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调查报告(图)


 

    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调查报告》的说明
    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对2008年北京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场馆所在地的北京市奥运村街道(地区)办事处(原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和北京市大屯街道办事处(原北京市朝阳区大屯乡)的失地农民进行了调查,重点是了解他们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合法权益的保护状况。
    进行这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各地出现征地、拆迁的热潮,失地农民越来越多。2008奥运会,举世瞩目,我们希望借助奥运会的机会,推动外界对失地农民群体的关注。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一方面很高兴地看到奥运举办地的这两个乡的失地农民的权益和利益得到一定的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出现了积极的变化,政府为此做出了许多努力。另一方面,我们遗憾地看到,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失地农民们还是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他们的一些基本权利还是受到了侵犯。
    这两个乡的土地被征后,当地政府通过集体财产分配的形式对失地农民进行了补偿,每家获得数十万元的资金。洼里乡居民的房子被拆后,当地政府采取了货币补偿的方式;大屯乡居民的房子被拆后,政府建了专门的回迁安置小区,居民们都住进了安置房。同时,这两个乡的原村民现在都有社会保险,老人有养老金,大多数人被安排了工作。村民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积极的变化,身份成为了城市居民,感受到了城市生活的便利。
    对于征地,失地农民们对不进行土地补偿而是以集体资产分配的形式进行补偿,大家认为于法无据。同时,村民们认为集体资产分配的标准,相对于爆涨的房价和地价仍然偏低。在拆迁的过程中,我们仍看到这两个乡都有暴力拆迁现象,都有违反拆迁条例的地方,如没有拆迁许可证。在大屯乡,村民们认为安置补偿面积过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房子质量存在开裂等许多问题。在洼里乡,本属于拆迁户的安置房被当作商品房卖掉,村民们被迫用高价四处买房。
    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还发现这两个乡的村民有许多维权抗争活动,他们有过二百多人的集体上访活动,有过一个多月的静坐请愿活动,有过采取司法诉讼将政府告上法庭的案例,还有的奥运村居民自绑于树,用不服从的方式保护奥运主办地的环境与树木。
    同时,我们还了解到,一些村民的维权活动受到了打压,如洼里乡上访村民马景雪2006年被劳教一年,2007年被劳教二年,罪名都是“有流氓行为”;大屯乡居民吕庆澄等反抗强拆被拘留。
    这次调查,我们得到了原洼里乡和大屯乡村民代表的大力支持,他们为我们提供了大量一手的材料和信息,配合、参与到我们的调查活动中来,在此向他们表示感谢。
     这次调查,我们希望能达到引起外界关注中国失地农民问题的目的,我们也希望政府能看到并重视我们这样来自民间的声音,从而推动中国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状况的进一步提高。
     民生观察工作室
     联系电话:13308663980
    0722—3588161
     2008-2-3



    2008年北京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调查报告



    2008年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即将在北京举行。据了解,包括国家体育场(鸟巢)和国家游泳馆(水立方)在内的十几座体育馆都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街道(地区)办事处。奥运村办事处是由原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更名而来的,同时,为了奥运场馆建设,原北京朝阳区大屯街道办事处部分地区也划入奥运村办事处,鸟巢和水立方两大主场馆更靠近大屯地区。因此,原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和大屯乡就成为了奥运主场馆所在地,2008奥运会的绝大部分赛事将在这一地区举行。
    调查目的: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各地出现征地、拆迁的热潮,失地农民越来越多。2008奥运会,举世瞩目,我们希望借助奥运会的机会,推动外界对失地农民群体的关注。这次对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的调查,我们首先是想了解在奥运举办地,失地农民现在的生存生活状态;其次,政府及相关方面在维护失地农民各项合法权益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哪些方面做得比较好,取得了哪些进步;最后,我们想知道在保护奥运举办地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存在哪些不足,有哪些侵犯失地农民权益的现象。
    调查的内容:奥运主场馆地区农民在征地、拆迁、养老、社会保险、就业等各个方面的权益保护状况。
    调查时间: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
    调查地点及对象:调查地点位于原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和大屯乡,调查主要对象是这两个乡的失地农民。
