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维权人士郭飞雄因声援《南周》而被控“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其代表律师爆出报社为配合警方入罪,指控声援者的行动妨碍报社工作。事件引发网上热论,有人发起抵制《南周》行动。超过20名现职《南周》的编采人员,也发声指责报社“恩将仇报”。(文宇晴报道)
本年初因声援《南方周末》新年献辞被删改的广东维权人士郭飞雄,其代表律师本月中去办案件时,发现一份在11月18日落款的“证词”文件,上面也印有南方报业集团的印章,指控当时声援的民众妨碍了报社的工作。
独立中文笔会广州成员野渡对本台表示,他和许多网友了解此事后,也感到非常惊讶和愤怒,认为此份证词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定郭飞雄的罪。
他说︰“看到后大家都感到很惊异,不过又感到不奇怪。好明显这份文件是应当局要求写的。我估计因为指控他们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然后以南周作为受害人来证明,入罪就顺理成章,因此才引起这么多人愤怒。已经有网友在微博上表示,抵制《南周》了。”
就此事,超过20位现职南周的编采人员,均在微博上发声,表示当时声援者的行动并没有影响到他们工作。本台尝试在微博上与这些编采人员联络,但至截稿前仍未成功。
记者也曾致电南方周末了解事件,但新闻热线电话没有人接听。
曾担任郭飞雄前期律师的隋牧青表示,目前郭飞雄被控的罪名是“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如果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南方报业以报社的名义,作出受害者作出指控的力度不足,未能真正代表员工。但若当局有心栽赃,根本就不需要任何理由。他作为法律工作者,也对此事感到无奈。
隋牧青说︰“作为受益者反过来陷害声援者,这既不符合中国传统伦理,也不符合常理。但是他们这种恩将仇报我也理解,因为他们完全是官媒,但这种证明并不能代表真正南周的员工。”
记者问︰“会否间接令郭飞雄的案件,也许会重判或其他不利的因素?”
隋牧青回答︰“选择性的执法是非常明显的,因为扰乱秩序是个很粗像的说法,弹性非常大。郭飞雄是这样的罪名,你有否发现今天,打击异见和维权人士,绝大部份都是这种罪名。现在已成为打击异见人士主流罪名。”
另外,《财新传媒》担任调查记者的庞皎明,本月中宣布辞职。网上一段视频里,他详细回顾了他作为调查记者经常处境艰难,如走钢索,甚至为了逃避中宣部的追查,数度更改名字。
本台致电庞皎明了解时,他证实辞职一事,但顾虑到会对前同事及朋友造成影响,对详情不愿多谈。
他说︰“也是这些事了,现在我也有些不方便讲太多,因为毕竟牵涉到同事和前朋友的事。”
曾任职《中国经济时报》、《南方都市报》、《财新》等媒体的庞皎明,曾发表《邵氏孤儿》的报道,揭露湖南省邵阳市部分超生家庭因无力缴纳超生罚款等种种原因,女婴被当地计划生育官员抢走,送进孤儿院。院方收取巨额收养费后,将女婴以孤儿名义交给美国家庭收养。
庞皎明也曾因报道武广铁路使用假粉煤灰等敏感事件,被对方入侵电脑掌握了其个人资讯。为躲避铁道部、中宣部对他的打压,多年来他在现任财新传媒总编辑胡舒立帮助下,用“上官敫铭”、“郑道”等化名发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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