失望了,政府官员又不出面协调,反而派警察打民工讨薪和讨债人,今天再次被逼跳楼和堵公路的。王子洪被有些不理解的民工纠缠不休或打骂,白天夜晚都不敢回家,东躲西藏、不能过一天安宁的日子、几次被要钱的民工逼寻死了之的念头,在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也立案多次。为了今年让农民工过上春节,我将自己私有房屋卖了几万元,让一部份最困难的民工回家过年去。”、据查,当时被数名警察欧打强行抓入警车的正是王子洪。
    
    据讨薪、讨债者,向笔者诉说,“我们向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各级行政和司法机关8个部门都反映:“165名农民工就是165户家庭,20户材料供应商就是20户家庭,合并就有185个家庭生活、生存权,”、迄今也未有任何有关责任部门回复。我们被逼得走投无路了,今年春节快到了,今天大家才再次找建筑商要钱,老板去躲起不见,只好去跳楼、堵公路的,也是政府官员伙同开发商、建筑商骗咱们老百姓的血汗钱。”、
    
    自贡“1.7跳楼讨薪讨债”事件,在当日下午约2点钟,由市建设局、市劳动局、市中级法院、重庆商业街开发商副总、建筑商老总和农民工与建材供应代表,在茗鼎茶楼召开座谈会,在下午约6点钟,笔者受讨薪讨债代表们热情邀请参加,并用车在我租屋住处接去旁听,当我走进座谈会看见约有10多名各级官员在座,约有50名代表,建筑商罗总正在发表自已的苦衷和无奈,忽然我看见市中级法院阮自辉庭长,咱俩打招呼后,阮庭长吃惊的说:“你怎么来了呀?”、我说:“冤家路窄。”阮庭长和另一位法官交耳后,不到5分钟就离开座谈会走了。市建设局何副局长在大约7点钟左右,接了一个电话后,他和所有参会官员也先后离去了。我发觉今晚自己不应该来,在8点20分我向代表提出自己马上离开,否则他们不会来解决。据代表说,我走了后他们真的全部返回来了,谈成深夜约2点仍无果。8日上午讨薪讨债人员再次被官员和开发商、建筑商在鑫轩茶房座谈仍无结果。今晚上约9点30分,讨薪讨债代表约50人正在市政府外等候官员的研究情况。
    
    笔者认为,“自流井区法院依法要求民工们向法院提供“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或线索。”在立法和执法都是一条恶法,农民工只是一个卖苦力挣钱养家糊口的个体劳动者,法官才是具有执行法律权力的执行者,不论是配合法院执行,都不应该有此恶法出现在中国法典内。”
    
    中共自贡市委、市政府、市建设局、市劳动监察大队、市中级法院、自流井区法院等,有关责任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第一责任。我市当前正掀起全面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报告高潮期,在国家《劳动合同法》刚实行第7天,就在我市就发生了“1.7跳楼讨薪讨债”事件,却有辱构建和谐自贡,希望你们为普通老百姓的民权、民生真正做点实事尽快解决吧?”
    
    并呼吁国内、外新闻媒体,社会各界正义人士高度关注,自贡市“1.7跳楼讨薪讨债”事件!
    
    刘正有
    
    2008年1月8日于自贡出租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