    调查的方式及主要过程:2007年7月,民生观察披露了大屯街道办事处居民的维权活动,这次报道,得到了外界的高度关注,一些国际主流媒体前往大屯采访。正是由于这次报道,我们和大屯居民的主要维权代表建立了联系,并取得了他们的充分信任。从2007年11月初开始,民生观察在北京的多名志愿者多次前往大屯乡办事处,对大屯乡办事处的主要维权代表进行了多轮访谈,并在那里取得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包括文字、录音、录像等。同时,在大屯街道办事处居民维权代表的介绍、配合下,我们又对大屯其它居民进行了访问调查,了解到许多情况。对原洼里乡的调查,原大屯乡居民代表成了我们的调查员,在原大屯乡居民代表的主动参与和配合下,我们联系上了原洼里乡居民代表和其它居民,并对他们进行了调查了解。在原洼里乡的调查过程中,我们重点了解了该乡关西庄村、龙王堂村、羊坊村的情况。
    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电话等方式采访了大屯办事处和奥运村办事处,向他们询问了一些主要情况。除此之外,我们还利用网络等现代手段查询获得了大量的相关资料。
    一、奥运村地区征地基本情况及给当地农民带来的积极变化和存在的问题
    1、奥运主场馆地区征地经过了一个较长的时间和过程。
    在原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和大屯乡,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经过了较长的一段时间,不同村的土地被征用的时间不尽一样,有的早、有的晚,有的村到现在还有少部分土地未被征用。据了解,从一九九七年开始,这两个乡由于北京市城市的发展及规划,许多村的土地就开始被征用。到了2003年前后,由于奥运工程的大规模启动与建设,这两个乡的土地被大量征用,许多土地用于奥运场馆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
    2、失地农民身份由“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生活方式发生了积极变化
    从1997年开始,原大屯乡和洼里乡就有许多村民,转为了城镇居民或者是城市工人,即所谓的“农转居”。2003年以后,由于奥运工程的征地及建设,这两个乡大部分的村民转成了城镇居民户口。到2007年为止,由于这两个乡都实行了集体资产分配,村民们成为了城市居民。
    随着村民身份的转变,这两个乡的行政体制也发生了变化,由乡变成了地区办事处,最后又变成了街道办事处,大屯乡、洼里乡从北京的行政区划上彻底消失。洼里乡、大屯乡变成了城市后,原来的村委会变成了社区,村民变成了居民或工人,平房变成了楼房,大家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一变化是积极的,也受到了许多村民的欢迎。
    3、征地补偿和集体资产分配情况:以分“家底”的形式为主要方式对村民进行了货币补偿
    由于原洼里乡和大屯乡的村民很早就转成了城市居民,他们失去了“农民”身份,被认为不再拥有土地。因此,2003年以前,这两个乡的土地被征用卖出后,农民并未分得任何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被转成了集体财产和收入。这次调查,许多村民向我们反映,由于村民被转成了城市户口,村、乡卖土地与他们“无关”,他们对他们原本属于他们的土地什么时候卖的、以什么价格卖的等问题的详情并不太清楚。
    虽然未分得土地补偿款,但原洼里乡和大屯乡的农民都分得了“家底”,即乡、村转为街道办事处、社区时,将原乡、村的集体资产分给所属的村民。
    2003年,原大屯乡率先对村民进行了集体资产分配,当时大屯乡以大队、小队的名义,按农龄对村民进行了分“家底”。所谓农龄是指村民在农村队里从事务农的年数。当时,大屯乡许多村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村民可参与分“家底”,大屯乡按大队和小队进行了两次分“家底”,两次分配加起来每一农龄可分得4000多元。2006年,原洼里乡龙王堂村、关西庄村等许多村的大队和小队进行了两次集体资产分配,平均每一农龄分得约4400元左右。2007年,原洼里乡(现奥运村办事处)以乡的名义,对全乡村民进行了集体资产分配,每一农龄的补偿款为八千多元。洼里乡和大屯乡这几次集体资产分配,村民们得到了一定的实惠,每个家庭分得数十万元甚至更多的“家底”。
    4、对以分“家底”的方式进行补偿村民们提出质疑,一些村民拒领“家底钱”
    虽然分取了一笔数目不小的“家底”,但还是有许多居民不满意,他们质疑到,按照《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征地方应付给农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等,可洼里乡和大屯乡的原村民们,最后是以集体资产分配的形式获得了补偿,他们问,这种补偿方法是否于法有据?
    在地价和房价暴涨的情况下,村民们质疑:“拿到的家底的钱能抵土地补偿款吗”?更让大家不满意的是,当村民们在领取家底钱时,政府要求村民签一份保证协议,并对此协议进行公正。该协议规定,村民们领取家底钱后,就失去了再向村、乡索取土地补偿等经济利益的权利。这就意味着,不仅村民们失去了索取以前土地补偿的权利,像龙王堂村、关西庄村这两个村,还分别有四百多亩和数十亩土地未卖完,村民们也失去了这些剩余土地的补偿权。
    正是由于上述种种原因,一些村民当时拒绝领取“家底钱”,政府就将钱提存到当地公正处,村民们被迫为此支付相关费用,从而用这种手段迫使大家领钱。
    二、奥运村地区拆迁补偿情况及居民住房权利保护状况
    1、奥运村地区的拆迁补偿总体情况:洼里乡以货币形式进行拆迁补偿,大屯乡给拆迁户提供了安置房
    原洼里乡和大屯乡的拆迁工作都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期,从1997年“农转居”后,就开始了城市化的进程,2003年前后,由于奥运工程的建设,这两个乡的拆迁工作尤其是洼里乡的拆迁达到了一个高潮。
