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从报章上看到黄顺兴先生因心脏病在北京逝世的消息,脑海中即刻浮现在八九民运期间他以一位台湾政治家和中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身份参加五、一七在天安门广场游行示威,同我们一起并肩战斗的情景,心中充满对他的怀念和崇敬之情。
黄顺兴先生是台湾彰化人,1923年生,长我两岁,他是台湾民主运动的前驱,两岸环保意识启蒙人之一,曾任台东县长,立法委员。1985年进入大陆,曾就任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1993年卸职,一度返台,生前著有《黄顺兴看大陆》、《北京见闻》等书。
过去只听说他是一位台湾民运的前辈,其年龄、经历与李登辉同一年代,他当过立委和台东县长,更多情况就不大知晓了。他于1985年到大陆,在当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长阎明复的安排下,于198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出席,第七届全国人大并当选为常委委员,那时台湾有不少人认为他跑到大陆当中共的官是背叛台湾人民。但他有一次曾向胡耀邦表示,如果中共武力犯台,他要回台组织义勇军对抗。他在当选人大常委以后为争取人民民主自由,关怀自然环境保护所做一系列斗争,说明他才是一位真正的人民代表,而不是做官。大家知道,中国人大一向被称为“橡皮图章”或“表决机器”。宪法上规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只是纸面上的。会上一切几乎都是由中共事先设计好了并在其严密控制之下,又有哪一个人民代表敢于说出自己的真心话,表示反对意见呢?黄顺兴先生却有意将台湾的民主经验早一步扩展到几乎完全封闭的大陆社会。
1988年3月他首次出席全国人代会,第一次发言就提出投票应设秘密的“圈票处”、主席团推荐的各种候选人应有复数人选等有关民主程序的意见。
1989年3月的全国人代大会上,他为深圳经济特区的授权法(授予深圳立法权,而广东省还没有)明显违宪而开炮,这在大陆人代大会是一个空前的“出格”举动。
1990年他发起成立“中国环境保护促进会”,但一直未被批准,国家环保局拒绝的理由是已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保工业协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成立相同或类似的社团。虽经他提出申辩,促进会与学会、协会性质不同,但终于未能成立。
1992年3月,他在审议三峡工程议案时在人大台湾代表团发言反对并在大会上提出“这一议案应作为重大议案,三分之二多数票才能通过”的临时决议,但在大会主席并未安排他发言就匆忙强行表决时,黄顺兴先生当场退席抗议,并在代表休息厅举行紧急记者招待会,当场宣布他的动议案。
除了在议会中进行斗争,在八九民运期间,他还亲自参加五月十七日的全市大游行,这在全国人大代表中,特别在常委中是十分罕见的,他在那天与严家其、包遵信、刘再复、苏晓康和我等人站在一起,只有他一人身上斜披着一幅红色缎带,前面写着“全国人大常委黄顺兴”,背后写着“为民请命“四个大字。因此格外受到人群注目(当时有人给刘再复披上写有“全国政协委员”,给我写有什么“法学家”的缎带,我们不好意思披戴自己解下了。但严家其手上高举的标语牌,上写“人治不去,民主何来”乃是我在那天早晨在家中预先写好带到广场上来的)。当时黄顺兴和我们几个人还被众人抬上一辆参加游行的大卡车,在车上用扬声器大声叫喊着,逐个发表即席讲话,后来黄顺兴还和我们一起进入广场中心地带,对在那里静坐绝食的同学们表示慰问和支持,在向学自联在广场设立的广播站发表的演讲中,黄顺兴宣称:“做为人大常委,我将按法律程序提议召开人大常委紧急会议,以真正解决目前的危难局势”。
在李鹏以国务院总理身份宣布戒严令以后,黄顺兴草拟一份请求召开全国人大临时常委会联署文稿,秘书先用电话联络在京的部分委员,后来他获悉同为人大常委委员的胡绩伟办公室已有一份联署书正在征求联署,他同胡绩伟乃决定合流进行联署,这份联署书当时由胡绩伟秘书送交常委会秘书局,并由四通公司研究所所长曹思源受胡绩伟委托进行串联。据说联署人数已有八十多人,虽未达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但已超过半数。六四事件后,胡绩伟被免去四川省人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一职自然连带被免去)并在党内受到处分,曹思源早在6月3日即被密捕关押,直到1990年5月才获释。
黄顺兴先生的处境在“六四”以后当然越来越困难,中共当局表面上碍于舆论和统战关系,不敢对他怎么样,事实上很忌讳他的存在,他乃以养病为由到日本名古屋他女儿家暂住,1993年3月他终于卸去人大常委职务并一度返回台湾。
黄顺兴先生安息吧,台湾人民和全体中国人民将记得您这位民主斗士,学习您爱国爱民,是非分明,刚正不阿,为民主事业坚决果敢的斗争精神。您同某些台湾人和香港人完全不同,他们为了一己私利,升官发财,不惜卖身投靠,向中共主子百般献媚,充当帮凶打手。他们如不改悔,必将骂名千载,遗臭万年,而您的大名将永远活在人民心中。
写于200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