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陕西省水利厅监察室马志成和省移民办某领导(系被举报人)两人组成的调查组在96年4月进行查案时,对移民系统(包括陕西省移民办)的多个严重腐败问题,一味站在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立场上姑息袒护,使问题根本没有得到公正查处和有效遏制,因而导致了此后渭南市移民局及下属各县移民办腐败问题不断出现,甚至可以说是俯拾即是。譬如:
1、1996年8月,渭南市移民局时任一把手程远在华山举办他们的“第二届同学会聚会”(参加者还有各位同学的眷属),竟然指示华阴市移民办花费约2万元移民资金,支付报销了全体同学在华山宾馆的招待费、住宿费及上下山的缆车费等。对此,程远在《“三讲”教育自查剖析材料》中是这样说的:“用公款支付同学会费用,违反了国家财经规定,是错误的,应当认真检查反省,吸取教训。”可是,程远至今却不给华阴市移民办退赔“同学会”所花费的2万元移民资金。
2、程远花费移民资金,多次携带夫人及儿子到外地参观旅游,据说还到境外地区游山玩水。他又以所谓“技术考察”为名,飞往西方国家参观。在他的影响下,渭南市移民局其他领导也有花费移民资金出国旅游的现象。
3、由程远个人决定,渭南市移民局向临渭区百货公司第一门市部借给移民经费40万元用于修建百货大楼。这笔钱已借出10年有余,至今分文未还。
4、由程远个人决定,渭南市移民局向市重工局下属编织袋厂借给移民经费40万元。对于此事,程远在他的《个人党性党风自查剖析材料》中是这样说的:“借给重工局40万元办编织袋厂。我打算最后还可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追回这笔借款。”但此款至今仍未还清。
5、由程远个人决定,渭南市移民局向绿富得公司(某私人兴办的芦笋加工厂)投资移民经费40万元,同时他又指示渭南市移民局经济开发公司也参与投资了9万元。后来,绿富得公司因亏损严重而破产,该公司便将其一些旧设备和办公桌椅作为补偿。2004年,渭南市移民局把这些旧设备和办公桌椅变卖了约1万元,可是,49万元移民款却本息无归,损失殆尽。
6、由程远个人决定,将渭南市移民局60万元移民经费借给市审计局。该局将此款用于修建其住宅楼工程。
7、程远为给其儿子安排工作,曾向某广电局借给移民经费30万元。
8、1998年,程远为了提前给他退休后的“事业”安排退路,经他与某些领导精心谋划,便从渭南市移民局调出100万元、从陕西省移民办调出400万元共计500万元移民经费,在渭南成立了一个“移民基金会”,并由他亲自担任基金会的秘书长。次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以“陕政发[1997]31号”文件和“陕政办发[1999]24号”文件,专门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立即撤销各种形式的农村基金会及联合会等机构。接此《通知》后,程远等人煞费心机,摇身一变,将“移民基金会”的招牌改名为“移民扶贫协会”,成为全国农村基金会整顿工作中的漏网之鱼。在新招牌的幌子下,继续干着利用发贷移民款索取回扣、损公肥私的勾当。他们名曰该基金会是以“服务于移民生产开发”为宗旨,但实际上却将大部分资金借贷给了许多非移民项目的关系户,且放出的大批贷款早已到期,但却迟迟不能按期还贷,致使宝贵的移民资金遭到了大量的外流和损失,从而严重损害了移民的利益。该基金会平时的经营工作及其所做所为异常神秘,甚至从不与渭南市移民局发生任何业务往来,而惟独只与程远等人保持着密切的接触和联系。