    在大屯地区,居民们的房子被拆后,当地主要采取了以房换房的补偿安置措施,不进行货币补偿。该地区的拆迁安置方案规定,在不同的拆迁时期,被拆房户每个人可换得三十平五平方米至四十五平方米的安置房。按三十平五平方米的标准计算,以一家两口人计算,可免费获得70平方米的安置房,如这一家原有住房的面积是90平方米,则剩余的20平方米,政府按每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偿。如这家购置的新房面积是100平方米,则超出的30平方米,居民需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进行购买。为此,原大屯地区政府建设了居民安置小区,如慧中北里小区、卧龙小区等,大屯乡居民的房子被拆后,大都搬进了安置房。
    在原洼里乡,居民的房子被拆迁后,政府和开发商主要以货币的形式进行了补偿,没有给居民提供安置房。当时房子的补偿价格是每平方米3300元左右,再加上地上附着物的价值。由于各个居民的房子面积、构造设施、装修略有不同,居民们获得的拆迁补偿总价略有不同。洼里乡龙王堂村候文龙的房子是2003年被拆,当时他的房子面积是250左右平方米,补偿款是117万元。洼里乡羊坊村的马景雪的房子也是在2003年被拆的,房子的面积被官方认定是169平方米,补偿款为60.14万元。
    2、奥运主场馆地区居民拆迁后住房权利保护状况
    A、拆迁过程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乡政府越权制定安置补偿标准
    在原洼里乡和大屯乡的拆迁过程中,这次调查我们发现存在许多违反拆迁法律规定和程序的现象。这两个乡的居民普遍反映,他们的房子被拆时,拆迁方没有拆迁许可证,在居民没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居民的房子被强拆。同时,按法律规定,政府不能参与拆迁,但上述两个乡在拆迁居民的房子时,如法制办、公安局这些部门参与拆迁并扮演了主要角色。对于房屋安置补偿标准,两个乡的居民都认为,该标准是本无权制定安置补偿标准的乡政府自行制定的,违反北京和国家相关规定,造成大家房子补偿款低,安置面积少。
    B、拆迁过程中存在暴力强拆现象
    在上述地区的拆迁过程中,居民反映存在暴力强拆现象。洼里乡羊坊村居民马景雪反映,2003年她家被拆迁时,政府组织了公安、城管、法制办等四、五百人,将她一家三口强行拉上警车丢到一报警点;洼里乡关西庄村居民李新元,是他们村拒不拆迁,坚持到最后的所谓“钉子户”。他家在被强拆前,屋内就被断电断水,施工方还在他家房后挖沟,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大屯乡大屯村辛店村居民吕庆澄家在2001年被强拆前,经常半夜被人砸窗户、凿门。强拆他家时,北京市朝阳区政府派出了公安局一位处长、一辆110警车及朝阳区法制办、保安、城管等大批人马。拆迁时,交通阻断,百姓惊慌,无人敢看。吕庆澄家被强行拆除后,他家中碗、碟、食用油、脸盆、鞋、衣服被褥等许多物品被损坏,更为重要的是,吕庆澄装有手表、古玩、字画的皮箱被搬家公司搬走后被告之丢失,直到2007年底,吕庆澄向有关方面讨要这些物品都未果。
    C、洼里乡拆迁安置房被以商品房出售
    在原洼里乡,被拆迁户没有安置回迁房,关西庄村民代表李新元说,2003年居民们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上访查文件时,查到了洼里乡与北京市北辰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初步协议,该协议规定,洼里乡出土地,由北辰公司建房安置拆迁居民,安置完毕剩余的房可对外出售,但事后,这批房子全部按商品房出售了。羊坊村马景雪的丈夫等居民同样看到了类似的拆迁安置的初步协议,但结果是他们村居民没有人取得安置房。由于没有安置房,现在洼里乡的居民大都在各处买房或租房,许多人被迫住到房价低的郊县区,原村民四散各地。如关西庄村的李新元,现住在北京市昌平;羊坊村的李景雪现在一家三口挤在一个单间里。
    D、大屯乡居民对安置面积、安置房质量不满意
    在大屯乡,居民们对人均回迁安置面积不满意,如大屯乡大屯村的刘瑞芹,原有房屋面积300多平方,可回迁时只给了100多平方的安置面积。在原大屯乡安置户中,许多居民对安置房的质量不满意,据居民们提供的相关材料介绍,许多居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实际面积比入住合约面积缩水10%,小区内无绿地、公摊面积增多,有的地下室被出租用于商业用途。同时,数十座安置楼只有一个小运动场,许多回迁安置房出现墙壁漏水、开裂等问题。临街回迁安置楼大都是上居下店(上面是住房,一楼是商业房),造成噪音、油烟、热气污染,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在小区管理方面,经常出现井盖溢水,下水道无人修,汽车、自行车失窃等现象。
    三、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的就业、养老、社会保障情况
    1、失地农民有养老金、保险等社会保障
    据我们这次调查了解,原洼里乡和大屯乡在解决老人养老方面做的不错,达到了退休年龄的人都有养老金,而且养老金每年在递增,2007年底更是大幅度的上调了一次。在原洼里乡,有的退休老人的月养老金现在达到了1200多元;大屯乡退休后的老人的养老金,由最开始的月300元左右,2007年达到650元,2007年12月又加到每月875元左右。
    在社会保障方面,据两个乡的居民介绍,一般的居民都参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除了居民们个人交纳参保费外,街道办事处和村里也为居民交纳了参保费。
    2、失地农民大部分被安排了工作并就业,但有人遭遇皮包公司
    在就业这一块,据介绍,大部分年青人被安排了工作,对于不愿意按受工作安排的,两个乡按每人3-5万元的标准发放了安置费。但那些被安排了工作的人,对工种与薪金不太满意。居民们说:许多人被安排从事环卫、内保、绿化、开电梯等工作,月薪只有1000元左右。在安排工作后,由于许多单位不景气或撤消了,又有许多青年人重新待岗,甚至被劳务派遣出去。同时,在一些安排了工作的人中,有的人遇到皮包公司。如洼里乡关西庄村的李新元,他被安排到一建设公司,结果到那里被告知只能到距朝阳区甚远的延庆从事放牧工作。因此,在这两个乡,有一批像李新元这样因不满工作安排差而未就业的人。
    四、基层政府官员的挥霍腐败问题成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意见最大的一个问题