另外,一位当时刚正式退休的原分管移民工作的渭南市政府领导,违反中纪委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准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聘任,……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廉政规定,以自我聘用的方式担任了“移民基金会”的会长。再者,在程远被免去党内外一切职务后,在未与渭南市移民局脱离行政和工资关系的情况下,便全身心地钻入基金会去干第二职业,并在该会每月领取丰厚的报酬与奖金。在他2002年退休后,也违反中纪委的上述廉政规定,至今仍赖在基金会上班并当上了会长,甚至还用基金会的移民款给他购置、配备了一辆专车。
9、1999年,程远借以宣传报道渭南市移民局的所谓“辉煌”工作成绩为名,花钱雇用多家媒体,以有偿新闻的方式,耗费40多万元移民款,大力宣传标榜他自己。
10、渭南市移民局(办)平时大吃大喝之风盛行,超标准接待的现象司空见惯,仅1999年就用移民经费向一家豪华宾馆“金穗大厦”支付招待费22万元之巨,第二年又向另一家豪华宾馆“东府大酒店”支付招待费15.8万元。其中,有不少花费都是用于移民部门的一些领导人吃、喝、嫖、赌、唱、跳、拿。在支付这些为所欲为的大量丑恶花费时,全都是由渭南市移民局采用弄虚作假的手法,编造种种徒有虚名的所谓“会议”,并捏造许多莫须有的所谓“与会人员名单”,尔后由程远亲自签字,用中央下拨的移民经费“合法”地予以报销。
试想,他们这些领导不过是县处级干部,但却经常执意要住在每晚460元高价的豪华套间,其一个晚上的住宿费,就等于是移民群众一年辛辛苦苦、汗流浃背种植2亩地所收获的1000斤麦子,就等于是贫穷移民3口之家一年的生活口粮,更不去算他们还要吃喝玩乐的大量花费。正象移民长期埋怨的:“这些移民部门的官爷把黑食吃美咧,把我们群众坑苦啦!”就在2004年,临渭区检察院还查出了渭南市移民局某些人将移民款向宾馆酒店超额支付招待费,然后再从宾馆酒店非法提取现金(超额部分)的严重违纪问题。可是,当检察院传讯了涉案人,并将要严肃处理这一腐败问题时,涉案人却托人从中说情和化解,最后竟然使此案石沉大海,不了了之。
11、众所周知,中国的“59岁现象”非常严重,不少官员在其60岁退休前都谋求给自己大捞一把。陕西省移民办时任主任姚少华也不例外,他在其2000年退休之前的1999年,为了给自己牟利赚钱而编了一本书,书名叫《求实》。书中收集的文章均系他平时在一些移民工作会议上的发言与讲话稿,且大部分皆非出自他本人之手笔,乃是他下属工作人员所草拟。该书编成后,他便以每本23.5元的价格,将其大量地出版发行,除了在全国的新华书店经销外,同时他还以其省移民办主任的权势,指令性地强行向全省各级移民部门以及移民乡镇和移民村下达分配销售任务(花的都是移民款)。时至今日,渭南市移民局各个科室及仓库仍存放了很多,书上落满了厚厚的灰尘。
12、1999年前后,据说陕西省移民办时任主任姚少华为了以权谋私,而向浙江省某刺绣厂投资巨额移民经费,并安排其夫人亲自参与该厂的经营管理,从中牟取暴利。
13、2001年12月20日,陕西省纪委和监察厅在《陕西日报》上向全省党政部门公开发布了《关于2002年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严守廉政纪律的通知》,其中明文规定:“在元旦春节期间,不准接受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不准以开会等为名到省内外风景名胜区观光旅游。”而刚被正式免职的程远,置廉政纪律于不顾,竟然顶风违纪,携带家属,以课题考察为名,利用公款,在2002年元旦期间到广州旅游了十多天,通过省移民办报销了所有旅游花费。
14、在2000年10月前后,当程远获知自己将被免职的“内部消息”后,为了给他以后的奢侈消费留个方便,随即指示向临渭区移民办划拨了约30万元移民款购买了一台小车。于是,出于回报程远的“恩情”,临渭区移民办便在2004年用这台小车,专门拉上程远及其夫人去延安旅游,还安排程远与夫人去北京等地旅游了两次,其花费均系移民资金。
15、近年来,在移民系统还接连出现贪污、挪用、损失、浪费移民资金的严重腐败问题,致使多名干部被政法机关逮捕、判刑或收审。例如:在前几年,富平县移民局的副局长、会计和某移民乡乡长等3人,因共同密谋私分了10万元移民资金,而被该县检察院逮捕入狱,分别判刑4至7年。就在2004年5月上旬,大荔县移民局的一位副局长和两位股长等3人,因涉嫌贪污巨额移民资金之罪,而被该县检察院逮捕收审。
16、1999年,为了解决白水县尧禾镇百草村姜宏哲等33位移民的生产生活实际问题,渭南市移民局下拨了5万元补助资金,并就此专门印发了文件,要求专款专用,解决好群众的实际问题。可谁知这笔资金拨付下去后,竟然被县、乡、村三级主管部门挪用得一干二净。时过五年,姜宏哲等人至今尚未得到一分钱。移民群众对此颇为不满,连年上访,可就是得不到有效查处。
17、2000年,大荔县雨林乡新建村在向返库移民发放建房贷款中弄虚作假,任意将贷款发给了一些非移民,而使部分真正的移民未能得到建房贷款。此事在2000年2月2日被《西安晚报》公开披露曝光。
18、1996年,针对返库安置移民“房屋自建”确有困难的实际状况,在时任陕西省省长程安东的主张下,省政府决定在三门峡库区实施移民安居工程,由省上拿出3000万元,市、县两级奉陪2000万元,随后又得到国家主管部门承诺支持5000万元,共计1亿元,并采取有偿机制的方式向每户移民提供5000元,扶持和帮助群众加快住房建设。可是,华阴市在开展此项工作中出现了严重的违纪问题。例如,北社乡在给该乡北社村第一批移民发款时,强行扣掉了每户400元;给第二批移民每户只发了3700元;给第三批移民每户只发了1800元。再如,五方乡和太华路办事处,竟以“给上级移民部门送礼办安居工程款”为名,而向每户移民强行索要了3百至5百元的办事费,且不给群众开任何票据或收条,移民意见很大。此事在2001年被渭南电视台公开披露爆光,但至今无人查处。
19、近年来,移民部门向下属的蒲城县上王乡荣光村曾先后划拨了17.3万元专项资金,安排用于为该村移民解决人畜饮水困难以及发展村办企业。可是,该村的负责人竟然将这些资金全都用在了向人送礼、慰问和给干部提成等花费上,从而引起了移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此事被《西安晚报》于2001年8月7日公开披露爆光,但至今无人查处。
20、2005年,渭南某审计事务所在审计华阴市移民局的账务时发现,该局将43万元移民资金外借给一些单位和私人。该市各乡、镇截留移民建房扶持资金等款项77万元。同时,北社乡“捐”3000元给派出所买车,把5288元变成了党代会和人代会的招待费,用8390元为春节运动会办福利;五合乡则干脆动用4万余元买来一辆小轿车……
21、2003年8月至10月陕西渭河发生特大洪灾,华县、渭南两城被洪水围困并告急,当地政府便将处在下游的华阴库区列为泄洪区,炸开秦岭南山支流的方山河河堤,而人为地把淹没和囤积在华县境内的4亿立方米洪水排泄入华阴库区的移民居住地。为了补偿移民蒙受的不应有的惨痛损失,据说国家民政部在当年底向华阴市受灾最严重的3474户移民按每户0.5万元,下拨了1737万元的泄洪补助款,并要求尽快发放给灾民。可是,如今已时过3年了,这笔泄洪补助款仍未发到灾民手里,据说华阴市将此款用到别处了。这一挪用救灾款的严重问题,至今无人问津和追究。再者,华阴市在当时还存在大量虚报、超报灾民户数的严重作弊问题。
22、2004初年至2006年7月20日,国家发改委向华阴受灾移民下拨5906万元的灾后重建款,但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长期滞留了5854.1万元。
等等。上述近十年来新出现的这些腐败问题,至今仍然无一得到查处。