    这次调查,原洼里乡龙王堂村的村民代表说:“从队干部到乡干部都该枪毙”,而洼里乡关西庄村的另一位村民代表则说:“干部们的腐败问题太严重了,简直不能说,睁不开眼”。龙王堂村的村民说,他们村的书记个人资产已达2000多万,原洼里乡至少还有数十亿资产未分给村民们。洼里乡的村民还反映,地方政府在卖地时,对外总是多征少报。在洼里乡羊坊村,村民们说有上千亩土地被洼里乡及上级政府无偿拿走。洼里乡的村民还说,征地时,那些沟渠、自留地、宅基地的面积加起来也是不小的数目,但这些地的征用都是暗箱操作,未给村民们补偿。另外,村民们还指出了村、队干部在出租集体土地、出租集体房屋时的种种贪污腐败问题。
    在大屯乡,居民们指出,大屯乡面积数千亩被被征的土地不进行审计,不进行界定,仅土地这一项乡里就少报帐十二亿元;现在国家不允许政府经商,但大屯街道办事处举办了一家名为华汇房地产中心的公司,该公司亦商亦官,肆意挥霍属于全大屯居民的集体资产。大屯街道干部和亲属担任华汇公司负责人,任人唯亲,大肆投资扩张,兴建鸿华高尔夫球场、阿孛罗大酒店等项目,而在大屯规划修建的绿化隔离带,被用来从事商业活动。北京中喜公计师事务所曾对华汇公司进行过审计,发现华汇及另外六十多家大屯所属企业帐目混乱,财经纪律松驰,许多经营的项目漏洞百出。
    这次调查我们了解到,两个乡的居民此前都上访过,而他们上访重点反映的就是他们所在的乡、村官员腐败,官商勾结问题。
    五、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维权活动基本情况
    在中国大陆媒体的报道中,我们发现有媒体报道说在奥运村地区的征地拆迁过程中,实现了居民“零上访”。通过我们的调查,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不确切的。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在原洼里乡和大屯乡的征地、拆迁过程中,这两个乡的居民还是感到他们的利益受到了损失,权益受到了侵犯,他们尤其对当地官员的腐败和鱼肉百姓的行为感到不满和痛恨。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奥运主场馆地区的失地农民多年来进行了一系列的维权抗争活动。他们的维权活动,不管是上访请愿,还是司法诉讼,都是在依法维权,都是采用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
    一、奥运村地区居民人树合一,保护环境和树木
    





2008年北京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调查报告

    
    奥运村地区居民人树合一保护环境
    (图片来自北京晚报)
    在原洼里乡羊坊村奥林匹克公园最北方,有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共有树木六、七百棵。2004年7月,洼里乡政府成立的北京世纪龙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试图砍倒这片树林建造商品房,并称此房是奥林匹克公园的“背景墙”。听此消息后,附近的洼里乡翠堤春晓社区数百名居民于2007年7月11日上午12时整,自发来到这片树林,三名年青人身穿上印有“绿之子”的T恤,用麻绳将自己和大树捆绑在一起,其它的居民则每人手执一条黄丝带为百余大树系上,大家试图用这些举动来保护树木和绿地,抗议破坏环境的行为。这一举动被当年北京的各大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这次调查,洼里乡村民也向我们证实了这一事件。
    二、村妇抗议强拆,两次走上法庭状告政府
    原大屯乡大屯村村民刘瑞芹家的房子于2005年4月被强拆,由于刘瑞芹认为北京朝阳区政府拆她家房子时,没有拆迁许可证,在自己未签协议的情况下,政府参与了强拆,她于2005年6月向朝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朝阳区政府违法拆迁,诉求法院撤销朝阳区政府下发的“责令限期腾退决定书”,2006年2月刘瑞芹败诉。2007年7月,刘瑞芹再次提起行政诉讼,将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告上法庭,控告朝阳区房管局 未对违法拆迁行为进行查处。刘瑞芹的这两次诉讼活动,得到了北京媒体京华时报的关注。
    3、为维权,村民们集体上访请愿
    据洼里乡关西庄村、羊坊村、龙王堂村等村的村民介绍,从1997年他们乡农转居后,就有村民上访活动。2003年前后,随着奥运工程的建设施工,更多的人成为了失地农民和被拆迁户,村民们的上访维权活动日益频繁。其中2003年,全洼里乡有200多人乘着大客车联合到北京市政府上访。期间,洼里乡村民,还联合到北京朝阳区政府、北京市国土局等部门上访。面对村民们的上访,北京市的一些官员态度蛮横,并说:“你们爱到哪儿告就到哪儿告去。”洼里乡村民代表说,他们在一些政府部门查到相关政策文件时,一些官员拒绝他们复印文件等要求。
    在原大屯乡,2007年,针对大屯集体资产流失和官员挥霍浪费等问题,这个地区的居民从2007年7月16日起每天上午八点半至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半到四点半,自发到大屯街道办事处华汇房地产开发中心前,冒着酷暑静坐抗议,要求解决失业及各项补偿问题,这项静坐活动整整坚持了一个月。大屯乡居民的这次联合维权行动,被当地公安定性为“违法活动”,许多人先后被抓。当局还采取株连政策,家中有人参与静坐的,被威胁开除工作。
    4、反对强拆 居民马景雪等上访被劳教、拘留
    除了集体请愿外,一些征地拆迁户受害者个人也进行积极的维权行动,如原大屯乡辛店村居民吕庆澄,其家中房子在2001年被强拆后,家中物品受损,贵重东西丢失。房子当时被强拆后,又无住栖身,他就和另外六户被拆迁户共20余人,准备集体步行到中南海要求解决问题时,二十多人被抓,吕庆澄被拘留八天,其余人被关押二天,连上学的小孩也住进了派出所。
    马景雪是洼里乡羊坊村的居民,2003年她家被拆时,家中房子面积被评估为169平方米,而她和她丈夫认为其家是祖产,宅基地面积应为320平方米,但政府只按169平方米给其算了60余万元赔偿,家中两处正在经营的门面房也被一分钱不予赔偿,马景雪因此开始了上访。2006年6月2日,马景雪去中南海上访时,被奥运村派出所拘捕,随后被北京市劳动教管委员会宣布劳教一年,罪名是“有流氓行为”;2007年6月被释回家后,马景雪继续上访,2007年9月24日,马景雪到北京东交民巷附近上访时,再次被抓,并随即被劳教两年,所外执行,罪名仍是“有流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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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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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调查报告》的说明
    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对2008年北京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场馆所在地的北京市奥运村街道(地区)办事处(原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和北京市大屯街道办事处(原北京市朝阳区大屯乡)的失地农民进行了调查,重点是了解他们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合法权益的保护状况。
    进行这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各地出现征地、拆迁的热潮,失地农民越来越多。2008奥运会,举世瞩目,我们希望借助奥运会的机会,推动外界对失地农民群体的关注。
    通过这次调查,我们一方面很高兴地看到奥运举办地的这两个乡的失地农民的权益和利益得到一定的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出现了积极的变化,政府为此做出了许多努力。另一方面,我们遗憾地看到,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失地农民们还是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他们的一些基本权利还是受到了侵犯。
    这两个乡的土地被征后,当地政府通过集体财产分配的形式对失地农民进行了补偿,每家获得数十万元的资金。洼里乡居民的房子被拆后,当地政府采取了货币补偿的方式;大屯乡居民的房子被拆后,政府建了专门的回迁安置小区,居民们都住进了安置房。同时,这两个乡的原村民现在都有社会保险,老人有养老金,大多数人被安排了工作。村民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积极的变化,身份成为了城市居民,感受到了城市生活的便利。
    对于征地,失地农民们对不进行土地补偿而是以集体资产分配的形式进行补偿,大家认为于法无据。同时,村民们认为集体资产分配的标准,相对于爆涨的房价和地价仍然偏低。在拆迁的过程中,我们仍看到这两个乡都有暴力拆迁现象,都有违反拆迁条例的地方,如没有拆迁许可证。在大屯乡,村民们认为安置补偿面积过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房子质量存在开裂等许多问题。在洼里乡,本属于拆迁户的安置房被当作商品房卖掉,村民们被迫用高价四处买房。
    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还发现这两个乡的村民有许多维权抗争活动,他们有过二百多人的集体上访活动,有过一个多月的静坐请愿活动,有过采取司法诉讼将政府告上法庭的案例,还有的奥运村居民自绑于树,用不服从的方式保护奥运主办地的环境与树木。
    同时,我们还了解到,一些村民的维权活动受到了打压,如洼里乡上访村民马景雪2006年被劳教一年,2007年被劳教二年,罪名都是“有流氓行为”;大屯乡居民吕庆澄等反抗强拆被拘留。
    这次调查,我们得到了原洼里乡和大屯乡村民代表的大力支持,他们为我们提供了大量一手的材料和信息,配合、参与到我们的调查活动中来,在此向他们表示感谢。
     这次调查,我们希望能达到引起外界关注中国失地农民问题的目的,我们也希望政府能看到并重视我们这样来自民间的声音,从而推动中国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状况的进一步提高。
     民生观察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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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2-3



    2008年北京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调查报告



    2008年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即将在北京举行。据了解,包括国家体育场(鸟巢)和国家游泳馆(水立方)在内的十几座体育馆都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街道(地区)办事处。奥运村办事处是由原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更名而来的,同时,为了奥运场馆建设,原北京朝阳区大屯街道办事处部分地区也划入奥运村办事处,鸟巢和水立方两大主场馆更靠近大屯地区。因此,原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和大屯乡就成为了奥运主场馆所在地,2008奥运会的绝大部分赛事将在这一地区举行。
    调查目的: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各地出现征地、拆迁的热潮,失地农民越来越多。2008奥运会,举世瞩目,我们希望借助奥运会的机会,推动外界对失地农民群体的关注。这次对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的调查,我们首先是想了解在奥运举办地,失地农民现在的生存生活状态;其次,政府及相关方面在维护失地农民各项合法权益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哪些方面做得比较好,取得了哪些进步;最后,我们想知道在保护奥运举办地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存在哪些不足,有哪些侵犯失地农民权益的现象。
    调查的内容:奥运主场馆地区农民在征地、拆迁、养老、社会保险、就业等各个方面的权益保护状况。