中央有关领导曾就加强移民资金管理问题严肃批示:“移民资金是高压线,谁也不能碰。”国务院曾三令五申“移民经费属救济性质,必须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非移民项目。”国家水利电力部“水电办字[1987]11号”文件明确规定:“不允许发生贪、占、挪用移民经费的现象。”这些掷地有声的政策规定对移民部门的官员来说形同虚设。
为对付举报和掩人耳目,渭南市移民局采取了一系列卑劣的对策或曰整改措施。例如:
1、截止1990年底返迁安置工作全部结束时,全库区最终实际进库安置的返迁移民总数(含假移民在内)仅为17633户、73965人,还达不到中央《纪要》所规定返迁15万人的50%。但为了欺骗中央,多要经费和(计划内)物资,故渭南市移民局在对外宣传以及在给中央和省上的有关汇报与报表中,便将进库安置的移民总数说成是12万人,而比实际进库安置的总人数超报了4.6万多人。当弄虚作假的问题被举报之后,随之又人为地将进库安置移民总数减掉了2万人,而说成是“近10万人”,并将这一含糊其词的说法(即“近10万人”)一直延续至今。
2、由《工人日报》公开披露渭南市移民局投资75万元在陕北子长县打油井损失殆尽的问题之后,程远便立即找陕西省移民办领导磋商密谋,接着就采取由省移民办向渭南市移民局额外追加了75万元。到了第二年,省移民办在向渭南市移民局划拨移民经费时,又变相地扣除了这笔资金。
3、在被举报“擅自从渭南市移民局拿出100万元、从陕西省移民办拿出400万元移民资金投于非法兴办移民基金会”的问题之后,他们便将渭南市移民局当初投资的100万元退还,而只留着陕西省移民办投资的400万元进行经营。这样一来,举报的乱用移民款兴办基金会的问题,就变成了“确无此事,乃属诬告”。随后省移民办在向渭南市移民局划拨正常移民经费时,又变相扣除了这笔资金。
4、程远等人在“移民基金会”把好多款发贷出去,结果到期后却收不回来,加之他们在发贷时得了对方的回扣,因此贷款到期后他们也不敢强硬催收,致使拖欠贷款者比比皆是,甚至造成基金会曾经一度资金亏空,难以支撑。为了扭转这一被动局面,程远等人便采取了转移矛盾、嫁祸于人的不正当手段,譬如蒲城县的一些人从基金会贷了款,到期后不还,程远便利用特权,指使渭南市移民局在向蒲城县移民局划拨移民经费时,强行把蒲城县一些贷款者所欠的贷款扣掉并付给基金会,尔后由蒲城县移民局去找这些贷款者催收欠款。
5、2001年3月,中央某著名报社一位记者将移民款被挪用的事实编发了《内参》,中央有关领导对此作了批示并对移民部门进行了严厉批评。随后不久,国家水利部移民局同年5月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全国水利移民工作会议”,为了安抚该报记者,平息《内参》风波,水利部移民局便破例特邀这位记者同志赴长沙参加了全国水利移民工作会议。
6、2001年9月,中央《农民日报》再次将移民款被挪用的事实编发了《内参》,移民部门的领导又前往该报社托人说情,并做了周到的安抚事项和细腻的善后工作。
7、2005年4月,《民主与法制》杂志接连两次公开披露了陕西华阴市长期滞留国家发改委下拨的5906万元紧急灾后重建款的严重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此事被曝光后,为了安抚媒体,摆平事态,华阴市便马上派一位副书记亲自赴京给该杂志社送去了10万元,但却遭到了杂志社方面的坚决拒收。
8、2006年6月下旬,当中央一家媒体将要发表对举报人采访的报道文章之际,渭南市委得到了这一消息,便马上派遣市委宣传部一位副部长和移民局领导,并约请陕西省委宣传部人士,一同赴京到该媒体开展阻止工作。
9、2002年元旦期间,程远顶风违纪携带家属利用公款,到广州旅游了十多天。当此事被举报之后,程远便同陕西省移民办领导勾通,秘密地采取了在省移民办报销他与他老婆所有旅游花费的变通办法,逃过了廉政规定的制约。这样在渭南市移民局的财务帐上就找不到这笔报销帐目,程远也就可以给举报人定上“诬告”的罪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