    调查时间:2007年11月至2008年1月。
    调查地点及对象:调查地点位于原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和大屯乡,调查主要对象是这两个乡的失地农民。
    调查的方式及主要过程:2007年7月,民生观察披露了大屯街道办事处居民的维权活动,这次报道,得到了外界的高度关注,一些国际主流媒体前往大屯采访。正是由于这次报道,我们和大屯居民的主要维权代表建立了联系,并取得了他们的充分信任。从2007年11月初开始,民生观察在北京的多名志愿者多次前往大屯乡办事处,对大屯乡办事处的主要维权代表进行了多轮访谈,并在那里取得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包括文字、录音、录像等。同时,在大屯街道办事处居民维权代表的介绍、配合下,我们又对大屯其它居民进行了访问调查,了解到许多情况。对原洼里乡的调查,原大屯乡居民代表成了我们的调查员,在原大屯乡居民代表的主动参与和配合下,我们联系上了原洼里乡居民代表和其它居民,并对他们进行了调查了解。在原洼里乡的调查过程中,我们重点了解了该乡关西庄村、龙王堂村、羊坊村的情况。
    与此同时,我们还通过电话等方式采访了大屯办事处和奥运村办事处,向他们询问了一些主要情况。除此之外,我们还利用网络等现代手段查询获得了大量的相关资料。
    一、奥运村地区征地基本情况及给当地农民带来的积极变化和存在的问题
    1、奥运主场馆地区征地经过了一个较长的时间和过程。
    在原北京市朝阳区洼里乡和大屯乡,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经过了较长的一段时间,不同村的土地被征用的时间不尽一样,有的早、有的晚,有的村到现在还有少部分土地未被征用。据了解,从一九九七年开始,这两个乡由于北京市城市的发展及规划,许多村的土地就开始被征用。到了2003年前后,由于奥运工程的大规模启动与建设,这两个乡的土地被大量征用,许多土地用于奥运场馆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
    2、失地农民身份由“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生活方式发生了积极变化
    从1997年开始,原大屯乡和洼里乡就有许多村民,转为了城镇居民或者是城市工人,即所谓的“农转居”。2003年以后,由于奥运工程的征地及建设,这两个乡大部分的村民转成了城镇居民户口。到2007年为止,由于这两个乡都实行了集体资产分配,村民们成为了城市居民。
    随着村民身份的转变,这两个乡的行政体制也发生了变化,由乡变成了地区办事处,最后又变成了街道办事处,大屯乡、洼里乡从北京的行政区划上彻底消失。洼里乡、大屯乡变成了城市后,原来的村委会变成了社区,村民变成了居民或工人,平房变成了楼房,大家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一变化是积极的,也受到了许多村民的欢迎。
    3、征地补偿和集体资产分配情况:以分“家底”的形式为主要方式对村民进行了货币补偿
    由于原洼里乡和大屯乡的村民很早就转成了城市居民,他们失去了“农民”身份,被认为不再拥有土地。因此,2003年以前,这两个乡的土地被征用卖出后,农民并未分得任何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被转成了集体财产和收入。这次调查,许多村民向我们反映,由于村民被转成了城市户口,村、乡卖土地与他们“无关”,他们对他们原本属于他们的土地什么时候卖的、以什么价格卖的等问题的详情并不太清楚。
    虽然未分得土地补偿款,但原洼里乡和大屯乡的农民都分得了“家底”,即乡、村转为街道办事处、社区时,将原乡、村的集体资产分给所属的村民。
    2003年,原大屯乡率先对村民进行了集体资产分配,当时大屯乡以大队、小队的名义,按农龄对村民进行了分“家底”。所谓农龄是指村民在农村队里从事务农的年数。当时,大屯乡许多村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村民可参与分“家底”,大屯乡按大队和小队进行了两次分“家底”,两次分配加起来每一农龄可分得4000多元。2006年,原洼里乡龙王堂村、关西庄村等许多村的大队和小队进行了两次集体资产分配,平均每一农龄分得约4400元左右。2007年,原洼里乡(现奥运村办事处)以乡的名义,对全乡村民进行了集体资产分配,每一农龄的补偿款为八千多元。洼里乡和大屯乡这几次集体资产分配,村民们得到了一定的实惠,每个家庭分得数十万元甚至更多的“家底”。
    4、对以分“家底”的方式进行补偿村民们提出质疑,一些村民拒领“家底钱”
    虽然分取了一笔数目不小的“家底”,但还是有许多居民不满意,他们质疑到,按照《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征地方应付给农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等,可洼里乡和大屯乡的原村民们,最后是以集体资产分配的形式获得了补偿,他们问,这种补偿方法是否于法有据?
    在地价和房价暴涨的情况下,村民们质疑:“拿到的家底的钱能抵土地补偿款吗”?更让大家不满意的是,当村民们在领取家底钱时,政府要求村民签一份保证协议,并对此协议进行公正。该协议规定,村民们领取家底钱后,就失去了再向村、乡索取土地补偿等经济利益的权利。这就意味着,不仅村民们失去了索取以前土地补偿的权利,像龙王堂村、关西庄村这两个村,还分别有四百多亩和数十亩土地未卖完,村民们也失去了这些剩余土地的补偿权。
    正是由于上述种种原因,一些村民当时拒绝领取“家底钱”,政府就将钱提存到当地公正处,村民们被迫为此支付相关费用,从而用这种手段迫使大家领钱。
    二、奥运村地区拆迁补偿情况及居民住房权利保护状况
    1、奥运村地区的拆迁补偿总体情况:洼里乡以货币形式进行拆迁补偿,大屯乡给拆迁户提供了安置房
    原洼里乡和大屯乡的拆迁工作都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时期,从1997年“农转居”后,就开始了城市化的进程,2003年前后,由于奥运工程的建设,这两个乡的拆迁工作尤其是洼里乡的拆迁达到了一个高潮。
    在大屯地区,居民们的房子被拆后,当地主要采取了以房换房的补偿安置措施,不进行货币补偿。该地区的拆迁安置方案规定,在不同的拆迁时期,被拆房户每个人可换得三十平五平方米至四十五平方米的安置房。按三十平五平方米的标准计算,以一家两口人计算,可免费获得70平方米的安置房,如这一家原有住房的面积是90平方米,则剩余的20平方米,政府按每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偿。如这家购置的新房面积是100平方米,则超出的30平方米,居民需按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进行购买。为此,原大屯地区政府建设了居民安置小区,如慧中北里小区、卧龙小区等,大屯乡居民的房子被拆后,大都搬进了安置房。
    在原洼里乡,居民的房子被拆迁后,政府和开发商主要以货币的形式进行了补偿,没有给居民提供安置房。当时房子的补偿价格是每平方米3300元左右,再加上地上附着物的价值。由于各个居民的房子面积、构造设施、装修略有不同,居民们获得的拆迁补偿总价略有不同。洼里乡龙王堂村候文龙的房子是2003年被拆,当时他的房子面积是250左右平方米,补偿款是117万元。洼里乡羊坊村的马景雪的房子也是在2003年被拆的,房子的面积被官方认定是169平方米,补偿款为60.14万元。
    2、奥运主场馆地区居民拆迁后住房权利保护状况
    A、拆迁过程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乡政府越权制定安置补偿标准
    在原洼里乡和大屯乡的拆迁过程中,这次调查我们发现存在许多违反拆迁法律规定和程序的现象。这两个乡的居民普遍反映,他们的房子被拆时,拆迁方没有拆迁许可证,在居民没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居民的房子被强拆。同时,按法律规定,政府不能参与拆迁,但上述两个乡在拆迁居民的房子时,如法制办、公安局这些部门参与拆迁并扮演了主要角色。对于房屋安置补偿标准,两个乡的居民都认为,该标准是本无权制定安置补偿标准的乡政府自行制定的,违反北京和国家相关规定,造成大家房子补偿款低,安置面积少。
    B、拆迁过程中存在暴力强拆现象
    在上述地区的拆迁过程中,居民反映存在暴力强拆现象。洼里乡羊坊村居民马景雪反映,2003年她家被拆迁时,政府组织了公安、城管、法制办等四、五百人,将她一家三口强行拉上警车丢到一报警点;洼里乡关西庄村居民李新元,是他们村拒不拆迁,坚持到最后的所谓“钉子户”。他家在被强拆前,屋内就被断电断水,施工方还在他家房后挖沟,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大屯乡大屯村辛店村居民吕庆澄家在2001年被强拆前,经常半夜被人砸窗户、凿门。强拆他家时,北京市朝阳区政府派出了公安局一位处长、一辆110警车及朝阳区法制办、保安、城管等大批人马。拆迁时,交通阻断,百姓惊慌,无人敢看。吕庆澄家被强行拆除后,他家中碗、碟、食用油、脸盆、鞋、衣服被褥等许多物品被损坏,更为重要的是,吕庆澄装有手表、古玩、字画的皮箱被搬家公司搬走后被告之丢失,直到2007年底,吕庆澄向有关方面讨要这些物品都未果。
    C、洼里乡拆迁安置房被以商品房出售
    在原洼里乡,被拆迁户没有安置回迁房,关西庄村民代表李新元说,2003年居民们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上访查文件时,查到了洼里乡与北京市北辰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初步协议,该协议规定,洼里乡出土地,由北辰公司建房安置拆迁居民,安置完毕剩余的房可对外出售,但事后,这批房子全部按商品房出售了。羊坊村马景雪的丈夫等居民同样看到了类似的拆迁安置的初步协议,但结果是他们村居民没有人取得安置房。由于没有安置房,现在洼里乡的居民大都在各处买房或租房,许多人被迫住到房价低的郊县区,原村民四散各地。如关西庄村的李新元,现住在北京市昌平;羊坊村的李景雪现在一家三口挤在一个单间里。
    D、大屯乡居民对安置面积、安置房质量不满意
    在大屯乡,居民们对人均回迁安置面积不满意,如大屯乡大屯村的刘瑞芹,原有房屋面积300多平方,可回迁时只给了100多平方的安置面积。在原大屯乡安置户中,许多居民对安置房的质量不满意,据居民们提供的相关材料介绍,许多居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实际面积比入住合约面积缩水10%,小区内无绿地、公摊面积增多,有的地下室被出租用于商业用途。同时,数十座安置楼只有一个小运动场,许多回迁安置房出现墙壁漏水、开裂等问题。临街回迁安置楼大都是上居下店(上面是住房,一楼是商业房),造成噪音、油烟、热气污染,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在小区管理方面,经常出现井盖溢水,下水道无人修,汽车、自行车失窃等现象。
    三、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的就业、养老、社会保障情况
    1、失地农民有养老金、保险等社会保障
    据我们这次调查了解,原洼里乡和大屯乡在解决老人养老方面做的不错,达到了退休年龄的人都有养老金,而且养老金每年在递增,2007年底更是大幅度的上调了一次。在原洼里乡,有的退休老人的月养老金现在达到了1200多元;大屯乡退休后的老人的养老金,由最开始的月300元左右,2007年达到650元,2007年12月又加到每月875元左右。
    在社会保障方面,据两个乡的居民介绍,一般的居民都参加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种社会保险,除了居民们个人交纳参保费外,街道办事处和村里也为居民交纳了参保费。
    2、失地农民大部分被安排了工作并就业,但有人遭遇皮包公司
    在就业这一块,据介绍,大部分年青人被安排了工作,对于不愿意按受工作安排的,两个乡按每人3-5万元的标准发放了安置费。但那些被安排了工作的人,对工种与薪金不太满意。居民们说:许多人被安排从事环卫、内保、绿化、开电梯等工作,月薪只有1000元左右。在安排工作后,由于许多单位不景气或撤消了,又有许多青年人重新待岗,甚至被劳务派遣出去。同时,在一些安排了工作的人中,有的人遇到皮包公司。如洼里乡关西庄村的李新元,他被安排到一建设公司,结果到那里被告知只能到距朝阳区甚远的延庆从事放牧工作。因此,在这两个乡,有一批像李新元这样因不满工作安排差而未就业的人。
    四、基层政府官员的挥霍腐败问题成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意见最大的一个问题
    这次调查,原洼里乡龙王堂村的村民代表说:“从队干部到乡干部都该枪毙”,而洼里乡关西庄村的另一位村民代表则说:“干部们的腐败问题太严重了,简直不能说,睁不开眼”。龙王堂村的村民说,他们村的书记个人资产已达2000多万,原洼里乡至少还有数十亿资产未分给村民们。洼里乡的村民还反映,地方政府在卖地时,对外总是多征少报。在洼里乡羊坊村,村民们说有上千亩土地被洼里乡及上级政府无偿拿走。洼里乡的村民还说,征地时,那些沟渠、自留地、宅基地的面积加起来也是不小的数目,但这些地的征用都是暗箱操作,未给村民们补偿。另外,村民们还指出了村、队干部在出租集体土地、出租集体房屋时的种种贪污腐败问题。
    在大屯乡,居民们指出,大屯乡面积数千亩被被征的土地不进行审计,不进行界定,仅土地这一项乡里就少报帐十二亿元;现在国家不允许政府经商,但大屯街道办事处举办了一家名为华汇房地产中心的公司,该公司亦商亦官,肆意挥霍属于全大屯居民的集体资产。大屯街道干部和亲属担任华汇公司负责人,任人唯亲,大肆投资扩张,兴建鸿华高尔夫球场、阿孛罗大酒店等项目,而在大屯规划修建的绿化隔离带,被用来从事商业活动。北京中喜公计师事务所曾对华汇公司进行过审计,发现华汇及另外六十多家大屯所属企业帐目混乱,财经纪律松驰,许多经营的项目漏洞百出。
    这次调查我们了解到,两个乡的居民此前都上访过,而他们上访重点反映的就是他们所在的乡、村官员腐败,官商勾结问题。
    五、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维权活动基本情况
    在中国大陆媒体的报道中,我们发现有媒体报道说在奥运村地区的征地拆迁过程中,实现了居民“零上访”。通过我们的调查,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不确切的。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在原洼里乡和大屯乡的征地、拆迁过程中,这两个乡的居民还是感到他们的利益受到了损失,权益受到了侵犯,他们尤其对当地官员的腐败和鱼肉百姓的行为感到不满和痛恨。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奥运主场馆地区的失地农民多年来进行了一系列的维权抗争活动。他们的维权活动,不管是上访请愿,还是司法诉讼,都是在依法维权,都是采用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
    一、奥运村地区居民人树合一,保护环境和树木
    





2008年北京奥运主场馆地区失地农民调查报告

    
    奥运村地区居民人树合一保护环境
    (图片来自北京晚报)
    在原洼里乡羊坊村奥林匹克公园最北方,有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共有树木六、七百棵。2004年7月,洼里乡政府成立的北京世纪龙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试图砍倒这片树林建造商品房,并称此房是奥林匹克公园的“背景墙”。听此消息后,附近的洼里乡翠堤春晓社区数百名居民于2007年7月11日上午12时整,自发来到这片树林,三名年青人身穿上印有“绿之子”的T恤,用麻绳将自己和大树捆绑在一起,其它的居民则每人手执一条黄丝带为百余大树系上,大家试图用这些举动来保护树木和绿地,抗议破坏环境的行为。这一举动被当年北京的各大媒体进行了广泛报道,这次调查,洼里乡村民也向我们证实了这一事件。
    二、村妇抗议强拆,两次走上法庭状告政府
    原大屯乡大屯村村民刘瑞芹家的房子于2005年4月被强拆,由于刘瑞芹认为北京朝阳区政府拆她家房子时,没有拆迁许可证,在自己未签协议的情况下,政府参与了强拆,她于2005年6月向朝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朝阳区政府违法拆迁,诉求法院撤销朝阳区政府下发的“责令限期腾退决定书”,2006年2月刘瑞芹败诉。2007年7月,刘瑞芹再次提起行政诉讼,将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告上法庭,控告朝阳区房管局 未对违法拆迁行为进行查处。刘瑞芹的这两次诉讼活动,得到了北京媒体京华时报的关注。
    3、为维权,村民们集体上访请愿
    据洼里乡关西庄村、羊坊村、龙王堂村等村的村民介绍,从1997年他们乡农转居后,就有村民上访活动。2003年前后,随着奥运工程的建设施工,更多的人成为了失地农民和被拆迁户,村民们的上访维权活动日益频繁。其中2003年,全洼里乡有200多人乘着大客车联合到北京市政府上访。期间,洼里乡村民,还联合到北京朝阳区政府、北京市国土局等部门上访。面对村民们的上访,北京市的一些官员态度蛮横,并说:“你们爱到哪儿告就到哪儿告去。”洼里乡村民代表说,他们在一些政府部门查到相关政策文件时,一些官员拒绝他们复印文件等要求。
    在原大屯乡,2007年,针对大屯集体资产流失和官员挥霍浪费等问题,这个地区的居民从2007年7月16日起每天上午八点半至十一点半,下午一点半到四点半,自发到大屯街道办事处华汇房地产开发中心前,冒着酷暑静坐抗议,要求解决失业及各项补偿问题,这项静坐活动整整坚持了一个月。大屯乡居民的这次联合维权行动,被当地公安定性为“违法活动”,许多人先后被抓。当局还采取株连政策,家中有人参与静坐的,被威胁开除工作。
    4、反对强拆 居民马景雪等上访被劳教、拘留
    除了集体请愿外,一些征地拆迁户受害者个人也进行积极的维权行动,如原大屯乡辛店村居民吕庆澄,其家中房子在2001年被强拆后,家中物品受损,贵重东西丢失。房子当时被强拆后,又无住栖身,他就和另外六户被拆迁户共20余人,准备集体步行到中南海要求解决问题时,二十多人被抓,吕庆澄被拘留八天,其余人被关押二天,连上学的小孩也住进了派出所。
    马景雪是洼里乡羊坊村的居民,2003年她家被拆时,家中房子面积被评估为169平方米,而她和她丈夫认为其家是祖产,宅基地面积应为320平方米,但政府只按169平方米给其算了60余万元赔偿,家中两处正在经营的门面房也被一分钱不予赔偿,马景雪因此开始了上访。2006年6月2日,马景雪去中南海上访时,被奥运村派出所拘捕,随后被北京市劳动教管委员会宣布劳教一年,罪名是“有流氓行为”;2007年6月被释回家后,马景雪继续上访,2007年9月24日,马景雪到北京东交民巷附近上访时,再次被抓,并随即被劳教两年,所外执行,罪名仍是“有流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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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